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审价中的会计“陷阱”
董洪涛
摘 要: 装备报价与审价长期以来一直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工作矛盾,在装备的审价过程中,常常遇到承制单位在报价中或多或少有虚列虚增成本的现象,如果不对报价系统以及涉及会计核算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就很难发现问题,就会误导我们对承制单位真实成本的判断。通过报价资料中材料采购、成本费用支出、会计报表环节上的种种会计“陷阱”,就可以揭示出虚假成本内幕,找出虚增成本的根源,进而采取对应措施,还原其真实成本,使审价基础工作步入良性环境。
关键词: 装备; 价格; 审查; 会计“陷阱”
中图分类号: F231.6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4.026
引言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物价上涨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在武器装备采办过程中,有限的装备经费与承制单位无限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军队采取了多渠道、多种采购方式,矛盾仍然不能完全化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武器装备发展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技术及投资风险加大,企业需要充分化解带来的经济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只顾本单位经济利益的迅速提升而不顾军队经济效益的发挥,多摊费用,重复计算,虚增成本等等,对此类问题,我们要提高警惕,防止虚假成本在军队装备采购中的蔓延。
虚假成本会产生虚假产品价格,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采购活动也是虚假的,其后果十分严重,它是违法违规者以欺骗手段侵吞国家资产,达到个体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会使国家经济秩序、军队的装备建设受到极大破坏。遏制会计核算作假,确保会计信息和成本的真实,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审价人员的认真和“专业”,从承制单位报价方案的源头发现问题,遏制虚假成本。那么在具体审价过程中,需要分析承制单位提供的各种成本资料,特别是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支出凭证,甄别这些资料的真假,挖掘会计“陷阱”,剔除虚假成本,确保会计成本真实能够反映产品价格,回归商品价格与价值的本来面目。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在审价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企业报价中的一些计算错误、依据有误、依据不充分的情况,这其中难免企业在提供报价支撑材料时,有意无意地提供了错误的数据和信息,而这些错误的数据和信息很有可能是企业统计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细微错误或企业有意为之,使在审价当中容易陷入和走偏,造成审价成果的失真,给审价工作造成的不必要的工作量。
所谓会计“陷阱”,是指企业由于统计、归集、计算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而审价使用人并不知情或没有察觉,带来导致误导、误释和行为错误的结果。[1]也就是说,依据失实的会计资料,以真实、合法的面目出现,审价使用人据此作出核算和判断决策,指导其组织价格意见和建议,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会计“陷阱”可以是会计信息提供者故意设置的,也可能是无意留下的。
企业出于自身的需求和国家军队相关法规的规定,其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发展,必然自动生成一系列的经济信息,这些信息是企业主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写照,不管企业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如何认识,是否重视其重要性,经济信息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以一定的形式延续和保存下来,同时,正是由于这些经济信息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可追溯性。经济信息(主要指会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即会计核算系统、统计核算系统和业务核算系统,简称会计三个系统。三个系统既有分工,又有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会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和业务方面的资金活动信息;统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资金活动的过程和主要结果;业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管理信息,会计“陷阱”均会在三个系统中隐藏,需要我们审价人员进一步的追溯和查证。
查证是检查和清除报价方案中会计“陷阱”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查证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还要查询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财务资料信息,例如企业统计核算制度及资料、各车间相关技术统计资料等等。鉴于查证内容较多,下面主要描述查证三方面的会计“陷阱”。
二、会计“陷阱”的具体表象及防范措施
(一)查证材料采购环节的会计“陷阱”
假单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查证材料采购环节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信息提供者故意将信息搞乱,或者使其披上合法合理外衣,或者利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包装后合法“上位”,尽管看似合理合法,但总会暴露在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监督和控制制度之下,只要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的职能正常发挥作用,会计“陷阱”的问题迟早会暴露。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各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常见的“陷阱”是:
