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栖”到“三栖”:农民工生存方式的变化及其影响
付光伟
摘要:近年来,随着对农村和大城市适应能力的逐渐弱化,很多农民工选择了在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中心乡镇)另置房产,其生存方式也由原来的“两栖”向“三栖”转变。在“两栖”状态下,农民工“打工在城市,家在农村”,而在“三栖”状态下,农民工则是“打工在城市,老家在农村,新家在县城(或中心乡镇)”。对于农民工而言,“三栖”生存代表着有资产、有家和贡献县城,具有不同于“两栖”生存的特殊意义。不仅如此,农民工的“三栖”生存,对于中国农村的家庭、社区乃至区域社会结构都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冲击,其社会意义更加深远。
关键词:农民工;生存方式;“两栖”生存;“三栖”生存
中图分类号:F323.6;D4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3-0031-06
国家统计局《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农民工总人数达到2.82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对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但是,在城乡分割的制度约束下,中国农民工群体却过着“移而不迁”的城乡“两栖型”生活,而且第一代农民工的“两栖型”生存模式通过代际传递转移到了第二代农民工身上。农民工群体的“两栖”生存方式不利于中国的城市化,产生了诸多方面的消极影响。尽管如此,“两栖”生存方式是农民工群体在特定社会背景之下的理性选择。而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他们也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生存方式,特别是最近10年,中国农民工的生存方式正在由“两栖”生存向“三栖”生存转变。“两栖”这一概念已经不能恰切地反映农民工群体生存方式的全貌,需要新的概念去反映这种变化。那么,农民工群体生存方式从“两栖”向“三栖”转变的表现是什么?这种转变产生的原因有哪些?这种转变有什么社会影响?此为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对该问题的阐述和分析,一方面可在理论上改变人们对农民工生存方式的既有观念,另一方面可在实践中利用“三栖”生存的概念重新思考农民工问题的治理之策。
一、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
有关农民工生存状态的描述,使用最多的词汇就是“两栖”这个类比性的表述。受制于“城乡两制”的社会结构,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与两栖动物生存有很多相似之处:(1)两栖动物在幼年时代只能适应水中的生存环境,农民工在未成年之前只能适应农村生存环境。(2)从进化的角度来看,两栖动物之所以发展出另一种适应陆地环境的生存本领,是受到外部自然环境剧烈改变的逼迫,农民工也是如此。中国的农民工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大潮推动下,练就了一身在城市中赚取生活来源的本领。(3)两栖动物在具备了适应陆地生存环境的能力之后,并没有完全丢掉原来的水中生存能力。农民工与此也很相像,在具备了适应城市生存的基本能力后,由于不能完全被城市接纳,进一步“进化”为市民的道路受阻,不得不保留在农村继续生活的能力,成为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过渡性人”。每年春运期间蔚为壮观的“民工潮”就是农民工“两栖”生存方式最好的诠释。
当中国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打拼了30余年后,有很多人特别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年之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老家的生存环境表现得不那么适应了。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6年的调查显示,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和定居。然而遗憾的是,广大农民工的城市梦却被城市中不断高涨的房价扼杀了。2009年以来,中国各大城市的住房价格不断走高,一般的白领阶层买房已经非常困难,以蓝领为主的农民工群体更是如此。王玉君等人2009年在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环渤海4个地区的调查显示,有12.74%的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城市租房或购房。经验表明,农民工租房现象比购房要普遍,所以,如果再除去租房的,真正在打工所在地城市购房的農民工其实寥寥无几。
广东、浙江两省部分地区从2010年开始就实施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制入户政策。但结果显示,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积分制入户政策的积极性并不高。笔者2010年在东莞寮步镇调研时发现,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积分入户政策,当地政府部门害怕申请者太多,所以为每个镇街下达了相对充足的人户指标。但是,政策出台后,申请者并没有预料的那么多,于是东莞市政府又不得不调低了各镇街积分制人户的指标任务,否则绝大多数镇街根本完不成任务。
在城市和农村两种适应能力都弱化的背景下,很多农民工选择了在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定居。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一方面可以享受“准城市化”的生活,避免对农村生活的不适应感;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在打工所在地城市生活所要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据新华网报道,重庆一些区县的新增商品房,农民工买走了50%~70%。《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湘西慈利县县城的房子,有40%被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买走。申端锋在湖北英山县一村庄的调查显示,该村在县城买房的已有10多户,到县城买房的年轻人多为25岁左右,父母50岁左右,其全家都在外面打工,通常是下辈人到城关去住,上辈人在村里住。英山县城莲花小区买房的青年农民占了买房户数的20%,买房的钱全部来自于打工收入。精明的商家已经看到了农民工生存方式转变所隐藏的商机,笔者在河南省的调查也发现,目前,很多县城甚至地级市的楼盘,都纷纷打出“欢迎农民工返乡置业”等标语。
