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文学之相似性探讨
郑玉章
摘 要:音乐与文学,艺苑中的两朵奇葩,它们二者时而亲密无间,时而又各自向前,但总是在相互促进、相互渗透中共同发展,二者之间既有相似性,也有连接点,使这两门艺术如此相得益彰。
关键词:音乐;文学;相似性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编号: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0)02- 0086-03
一、 音乐与文学所用媒介的相似性
音乐与文学同为一种有规律的符号系统,那就是语言符号,二者都是非概念性、非语义性的。文学虽然以语言文字作为材料,但是,“由于它对语言文字材料进行了特殊处理,使处理的结果产生了文学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的语言”[1]。音乐语言“并非说音乐是一种和日常语言同样的表义性语言,而是指那些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传统的音乐体系,它的各种结构能引起熟悉它的听众产生相对确定的心理反应”[2]。对文学语言来说,语音是其物质外壳,是人类发音器官发出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對于音乐语言来说,语音也是其物质外壳,它是由人类的发音器官以及乐器不同的震动方式发出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不管是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它们均包含相似的物理性质、生理性质和社会性质。首先,声音的差异是由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色等4个基本要素决定的。其次,人的发音器官包括呼吸器官、发音器官和共鸣器官。气流是发声的动力,气流量的大小决定声音的强弱,同样,乐器也包括发声体和共鸣体,气流量的大小或者演奏时力量运用的强弱也直接决定了发出的乐音的强弱和音量大小。
除了语音,二者的语言媒介的相似性还体现在字、词、句、篇、章中。每一部音乐作品,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风格,均由音符、音阶、音程、和弦、乐句、小节、乐段、乐章构成一个整体,通过呼吸、停顿、终止、力度变化、速度变化,来表达创作者的动机、思想、情感和见解;每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诗歌、还是散文、话剧,无论是出自哪个时代、哪个国度,它也是由字、词、短语、句、篇章构成,通过字与词的不同聚合,不同的句型、句式、句类,不同的修饰手段,作者的思想、见解、认识、价值观和品德也就跃然纸上。其次,二者的语言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的语汇来源十分丰富,既可以不断地继承历史上有用的成分,也可以从其他民族的语言中吸收有用的成分丰富自己,同时,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也为了自身的需要和时代的需要,它们的语汇又不断地创新。音乐中的的调性、无调性、 先锋派音乐、序列音乐、偶然音乐、电子音乐等以及文学中的新词、生词、怪词、外来词、方言、混搭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既有系统性、规律性、固定性,又有时代性和前沿性。再者,音乐语言和文学语言不仅具有鲜明的个性,而且还具备较强的社会性,承载着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音乐语言在各个民族和不同的时代有其民间的与众不同的特殊的声音和韵味,也有着学究气十足的学院派的声音;文学语言也有易于辨认的地域差异、城乡差异、时代差异以及个体差异等。
由此可见,不管是音乐还是文学,语言不可置疑已成为它们的第一要素,但是语言若没有使用者的精神内涵和思想情感,语言就只是一个形式,一个空空的躯壳,无生气,也无魅力, 毕竟,“语言是声音与意义的结合”[3]。因此,语言这个第一要素绝不能离开它的第二要素,即人的精神。也就说,语言是用来表达人类精神、情感、思想、文化、历史、宗教信仰、习俗等方方面面的有效载体,如果没有人的精神存在于语言之中,语言便没有了价值和生命力。
二、音乐与文学二者语篇构成要素的相似性
音乐由器乐作品和声乐作品构成,表演形式有独奏(唱)、重奏(唱)、齐奏(唱)、合唱、交响、 协奏等,作品体裁形式有奏鸣曲、协奏曲、交响乐、音画、交响诗、回旋曲、幻想曲、叙事曲、前奏曲、随想曲、浪漫曲、夜曲、序曲、艺术歌曲、合唱、重唱等。文学有小说、韵文、散文、诗歌、戏剧、戏曲、随笔、纪实等体裁形式,创作手法包括叙事、议论、描绘、抒情、说明等。不管音乐和文学采用什么样的手法和体裁,二者都是音乐家和文学家“关于生活认知和情感体验的意象表现”[4],是艺术家们“情绪意念的载体或显现体,也就成为了人的另一个自我”[5]。这种情感、思想、认知、升华等其实都依赖于二者语篇的构成要素。音乐和文学二者在语篇构成上均脱离不了以下5个要素,而且缺一不可, 也即:立意、题目、结构、语言、风格。
