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师疾疫、医疗与防疫
张艳丽
传染病在历史上被称为“疫”“疠”“疠疾”,统称为“疾疫”,是对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统称。清代北京城市规模较大,人口密度提高,且流动性加快,更容易暴发各种传染病,天花、霍乱、白喉、鼠疫等烈性传染病相继流行。清代抗击疫情经历了一个从仓促应对到科学防疫的历程。清前期基本以隔离、施药为主,至清末逐步确立起较为合理的医疗、卫生防疫体系。
一、避疫与施药
天花是流行很久的一种传染病,清代又被称为“痘疹”。清初痘疹多次流行,传染性强,致死率高,“满洲兵初入关,畏痘,有染辄死”。清初面对天花,厉行隔离制度。隔离是中国传统社会应对传染病的一种重要措施。早在秦朝时期,政府设“疠迁所”安置麻风病人。宋代熙宁八年(1076)夏,吴越大旱,第二年春发生大疫,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越州知州赵抃,“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病亡者,“使在处随收瘗之”。为防止时疫传染,清廷强制命令出痘者出城居住。“凡民间出痘者,移之四十里外,防传染也。有司奉行不善,露宿流离,稚弱多道殣”。在尚未充分认知天花致病原理的情况下,隔离是避免大规模暴发的有效措施。针对地方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清廷采纳巡城御史赵开心的建议,“须痘已见方出城”,并选定临时村落,安置患者。[1]
尽量远离传染源,隔断传播途径。清初每逢北京城内爆发天花,皇帝多选择前往南苑避痘。十七世纪著名史学家谈迁,清初来到北京,所著《北游录》对他在京期间的见闻经历进行记载,其中谈到顺治十二年(1655)皇帝避痘南苑。“乙未冬十一月,中宫出疹,上避南海子,惜薪司日运炭以往。十二月,命惜薪司环公署五十丈,居人凡面光者,亡论男女大小,俱逐出。”[2]附近没有出过痘的居民必须强制搬离。
暂停大规模庆典活动,避免密集人群的近距离接触。顺治三年(1646),因京师痘疹流行,停止万寿节朝贺。正月初一为元旦,皇帝一般接受百官朝贺。顺治六年(1649)、顺治九年(1652)和十三年(1656),因皇帝避痘南苑,免行庆贺礼。冬至日皇帝要去天坛祭天,百官上殿向皇帝表示祝贺,因此,冬至也被称为冬至节。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冬至,以京城出痘者众,免行庆贺礼。元旦、万寿节、冬至在清代被称为三大节,疾疫流行期间,为避免百官聚集交叉感染多次被取消。顺天府乡试多在八月举行,除非发生重大事件,一般考试时间不会变动。道光元年(1821)京城内外时疫传染,顺天府乡试推迟一个月进行,这正是避免聚集人群传染的措施之一。
控制京内外人员流动。清代每年蒙古、青海、西藏少数民族各部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轮流进京朝觐皇帝,即年班。但在京期间,喀尔喀郡王出现患痘病亡的情况。为减少他们来京被传染的风险,清廷将年班部落首领分为已经出痘者和未出痘者,已经出痘者分班轮流来京朝觐,未出痘者不必来京,而是改为前往热河觐见或轮流前往木兰围场,跟随皇帝行围狩猎,在风景优美的塞外草原接见各部落王公。
除隔离外,清前期应对疾疫的措施主要是设立药局救助贫困患者,免费提供棺木及掩埋病亡者尸体。北京地区最早的关于救治疫情的记载出现在金海陵王时期。《金史·张浩传》记载:天德三年(1151),海陵王征调几十万人扩建中都城(今北京),劳役艰苦,时值酷暑,“工役多疾疫”。海陵王命燕京五百里内医生治疗,官给药物,全活多者授予官职,其次给赏。元代在大都设置惠民局,以官银生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明代京城内外灾疫盛行,明政府在太医院选派数人,分拨五城诊病。清代基本继续前代措施控制疫情。疫情严重期间,在太医院选派数人开具药方,交给五城免费给予贫困患者。顺治时期,在景山东门外建三间施药房。康熙十五年(1676)在五城设十厂,二十一年(1682)又设东西南北四厂,为百姓免费提供药品。光绪年间时疫流行,再次设厂。官府还派人散给棺木或掩埋被感染者尸体,阻断致病原的继续传播。道光元年(1821)京师霍乱流行,贫民不能自备药剂,多有仓猝病亡者,“京师至棺木尽,以席裹身而葬”。八月,清廷命发广储司银二千五百两,分给五城,为制备药材、棺木之用。
清代前期应对疾疫的措施,基本沿袭前代举措,以隔离、施药为主,稍显仓促,多为临时之举。在医疗方面的进步主要体现在对天花疫苗的不断探索。清初太医院设痘疹科,专门探究致病原理。康熙帝聘请名医为皇族种痘,并在蒙古地区推广。嘉庆时期牛痘种植术传入中国后,先在东南沿海一带推广,后经志士仁人推动,在京师南海会馆设立种痘公司,夏季搭凉棚,冬季安装暖炉,给愿意传浆儿童发放酬金,鼓励更多的儿童接种疫苗。
二、医疗救治的新发展
传染病的发生看似突然,实际上有迹可循。清代北京城社会经济日益发展,人烟稠密,车马云集,由此产生的生活垃圾,茶肆酒楼等商业污水对空气、水源造成污染,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更容易导致传染病的暴发。卫生状况堪忧,为霍乱弧菌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光绪二十七年(1900)六月,京师再次流行霍乱,每天因该病死者百余人。“当局有所悟,告示人民曰:刻下霍乱症颇多,该痘以显微镜窥之乃因么虫而发者。此虫发生于不洁污物之场所,喜存于生果蔬菜及生水等中。故土地房屋洁净,蔬菜类煮食,饮开水,这样可无患病之忧”。提醒居民注意起居、饮食卫生,切断霍乱弧菌的传播途径。当然,“仅各处张贴此一纸公文,而并未厉行清洁法,并未监督其实行,故无任何效力。”传染病发生时,一般家庭会将患者隔离在一个单独的房间,但是患者与家人的餐具一起清洗,患者與家人的衣物一同洗涤,不能阻断病原体的继续传播。[3]