对于在家乡县城(或中心乡镇)安家定居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生存方式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打工在城市,家在农村”的“两栖”状态,而是“打工在城市,老家在农村,新家在县城(或中心乡镇)”的“三栖”状态了。虽然每年春运期问的“民工潮”依旧,但是对于其中的一些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回家”已经具有了新的意义,即主要是回自己在县城(或中心乡镇)购买的“新家”。当然,老家也是会回去看看的,因为那里有他们的父母和亲戚朋友。而且,有这样类似生存方式的农民工正在快速增多。笔者于2016年对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显示,有4成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在县城买房定居”,有近3成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在附近的乡镇买房定居”,打算“在打工所在地城市买房定居”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调查样本的2.6%(见表1)。
二、从“两栖”到“三栖”转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生存方式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农民工在城市与乡村的夹缝之中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一种生存策略,这其中既有经济理性的成分,也有社会理性的成分。
(一)农村和城市的“两不容”
学者们将农民工的生存方式类比为“两栖”生存,其背后的假设是农民工对他们农村老家和打工城市的两种环境都具有适应能力。但是,对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来讲,无论从经济、心理还是社会层面来看,其对农村老家的适应能力都在逐步弱化:(1)大多数农民工已经不会种田,回到农村无法通过农业生产获得基本的生活来源。(2)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其社会交往圈子也不在农村老家,回家时间一长就感到寂寞,想早点返城。(3)对于长期在城市打工和生活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已经完全接受并日益习惯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如果让他们在年老体衰之后再次回到农村生活,在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事情。
2003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大发展,很多农民工聚集的城市出现了“民工荒”,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为农民工工资的提高提供了结构性动力,农民工的工资也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但是即便如此,要在城市中安家定居下来过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对于多数农民工来说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国家统计局2016年的抽样调查显示,2016年,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为3275元。而在同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住宅均价为10503元。与城市奇高的房价相比,农民工的工资如杯水车薪,在大中城市买房是不现实的。所以,虽然很多学者一直在探讨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城市融入”问题。但是,在最终“定居安家”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农民工仍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要想在打工所在地的城市买房安家,还存在不好落户等政策性的限制。
基于上述分析,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农民工既不想回头过农民的生活,又无法在打工所在地城市买房定居。两方面的压力迫使农民工另辟他途,去寻找新的更适合自身能力和需求的“安家之所”,而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乡镇)就成为农民工规避上述两方面困境的次优选择。
(二)婚姻和子女教育的需求
除了外部环境方面的压力之外,农民工选择“三栖”生存方式也有需求引诱方面的因素,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为了满足婚姻或子女教育的需要。外出打工以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圈子急剧扩大,从而使青年农民工通婚圈扩大。如果不是外出打工,农民工的通婚圈也和他们的父辈差不多,最远也超不出一个县的地域范围。但是,当农民工踏上外出务工的旅途之后,他们的通婚圈就变成了整个中国,跨省通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通婚圈扩大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女方人住男方家庭后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当地风土人情的适应问题。研究表明,来自遥远地区的打工妹完全适应男方农村家庭的风土人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由此导致许多人住男方农村老家的打工妹外逃、自杀等悲惨事件的发生。为了避免婚姻因距离遥远和风俗差异而出现问题,很多打工妹在嫁给男方之前,往往要求男方家庭在老家的县城买婚房,以便结婚后定居在县城。因为县城的生活方式已经很接近“现代化”“标准化”的城市生活了,这样也就没有了重新适应的压力。而且,这样的选择逐渐在农村地区形成一种相互攀比的社会“潮流”,约束着青年农民工的婚房选择,即使经济收入达不到,举债也要在家乡的县城买一套婚房。