首先,立意即作品的主旨,或者更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作品的主题。一个作曲家或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之前,他首先要明白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即便有时候是漫无目的的,随意的,它也是一种立意,是思绪和情感的一种散漫的呈现。立意可能是愉悦的、悲伤的、愤怒的、忧郁的,可能是理想的,也可能是现实的, 但是立意必定与创作者所处的时代、经历和修养以及观察能力、感悟能力、提升能力息息相关。其二,题目分有标题和无标题两种,无标题在音乐中更常见,常常以作品号代之, 文学作品中也偶尔有之,常见于随笔等体裁中。题目的好坏可以决定作品的成败,可以为欣赏者提供一定的暗示或提示, 以便欣赏者能更好的发挥想象和联想,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主旨。其三,如果说立意是作品的魂,那么结构就是作品的躯体。没有结构,作品就没有骨骼,就很难站立起来。“起、 承、转、合”或者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应该是艺术作品最完美的结构了,不管音乐与文学的体裁是什么,这样的结构就是一部作品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其四是语言,音乐的语言包括旋律、节奏、节拍、休止、速度、力度、音区、音色、和声、复调、调式、调性、曲式、织体等,文学语言包括文字、文词、文句、文韵、文意、标点符号、时态等, 这些语言要素要互相配合,才能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绪和情感。 最后是风格,即作品的性格,也是艺术家的个性体现。风格与作者所处的历史时代、 人文环境、个人喜好和品位有关,不然,我们的音乐世界和文学世界就会出现“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尴尬局面,音乐与文学也就失去了它们应有的魅力和艺术价值。
三、音乐与文学功能的相似性
法国文豪雨果曾经说过:“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学,一把是文字,一把是音符。”在我国,古人也多以“琴、棋、书、画”作为衡量一个人聪明才智和修养的标准。这足以说明音乐与文学在其功能和作用方面具备极大地相似性。二者功能的相似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艺术功能
当人们用音乐或文学来表现思想情感, 或直接品味音乐或文学所呈现的特殊世界时,音乐和文学便具有了艺术功能。“自然界不能充分满足人的感性需要,因此人类自己创造能满足需要的感性世界, …… 绿水青山、七彩虹霓,或老树昏鸦、断桥残寺,都能给人造成视觉感性冲击,或提供移情的对象,也就是将精神状态投射到自然对象身上,从中反观自身。”[6]
一个人对世界和人生的感悟,往往需要表达出来,与别人分享或交流,达到倾诉或寄托的目的。这些感悟可能是向上的、励志的、崇高的、伟大的心志,也可能只是内心深处涌动的强烈情感,如爱、恨、快乐、愤怒、喜悦、悲伤、忧郁等。但是这些心志和情感有时候无法直接用日常的语言或行动表现出来,人们往往采用艺术的形式,如音乐、文学等来表达。通过音乐与文学的艺术功能,人类的思想和情感便具有了普遍性,共鸣因此也就产生了。
(二) 实用功能
因为音乐与文学能对人产生的特殊影响,古往今来,音乐和文学常常被用于教化、宣传、教育、宣泄、科学利用等实用目的,这时音乐与文学发挥的就是实用功能,是作为一种工具被使用和满足人们的需求。
1、教化
教化即“裹着糖衣的药”[7], 也即“净化作用”。不管是快乐的或是悲伤的音乐,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柏拉图曾经认为, “就在我们应该使情感枯干的时候,滋养和灌溉了我们”[8]。“艺术不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而是值得重视的事物”[9]。因此,从古至今,统治者、政治家、宗教人士、教育者总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希望音乐和文学等艺术能“寓教于乐”,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达到塑造人心的目的。
2、宣传
