警惕自媒体中“媒介审判”下的群体暗示行为
马相龙 卯会
摘 要 近年来,幼儿园曝出虐童事件的新闻屡见不鲜,仅在2017年就有多地被曝光幼儿事件,上海携程亲子园事件;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和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事件;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事件;以及近期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文章以“红黄蓝”事件为例,探究公众舆论中自媒体“媒介审判”下受众群体的暗示行为。
关键词 舆论;媒介审判;受众;信息传播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09-0121-02
近年来幼儿教育中频频出现的“幼教”事件,虐待伤害儿童行为层出不穷,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公众面前,不断挑战公众的良知底线,向社会敲响教育警钟,不断暗示着“幼教”目前出现的危机重重。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传播也起着一定作用,不同的媒体曝光事件,多元化的媒体报道形式也促进着事件的发展与解决。
通过分析“红黄蓝”幼教事件,值得所有人的反思与自省,反思“人性善”与“人性恶”平衡节点,自省目前的幼儿教育环境。
1 互联网语境下的“媒治”现象
《孟子》一书中曾提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虐童”事件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有媒体曝光,这究竟是为何?是教育不平衡的堪忧?是新时代教育环境的失衡?是教师人格的沦丧?还是人性漠然的无知?这都是新媒体语境中所有人值得思考的问题。“虐童”事件经媒体的曝光,警方取证,最终将涉事者绳之以法。道义只会告诉世人,证据也许会迟到,但法律的天平不会倾斜!
1.1 预防公众媒体中的“媒治”扩大化
社会主义的法治中国,法治必然要确保公平与正义,法治是道义的延续与伸张。媒体人的使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反映的是民众的声音,站在互联网语境下信息时代的高速路口,作为信息舆论场的把关人,媒体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督、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维护媒体公信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
在笔者看来,“红黄蓝”事件的发展,媒体无疑是起着舆论监督、传播与整合信息的作用。但是,“红黄蓝”事件的不断发酵中,不难看出,互联网语境下的“沉默螺旋”尤为突出,出现的状态几乎是一边倒,呼声高涨的是对涉事者的惩罚,紧接着的是信息的热搜,谣言的不断滋生,谣言误判往往使受众对事件认同产生不同的“媒治”现象,也就是互联网语境中的“媒体审判”,“媒体审判”实际上是将司法审判的国家权力配置使用,用来要求媒体和公众,进一步左右信息传播,影响受众[2]。
1.2 主流媒体做好信息传递的“把关人”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红黄蓝”事件中,社会中的舆论场依旧呈现的是主流媒体“正声”、公民自媒体的“杂声”。主流媒体的“正声”肩负着道义的力量,自媒体的“杂声”肩负着情义的呼喊,刚好在二者的界点地就是舆论信息场盲区。
舆论信息场盲区的出现,部分主流媒体舆论观也有所不及,滋生的是自媒体盲区的“媒介审判”,一部分信息的传播误导群体对信息观的判断,他们借此机会把舆论影响扩大化,欢呼媒体参与司法公正的决策,以媒介定性定论参与事件的判决,从根本上影响着部分受众, 误导受众对信息的选择,试图通过媒介干扰司法公正。
新媒体时代舆论传播快捷、信息海量、互动性强[3]。这就使幼教事件的传播发展与媒体的舆论导向密不可分,媒体在推动事件向真理殿堂迈进的同时,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把控信息关,防止“反沉默螺旋”的出现,需要把事件的真相呈现给受众,做好舆论引导,更需要警惕自媒体公民语境中的“媒介审判”。
2 预防信息场媒介“走位”
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公民记者”,但不代表人人都是信息源的把关人。基于这样的情况,受众一定要提高对信息的辨别度,更要警惕社会事件中的集合行为与群体暗示。防止自媒体盲区的“媒介审判”对个人信息的选择,加强把控信息场,防止舆论“走位”,误传信息。
