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现状及对策

    王艺洁?汪海燕

    摘 要:法律题材影视作品是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法律文化传播方式,其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首先从发展历程、功能、存在的缺陷三个角度论述了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现状,然后针对现状给出完善这类作品的对策,对策主要分为内容、制作和审查三个角度,希望能通过此文为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法律;影视作品;法治建设

    1 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发展历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大门,一批以法律为题材的影视作品相继走进人们的生活,从1985年内地法律电影发展史上第一部普法电影《少年犯》开始,《检察官》《法庭内外》《见习律师》《秋菊打官司》等家喻户晓的影片让普罗大众渐渐熟悉了法律文化和法治社会。中国法律题材影视作品争相面世是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之后,如《女检察官》《大道如天》《法官妈妈》等,这些优秀国产影视剧生动地刻画了兢兢业业、坚守崇高信仰、为法治建设奉献全身的法律工作者形象,使群众了解到了法律职业的严谨和高尚。近些年的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制作更加精良、故事情节更加引人入胜,激发了广大年轻一代对于法律的学习热情,如《十二公民》《离婚律师》《全民目击》《人民的名义》等国产佳作。虽然我国已有上述优秀作品,但不可止步于此,文艺工作者和法律人应该努力创作出越来越多高质量的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用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文化,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2 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功能

    2.1 反映社会现象,完善法治社会

    文艺作品来源于生活,影视作品常常是某一阶段社会生活的缩影。《秋菊打官司》改编自陈源斌的小说《万家诉讼》,讲述了农村妇女秋菊为了向踢伤丈夫的村长讨说法,不屈不挠逐级上告的故事。[1]该片表现了改革开放大潮在农民身上的心理反应,反映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观念演进。《人民的名义》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2]该剧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反腐精神,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的态度和决心。《离婚律师》从两位专门负责离婚官司的律师的视角,展现出夫妻为了买房“假离婚”、夫妻一方有不忠行为该如何分财产等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婚姻问题,受到了国内外观众的广泛好评。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聚焦点很特别,其关注社会生活中与法治有关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将这些问题巧妙地呈现在观众面前,从而让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些问题并愿意主动解决这些问题。积极向上的社会现象需要被反映,消极不良的社会现象更需要被反映,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法律题材影视作品在反映社会生活、完善法治社会方面的作用不可被忽视。

    2.2 传播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大部分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是很浅薄的,相比晦涩难懂的法律著作和大量的法律法規,视听影像是一种有趣通俗的获取知识的方式。现阶段,我国民众掌握的法律知识普遍较少,而法治建设又处于关键时期,作为与民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影视作品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题材影视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可以引导观众认识不同的法律部门、了解公检法的工作程序、感受法庭审判的庄严神圣,进而学习借鉴剧中角色的维权方法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民众对法律知识有了初步认识之后,法律意识会以一种无形的思想意识形态来影响民众,从而完善民众的公平正义价值观。

    3 法律题材影视作品中存在的缺陷

    3.1 剧情不够专业

    影视剧是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信息传播媒介,可如果传播的信息有误,那么不仅起不到传播知识的作用,反而还会引起争议和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律师》热播的同时也有很多专业人士指出了剧中的法律错误,比如将“不当得利”说成“不当获利”、在民事案件中出现“辩护人”、原被告的律师私底下见面吃饭等等,都对观众产生了误导。电影《亲爱的》公安机关以孩子已经丢失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而现实中并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3]传播法律知识的影视作品必须严格对待剧情设定,不糊弄观众,不误导观众。

    3.2 过于娱乐化、商业化

    有些影视作品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舍本逐末,夸大了故事情节的真实性,加入了很多激烈打斗情节、色情画面和血腥暴力场面,还有的影视剧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资源,在社交媒体上不停恶意炒作,而忽略了法律题材影视作品本身的社会价值。

    4 针对现存缺陷的对策

    4.1 内容:体现主流思想,展现社会热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说:“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没有优秀作品,其他事情搞得再热闹、再花哨,那也只是表面文章,是不能真正深入人民精神世界的,是不能触及人的灵魂、引起人民思想共鸣的。”优秀的影视作品之所以能够受到欢迎,是因为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十二公民》中的12个不同职业不同背景的陪审员真实反映了中国社会现状,展现偏见的同时又表达了对于公义的追求。该片以法律戏剧文本的方式展现当下的中国社会,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借鉴《十二公民》,法律题材影视作品应当充分体现主流思想,展现社会热点,发挥好反映社会现象、完善法治社会的作用。

    4.2 制作:提高顾问团队的法律专业水平

    制作团队的水平往往决定了一部影视作品的质量,因此,想要保证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质量,就必须保证制作团队的质量。在剧本的创作过程中,编剧最好从事过相关法律工作,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确保不出现常识性错误。片方最好能够引入由律师或者法律专家组成的专业顾问团队,对场景拍摄和剧本形成给出有效意见。演职人员也可以去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实地考察,对司法程序和法律职业道德有基础性认知。

    4.3 审查:有关机关加大审查力度

    法律题材影视作品不同于一般的娱乐性影视作品,其肩负着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重任。因此,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作品内容和核心思想进行严格的专业审查,以保证作品的质量和播出后的教育效果。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运用是否正确、相关法律术语的表述是否准确、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地位及职能是否符合现实、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是否与社会主义基本的民主法治理念相一致等等。

    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制作人、审查机关应当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作品数量,不能模棱两可。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发表讲话:“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任何一个时代的经典文艺作品,都是那个时代社会生活和精神的写照,都具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和特征。任何一个时代的文艺,只有同国家和民族紧紧维系、休戚与共,才能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 [4]相信在文艺工作者和有关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法律题材影视作品会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进程,为法治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 李丽.新时期国内乡土电影与乡土小说的关系研究[D].海南大学,2011.

    [2] 范以锦,聂浩. 2017年重大传媒事件[J].新闻与写作,2017(12):5-8.

    [3] 蔡华玲.论大众法律文化在我国法律题材影视剧中的表达[J].宿州学院学报,2015,30(05):45-47.

    [4] 改革开放四十年:艺术凝聚中国力量[J].上海艺术评论,2018(03):7.

    作者简介:王艺洁(1999—),女,江苏宿迁人,本科生。

    汪海燕(1978—),女,湖北恩施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法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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