另一方面,对于已经结婚生子的农民工来说,在农村地区中、小学大面积合并以后,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工面临着子女上学如何接送、本地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笔者在河南农村地区调查发现,很多夫妇双方一同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就是因为子女上学无人接送,才不得已留下一个(大部分是女性)在家里。但这样的选择却是以少赚一半的打工收人为代价的。所以,一些家庭负担小、有一定积蓄的农民工选择了在县城买房定居。这样一来,孩子就可以接受到更方便和质量更高的教育。
(三)保值增值的需要
除了婚姻和子女教育等社会需求的引诱之外,一些农民工选择“三栖”生存还有经济方面的保值增值考虑。调研中发现,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工,在选择定居县城(或乡镇)的时候,主要是从投资和保值增值的角度考虑的。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之后,我国农村家庭日趋小型化,虽然独生子女家庭很少,但只有一个男孩的家庭却相当普遍。这种类型的家庭,经济负担较小,而且有一定的积蓄,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城里人一样,即如何使自己口袋里的钱不贬值。
在当前的中国,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集中体现在土地租金上的差异。偏远农村地区的一栋别墅,其市值也没法跟大城市的一个小居室相比。偏远农村地区每亩土地的征购补偿,也没法与大城市周边地区相比。这些最基本的事实,那些常年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都看在眼里。很多有经济頭脑的农民工都不打算在农村老家的老房子上投入过多,因为他们知道老家房子的增值空问有限,有些地区的房子甚至还会不断贬值。
中国社会虽然没有严格的阶层区分,但是老百姓最喜欢与周围邻里进行比较。当同村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这无形中给没有买房的村民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特别是那些买得较早的房子,转眼间升值几倍,更令那些没有买房的邻里羡慕不已。此种社会压力,使得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不仅会获得经济上的保值增值,而且还获得一种社会价值(如撑门面、有本事、有眼光等)的提升。
综上,农民工从“两栖”生存转向“三栖”生存,是综合考虑了环境因素和自身因素之后做出的理性抉择。既有环境方面的“推”力,又有自身经济、社会需求方面的“拉”力,这两种力量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了农民工生存方式的转型。
三、“两栖”生存和“三栖”生存的意义差异
对于农民工来说,“三栖”生存与“两栖”生存具有非常不同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有资产和无资产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元素已经深入到中國社会的方方面面之后,资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仅仅表现在收入方面,基尼系数不是反映一个社会贫富差距的唯一指标。财富,特别是不动产,日益成为衡量一个人市场能力的重要指标。经济学家华生认为,中国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已经远远超过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房价的飞速上升,拥有一套房产对于提升一个人的经济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在“两栖”生存状态下,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城市赚取到的只是一份微薄的收入,其所有家当都在农村老家,主要的就是责任田和自建的房屋。但是,按照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农民不拥有自家责任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所以农民工的这两项重要家当严格来讲不能称为资产,因为它们很难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市场价值得不到完全体现。
但是,在“三栖”生存状态下,农民工在县城(或乡镇)购买的房屋是合法的商品房,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对于农民工而言,在县城(或乡镇)拥有一套房产和在农村老家拥有一个四合院的市场意义是非常不同的,前者的市场价值要比后者大得多,因为它不仅有升值的空间,也可以以此作抵押或者出租,从而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三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比蜗居城市的“蚁族”要好很多,毕竟他们已经拥有了一笔自有资产。
(二)有家和无家的差别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已难适应其农村老家的生活环境,他们内心认同的是城市人的生活方式。但是,由于制度上和物质上的限制,他们成为城市人的梦想一直无法实现。在此情况下,“我是农村的,我家在×县×乡×村×组”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也许他们并不情愿,甚至羞于跟他人说起自己的出生地。