宣传的作用主要发生在战争、经济、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广告等相关活动中。为了鼓舞士气或瓦解斗志,就有了战争歌曲和文学(如战前演讲、齐唱或深情并茂的喊话等),《义勇军进行曲》就是典型的鼓舞斗志的歌曲,而“四面楚歌”即是一个最好的瓦解军心的历史故事。为了政治的需要,为了宣扬某种思想,就有了政治歌曲和文学;为了推广产品、促进产品的销售量,就出现了广告音乐和台词;为了宣传各种公益事业,如帮助贫困、患病、受灾的人群,唤醒人们的意识,提高人们的认知和觉悟,就出现大量的应景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传播。
3、教育
教育就是传播知识。民歌、民间音乐、民间文学以及民族音乐和文学常常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以及生活的各个层面。一方面,每个民族都希望弘扬并传承自己优秀的文化,他们通过口授或文字在内部进行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机构为了拓展学习者的知识面,开阔眼界,延伸人类的文明和文化,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专门的音乐和文学课程,像目前广为提倡的“美育”和“人文素质教育”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4、宣泄
宣泄即将内心的情思、正性情绪和负性情绪等通过书写、演唱、演奏、吼叫等方式宣泄出来,以获取心灵的释放和平衡。在生活中,人们会处于各种各样的情绪状态,有人会选择极端的暴力有害的方式进行宣泄,有人会选择音乐和文学等“无害的宣泄”方式,如用力锤击乐器,高声唱歌,歇斯底里地朗诵诗歌或扮演某个影视作品中的角色等等。
5、科学利用
在医学界,音乐治疗是音乐被科学利用的最好例子,患者的身心疼痛可以通过舒缓、流畅、优美的音乐得到缓解,例如抑郁症、产妇生产、外科手术等等;在公共环境、服务行业、交通工具以及居家等场所,音乐被用于优化环境的背景音乐;甚至音乐还可以促进植物生长、可以给动物催奶等等。文学,特别是名言警句以及短小诗文等常常用于公众场所和居家,如学校、医院、军队、客厅或书房等等,或警示、或励志、或启迪、或鼓舞、或安慰、或温暖等等。
四、音乐与文学审美实践的相似性
音乐与文学的审美实践均由创作-表演-欣赏三部分构成,也就是说二者都可以被称为三度创造的艺术。但是,不少音乐家常常认为只有音乐才是三度创造的艺术,“一部音乐作品价值的完整体现,总是要经历即作曲家——演奏(唱)家-听众”[10],而文学只是二度创造的艺术,即作家——读者。但是,在世界文学史上, 任何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能流芳百世,为后人所知晓和铭记,总是避免不了与音乐相似的三度创造,即作家-表演-欣赏者。文学作品经过表演艺术家在舞台上、荧屏上以及电台里的再创造,如由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舞台剧、广播剧,以及诗朗诵、电视散文等,其艺术价值和影响力远远超越了二度创造,其受众面也大大超越了二度创造,特别是对那些欠发达地区的人们以及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人来说,文学这种三度创造是非常有效的。
不管是作曲家还是作家,“他的一切见解、思考、判断、构思,总之他的主观世界的一切活动,都要在他的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反映出来”[11],也就是在他的艺术作品反映出来。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在他的《艺术论》中写道:“在自己的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但是,为什么生活在同一时代和同一国度的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又是千差万别的呢?这主要“由于他们各自生活道路、生活体验、艺术经验和其它复杂因素所形成的社会实践的差异所产生的”[12]。
表演者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审美趣味、审美心理结构、美学理想、表演技巧、个人实际经验、艺术感悟、个人气质、心情和性格等对作品进行再创造,将音符和文字转化为活生生的艺术形态和可感的听觉和视觉表象。成功的再创造可以补充、丰富作者的创作,提高作品的审美价值。反之,再创造也会让作品乏味、沉闷。难怪人们常说,100个人就有100个贝多芬,就有100个哈姆雷特。可见艺术的再创造过程是不可复制的,是一次性的、易变的。每一次的再创造都会随着表演者的个人因素、环境因素和时代变化而不同。正因为艺术作品的价值和魅力 “呈现于每一次再创造中,存在于一次次的表演中”[13],不少的保留曲目和保留剧目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上演时,表演者都会赋予作品以新的活力与生命力,这样他们的艺术价值才会长存,艺术的生命之树才会常青。
