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与健康视角下的上思县森林旅游的SWOT分析与发展对策
吕璇
上思县具有生态环境优越,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作为“中国氧都”,有着巨大的森林旅游发展前景。本文从氧与健康的角度,对上思县森林旅游进行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上思的旅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伴随中国城镇化建设加快,森林旅游魅力将越加凸现。森林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也是当前旅游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是世界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林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上思县森林覆盖率达60.28%,空气清新,平均每立方厘米的负氧离子高达8.9万个,2011年又被中国生态旅游最权威的机构中国生态学会誉为“中国氧都”。近年来,上思县围绕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和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积极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已成功举办过十届十万大山原始森林旅游文化节,极大地提高了上思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上思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如何充分利用好十万大山品牌及“中国氧吧”优势,发展森林旅游,理当成为探讨的
热点。
一、森林旅游的含义
森林旅游是指在被保护的森林生态系统内,以自然景观为主体,融合区域内人文、社会景观为对象的郊野性旅游,旅游者通过与自然的接近,达到了解自然、享受自然生态功能的好处,产生回归自然的意境,从而自觉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一种科学、高雅、文明的旅游方式。森林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其发展应与自然和谐,并且必须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并且森林生态旅游的全过程中,必须使旅游者受到生动具体的生态教育。
二、上思县森林旅游发展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1.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
①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类型比较齐全,资源分布较广,区域特色突出。②森林生态旅游资源所占比重大,具有良好的生物多样性,既是动植物王国,又是森
林生态旅游胜地。上思县森林覆盖率高,植被丰富,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动植物种类繁多,有动植物王国之称。据调查统计,保护区有植物219科、912属、2 233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有两种,即狭叶坡垒、十万大山苏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5种,即云豹、金钱豹、林麝、巨蜥、蟒。③山地风光优美,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十万大山山脉及其支脉凤凰山、四方山等,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极高,山地旅游资源丰富,形成了优美独特的山地风光。④森林覆盖率高,生态景观独特,环境污染少,自然环境宜人,空气清新,负氧离子含量高。十万大山森林公园空气负氧离子高达每立方米8.9万个,是森林生态旅游中休闲度假的理想场所。
2.明显的区位优势
上思地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腹地,依山、靠海、临边,发展旅游业的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防城港市的北部,坐落在风景绮丽的十万大山北麓,是广西“桂林一贺州一柳州河池一来宾一南宁一钦州、防城港(东兴)一北海”南北黄金旅游带,以及环北部湾滨海跨国休闲游“北海一防城港一东兴一芒街一下龙湾一河内”精品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有“北部湾生态后花园”的美誉。上思县距南宁市约90 km,距钦州市约100 km,距防城港市约130 km。上思县土地面积达281873 hm2,有林地面积187341hm2,森林覆盖率高达61%以上。植被资源丰富,原生植物种类繁多,生态系统稳定平衡。森林茂密参天,林相整齐美观,还有多种古树名木,具备了构建森林生态旅游的基本元素。
3.强大的品牌效益
2011年上思荣膺“中国氧都” 称号,这张十万大山的新名片让上思的知名度得到更大的提高。该县旅游部门统计数字表明,仅2013年国庆期间,全县旅游人数达到7.96万人次,同比增长17.9%;旅游收入达5106万元,同比增长31.9%。十万大山生态旅游日益升温。伴随着已成功举办了十届的十万大山原始森林旅游文化节,带来大量商家的投资,产业招商硕果
累累。
(二)劣势分析
1.旅游接待与服务设施滞后
上思县城和十万大山森林公园、皇袍山森林乐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接待能力依然十分有限。仅有上思县老区大酒店(准四星)、云雾山庄(四星)、九龙养生泉宾馆(首家五星酒店)、森羽国际大酒店(四星)、江滨度假酒店(四星)、龙腾国际大酒店(三星)等若干家星级宾馆和酒店,从数量、档次、规模、接待与服务能力上都不能满足中高端休闲、度假、会议、商务、生态消费需求。
2.旅游资源挖掘深度不够
上思县具有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但该县仍以观光游为主体,开发深度不够且类型单一,缺乏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形式。彰显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街、民俗文化区、风味小吃街、甚至是节庆活动几乎没有。因此,大量价值高、能给予游客强烈满足感的旅游资源未能适时开发。
3. 没有实现森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资源开发的无序,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森林景区管理水平不高,给予资源的保护带来很大压力。另外,景区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生态旅游方面的教育,其中许多人都不能在知识和技能上完全适应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景区周边居民对森林的乱砍、乱挖的破坏行为也没有得到及时的教育和制止;相应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和利益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上思县森林生态旅游的可持续