1. 账户核算范围认定的错弊“陷阱”,把一些不属于该账户核算的项目列入其中,扩大了其对象领域,使该账户与存货的其他项目发生混淆。例如原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原材料账户核算的是企业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和燃料。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通常是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应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账户核算。
2. “原材料”购入、发出计价错弊“陷阱”。购入错弊“陷阱”主要是采购的原始依据不充分,验收记录过程中有关账务处理不妥等。如材料采购时,未采取材料比价措施或者比价方法不合理,采购价与市场价严重背离,采购后记录的税、手续费、运杂费等分摊时把握不准确,记账处理不妥。在材料购入的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况,同种材料价格差异过大,采购单位和途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分析处理的环节是否妥当;采购过程中有无其他费用的支出,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暂估入账的材料是否在下月初进行冲回,有无多记材料成本的情况;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无边角余料的冲减入账成本,有无将其转入其他科目等情况。发出计价错弊“陷阱”主要是虚增或虚减材料的发出价值和期末结存的材料价值,造成材料账实不符或生产成本不真实,直接影响企业的盈亏计算。造成材料发出计价错弊 “陷阱”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按计划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材料差异的形成和分摊比例的记录,有无多转或者少转的情况,有无差错或人为调整分摊比例的情况。(2)如果是按实际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是否按企业材料日常核算的相关规定进行计价,所采取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的核算管理模式和是否符合项目采购生产的管理环境,有无随意变动和人为调节计价方法,材料发出的价值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原材料项下明细账与汇总账的对账情况。
3. 检查发出材料是否项目所需,领用数量是否恰当,领料单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涂改,涂改后是否有效,有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对原材料账户的检查,基本上比较常见的方法有:(1)查阅法,就是直接查阅材料明细账记录,通过直接查阅材料账目的摘要、出库入库时间、发出入库的金额的会计信息,宏观上对材料账目有个基本了解和认识,有些是能够直接发现问题的,有些是有疑问的,需要进一步查证原始凭证等依据;(2)抽样审阅法,对于凭证较多,因时间限制无法对全部材料凭证进行查阅的,主要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从中抽取部分原材料购入和发出的记录,它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地计量抽样的风险,控制抽样风险,缺点是毕竟是凭借个人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是一种主观的抽样方法,存在问题疏漏的风险;(3)核对比较法,就是核查事项与有关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其摘要、时间、金额等内容是否一致;将记账凭证与所附上的原始凭证等凭证文件进行核对,检查其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发生数量、核算单价、合计金额等项目是否一致,并检查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的发生以及记账过程是否合规、合法,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采购具体内容,要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其执行进行核对,检查原材料购入业务是否依照计划进行,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等内容是否相关和衔接,采购的价格是否超出市场基本的合理范围,涉及的采购成本流程是否完整,原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是否正确,原材料入库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依据充分等;原始凭证的审查尤为重要,对可疑的原始凭证,要进行真伪的鉴定,依据采购订单、运杂费用单、材料保险单、货物发票、原材料检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原材料入库的凭证的正确性;依据财务报表的会计核算方法说明查阅有关材料计价方法的说明,从相关报表中调查了解企业管理经营和核算的情况,从而检查原材料计价方法采纳的合理性、准确性;查阅和检查复核以及分析材料明细账、成本和费用明细账等相关明细账,审核材料发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情况,并分析其是否准确;通过对原材料管理和核算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和讯问,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材料费用管理内部和管理控制方面的状况;查阅企业组织的材料清点盘存情况,与实际结存数额、金额进行核对,查实材料的实有数,在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的前提下确保账实相符和账务流程相符。
(二)查证成本费用支出环节的会计“陷阱”
