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会计核算影响研究

程子
摘要:分析“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具体是在解析“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差异性的基础上,分条解析完善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施工作效率的措施。希望能够协助融资租赁企业相关人员能够认识到“营改增”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不断采用应对措施,提升企业经济运行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营改增”;融资租赁;会计核算;应对措施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在本世纪步入繁盛发展的时段,其在推动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方面发挥的作用是极为显著的。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中实施,该行业17%的税率计征增值税被废除。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的变革,对融资租赁行业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显著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一、“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營改增”前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当天日,出租人就应该把租赁开始当天最低租赁收款额和开始直接费用总和录入到融资租赁款中,未担保余值信息录入环节也不容忽视,把最低租赁收款额、开始直接费用与未担保余值总和与现值总和的差值确定为没有达到的融资收益项目,把没有获得的融资收益在租赁期中不同时段进行科学配置。
对于承租人而言,应把租赁起初当天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和融资资产公允价值较低者设置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一并明确没有达到的融资费用,把没有达到的融资费用在租赁期中不同时期科学配置,按照初期应支付本金的摊余成本与现实利率乘积,其明确每期的没有达到的融资费用。
(二)“营改增”实施以后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税收制度实施以后,融资租赁企业由缴纳营业税(价内税)整改为增值税(价外税)。对于出租人而言,采购设备过程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记录为“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当天不确认销项税额[1]。在确实收到租金收入之时应明确本期销项税额,记录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若对方把租金发票一次开全,那么所有租金收入与价外费用记录为计税凭据,测算销项税额;若对方分时段开具租金发票,那么就把不同时期的租金收入设置为计税凭据。不同时期末明确没有确认融资租赁收益内容,记录为:“主营业务收入”。
对于承租人而言,获得设备时租赁当天不确认进项税额,只有在现实支付租金费用环节才去明确本期进项税额,记录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不同时期末摊销明确没有确认融资租赁费用,记录为:“财务费用”。二、完善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施工作的措施
(一)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体制有深入认识
这是进项税额抵扣工作效率有所保障的基础。“营改增”税收制度实施以后,在对增值税核算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环节,财会人员应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体制有全面性认识并将其科学应用到融资租赁实务工作进程中,企业管理层也应用将监管作用发挥出来,编制并实施有效的奖惩机制,这是强化财会人员工作积极性与规范性的有效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融资租赁业务核算工作效率。在现实工作中,应整合增值税发票管理体制,以本企业发展现状为基点,确保发票获得记录、保管与上交等管理程序的明确性与科学性,从而使企业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满足国家税法规定的基础上,为融资租赁企业生产营销的顺畅性提供优势条件,具体是重点做好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核算、票据保管与报表制定等工作内容。
(二)编制有效的税率
这是设备承租人销项税额部分抵扣的依托,参照中国商务部2015年颁发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报告:售后回租融资额在租赁行业所占比率为61.7%,直接租赁融资额所占比率为22.4%,他类租赁融资额所占比率为15.9%[2]。上述数据信息有力的证明了中国租赁行业中售后回租模式为主导融资业务模式这一事实。“营改增”税制全面实施以后,融资性的售后回租业务被设置为贷款服务,在这样的情景下即使承租方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具备抵扣销项税额的权利,上述规定的编制与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使企业税收压力繁重化,售后回租业务的运行进程以及营销规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当下,国内税收管理部门面对融资租赁行业中的售后回租业务编制了一个适用的税率,此时承租人可以抵扣部分销项税额,企业纳税压力也随之减轻。并为降低售后回租业务下游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供了便利条件,经济业务成交率也有所提升。
(三)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势
这是优化租赁准则和税收体制的有效办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16年1月中旬就颁发了最新的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并规定租赁企业在2019年年初就开始实施。最新租赁规则对承租人的会计核算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承租人把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业务信息资源均整合进资产负债表内披露,借此方式强化财务报表信息的透明性与真实性。中国会计准则积极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走向,不断优化企业租赁规则与税收体制,为“营改增”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政策支持。三、结束语
综合全文论述的内容,对“营改增”税制实施的意义,以及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产生的影响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同时掌握了几种有效完善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施工作效果的措施。企业管理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应深度解读“营改增”税制内容,有效把握时机,推进企业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赵秀云.“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核算及集团内抵销处理[J].财会通讯,2017(16):69-71.
[2]韩金灿.承租人视角下有形动产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核算问题探析[J].商业会计,2015(10):24-26.
(作者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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