对于频发的“幼教”事件,媒体的首要责任引导舆论,传递信息;其次就是明辨事件是非。部分自媒体人的跟风随大流,不明信源发展,依旧在舆论场中大声疾呼,误导受众。所有的“幼教”事件,它的呈现不仅是个人的愤怒,也是社会的心痛,但不应该成为人人都是麦克风时代舆论的喊话筒,也不应该顺其发展为抨击社会“热点”。如果媒体把关人没有处理好满天飞的信息,只会无形的增加舆论场的爆发力,再次误导受众对事件的根本性判斷,容易产生“次生舆情”,当“次生舆情”的“爆发期”与“消退期”失控[4],信息的传播将会呈现二元对立一边倒,扰乱社会传播信息场,错乱受众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笔者认为,面对发生的“幼教”事件,最可怕的是“集体声讨”而不是众人冷静的思考。目的是想让大众的“声讨”代替法理“公正”,让“媒介审判”代替“法理审判”。在现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语境中尤为突然,特别是自媒体阵营中的“草根一族”,如果他们缺乏媒介素养,在扭曲事情本身之后的所谓“讨个说法”,只不过是想利用媒介进行舆论内爆[5],而在媒介的生态环境中力争找到存在感。然而,这样媒体发声无疑是毫无价值
所言。
如果社会“传声筒”的媒体“走位”,影响不仅是受众的“集体声讨”,而是堕入舆论旋窝,产生自媒体语境下的集合行为,聚集时间短、事件发酵快、社会影响大[6],只会让事件更被动,受众找不到信息的出口,最终信息的真实性就变得可疑。
3 警惕“反沉默螺旋”受众的行为暗示
互联网语境中,要防止媒体“走位”,需要积极发挥媒体对舆论的引导。在“幼教”事件中,部分自媒体和个人利用舆论带节奏,干预司法公正,进行“媒介审判”的媒介定性,进一步影响受众对信息知情权的选择与事实真实性的判断。面对事件的发展,媒体第一责任是舆论引导,还受众一个真实的事实,而不是一味无知的“集体声讨”。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延续。社会是媒体发声的“大熔炉”,这就要求加强信息监管,收缩信息解码的乱符,解析社会舆情,应对极端煽动的“二次舆情”危害。
互联网信息舆论场,不得不承认很多自媒体确实有着强大的搜索引擎作用,打造着多个“信息工场”,但生产的信息产品也存在杂乱无章的情况,信息消费得不到保障,这样就容易滋生“二次舆情”的发生。“二次舆情”的发展进度也是基于对本身事件的误解与误论,最终引发信息舆论大爆炸,颠覆着信息传播流,再一次误导受众,加剧事件本身朝不同的方向发展。
但是,不难看出在正义的曙光背后,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颠覆新闻事实本身的不实言论,“红黄蓝”事件本身就是一个例子。最终的水落石出,舆论场信息的不真实,造谣传播的信息慢慢抬头,最终公之于众。
4 结束语
媒体是社会正义的传声筒,信息帆船的掌舵者,而不是舆论场沉默无声一边倒的附和品。“存在即合理”,也强调新闻传播秩序的建构也需要合理存在。新闻媒体切记浮夸风,应首当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将媒体的“传声筒”“民生视角”转向在奋斗一线的幼儿人民教师,为在工作岗位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人民幼教“曝光”“点赞”,媒体更多的需要聚焦正能量,传播真善美!让更多依旧坚守在工作岗位第一线的人民教师,聚焦正能量、传播新知识、坚守工作岗、不忘初心!而不是因为某一个特别事件,不断的给社会公职人员扣帽子,扩大不良影响,左右社会舆论。笔者认为,“红黄蓝”事件的消停,需要有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丹卉.杜绝有偿新闻维护媒体公信力[J].东方企业文化,2013(9):39.
[2]周泽.“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检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3):132.
[3]葉林啸.新媒体编辑舆论意识定位探析[J].新媒体研究,2018(6):119.
[4]刘勇,王雅琪.公共危机中“次生舆情”的生成与演化——基于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考察[J].国际新闻界,2019(9):118.
[5]石义彬.单向度、超真实、内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211.
[6]李喜霞.当代传播网络与微博集合行为[J].社科纵横,2017(8):130.
