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法治化进程的建议
王士岭
建议提要
城市商业是商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主导工程。因此,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中之重。10多年来,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总体上说,规划编制专业化程度不高,编制技术要求不规范,规划执行随意性强,导致了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标准不一,城市网点设施品质不高,商业服务功能不完善,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城市资源。建议国家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以法治化的高度,规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强化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系统性,保证城市建设健康发展,不留后遗症,让城市商业真正为城市居民服务,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支撑和载体。
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与建设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城市商业网点的建设,多年来,国务院和主管部门都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从2001年起,原国家经贸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2004年,商务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务部还颁布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这些文件,推动了我国流通体制改革,提出了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我国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对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也提出了要求,成为我国城市网点规划和建设的政策体系。
根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部署,10多年来,各省、市、自治区都开展了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目前,全国省会级城市、大部分地级城市和部分县级市都已经完成了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有的城市并进行了多次修编,这些工作都推动了城市商业网点的建设;多数省级市和部分地级市已经建成了较为系统、较为规范的城市商业网点格局。但是,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
1.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不规范,落实不到位。许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专业性差,技术不规范,随意性强。一些城市政府对于已颁布的商业网点规划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随意更改。
2.商业网点建设混乱,造成了资源浪费。由于缺少规划的指导,许多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混乱。一些市政府让投资商牵着鼻子走,按照投资商的意愿任意改变规划,商业设施建设无序,导致许多大型商业设施、大型市场设施和服务设施闲置,造成了投资和城市土地资源的浪费。
3.利益驱动致使商业流通终端设施建设薄弱。一些城市政府为照顾房地产投资商的利益,对城市社区、小区和街区的商业设施建设抓的不够好,不少地方放弃了社区商业、社区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给市民生活服务带来了不便。
4.重建设、轻流通,城市商业体系不够完善。许多城市只重视商业网点的硬件建设,对流通体系的建设思考很少;一些城市只注重品牌大型商业的引入,对专业性、中小型商业企业引进和培育重视不足,任其无序发展,使城市中低层收入的消费者得不到安全、便捷的服务,造成了城市商业体系不够完善。
加快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
法治化进程的建议
为进一步搞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有序、健康的进行,建议加快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法制化进程:
1.科学编制《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编制规范,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发展。但是,纵观全国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全貌,许多城市的规划编制不尽规范,随意性强,甚至概念不清,这些规划非但对城市商业发展指导意义不强,反而有损于城市商业的发展。建议国家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对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的经验进行总结,重新修订、编制新的规范,指导各个城市科学编制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要坚持由专业单位编制,资深专家评审的方式。城市党政领导要尊重专业编制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不能自行其是,为了政绩或吸引投资,任意违反规划编制规范。
2.《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要成为地方法规。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一经专家评审,即可成为政府规范性文件,若经同级人大通过,即成为区域地方法规。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都要按照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要求,指导城市商业网点的建设与运营。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修改法定性文件。如果确实需要修编,要经同级政府或人大通过。只有如此,城市商业网点的布局才会合理,城市发展和建设才不会留有遗憾。
3.要确保社区等基础商业设施的落实。城市基础商业设施,如社区商业、小区商业、街区商业和郊区镇乡商业,是城市商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城市商业服务终端,更是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业。因此,要确保社区等基础商业设施建设的落实。城市社区房地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要吸收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社区居民代表要参与,重要的大型社区房地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要举行听证会议,在开发商同意商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社区居民代表意见后,项目才能够进行开发、销售和验收。
4.坚决杜绝大型商贸设施的无序发展。由于大型商贸设施建设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政绩形象,能使投资商获取巨额利润,许多城市政府支持开发商无序开发大型商业设施,包括大型商业中心、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购物广场、大型专业市场集群等,造成了许多城市的大型商贸设施的空壳运行。建议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这一现象进行调研,制定全国商业设施发展的基础框架,同国土部门一道,编制全国大型商贸设施的发展用地计划,从根本上遏制商贸设施建设的无序发展。
5.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我国城市社区、小区、街区的流通服务业,城市专业市场的经商主体,整体人员素质不高,商业运行不规范,影响了城市商业品质的提升。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内,商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流通主管单位,要将推动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作为重要任务,编制城市基层商业发展规范,制定城市基层商业转型升级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中小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实现城市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的接轨,以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
6.商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深入到商业服务基层。我国涉及城市商业管理部门较多,牵扯到商务、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食品卫生、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但是对城市基层商业的管理到位程度不够,有死角,造成了城市基层商业的无序,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国家政府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责成一个部门主管,或数个部门联合主管,制定城市基层商业发展的产业技术标准,采取措施,用5年至10年的时间,对城市基层商业进行整顿和提升,逐步达到世界先进国家的商业管理标准,以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