庚子战乱造成的陈尸街头,使得疫情更加严重,“京师数日内疾疫甚盛,死人无算”,“有顷刻死者,有半日死者”。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给事中吴鸿甲奏请安置流民,设立医局。清廷下旨拨银一万两,由吏部尚书张百熙、都察院左都御史陆润庠会同顺天府、五城办理。官医局设总局及分局四处。第二年,慈禧太后懿旨将户部万寿节例进银一万两,移交医局,作为经费。在官府经费的支持下,在有识之士的捐助下,京师官医局每月疹治施药,为普通贫困患者提供免费医疗,与清初太医院在治疗对象方面已有根本不同。
庚子事变后,清廷陷于内忧外患,为挽救岌岌可危的政治统治,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二月初十日,清廷颁布谕旨,命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各省督抚参酌中西政要,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事财政等,各抒所见,实施新政。新政时期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发生了很多变化,不仅设立新机构,机构职能也更加细化。京师卫生防疫机构的设立是在官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中央设立巡警部,下设警政司、警保司等五司,其中警保司下设卫生科等五科。第二年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卫生科升为卫生司,“掌核办理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地方官制方面,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初,京师内外工巡总局改为内外城巡警总厅,设总务处、警务处和卫生处。卫生处设清道、医学、医务、防疫四股,分别负责包括卫生防疫在内的各项事务。内外城巡警总厅制定《管理种痘规则》,对善堂或医生开局种痘进行规范和管理。种牛痘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获得巡警官署审批后,才能开种。善堂应具体写明地址、管理人、医生、经费、号资、痘浆及日期,医生需具体开列地址、姓名、号资、痘浆和日期。痘苗用新制痘浆,不得强迫患病期间的小孩种痘。内城巡警总厅还通过制定市场营业规则,整顿市场内的卫生状况。
筹设官医院是晚清医疗事业的重要举措。光绪三十二年(1906)民政部尚书善耆奏请在东城钱粮胡同成立内城官医院,在宣武门外梁家园设外城官医院。医院各设中医和西医两部。“经费充裕,设备颇为完善”,[4]在清末应对鼠疫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三、卫生防疫的初步确立
东北鼠疫暴发后,迅速蔓延。东北地区南下的火车、轮船在便捷交通的同时,也加快了病菌的传播速度。宣统二年(1911)十二月初奉天旅客在三星客栈,疫发身亡,京师出现鼠疫病例。客栈内三人被传染后先后病亡。三星客栈有伙计及家人也染病亡故,鼠疫已经开始在京蔓延。内城巡警厅颁布捕捉鼠令,每捕一只活鼠给铜圆二枚,死鼠给铜圆一枚。
为应对鼠疫,由民政部发起,与中央各部联合成立中央卫生会。关于教育上之卫生,则归学校;交通上之卫生则归邮传部;国际上之卫生则归外务部;军队上之卫生则归海陆军部;关于属地之卫生,则归理藩部;关于实业工厂之卫生,则归农工商部。卫生会第一次会议讨论了传染病的认定范围及预防经费的具体来源等。同时,顺天府设立检疫局,并令各州县克日成立。
宣统二年(1911)十二月二十七日,民政部仿效日本大阪鼠疫期间经验,成立京师临时防疫事务局,负责内外城预防鼠疫事务。京师防疫局分设五科,专司检菌、捕鼠、诊所、检验、清洁消毒等事。京师内外城患者无论已故未故,均须报告该管警区转报临时防疫局,派遣医官前往诊断检查。如有疫病嫌疑,立即将病人送往防疫病室,原住房屋消毒封闭,并封闭交通,所有同住者送往隔离室,仍派医官逐日诊察,以免传染。每日寻常病故者也须经医官检验,验明确无鼠疫,由该局发给执照,才可棺敛埋葬。内外城旅店、饭馆、茶楼、市场等处人群较密集,属于重点防控地区,医官每日检查以期预防。临时防疫局特设卫生警察对督察清道夫认真扫除,并派卫生警官随时稽查。[5]
京师防疫局于内外城设立总分局四所,并在永定门外设防疫病室、隔离室。内外城官医院在应对鼠疫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鼠疫症状或疑似症状的居民、学堂学生、工厂工人,可以前往医院接受诊治。为应对鼠疫,王文藻奏请筹设传染病医院。内务部选派人员购置东四十条正白旗护军营房,并用土木工程司库存木料开始兴建。北京鼠疫在短短三个月内得到控制,与隔离、消毒、医疗、防疫等措施的综合实施是分不开的。
疾疫对社会生活造成冲击,也引发社会各界对医疗事业的关注。在特定的社会时代背景下,推动医疗的进步和公共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这种摸索也为日后抗击疫情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1](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7:卷二十五.
[2](清)談迁.北游录[M].北京:中华书局,1997:“避疹”.
[3]张宗平等译.清末北京志资料[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4:462.
[4]北京市志稿[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民政志.
[5]民政部奏办胪陈防疫情形折[N].申报,1911-3-17.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