摘 要 近年来,幼儿园曝出虐童事件的新闻屡见不鲜,仅在2017年就有多地被曝光幼儿事件,上海携程亲子园事件;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和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事件;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事件;以及近期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文章以“红黄蓝”事件为例,探究公众舆论中自媒体“媒介审判”下受众群体的暗示行为。
关键词 舆论;媒介审判;受众;信息传播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09-0121-02
近年来幼儿教育中频频出现的“幼教”事件,虐待伤害儿童行为层出不穷,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公众面前,不断挑战公众的良知底线,向社会敲响教育警钟,不断暗示着“幼教”目前出现的危机重重。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传播也起着一定作用,不同的媒体曝光事件,多元化的媒体报道形式也促进着事件的发展与解决。
通过分析“红黄蓝”幼教事件,值得所有人的反思与自省,反思“人性善”与“人性恶”平衡节点,自省目前的幼儿教育环境。
1 互联网语境下的“媒治”现象
《孟子》一书中曾提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虐童”事件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有媒体曝光,这究竟是为何?是教育不平衡的堪忧?是新时代教育环境的失衡?是教师人格的沦丧?还是人性漠然的无知?这都是新媒体语境中所有人值得思考的问题。“虐童”事件经媒体的曝光,警方取证,最终将涉事者绳之以法。道义只会告诉世人,证据也许会迟到,但法律的天平不会倾斜!
1.1 预防公众媒体中的“媒治”扩大化
社会主义的法治中国,法治必然要确保公平与正义,法治是道义的延续与伸张。媒体人的使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反映的是民众的声音,站在互联网语境下信息时代的高速路口,作为信息舆论场的把关人,媒体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督、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维护媒体公信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
在笔者看来,“红黄蓝”事件的发展,媒体无疑是起着舆论监督、传播与整合信息的作用。但是,“红黄蓝”事件的不断发酵中,不难看出,互联网语境下的“沉默螺旋”尤为突出,出现的状态几乎是一边倒,呼声高涨的是对涉事者的惩罚,紧接着的是信息的热搜,谣言的不断滋生,谣言误判往往使受众对事件认同产生不同的“媒治”现象,也就是互联网语境中的“媒体审判”,“媒体审判”实际上是将司法审判的国家权力配置使用,用来要求媒体和公众,进一步左右信息传播,影响受众[2]。
1.2 主流媒体做好信息传递的“把关人”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红黄蓝”事件中,社会中的舆论场依旧呈现的是主流媒体“正声”、公民自媒体的“杂声”。主流媒体的“正声”肩负着道义的力量,自媒体的“杂声”肩负着情义的呼喊,刚好在二者的界点地就是舆论信息场盲区。
舆论信息场盲区的出现,部分主流媒体舆论观也有所不及,滋生的是自媒体盲区的“媒介审判”,一部分信息的传播误导群体对信息观的判断,他们借此机会把舆论影响扩大化,欢呼媒体参与司法公正的决策,以媒介定性定论参与事件的判决,从根本上影响着部分受众, 误导受众对信息的选择,试图通过媒介干扰司法公正。
新媒体时代舆论传播快捷、信息海量、互动性强[3]。这就使幼教事件的传播发展与媒体的舆论导向密不可分,媒体在推动事件向真理殿堂迈进的同时,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把控信息关,防止“反沉默螺旋”的出现,需要把事件的真相呈现给受众,做好舆论引导,更需要警惕自媒体公民语境中的“媒介审判”。
2 预防信息场媒介“走位”
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公民记者”,但不代表人人都是信息源的把关人。基于这样的情况,受众一定要提高对信息的辨别度,更要警惕社会事件中的集合行为与群体暗示。防止自媒体盲区的“媒介审判”对个人信息的选择,加强把控信息场,防止舆论“走位”,误传信息。