欣赏者在欣赏音乐和文学作品时,“对艺术形象从‘形的感知,到‘神的把握,再到‘意的领悟都离不开想象的再创造”[14]。运用想象、联想,欣赏者可以调动自己的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来体会艺术形象。想象、联想越充分,欣赏着对艺术形象蕴含的深意和情志就越了解得透彻。但是,欣赏者的教育、训练、兴趣、经验、知识、心境、性情等都会影响他们对音乐和文学艺术作品的补充、丰富和反映。对于动人的音乐,《论语》中记载: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古人也云:“绕梁三日,不绝于耳”。对于杰出的文学作品,古人也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开卷有益”等等,也就是说,“艺术所表现的东西,优越于使用者自己进行的幻想或思考;艺术以其技巧,表现类似于使用者自己幻想或思考的东西,他们在欣赏这种表现的过程中如释重负,得到了快感。”[15]欣赏者在再创造活动中不仅得到快感、释放,“同时,欣赏主体在这种自由的再创造中,创造力获得充分的发挥,在逐步深入欣赏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亦获得与作家共同创造的美感与愉悦”[16]。
责任编辑:陈达波
参考文献:
[1][2][5][6][7]宋瑾.音乐美学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 22-30 .
[3]张斌.简明现代汉语[S].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2-3.
[4]周世斌.音乐欣赏[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3-5.
[8][9][15] 韦克勒,沃伦.文学理论[M].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1984:18-29.
[10]柳良.音乐之旅[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2:4-8.
[11][12]冉欲达.论情节[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4:13-15.
[13][14][16]罗小平.音乐与文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12-21.
摘 要:音乐与文学,艺苑中的两朵奇葩,它们二者时而亲密无间,时而又各自向前,但总是在相互促进、相互渗透中共同发展,二者之间既有相似性,也有连接点,使这两门艺术如此相得益彰。
关键词:音乐;文学;相似性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编号: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0)02- 0086-03
一、 音乐与文学所用媒介的相似性
音乐与文学同为一种有规律的符号系统,那就是语言符号,二者都是非概念性、非语义性的。文学虽然以语言文字作为材料,但是,“由于它对语言文字材料进行了特殊处理,使处理的结果产生了文学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的语言”[1]。音乐语言“并非说音乐是一种和日常语言同样的表义性语言,而是指那些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传统的音乐体系,它的各种结构能引起熟悉它的听众产生相对确定的心理反应”[2]。对文学语言来说,语音是其物质外壳,是人类发音器官发出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對于音乐语言来说,语音也是其物质外壳,它是由人类的发音器官以及乐器不同的震动方式发出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不管是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它们均包含相似的物理性质、生理性质和社会性质。首先,声音的差异是由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色等4个基本要素决定的。其次,人的发音器官包括呼吸器官、发音器官和共鸣器官。气流是发声的动力,气流量的大小决定声音的强弱,同样,乐器也包括发声体和共鸣体,气流量的大小或者演奏时力量运用的强弱也直接决定了发出的乐音的强弱和音量大小。