对于“两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而言,虽然很向往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很想脱离农村老家的落后生活环境,但是又不具备在城市安家的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只能在“农村老家”和“打工城市”之间游离、彷徨,有学者将农民工的这种状况称之为“无根”生存。
与“两栖”生存不同,“三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终于找到了一个与自己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有别于农村的“家”。他们在县城(或者乡镇)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个房子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意味着一笔不动产,而且是一个“家”,代表着一种“归宿”和“安定”。同时,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们的“新家”,与自己农村的“老家”是不同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虽然这个家可能由于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地打工而很少居住,但是这个家至少给了他们心理上的安宁和身份上的安全感,增加了他们在未来人生路上的确定性和方向感。
(三)贡献乡村和贡献县城的差别
研究表明,农民工对家乡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贡献的,主要体现在农民工打工收入的回流方面,即农民工将在打工城市赚取的收入寄回家乡以补贴家用。这些寄回家的收入,一方面投入到生产领域,如农业生产工具的更新,可以促进家乡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投入到了消费领域,如教育、养老、家电等方面,可以促进家乡消费力的提升。
但是,在“三栖”生存时代,农民工在打工城市所赚取的收入主要回流到了自己新家所在地的县城(或乡镇),这些回流的收入中,一大部分用于偿还房贷,另一部分则用于维持县城生活的日常开支,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县城(或中心乡镇)房地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之后,收入回流到农村老家的部分明显减少,甚至经常发生农村“老家”补贴城镇“新家”的现象。比如很多农民工出去打工时间不长,积蓄有限,这个时候要在县城买房子,单靠自身力量远远不够,这时,在农村老家的父母就和子女一起成了所谓的“房奴”。甚至有些农民工为了结婚在县城(或乡镇)买房的,基本上是父母为其掏腰包,这就加剧了乡村资源向中心城镇集中的趋势。为了早日还清房贷,子女和父母一方面压缩日常消费,另一方面减少在农业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对农业生产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从“两栖”到“三栖”转变的社会影响
农民工生存方式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不仅对农民工个体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且对整个农村社会产生多元而深刻的影响。
(一)对家庭的影响
农民外出务工对家庭关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但是,农民工“两栖”生存和“三栖”生存对家庭的影响是有明显区别的。在“两栖”生存时代,农村老家仍然被大多数农民工当作自己外出务工的最终归宿。中国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干着最脏、最累的体力活,然后把劳动所得的全部或大部分寄回老家,目标是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而在印度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农村流动人口向农村老家汇款的比例则很低。这与中国人重视家庭的文化传统有密切关系,农民工与家庭之问的这种独特互动关系被称之为“家庭型反刍”。农民工的汇款回流到家乡之后,除了用于赡养老人和教育子女外,大部分被用来建房,以房屋撑起自家在农村社区邻里亲朋中的“门面”。不仅如此,传统的家庭关系以具象化的房子为依托得以维系和巩固。所以,在“两栖”生存模式下,农民工在农村的家还像个家,土地、房子和人都共处在一个地方,符合传统农村社会家庭的基本特征。
但是,在“三栖”生存时代,建设农村老家已经不再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奋斗目标了,他们的梦想是有限度地逃离农村。此时,农村老家的房子已经不是打工收入使用的重点,特别是偏远地方的农村,近几年来已经很少见到人们盖新房。与此同时,农民工的家庭居住模式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不再是一家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而是老年人居住在农村老家,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居住在县城(或中心乡镇)的新家。县城的新家远离自己在农村老家的田地,家与土地发生了分离,传统的农业生产形式也在发生改变。一种选择是把土地赠送或出租给他人耕种,另一种选择是种植一些不需要经常打理的农作物(如中药材、果树等经济作物)。土地、房屋、人的分离,对传统农村社会的家庭关系和家庭功能构成冲击,赡养老人、情感交流等基本的家庭功能进一步弱化。
(二)对社区的影响
“两栖”生存状态下,在大多数农民工的预期中,农村老家仍然是他们最终的归宿。所以,他们非常重视自己在农村老家亲朋邻里眼里的形象。大多数农民工并不与打工所在地的城里人进行社会比较,而更多地以自己家乡的街坊邻居为比较对象。他们在城市里吃苦耐劳、省吃俭用,而每当逢年过节回到家乡之后往往出手大方,通过建房、购车等炫耀性消费行为显示自己在外面混得很好,维护自己在同村人眼中的“脸面”。这种炫耀性消费行为,对农民工的发展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但是它的一个积极功能便是维持了农村老家的社会关系网络,巩固了农村社区的共同体意识。此外,既然农村老家为农民工最终的归宿地,所以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家乡变得更好,特别是在公路、电讯、水电暖等基礎设施的供给上,比较容易开展集体行动。