发展。
(三)机会分析
1. 借东盟博览会和森林旅游文化节的东风
上思县的区位优势和区域知名度使得其拥有良好的客源基础。南宁市是广西旅游集散中心,又是广西一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会址,每年都会带来大量的国际国内客流量,这些客流是上思县潜在的巨大客源。由于南宁市旅游资源贫乏,本市
居民具有很强的出游愿望。随着城市压力的增加,市民更喜欢远离城市喧嚣,去人口密度低、环境污染少、森林覆盖率高的生态旅游地休闲度假,十万大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大面积的森林,空气负氧离子高、空气清新,是家庭游客、自驾车游客和商务会议游客理想的休闲度假旅游地,正好满足市民的出游需求。
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十万大山原始森林旅游文化节,成为进行招商引资推介的重要平台。在2011年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十万大山原始森林旅游文化节上签约了上思县城市森林公园、上思县珍稀植物园、上思县交通运输业及相关配套、上思县进城大道、上思县风江花园建设等10个项目,涉及旅游、新能源、矿产开发、市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产业,总投资达76.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44%,签约项目总金额创历史新高,其中签约的上思县风力场开发项目投资额达25亿元,创单个项目签约额历史最高。这些立足上思县的资源优势和良好的产业基础而成功引进的项目,能够为旅游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2. “全面推进绿色崛起,奋力建设北部湾生态经济强县”的政策倾斜。
在2011年,上思县提出了“开放融入,绿色崛起,建设北部湾生态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如今,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上思努力把资源、生态优势化为发展优势,着力把全县建设成一个城乡生态良性循环、自然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北部湾生态经济强县,让十万大山这片难得的“生态净土”在绿色中掘出金色。全县上下都牢固树立“没有生态环境的发展不可持续”观念,切实改变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3.威胁分析
上思最大的竞争威胁是宁明县。宁明与上思相距138公里。宁明县2600多年历史的花山岩画,被誉为世界文化奇观。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花山岩画亮相在第一画卷里。而宁明每年都举办国际花山文化节,以弘扬花山文化,展现骆越民族风情。这将会与上思争夺部分旅游客源市场。
三、上思森林旅游的发展对策
(一)深度挖掘上思旅游资源,整合优势资源
上思县旅游资源丰富,但有大量资源未进行挖掘,如蝴蝶谷、薯莨岭、五马山、大龙山、四方山、凤凰山等山体自然资源;明江、平福河、沉香河、公安河、那板水库、念伦水库、珠江源瀑布等水体自然资源;九龙送、阴阳树、龙袍树、金钱豹、黑叶猴等各种珍稀的动植物景观;十万大山云雾、凤凰山云雾等天象景观;粤桂古商道千级石阶、上思三合土巨棺、文庙、瑶族竹屋等遗址建筑;壮瑶少数民族歌唱、居住、嫁娶习俗;金花茶、八角、三香(香猪、香糯、香菇)、三甜(甜笋、蜂蜜、蔗糖)等土特产品;手工芒编、竹编、竹雕等手工艺品;年粽、沙糕、明江鲤鱼、山野菜等餐饮产品。以生态旅游为主题,发展自然生态观光游、民俗文化生态游、商务休闲游、康体疗养游。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森林旅游经营新模式
作为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上思县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迹遗址、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的旅游资源,吸引企业进行投资开发,促进旅游项目的合作,建设一批优质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积极搭建森林旅游发展平台,建设森林休闲度假、名俗风情、健身疗养的旅游基地,使上思县的森林旅游走向强大。通过走森林公园+林业+旅游部门+投资商+林农整合发展的新型森林旅游经营模式,实现森林旅游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应理顺发展森林旅游的管理体制,培育新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利用森林资源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围绕生态性这一森林旅游的根本属性,提高上思县发展森林旅游的核心竞争力,使“中国氧都”的品牌做强做大。
(三)加强森林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在进行开发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旅游开发公司要注重对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尽量保持原生态,充分发挥上思县生态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融入文化元素,展现特色生态。同时,应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对周边居民或游客的破坏行为首先应委婉指出,进行友好善意的生态保护教育,不听劝告者坚决按规定处罚,对景区内的餐馆、商铺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基础设施尽量使用低碳环保或者是原生态材料。景区内借助电动游览观光车代步,并在显眼的地方树立标牌提示和引导游客生态环境保护的
行为。
森林旅游必须强调以生态效益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依据,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力求达到三者结合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就要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因此,生态利益补偿要确定责任主体的身份与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作者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