除了语音,二者的语言媒介的相似性还体现在字、词、句、篇、章中。每一部音乐作品,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风格,均由音符、音阶、音程、和弦、乐句、小节、乐段、乐章构成一个整体,通过呼吸、停顿、终止、力度变化、速度变化,来表达创作者的动机、思想、情感和见解;每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诗歌、还是散文、话剧,无论是出自哪个时代、哪个国度,它也是由字、词、短语、句、篇章构成,通过字与词的不同聚合,不同的句型、句式、句类,不同的修饰手段,作者的思想、见解、认识、价值观和品德也就跃然纸上。其次,二者的语言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的语汇来源十分丰富,既可以不断地继承历史上有用的成分,也可以从其他民族的语言中吸收有用的成分丰富自己,同时,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也为了自身的需要和时代的需要,它们的语汇又不断地创新。音乐中的的调性、无调性、 先锋派音乐、序列音乐、偶然音乐、电子音乐等以及文学中的新词、生词、怪词、外来词、方言、混搭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既有系统性、规律性、固定性,又有时代性和前沿性。再者,音乐语言和文学语言不仅具有鲜明的个性,而且还具备较强的社会性,承载着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音乐语言在各个民族和不同的时代有其民间的与众不同的特殊的声音和韵味,也有着学究气十足的学院派的声音;文学语言也有易于辨认的地域差异、城乡差异、时代差异以及个体差异等。
由此可见,不管是音乐还是文学,语言不可置疑已成为它们的第一要素,但是语言若没有使用者的精神内涵和思想情感,语言就只是一个形式,一个空空的躯壳,无生气,也无魅力, 毕竟,“语言是声音与意义的结合”[3]。因此,语言这个第一要素绝不能离开它的第二要素,即人的精神。也就说,语言是用来表达人类精神、情感、思想、文化、历史、宗教信仰、习俗等方方面面的有效载体,如果没有人的精神存在于语言之中,语言便没有了价值和生命力。
二、音乐与文学二者语篇构成要素的相似性
音乐由器乐作品和声乐作品构成,表演形式有独奏(唱)、重奏(唱)、齐奏(唱)、合唱、交响、 协奏等,作品体裁形式有奏鸣曲、协奏曲、交响乐、音画、交响诗、回旋曲、幻想曲、叙事曲、前奏曲、随想曲、浪漫曲、夜曲、序曲、艺术歌曲、合唱、重唱等。文学有小说、韵文、散文、诗歌、戏剧、戏曲、随笔、纪实等体裁形式,创作手法包括叙事、议论、描绘、抒情、说明等。不管音乐和文学采用什么样的手法和体裁,二者都是音乐家和文学家“关于生活认知和情感体验的意象表现”[4],是艺术家们“情绪意念的载体或显现体,也就成为了人的另一个自我”[5]。这种情感、思想、认知、升华等其实都依赖于二者语篇的构成要素。音乐和文学二者在语篇构成上均脱离不了以下5个要素,而且缺一不可, 也即:立意、题目、结构、语言、风格。
首先,立意即作品的主旨,或者更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作品的主题。一个作曲家或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之前,他首先要明白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即便有时候是漫无目的的,随意的,它也是一种立意,是思绪和情感的一种散漫的呈现。立意可能是愉悦的、悲伤的、愤怒的、忧郁的,可能是理想的,也可能是现实的, 但是立意必定与创作者所处的时代、经历和修养以及观察能力、感悟能力、提升能力息息相关。其二,题目分有标题和无标题两种,无标题在音乐中更常见,常常以作品号代之, 文学作品中也偶尔有之,常见于随笔等体裁中。题目的好坏可以决定作品的成败,可以为欣赏者提供一定的暗示或提示, 以便欣赏者能更好的发挥想象和联想,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主旨。其三,如果说立意是作品的魂,那么结构就是作品的躯体。没有结构,作品就没有骨骼,就很难站立起来。“起、 承、转、合”或者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应该是艺术作品最完美的结构了,不管音乐与文学的体裁是什么,这样的结构就是一部作品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其四是语言,音乐的语言包括旋律、节奏、节拍、休止、速度、力度、音区、音色、和声、复调、调式、调性、曲式、织体等,文学语言包括文字、文词、文句、文韵、文意、标点符号、时态等, 这些语言要素要互相配合,才能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绪和情感。 最后是风格,即作品的性格,也是艺术家的个性体现。风格与作者所处的历史时代、 人文环境、个人喜好和品位有关,不然,我们的音乐世界和文学世界就会出现“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尴尬局面,音乐与文学也就失去了它们应有的魅力和艺术价值。
三、音乐与文学功能的相似性