在“三栖”生存状态下,随着逃离农村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村社区作为炫耀性消费场域的功能在弱化,农民工的比较对象不是打工所在地的城里人,也不是农村老家的街坊邻里,而是新家周围的邻里。同时,由于有了新家的农民工不再关心农村老家的公共物品供给,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呈现下降态势。因为,一旦遇到需要农户自筹资金的工程时,那些已经逃离农村的农民工就没有积极性,导致很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难以落地实施。
在“两栖”生存时代,虽然人口分散在各地,但是整个村落仍然通过转账等现代通讯技术维持着整个村落的社会交往体系,红白喜事的范围仍然可以扩展至全村。但是,在“三栖”生存模式下,那些已经逃离农村的农民工,参与村落社会交换的激励机制明显弱化,导致传统乡村的社会交往体系无法再进一步维持下去,农村红白喜事的范围从全村缩小到直系亲属的狭小范围内。总之,在农民工的“三栖”生存时代,维系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利益纽带和亲缘纽带正在一步步松懈,社区解体的趋势更加明显。
(三)对农村区域社会结构的影响
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空间格局以分散为主要特征,特别是在中西部的山区,很少有成规模的聚居型村落,而是根据最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原则分散居住,集市作为中心地,将周围分散的居民点联系起来。在农民工的“两栖”生存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空间格局仍然以传统的分散化布局为典型特征。一个乡镇一般拥有1~2个集市,农户分散居住在集市的周围,集市的主要功能是贸易中心和政治中心,常住人口主要以政府公职人员为主,数量非常有限。地方政府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尊重和维持了这种分散布局的传统,在诸如公路、电讯、水电暖等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中,坚持“全覆盖”的原则,一个村子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要通路、通水、通电。
农民工的“三栖”生存方式,改变了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分散化空问布局特征,重构着农村地区县城或中心乡镇的社会功能。县城或中心乡镇在继续发挥贸易中心和政治中心功能的同时,正日益发展成为超大型的人口聚居区,成为区域型的社会中心。此外,随着人口的聚集,围绕聚居区人民的生活和工作,一些新的经济业态不断产生,县城或中心乡镇的经济结构也变得更加“民问化”和多样化。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我国农民工的生存方式已经开始明显地从“两栖”生存向“三栖”生存转变。相比“两栖”生存,“三栖”生存对于农民工群体具有不同的经济、社会和心理意义,其中充满着丰富的令人心动的故事。同时,农民工的“三栖”生存对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农民工生存方式的转变,是农民工群体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在社会环境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要尊重农民工的这种选择,不要轻易地将农民工现象过分“问题化”。跨越城乡的结合,无论从提升生活质量还是从投资的角度看,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三栖”生存将成为更多农民工未来的生活抉择。
(责任编辑:董应才)
摘要:近年来,随着对农村和大城市适应能力的逐渐弱化,很多农民工选择了在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中心乡镇)另置房产,其生存方式也由原来的“两栖”向“三栖”转变。在“两栖”状态下,农民工“打工在城市,家在农村”,而在“三栖”状态下,农民工则是“打工在城市,老家在农村,新家在县城(或中心乡镇)”。对于农民工而言,“三栖”生存代表着有资产、有家和贡献县城,具有不同于“两栖”生存的特殊意义。不仅如此,农民工的“三栖”生存,对于中国农村的家庭、社区乃至区域社会结构都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冲击,其社会意义更加深远。
关键词:农民工;生存方式;“两栖”生存;“三栖”生存
中图分类号:F323.6;D4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3-0031-06
国家统计局《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农民工总人数达到2.82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对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但是,在城乡分割的制度约束下,中国农民工群体却过着“移而不迁”的城乡“两栖型”生活,而且第一代农民工的“两栖型”生存模式通过代际传递转移到了第二代农民工身上。农民工群体的“两栖”生存方式不利于中国的城市化,产生了诸多方面的消极影响。尽管如此,“两栖”生存方式是农民工群体在特定社会背景之下的理性选择。而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他们也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生存方式,特别是最近10年,中国农民工的生存方式正在由“两栖”生存向“三栖”生存转变。“两栖”这一概念已经不能恰切地反映农民工群体生存方式的全貌,需要新的概念去反映这种变化。那么,农民工群体生存方式从“两栖”向“三栖”转变的表现是什么?这种转变产生的原因有哪些?这种转变有什么社会影响?此为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对该问题的阐述和分析,一方面可在理论上改变人们对农民工生存方式的既有观念,另一方面可在实践中利用“三栖”生存的概念重新思考农民工问题的治理之策。