主要包括成本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是指企业用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设定某个阶段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以此为依据统计核算出各个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账户,包括有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工程施工账户、劳务成本账户、研发支出账户等,在实际发生时各自计入本科目,在期末需结转时,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和研发支出对应结转转入生产成本。成本类账户的结构和运用方法同于盘存类账户。费用类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在一定期间内企业所发生的、应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的账户,这里既有主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也有除主营业务之外的支出和税费,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管理费用账户、销售费用账户、财务费用类账户等。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和售出中,与主导经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投入的相关成本,即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生产用原料、人工成本(人工费用)和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等)的折旧等,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当期已实现销售的产成品(从存货中转出)或劳务所对应的实际成本。主要“陷阱”是:(1)多反映在产成品批量较多的情况,多记产成品明细账的出库量,等到下期又作产成品盘盈处理;(2)产成品发出后因种种原因退回生产部门返修,应当冲减库存产成品明细账而未冲减的,虚增产成品成本;(3)企业将其他销售的产成品列入主营业务成本;(4)违反成本结转一致性原则,随意变更成本结转方法,以达到调节产品成本高低的目的;(5)成本计算方法不按真实的成本进行计算,而是以增大产成品成本为目的,例如采取计划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的企业,计划成本高于实际成本而不调减成本差异,人为增加产成品的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核算企业产品实际发生的费用,其账户余额为企业在产品的成本,它与主营业务成本略有不同,属于成本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陷阱” 主要有:(1)共用材料耗费的分摊不合理,人为调节产品生产成本;(2)对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不准确,不真实;(3)各项耗费在各个期间的划分不正确;(4)各项费用在各个产品之间的划分不正确;(5)不及时正确地结转完工产品成本,任意调节成本。
管理费用账户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陷阱”主要有:(1)虚列、虚增有关费用;(2)不按标准规定分摊应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3)不按规定计提各项费用等。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不应计入涉及军品的成本,在审查中注意防止挤占、多记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果有预付款的情况,相应的费用按比例计算后扣除,如果需要计入财务费用,应审查财务费用账户。“陷阱”主要有:(1)利息支出在开办费(例如购入固定资产)、财务费用与清算损益之间分配不清;(2)将利息收入转为账外账,未抵消利息支出;(3)利用汇兑损益计算,故意少计或多记财务费用等。
对成本费用类账户的检查方法,主要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法规,对各个账户按照合法合规原则在总分类账和各明细账的账面记录进行勾稽核对,以此找出账与账存在的差异和关系是否对应。[2]对于主营成本业务账户,主要检查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的类别、确认时间是否一致,销售成本结转数额是否准确、合理;对于管理费用账户,主要审查列入的项目是否符合法规,计算是否准确,结转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明细项目的来源渠道、金额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务费用账户,要注意划分用于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还是非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利息等收入是否在生产项目上抵减;生产费用账户,根据产品特点或工艺过程,审查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成本费用项目的设置准确性、合规性是否统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在体现成本分配上是否满足受益原则,成本的转出是否合规、真实和正确。
(三)查证会计报表中的会计“陷阱”
企业会计报表,主要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成本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确定一定时期编制的,是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的综合成本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运营结果、现金流量汇总性质的书面文件,是企业对外传递会计成本费用信息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会计报表。在审价中,通过审查会计报表,不仅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还为核算企业综合小时费用率提供有效的依据。
对企业会计报表的检查方法,主要有:(1)与往年会计报表的项目进行对比,确定当年项目名称是否对应一致,有无变化及变化理由,数据变化是否合法合规;(2)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账户关系是否对应,报表与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对应,例如存货数额与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产成品等账户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3)期末余额的填列是否准确,计算方法是否合规,特别是涉及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及折旧、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等;(4)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与涉及军方主业的关系,合并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军与民企业的利益分配(依据盈利能力)是否合理。
三、清除报价方案隐含的会计“陷阱”