法国文豪雨果曾经说过:“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学,一把是文字,一把是音符。”在我国,古人也多以“琴、棋、书、画”作为衡量一个人聪明才智和修养的标准。这足以说明音乐与文学在其功能和作用方面具备极大地相似性。二者功能的相似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艺术功能
当人们用音乐或文学来表现思想情感, 或直接品味音乐或文学所呈现的特殊世界时,音乐和文学便具有了艺术功能。“自然界不能充分满足人的感性需要,因此人类自己创造能满足需要的感性世界, …… 绿水青山、七彩虹霓,或老树昏鸦、断桥残寺,都能给人造成视觉感性冲击,或提供移情的对象,也就是将精神状态投射到自然对象身上,从中反观自身。”[6]
一个人对世界和人生的感悟,往往需要表达出来,与别人分享或交流,达到倾诉或寄托的目的。这些感悟可能是向上的、励志的、崇高的、伟大的心志,也可能只是内心深处涌动的强烈情感,如爱、恨、快乐、愤怒、喜悦、悲伤、忧郁等。但是这些心志和情感有时候无法直接用日常的语言或行动表现出来,人们往往采用艺术的形式,如音乐、文学等来表达。通过音乐与文学的艺术功能,人类的思想和情感便具有了普遍性,共鸣因此也就产生了。
(二) 实用功能
因为音乐与文学能对人产生的特殊影响,古往今来,音乐和文学常常被用于教化、宣传、教育、宣泄、科学利用等实用目的,这时音乐与文学发挥的就是实用功能,是作为一种工具被使用和满足人们的需求。
1、教化
教化即“裹着糖衣的药”[7], 也即“净化作用”。不管是快乐的或是悲伤的音乐,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柏拉图曾经认为, “就在我们应该使情感枯干的时候,滋养和灌溉了我们”[8]。“艺术不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而是值得重视的事物”[9]。因此,从古至今,统治者、政治家、宗教人士、教育者总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希望音乐和文学等艺术能“寓教于乐”,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达到塑造人心的目的。
2、宣传
宣传的作用主要发生在战争、经济、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广告等相关活动中。为了鼓舞士气或瓦解斗志,就有了战争歌曲和文学(如战前演讲、齐唱或深情并茂的喊话等),《义勇军进行曲》就是典型的鼓舞斗志的歌曲,而“四面楚歌”即是一个最好的瓦解军心的历史故事。为了政治的需要,为了宣扬某种思想,就有了政治歌曲和文学;为了推广产品、促进产品的销售量,就出现了广告音乐和台词;为了宣传各种公益事业,如帮助贫困、患病、受灾的人群,唤醒人们的意识,提高人们的认知和觉悟,就出现大量的应景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传播。
3、教育
教育就是传播知识。民歌、民间音乐、民间文学以及民族音乐和文学常常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以及生活的各个层面。一方面,每个民族都希望弘扬并传承自己优秀的文化,他们通过口授或文字在内部进行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机构为了拓展学习者的知识面,开阔眼界,延伸人类的文明和文化,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专门的音乐和文学课程,像目前广为提倡的“美育”和“人文素质教育”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4、宣泄
宣泄即将内心的情思、正性情绪和负性情绪等通过书写、演唱、演奏、吼叫等方式宣泄出来,以获取心灵的释放和平衡。在生活中,人们会处于各种各样的情绪状态,有人会选择极端的暴力有害的方式进行宣泄,有人会选择音乐和文学等“无害的宣泄”方式,如用力锤击乐器,高声唱歌,歇斯底里地朗诵诗歌或扮演某个影视作品中的角色等等。
5、科学利用
在医学界,音乐治疗是音乐被科学利用的最好例子,患者的身心疼痛可以通过舒缓、流畅、优美的音乐得到缓解,例如抑郁症、产妇生产、外科手术等等;在公共环境、服务行业、交通工具以及居家等场所,音乐被用于优化环境的背景音乐;甚至音乐还可以促进植物生长、可以给动物催奶等等。文学,特别是名言警句以及短小诗文等常常用于公众场所和居家,如学校、医院、军队、客厅或书房等等,或警示、或励志、或启迪、或鼓舞、或安慰、或温暖等等。
四、音乐与文学审美实践的相似性