一、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
有关农民工生存状态的描述,使用最多的词汇就是“两栖”这个类比性的表述。受制于“城乡两制”的社会结构,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与两栖动物生存有很多相似之处:(1)两栖动物在幼年时代只能适应水中的生存环境,农民工在未成年之前只能适应农村生存环境。(2)从进化的角度来看,两栖动物之所以发展出另一种适应陆地环境的生存本领,是受到外部自然环境剧烈改变的逼迫,农民工也是如此。中国的农民工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大潮推动下,练就了一身在城市中赚取生活来源的本领。(3)两栖动物在具备了适应陆地生存环境的能力之后,并没有完全丢掉原来的水中生存能力。农民工与此也很相像,在具备了适应城市生存的基本能力后,由于不能完全被城市接纳,进一步“进化”为市民的道路受阻,不得不保留在农村继续生活的能力,成为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过渡性人”。每年春运期间蔚为壮观的“民工潮”就是农民工“两栖”生存方式最好的诠释。
当中国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打拼了30余年后,有很多人特别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年之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老家的生存环境表现得不那么适应了。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6年的调查显示,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和定居。然而遗憾的是,广大农民工的城市梦却被城市中不断高涨的房价扼杀了。2009年以来,中国各大城市的住房价格不断走高,一般的白领阶层买房已经非常困难,以蓝领为主的农民工群体更是如此。王玉君等人2009年在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环渤海4个地区的调查显示,有12.74%的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城市租房或购房。经验表明,农民工租房现象比购房要普遍,所以,如果再除去租房的,真正在打工所在地城市购房的農民工其实寥寥无几。
广东、浙江两省部分地区从2010年开始就实施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制入户政策。但结果显示,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积分制入户政策的积极性并不高。笔者2010年在东莞寮步镇调研时发现,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积分入户政策,当地政府部门害怕申请者太多,所以为每个镇街下达了相对充足的人户指标。但是,政策出台后,申请者并没有预料的那么多,于是东莞市政府又不得不调低了各镇街积分制人户的指标任务,否则绝大多数镇街根本完不成任务。
在城市和农村两种适应能力都弱化的背景下,很多农民工选择了在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定居。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一方面可以享受“准城市化”的生活,避免对农村生活的不适应感;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在打工所在地城市生活所要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据新华网报道,重庆一些区县的新增商品房,农民工买走了50%~70%。《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湘西慈利县县城的房子,有40%被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买走。申端锋在湖北英山县一村庄的调查显示,该村在县城买房的已有10多户,到县城买房的年轻人多为25岁左右,父母50岁左右,其全家都在外面打工,通常是下辈人到城关去住,上辈人在村里住。英山县城莲花小区买房的青年农民占了买房户数的20%,买房的钱全部来自于打工收入。精明的商家已经看到了农民工生存方式转变所隐藏的商机,笔者在河南省的调查也发现,目前,很多县城甚至地级市的楼盘,都纷纷打出“欢迎农民工返乡置业”等标语。
对于在家乡县城(或中心乡镇)安家定居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生存方式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打工在城市,家在农村”的“两栖”状态,而是“打工在城市,老家在农村,新家在县城(或中心乡镇)”的“三栖”状态了。虽然每年春运期问的“民工潮”依旧,但是对于其中的一些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回家”已经具有了新的意义,即主要是回自己在县城(或中心乡镇)购买的“新家”。当然,老家也是会回去看看的,因为那里有他们的父母和亲戚朋友。而且,有这样类似生存方式的农民工正在快速增多。笔者于2016年对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显示,有4成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在县城买房定居”,有近3成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在附近的乡镇买房定居”,打算“在打工所在地城市买房定居”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调查样本的2.6%(见表1)。
二、从“两栖”到“三栖”转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生存方式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农民工在城市与乡村的夹缝之中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一种生存策略,这其中既有经济理性的成分,也有社会理性的成分。
(一)农村和城市的“两不容”