军事代表的职能定位确立了军事代表在装备研制、生产和交付部队后的使用,以及装备寿命终结的处理过程中,都将对装备的成本、价格等信息有着基本的掌握,能够为保证装备质量的最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军事代表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好清除报价隐含会计“陷阱”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
军事代表接触的企业技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较广,在进行装备审价当中,除了掌握基本的会计核算知识以外,还有加强相关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多个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点,深入了解所管辖区域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以便在审价中能够迅速了解企业报价成本费用结构和支撑材料的基本核算方法。
(二)梳理归纳企业容易发生会计“陷阱”的问题
在行业内部,企业有意无意出现会计“陷阱”的现象,带有同质化的特点,往往在一个企业发生的会计“陷阱”问题,在另一同行企业的同类项目或科目上也有发生,例如:电子类行业,由于电子元器件市场价格相对透明,在进出库核算中就容易发生价格偏高等同类问题。这就需要军事代表通过长期的积累和摸索,去梳理归纳所辖区域企业会计“陷阱”的问题,为在装备审价中发现问题打下基础。
(三)加强行业军事代表之间的交流,共同梳理会计“陷阱”问题
在行业之间,军兵种之间可以在跨专业、跨行业的装备审价工作中,进行预防会计“陷阱”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也可开展预防企业报价会计“陷阱”的针对性研究和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共同分析解决企业常用的会计“陷阱”手段带来的装备价格矛盾。
(四)加强军队财务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打消企业定价顾虑
企业会计“陷阱”的产生,有相当一部分因素是企业害怕军方把装备价格定低了,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积极性。那么,需要军事代表做好国家和军队法规政策的宣传,打消企业在报价中的顾虑,引导企业向诚信报价靠近,同时,根据审价当中的法规政策,明明白白地进行审价,真实反映装备成本价格,认真梳理军企双方在价格谈判中的矛盾焦点,妥善地做好价格谈判工作,为军企双方达成价格共识夯实基础工作。
在现行体制下,遵循装备价格审查工作的客观规律和专业技术特性,做好审价工作,离不开军事代表系统的一线作用,严格把控装备技术状态,严格审查企业报价方案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在企业报价工作开始以及审价工作前期,军事代表通过了解装备技术状态和研制、生产过程监督的具体内容,从状态监控和经费监控入手,可以对涉及企业报价内容的账簿、发票、协议、合同等原始资料的真伪进行前期的梳理和筛选,运用合法、合规的核算手段,剔出报价方案中的会计“陷阱”,协助机关制订合理的核算结果和价格方案,为机关的研判与决策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为高效促进价格谈判顺利进行提供支持,达到军企双赢,使装备价格管理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庄恩岳.会计陷阱与查账指导[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
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
摘 要: 装备报价与审价长期以来一直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工作矛盾,在装备的审价过程中,常常遇到承制单位在报价中或多或少有虚列虚增成本的现象,如果不对报价系统以及涉及会计核算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就很难发现问题,就会误导我们对承制单位真实成本的判断。通过报价资料中材料采购、成本费用支出、会计报表环节上的种种会计“陷阱”,就可以揭示出虚假成本内幕,找出虚增成本的根源,进而采取对应措施,还原其真实成本,使审价基础工作步入良性环境。
关键词: 装备; 价格; 审查; 会计“陷阱”
中图分类号: F231.6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4.026
引言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物价上涨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在武器装备采办过程中,有限的装备经费与承制单位无限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军队采取了多渠道、多种采购方式,矛盾仍然不能完全化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武器装备发展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技术及投资风险加大,企业需要充分化解带来的经济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只顾本单位经济利益的迅速提升而不顾军队经济效益的发挥,多摊费用,重复计算,虚增成本等等,对此类问题,我们要提高警惕,防止虚假成本在军队装备采购中的蔓延。
虚假成本会产生虚假产品价格,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采购活动也是虚假的,其后果十分严重,它是违法违规者以欺骗手段侵吞国家资产,达到个体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会使国家经济秩序、军队的装备建设受到极大破坏。遏制会计核算作假,确保会计信息和成本的真实,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审价人员的认真和“专业”,从承制单位报价方案的源头发现问题,遏制虚假成本。那么在具体审价过程中,需要分析承制单位提供的各种成本资料,特别是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支出凭证,甄别这些资料的真假,挖掘会计“陷阱”,剔除虚假成本,确保会计成本真实能够反映产品价格,回归商品价格与价值的本来面目。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在审价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企业报价中的一些计算错误、依据有误、依据不充分的情况,这其中难免企业在提供报价支撑材料时,有意无意地提供了错误的数据和信息,而这些错误的数据和信息很有可能是企业统计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细微错误或企业有意为之,使在审价当中容易陷入和走偏,造成审价成果的失真,给审价工作造成的不必要的工作量。
