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探析

    钟欣凌

    摘 要:近年来,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急剧加快,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压力越来越大,已经走到难以为继的程度,社区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必将成为养老服务的一种主流模式。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着监管机制不健全、资金供给不足、服务项目单一等问题,本文就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方式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7%—14%为老龄化社会,14%以上则为高龄化社会。在我国,年纪达60岁则界定为老年人。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占总人口数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8.87%,并且有增长态势。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养老的方式一方面因为其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受家庭养老方式的传统观念影响,一直受老人排斥。社区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成为养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诸多城市已经开始逐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但此服务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尚待完善。本文试从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谈起,就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存在的问题作探讨。

    一、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的服务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的新模式。[1]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筹有效资源,降低养老成本

    社区养老在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质资源均有较大优势。在实施过程中,政府不仅要集合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还要各种措施吸引民间组织、非营利福利组织加入到社区养老领域中来。这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了有效资源,降低了养老服务在人、财、力上的支出成本。

    (二)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就业率

    《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潜在市场规模已超过700亿元。按照就业人员与需求老年人数的1:10的比例计算,2006年城市大约需要180万服务人员,预计到2020年扩大为65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0多万个就业岗位。[2]养老服务的人员需求量为社会提供了再就业机会,通过就业培训,政府能一举两得,同时实现人员就业和社区养老两大目标。

    (三)解决年轻人的精神负担,弥补了老年人被家人照顾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家庭构成已经向“四二一”的结构倾斜。即两个青年人照顾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年轻人承受着较大的生活压力,城市人口流动量也日渐上升,大部分打工者身异地或能抽身照顾家庭的能力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能妥善解决这类问题。如:志愿者在日间对部分老人提供打扫卫生、聊天、购物的服务,既满足了老人在家享受陪伴和关爱的精神需求,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为年轻人减轻负担,弥补其陪伴和照料的不足。

    (四)避免了部分老人需要迁居养老的问题,满足了老年人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适应性需求

    进入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开始发生变化。从生理方面来讲,老年人的肌肉和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及泌尿系统、感觉器官、精神系统都逐渐开始退化。生理系统的衰退同时会引起一系列心理上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注意力难集中、情绪消极、保守固执等方面。老年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在变弱。

    按照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儿女的生活地点的变迁,老人也会跟随儿女迁居。而迁居的环境,大多是生活节奏较快的发达地区,有的甚至存在语言不通的问题。老人的身心变化使他们难融入新环境,难以建立新的人际关系,难以形成的新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社区养老人性化地解决了这个的问题,就地为给老人提供了便利性条件,使老年人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同时也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落叶归根的思想,解决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香港率先将“社区照顾”引入安老服务中来,20世纪80年代我国大陆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始逐步发展。在政府、非盈利机构和民间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很多地区经过摸索,在发展和改革中也探索出了适合本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衔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

    我国各地社区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主导,社会及民间组织共同参与,这形成了区域、街道、社区三级组织架构。然而,各部门之间分工没有明确的界定,缺乏有效配合,造成了组织架构社会角色地位的含糊不清。在此过程中,政府既要承担社会福利职责,又要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责任大,负担重。

    在监管方面,虽然有些地方政府对服务中心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定,但部分社区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例如:有的社区为了体现工作业绩,低价聘请家政人员对老人做最基本简单的家政服务,拍照宣传,找好资料上报后,便草草了事。养老服务缺乏监管,且效果很少评估,这就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升。根据08年《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调查显示,我国社区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其中,家政服务率为22.61%,护理服务满足率为8.3%,聊天解闷服务满足率为3.61%。[3]如此的低满足率,我们不得不反思监管方面的不足。因此,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非常必要。

    (二)资金供给不足,筹资渠道狭窄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经过近20年的发展现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资金问题。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主要以政府的财政支出为主,社会捐助、福利彩票收入为辅。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问题,提供给社会保障事业的支出在不断地增加,但是相对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还是杯水车薪。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民生需求,社会组织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分担。我国社会民间组织处于发展阶段,社会地位不高、缺乏公信力,并且养老服务业投资大、周期长、回报少,社会资本望而生畏,因此筹资非常有限。而对个人而言,我国大多数公民社会意识欠缺,并且值得信任的捐助渠道也十分有限。

    (三)服务项目单一,服务内容尚待完善

    我国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健康服务、生活服务、文娱服务、教育服务、婚姻服务、法律服务几个方面。从服务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注,是从基础物质层面和精神生活层面两方面着手。但是,从我国大连、青岛、杭州、上海开展的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案例中,笔者发现,社区养老服务对外宣传的服务内容看似丰富,实际却因为活动场地、活动设施、生活配套、从业人员数量少、从业者缺乏专业性等多方面的原因养老服务内容难以全面实施。现今,社区对老人的服务方面大多只停留在物质基础上,对老人的精神需要关爱较少。2008年,中国老年心理关爱研究中心示范基地对南京400户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8.29%的空巢老人“感到很孤独”,36.78%的老人“觉得活着没意思”,更有70.83%的老人出现了“失眠”等不良反应。还有一些老人虽然不在“空巢”家庭中生活,但仍然因为缺少亲情、缺少与子女间的正常沟通交流而感到精神孤单无助。[5]老年人退休后,空余时间增多,生活圈子缩小,儿女对老年人的关注度也会降低,老年人必然需要精神关怀。由此可见,社区养老服务应该尽快加强对老年人精神层面的关注,建立精神慰藉服务的日常运作机制。