学者们将农民工的生存方式类比为“两栖”生存,其背后的假设是农民工对他们农村老家和打工城市的两种环境都具有适应能力。但是,对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来讲,无论从经济、心理还是社会层面来看,其对农村老家的适应能力都在逐步弱化:(1)大多数农民工已经不会种田,回到农村无法通过农业生产获得基本的生活来源。(2)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其社会交往圈子也不在农村老家,回家时间一长就感到寂寞,想早点返城。(3)对于长期在城市打工和生活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已经完全接受并日益习惯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如果让他们在年老体衰之后再次回到农村生活,在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事情。
2003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大发展,很多农民工聚集的城市出现了“民工荒”,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为农民工工资的提高提供了结构性动力,农民工的工资也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但是即便如此,要在城市中安家定居下来过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对于多数农民工来说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国家统计局2016年的抽样调查显示,2016年,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为3275元。而在同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住宅均价为10503元。与城市奇高的房价相比,农民工的工资如杯水车薪,在大中城市买房是不现实的。所以,虽然很多学者一直在探讨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城市融入”问题。但是,在最终“定居安家”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农民工仍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要想在打工所在地的城市买房安家,还存在不好落户等政策性的限制。
基于上述分析,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农民工既不想回头过农民的生活,又无法在打工所在地城市买房定居。两方面的压力迫使农民工另辟他途,去寻找新的更适合自身能力和需求的“安家之所”,而农村老家的县城(或乡镇)就成为农民工规避上述两方面困境的次优选择。
(二)婚姻和子女教育的需求
除了外部环境方面的压力之外,农民工选择“三栖”生存方式也有需求引诱方面的因素,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为了满足婚姻或子女教育的需要。外出打工以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圈子急剧扩大,从而使青年农民工通婚圈扩大。如果不是外出打工,农民工的通婚圈也和他们的父辈差不多,最远也超不出一个县的地域范围。但是,当农民工踏上外出务工的旅途之后,他们的通婚圈就变成了整个中国,跨省通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通婚圈扩大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女方人住男方家庭后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当地风土人情的适应问题。研究表明,来自遥远地区的打工妹完全适应男方农村家庭的风土人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由此导致许多人住男方农村老家的打工妹外逃、自杀等悲惨事件的发生。为了避免婚姻因距离遥远和风俗差异而出现问题,很多打工妹在嫁给男方之前,往往要求男方家庭在老家的县城买婚房,以便结婚后定居在县城。因为县城的生活方式已经很接近“现代化”“标准化”的城市生活了,这样也就没有了重新适应的压力。而且,这样的选择逐渐在农村地区形成一种相互攀比的社会“潮流”,约束着青年农民工的婚房选择,即使经济收入达不到,举债也要在家乡的县城买一套婚房。
另一方面,对于已经结婚生子的农民工来说,在农村地区中、小学大面积合并以后,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工面临着子女上学如何接送、本地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笔者在河南农村地区调查发现,很多夫妇双方一同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就是因为子女上学无人接送,才不得已留下一个(大部分是女性)在家里。但这样的选择却是以少赚一半的打工收人为代价的。所以,一些家庭负担小、有一定积蓄的农民工选择了在县城买房定居。这样一来,孩子就可以接受到更方便和质量更高的教育。
(三)保值增值的需要
除了婚姻和子女教育等社会需求的引诱之外,一些农民工选择“三栖”生存还有经济方面的保值增值考虑。调研中发现,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工,在选择定居县城(或乡镇)的时候,主要是从投资和保值增值的角度考虑的。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之后,我国农村家庭日趋小型化,虽然独生子女家庭很少,但只有一个男孩的家庭却相当普遍。这种类型的家庭,经济负担较小,而且有一定的积蓄,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城里人一样,即如何使自己口袋里的钱不贬值。
在当前的中国,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集中体现在土地租金上的差异。偏远农村地区的一栋别墅,其市值也没法跟大城市的一个小居室相比。偏远农村地区每亩土地的征购补偿,也没法与大城市周边地区相比。这些最基本的事实,那些常年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都看在眼里。很多有经济頭脑的农民工都不打算在农村老家的老房子上投入过多,因为他们知道老家房子的增值空问有限,有些地区的房子甚至还会不断贬值。