所谓会计“陷阱”,是指企业由于统计、归集、计算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而审价使用人并不知情或没有察觉,带来导致误导、误释和行为错误的结果。[1]也就是说,依据失实的会计资料,以真实、合法的面目出现,审价使用人据此作出核算和判断决策,指导其组织价格意见和建议,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会计“陷阱”可以是会计信息提供者故意设置的,也可能是无意留下的。
企业出于自身的需求和国家军队相关法规的规定,其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发展,必然自动生成一系列的经济信息,这些信息是企业主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写照,不管企业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如何认识,是否重视其重要性,经济信息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以一定的形式延续和保存下来,同时,正是由于这些经济信息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可追溯性。经济信息(主要指会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即会计核算系统、统计核算系统和业务核算系统,简称会计三个系统。三个系统既有分工,又有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会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和业务方面的资金活动信息;统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资金活动的过程和主要结果;业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管理信息,会计“陷阱”均会在三个系统中隐藏,需要我们审价人员进一步的追溯和查证。
查证是检查和清除报价方案中会计“陷阱”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查证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还要查询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财务资料信息,例如企业统计核算制度及资料、各车间相关技术统计资料等等。鉴于查证内容较多,下面主要描述查证三方面的会计“陷阱”。
二、会计“陷阱”的具体表象及防范措施
(一)查证材料采购环节的会计“陷阱”
假单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查证材料采购环节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信息提供者故意将信息搞乱,或者使其披上合法合理外衣,或者利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包装后合法“上位”,尽管看似合理合法,但总会暴露在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监督和控制制度之下,只要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的职能正常发挥作用,会计“陷阱”的问题迟早会暴露。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各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常见的“陷阱”是:
1. 账户核算范围认定的错弊“陷阱”,把一些不属于该账户核算的项目列入其中,扩大了其对象领域,使该账户与存货的其他项目发生混淆。例如原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原材料账户核算的是企业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和燃料。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通常是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应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账户核算。
2. “原材料”购入、发出计价错弊“陷阱”。购入错弊“陷阱”主要是采购的原始依据不充分,验收记录过程中有关账务处理不妥等。如材料采购时,未采取材料比价措施或者比价方法不合理,采购价与市场价严重背离,采购后记录的税、手续费、运杂费等分摊时把握不准确,记账处理不妥。在材料购入的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况,同种材料价格差异过大,采购单位和途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分析处理的环节是否妥当;采购过程中有无其他费用的支出,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暂估入账的材料是否在下月初进行冲回,有无多记材料成本的情况;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无边角余料的冲减入账成本,有无将其转入其他科目等情况。发出计价错弊“陷阱”主要是虚增或虚减材料的发出价值和期末结存的材料价值,造成材料账实不符或生产成本不真实,直接影响企业的盈亏计算。造成材料发出计价错弊 “陷阱”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按计划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材料差异的形成和分摊比例的记录,有无多转或者少转的情况,有无差错或人为调整分摊比例的情况。(2)如果是按实际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是否按企业材料日常核算的相关规定进行计价,所采取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的核算管理模式和是否符合项目采购生产的管理环境,有无随意变动和人为调节计价方法,材料发出的价值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原材料项下明细账与汇总账的对账情况。