    (四)从业人员数量及专业水平尚待提高,志愿者队伍规模小

    从业人员是社区养老服务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化程度最直接地影响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地位、工资待遇、福利相对较差,导致了大部分人才的流失。而从老人的心理及生理需求出发,养老服务所需要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对较高,这导致了就业错位的状况。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从职人员往往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的一些失业、退休的人员,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人所需养老服务的质量。

    除了从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也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志愿者的非营利性帮扶,有利于减轻政府和家庭有偿服务的资金投入,部分志愿者的专业化水平恰好能够弥补从业人员专业方面的不足。但是,我国缺少对志愿者组织的关注,志愿者队伍规模偏小,志愿者工作随意性较大,且未有成熟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这也会导致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后劲不足的问题。

    三、对策和建议

    (一)发挥好政府的指导性作用

    笔者这里提出的“政府的指导性作用”是指政府主动参与,发挥政府的职能,因地制宜出台指导性政策制度,为社区养老服务指明方向。在实施过程中,政府要有清晰的权利划分并要强有力地监管。

    社区养老追求服务的多样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指导性的方针政策、完善的法律法规、严格的考评制度才能保障它的正常运行。我国各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都还属于起步阶段,缺乏一套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因此,政府应该加速建立并完善服务体系,有力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权利和分工,明确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效益评估以及服务纠纷仲裁的责任,促使社区养老服务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5]在运行过程中,政府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在社区营造敬老爱老的氛围,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调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群体积极参与,增加社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二)加大投入,拓宽资金渠道来源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指出,社会福利是由公共部门、盈利组织、非盈利组织、社区、家庭共同来承担的。社区养老服务需要发挥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力量,形成社会福利的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政府主导下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因此,它的实施和发展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承担。要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的有效供给,则需要拓宽资金的渠道来源。

    首先,政府应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每年工作的整体规划中,将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纳入整体预算,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并制定详细的支出方案,保证有专项资金切实用作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其次,社区应该主动积极筹集资金。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社区资源,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入股相关附属产业,以增加社区收入。如:租借社区空置的房产,有偿转让社区服务设备的经营权等等;另一方面,应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吸引社会企业、非营利性机构、爱心人士的关注,通过爱心捐赠的方式筹集养老事业资金;第三方面,可以适当提供有偿服务,弥补养老服务事业的供需不足。如:在社区老年培训班开展舞蹈培训、乒乓球培训班的团购活动,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

    第三,家庭应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尊老”、“养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儿女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老人的养老服务经费支出。虽然,大部分城市老人领取的养老金基本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由于近年来物价的大幅度增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受到较大冲击。特别是老年人患病时期,子女的经济救助尤为必要。

    (三)充实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实现服务的多元化

    首先,医疗保健服务是最基本的服务项目。身体健康问题是老年人最关注的话题。社区要尽快完善养老医疗保健设施,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开展多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如:在地方医院、卫生机构要增设老年病专科门诊和老年护理病床等专门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再如,社区以医院、卫生机构和卫生学校为依托,定期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免费按摩、疾病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增设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总之,社区医疗保健服务,要增大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不同层次老人的受益面和覆盖面,使老人真正就近、优质地享受便利性的服务。

    其次,在社区内增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活动中心,满足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洗碗、拖地、打扫卫生、聊天、阅读陪伴、护理等服务项目;在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提供乒乓球室、舞蹈室等场地,还可以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内增设舞蹈、唱歌、烹饪、书画等兴趣班,开展多样性的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三,在社区内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维护老人权益,帮助老年人解决赡养问题、养老权益保障问题、婚姻问题、退休金发放问题等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知识宣传、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形式解决老人困惑,帮助老人们维护自身权益。

    (四)打造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

    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是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服务人员,作为一线工作群体,往往要面临老人们心理和生理突发、多变的问题,其专业性和个人素质是服务好坏最根本的保证。同时,社区服务仅仅靠社区从业人员远远不够,而志愿者能有效地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因此,打造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才能顺应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的需要。

    要实现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必须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有效对其管理监督,规范服务队伍管理。社区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定期培训的方式吸收专业人才。从业之初,与从业人员签订具有服务年限的就业合同,进行专业教育、岗位职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实行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竞争上岗,保证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同时,社区可以联系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在社区定期开设强化培训班,加深从业人员的老年人生理学、老年人心理学、医疗护理等专业知识。此外,社区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吸引更多人群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行业中来。纠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零工”、“散工”、“保姆”、“钟点工”等狭隘的认识,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等。

    目前,我国的志愿者队伍还处于发展阶段,力量较为薄弱,笔者认为组建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第一,社区要广泛普及志愿者知识,对志愿者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去;第二,要积极发动社区居民,组建邻里志愿者队伍。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能够更好地掌握并且关注老年人的动态和身体状况,并有效地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第三,将学校、机关单位、医院纳入志愿者队伍重点宣传阵地,建立长期的志愿合作关系,一方面有利于弥补专业人员缺乏,另一方面有利于使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常态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静林,张蕾.社区服务[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104

    [2]刘婷婷.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4.

    [3]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EB/OL].2008.http://www.gov.cn/jrzg/2008-02/21/content_896316.htm

    [4]新闻调查:如何关注空巢和独居老人,2008.

    http://www.am1116.com/news/Radio_details.asp?id=235278

    [5] 陈娄妍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探索[D].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用事务学院.2008.

    [6] 梁时民.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养老服务[J].社会工作实务研究,2011(3)

    [7]项丽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探析[J].青海社会学.2007,9.

    [8]张艳.快速老龄化背景下苏州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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