对于频发的“幼教”事件,媒体的首要责任引导舆论,传递信息;其次就是明辨事件是非。部分自媒体人的跟风随大流,不明信源发展,依旧在舆论场中大声疾呼,误导受众。所有的“幼教”事件,它的呈现不仅是个人的愤怒,也是社会的心痛,但不应该成为人人都是麦克风时代舆论的喊话筒,也不应该顺其发展为抨击社会“热点”。如果媒体把关人没有处理好满天飞的信息,只会无形的增加舆论场的爆发力,再次误导受众对事件的根本性判斷,容易产生“次生舆情”,当“次生舆情”的“爆发期”与“消退期”失控[4],信息的传播将会呈现二元对立一边倒,扰乱社会传播信息场,错乱受众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笔者认为,面对发生的“幼教”事件,最可怕的是“集体声讨”而不是众人冷静的思考。目的是想让大众的“声讨”代替法理“公正”,让“媒介审判”代替“法理审判”。在现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语境中尤为突然,特别是自媒体阵营中的“草根一族”,如果他们缺乏媒介素养,在扭曲事情本身之后的所谓“讨个说法”,只不过是想利用媒介进行舆论内爆[5],而在媒介的生态环境中力争找到存在感。然而,这样媒体发声无疑是毫无价值
所言。
如果社会“传声筒”的媒体“走位”,影响不仅是受众的“集体声讨”,而是堕入舆论旋窝,产生自媒体语境下的集合行为,聚集时间短、事件发酵快、社会影响大[6],只会让事件更被动,受众找不到信息的出口,最终信息的真实性就变得可疑。
3 警惕“反沉默螺旋”受众的行为暗示
互联网语境中,要防止媒体“走位”,需要积极发挥媒体对舆论的引导。在“幼教”事件中,部分自媒体和个人利用舆论带节奏,干预司法公正,进行“媒介审判”的媒介定性,进一步影响受众对信息知情权的选择与事实真实性的判断。面对事件的发展,媒体第一责任是舆论引导,还受众一个真实的事实,而不是一味无知的“集体声讨”。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延续。社会是媒体发声的“大熔炉”,这就要求加强信息监管,收缩信息解码的乱符,解析社会舆情,应对极端煽动的“二次舆情”危害。
互联网信息舆论场,不得不承认很多自媒体确实有着强大的搜索引擎作用,打造着多个“信息工场”,但生产的信息产品也存在杂乱无章的情况,信息消费得不到保障,这样就容易滋生“二次舆情”的发生。“二次舆情”的发展进度也是基于对本身事件的误解与误论,最终引发信息舆论大爆炸,颠覆着信息传播流,再一次误导受众,加剧事件本身朝不同的方向发展。
但是,不难看出在正义的曙光背后,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颠覆新闻事实本身的不实言论,“红黄蓝”事件本身就是一个例子。最终的水落石出,舆论场信息的不真实,造谣传播的信息慢慢抬头,最终公之于众。
4 结束语
媒体是社会正义的传声筒,信息帆船的掌舵者,而不是舆论场沉默无声一边倒的附和品。“存在即合理”,也强调新闻传播秩序的建构也需要合理存在。新闻媒体切记浮夸风,应首当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将媒体的“传声筒”“民生视角”转向在奋斗一线的幼儿人民教师,为在工作岗位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人民幼教“曝光”“点赞”,媒体更多的需要聚焦正能量,传播真善美!让更多依旧坚守在工作岗位第一线的人民教师,聚焦正能量、传播新知识、坚守工作岗、不忘初心!而不是因为某一个特别事件,不断的给社会公职人员扣帽子,扩大不良影响,左右社会舆论。笔者认为,“红黄蓝”事件的消停,需要有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丹卉.杜绝有偿新闻维护媒体公信力[J].东方企业文化,2013(9):39.
[2]周泽.“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检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3):132.
[3]葉林啸.新媒体编辑舆论意识定位探析[J].新媒体研究,2018(6):119.
[4]刘勇,王雅琪.公共危机中“次生舆情”的生成与演化——基于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考察[J].国际新闻界,2019(9):118.
[5]石义彬.单向度、超真实、内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211.
[6]李喜霞.当代传播网络与微博集合行为[J].社科纵横,2017(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