3. 检查发出材料是否项目所需,领用数量是否恰当,领料单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涂改,涂改后是否有效,有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对原材料账户的检查,基本上比较常见的方法有:(1)查阅法,就是直接查阅材料明细账记录,通过直接查阅材料账目的摘要、出库入库时间、发出入库的金额的会计信息,宏观上对材料账目有个基本了解和认识,有些是能够直接发现问题的,有些是有疑问的,需要进一步查证原始凭证等依据;(2)抽样审阅法,对于凭证较多,因时间限制无法对全部材料凭证进行查阅的,主要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从中抽取部分原材料购入和发出的记录,它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地计量抽样的风险,控制抽样风险,缺点是毕竟是凭借个人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是一种主观的抽样方法,存在问题疏漏的风险;(3)核对比较法,就是核查事项与有关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其摘要、时间、金额等内容是否一致;将记账凭证与所附上的原始凭证等凭证文件进行核对,检查其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发生数量、核算单价、合计金额等项目是否一致,并检查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的发生以及记账过程是否合规、合法,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采购具体内容,要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其执行进行核对,检查原材料购入业务是否依照计划进行,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等内容是否相关和衔接,采购的价格是否超出市场基本的合理范围,涉及的采购成本流程是否完整,原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是否正确,原材料入库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依据充分等;原始凭证的审查尤为重要,对可疑的原始凭证,要进行真伪的鉴定,依据采购订单、运杂费用单、材料保险单、货物发票、原材料检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原材料入库的凭证的正确性;依据财务报表的会计核算方法说明查阅有关材料计价方法的说明,从相关报表中调查了解企业管理经营和核算的情况,从而检查原材料计价方法采纳的合理性、准确性;查阅和检查复核以及分析材料明细账、成本和费用明细账等相关明细账,审核材料发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情况,并分析其是否准确;通过对原材料管理和核算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和讯问,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材料费用管理内部和管理控制方面的状况;查阅企业组织的材料清点盘存情况,与实际结存数额、金额进行核对,查实材料的实有数,在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的前提下确保账实相符和账务流程相符。
(二)查证成本费用支出环节的会计“陷阱”
主要包括成本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是指企业用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设定某个阶段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以此为依据统计核算出各个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账户,包括有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工程施工账户、劳务成本账户、研发支出账户等,在实际发生时各自计入本科目,在期末需结转时,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和研发支出对应结转转入生产成本。成本类账户的结构和运用方法同于盘存类账户。费用类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在一定期间内企业所发生的、应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的账户,这里既有主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也有除主营业务之外的支出和税费,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管理费用账户、销售费用账户、财务费用类账户等。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和售出中,与主导经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投入的相关成本,即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生产用原料、人工成本(人工费用)和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等)的折旧等,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当期已实现销售的产成品(从存货中转出)或劳务所对应的实际成本。主要“陷阱”是:(1)多反映在产成品批量较多的情况,多记产成品明细账的出库量,等到下期又作产成品盘盈处理;(2)产成品发出后因种种原因退回生产部门返修,应当冲减库存产成品明细账而未冲减的,虚增产成品成本;(3)企业将其他销售的产成品列入主营业务成本;(4)违反成本结转一致性原则,随意变更成本结转方法,以达到调节产品成本高低的目的;(5)成本计算方法不按真实的成本进行计算,而是以增大产成品成本为目的,例如采取计划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的企业,计划成本高于实际成本而不调减成本差异,人为增加产成品的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核算企业产品实际发生的费用,其账户余额为企业在产品的成本,它与主营业务成本略有不同,属于成本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陷阱” 主要有:(1)共用材料耗费的分摊不合理,人为调节产品生产成本;(2)对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不准确,不真实;(3)各项耗费在各个期间的划分不正确;(4)各项费用在各个产品之间的划分不正确;(5)不及时正确地结转完工产品成本,任意调节成本。
管理费用账户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陷阱”主要有:(1)虚列、虚增有关费用;(2)不按标准规定分摊应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3)不按规定计提各项费用等。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不应计入涉及军品的成本,在审查中注意防止挤占、多记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果有预付款的情况,相应的费用按比例计算后扣除,如果需要计入财务费用,应审查财务费用账户。“陷阱”主要有:(1)利息支出在开办费(例如购入固定资产)、财务费用与清算损益之间分配不清;(2)将利息收入转为账外账,未抵消利息支出;(3)利用汇兑损益计算,故意少计或多记财务费用等。