音乐与文学的审美实践均由创作-表演-欣赏三部分构成,也就是说二者都可以被称为三度创造的艺术。但是,不少音乐家常常认为只有音乐才是三度创造的艺术,“一部音乐作品价值的完整体现,总是要经历即作曲家——演奏(唱)家-听众”[10],而文学只是二度创造的艺术,即作家——读者。但是,在世界文学史上, 任何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能流芳百世,为后人所知晓和铭记,总是避免不了与音乐相似的三度创造,即作家-表演-欣赏者。文学作品经过表演艺术家在舞台上、荧屏上以及电台里的再创造,如由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舞台剧、广播剧,以及诗朗诵、电视散文等,其艺术价值和影响力远远超越了二度创造,其受众面也大大超越了二度创造,特别是对那些欠发达地区的人们以及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人来说,文学这种三度创造是非常有效的。
不管是作曲家还是作家,“他的一切见解、思考、判断、构思,总之他的主观世界的一切活动,都要在他的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反映出来”[11],也就是在他的艺术作品反映出来。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在他的《艺术论》中写道:“在自己的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但是,为什么生活在同一时代和同一国度的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又是千差万别的呢?这主要“由于他们各自生活道路、生活体验、艺术经验和其它复杂因素所形成的社会实践的差异所产生的”[12]。
表演者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审美趣味、审美心理结构、美学理想、表演技巧、个人实际经验、艺术感悟、个人气质、心情和性格等对作品进行再创造,将音符和文字转化为活生生的艺术形态和可感的听觉和视觉表象。成功的再创造可以补充、丰富作者的创作,提高作品的审美价值。反之,再创造也会让作品乏味、沉闷。难怪人们常说,100个人就有100个贝多芬,就有100个哈姆雷特。可见艺术的再创造过程是不可复制的,是一次性的、易变的。每一次的再创造都会随着表演者的个人因素、环境因素和时代变化而不同。正因为艺术作品的价值和魅力 “呈现于每一次再创造中,存在于一次次的表演中”[13],不少的保留曲目和保留剧目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上演时,表演者都会赋予作品以新的活力与生命力,这样他们的艺术价值才会长存,艺术的生命之树才会常青。
欣赏者在欣赏音乐和文学作品时,“对艺术形象从‘形的感知,到‘神的把握,再到‘意的领悟都离不开想象的再创造”[14]。运用想象、联想,欣赏者可以调动自己的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来体会艺术形象。想象、联想越充分,欣赏着对艺术形象蕴含的深意和情志就越了解得透彻。但是,欣赏者的教育、训练、兴趣、经验、知识、心境、性情等都会影响他们对音乐和文学艺术作品的补充、丰富和反映。对于动人的音乐,《论语》中记载: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古人也云:“绕梁三日,不绝于耳”。对于杰出的文学作品,古人也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开卷有益”等等,也就是说,“艺术所表现的东西,优越于使用者自己进行的幻想或思考;艺术以其技巧,表现类似于使用者自己幻想或思考的东西,他们在欣赏这种表现的过程中如释重负,得到了快感。”[15]欣赏者在再创造活动中不仅得到快感、释放,“同时,欣赏主体在这种自由的再创造中,创造力获得充分的发挥,在逐步深入欣赏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亦获得与作家共同创造的美感与愉悦”[16]。
责任编辑:陈达波
参考文献:
[1][2][5][6][7]宋瑾.音乐美学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 22-30 .
[3]张斌.简明现代汉语[S].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2-3.
[4]周世斌.音乐欣赏[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3-5.
[8][9][15] 韦克勒,沃伦.文学理论[M].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1984:18-29.
[10]柳良.音乐之旅[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2:4-8.
[11][12]冉欲达.论情节[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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