对成本费用类账户的检查方法,主要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法规,对各个账户按照合法合规原则在总分类账和各明细账的账面记录进行勾稽核对,以此找出账与账存在的差异和关系是否对应。[2]对于主营成本业务账户,主要检查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的类别、确认时间是否一致,销售成本结转数额是否准确、合理;对于管理费用账户,主要审查列入的项目是否符合法规,计算是否准确,结转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明细项目的来源渠道、金额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务费用账户,要注意划分用于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还是非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利息等收入是否在生产项目上抵减;生产费用账户,根据产品特点或工艺过程,审查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成本费用项目的设置准确性、合规性是否统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在体现成本分配上是否满足受益原则,成本的转出是否合规、真实和正确。
(三)查证会计报表中的会计“陷阱”
企业会计报表,主要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成本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确定一定时期编制的,是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的综合成本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运营结果、现金流量汇总性质的书面文件,是企业对外传递会计成本费用信息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会计报表。在审价中,通过审查会计报表,不仅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还为核算企业综合小时费用率提供有效的依据。
对企业会计报表的检查方法,主要有:(1)与往年会计报表的项目进行对比,确定当年项目名称是否对应一致,有无变化及变化理由,数据变化是否合法合规;(2)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账户关系是否对应,报表与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对应,例如存货数额与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产成品等账户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3)期末余额的填列是否准确,计算方法是否合规,特别是涉及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及折旧、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等;(4)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与涉及军方主业的关系,合并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军与民企业的利益分配(依据盈利能力)是否合理。
三、清除报价方案隐含的会计“陷阱”
军事代表的职能定位确立了军事代表在装备研制、生产和交付部队后的使用,以及装备寿命终结的处理过程中,都将对装备的成本、价格等信息有着基本的掌握,能够为保证装备质量的最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军事代表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好清除报价隐含会计“陷阱”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
军事代表接触的企业技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较广,在进行装备审价当中,除了掌握基本的会计核算知识以外,还有加强相关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多个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点,深入了解所管辖区域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以便在审价中能够迅速了解企业报价成本费用结构和支撑材料的基本核算方法。
(二)梳理归纳企业容易发生会计“陷阱”的问题
在行业内部,企业有意无意出现会计“陷阱”的现象,带有同质化的特点,往往在一个企业发生的会计“陷阱”问题,在另一同行企业的同类项目或科目上也有发生,例如:电子类行业,由于电子元器件市场价格相对透明,在进出库核算中就容易发生价格偏高等同类问题。这就需要军事代表通过长期的积累和摸索,去梳理归纳所辖区域企业会计“陷阱”的问题,为在装备审价中发现问题打下基础。
(三)加强行业军事代表之间的交流,共同梳理会计“陷阱”问题
在行业之间,军兵种之间可以在跨专业、跨行业的装备审价工作中,进行预防会计“陷阱”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也可开展预防企业报价会计“陷阱”的针对性研究和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共同分析解决企业常用的会计“陷阱”手段带来的装备价格矛盾。
(四)加强军队财务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打消企业定价顾虑
企业会计“陷阱”的产生,有相当一部分因素是企业害怕军方把装备价格定低了,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积极性。那么,需要军事代表做好国家和军队法规政策的宣传,打消企业在报价中的顾虑,引导企业向诚信报价靠近,同时,根据审价当中的法规政策,明明白白地进行审价,真实反映装备成本价格,认真梳理军企双方在价格谈判中的矛盾焦点,妥善地做好价格谈判工作,为军企双方达成价格共识夯实基础工作。
在现行体制下,遵循装备价格审查工作的客观规律和专业技术特性,做好审价工作,离不开军事代表系统的一线作用,严格把控装备技术状态,严格审查企业报价方案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在企业报价工作开始以及审价工作前期,军事代表通过了解装备技术状态和研制、生产过程监督的具体内容,从状态监控和经费监控入手,可以对涉及企业报价内容的账簿、发票、协议、合同等原始资料的真伪进行前期的梳理和筛选,运用合法、合规的核算手段,剔出报价方案中的会计“陷阱”,协助机关制订合理的核算结果和价格方案,为机关的研判与决策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为高效促进价格谈判顺利进行提供支持,达到军企双赢,使装备价格管理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庄恩岳.会计陷阱与查账指导[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
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