中国社会虽然没有严格的阶层区分,但是老百姓最喜欢与周围邻里进行比较。当同村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这无形中给没有买房的村民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特别是那些买得较早的房子,转眼间升值几倍,更令那些没有买房的邻里羡慕不已。此种社会压力,使得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不仅会获得经济上的保值增值,而且还获得一种社会价值(如撑门面、有本事、有眼光等)的提升。
综上,农民工从“两栖”生存转向“三栖”生存,是综合考虑了环境因素和自身因素之后做出的理性抉择。既有环境方面的“推”力,又有自身经济、社会需求方面的“拉”力,这两种力量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了农民工生存方式的转型。
三、“两栖”生存和“三栖”生存的意义差异
对于农民工来说,“三栖”生存与“两栖”生存具有非常不同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有资产和无资产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元素已经深入到中國社会的方方面面之后,资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仅仅表现在收入方面,基尼系数不是反映一个社会贫富差距的唯一指标。财富,特别是不动产,日益成为衡量一个人市场能力的重要指标。经济学家华生认为,中国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已经远远超过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房价的飞速上升,拥有一套房产对于提升一个人的经济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在“两栖”生存状态下,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城市赚取到的只是一份微薄的收入,其所有家当都在农村老家,主要的就是责任田和自建的房屋。但是,按照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农民不拥有自家责任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所以农民工的这两项重要家当严格来讲不能称为资产,因为它们很难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市场价值得不到完全体现。
但是,在“三栖”生存状态下,农民工在县城(或乡镇)购买的房屋是合法的商品房,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对于农民工而言,在县城(或乡镇)拥有一套房产和在农村老家拥有一个四合院的市场意义是非常不同的,前者的市场价值要比后者大得多,因为它不仅有升值的空间,也可以以此作抵押或者出租,从而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三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比蜗居城市的“蚁族”要好很多,毕竟他们已经拥有了一笔自有资产。
(二)有家和无家的差别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已难适应其农村老家的生活环境,他们内心认同的是城市人的生活方式。但是,由于制度上和物质上的限制,他们成为城市人的梦想一直无法实现。在此情况下,“我是农村的,我家在×县×乡×村×组”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也许他们并不情愿,甚至羞于跟他人说起自己的出生地。
对于“两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而言,虽然很向往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很想脱离农村老家的落后生活环境,但是又不具备在城市安家的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只能在“农村老家”和“打工城市”之间游离、彷徨,有学者将农民工的这种状况称之为“无根”生存。
与“两栖”生存不同,“三栖”生存状态下的农民工终于找到了一个与自己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有别于农村的“家”。他们在县城(或者乡镇)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个房子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意味着一笔不动产,而且是一个“家”,代表着一种“归宿”和“安定”。同时,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们的“新家”,与自己农村的“老家”是不同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虽然这个家可能由于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地打工而很少居住,但是这个家至少给了他们心理上的安宁和身份上的安全感,增加了他们在未来人生路上的确定性和方向感。
(三)贡献乡村和贡献县城的差别
研究表明,农民工对家乡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贡献的,主要体现在农民工打工收入的回流方面,即农民工将在打工城市赚取的收入寄回家乡以补贴家用。这些寄回家的收入,一方面投入到生产领域,如农业生产工具的更新,可以促进家乡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投入到了消费领域,如教育、养老、家电等方面,可以促进家乡消费力的提升。
但是,在“三栖”生存时代,农民工在打工城市所赚取的收入主要回流到了自己新家所在地的县城(或乡镇),这些回流的收入中,一大部分用于偿还房贷,另一部分则用于维持县城生活的日常开支,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县城(或中心乡镇)房地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农民工在县城(或中心乡镇)买房之后,收入回流到农村老家的部分明显减少,甚至经常发生农村“老家”补贴城镇“新家”的现象。比如很多农民工出去打工时间不长,积蓄有限,这个时候要在县城买房子,单靠自身力量远远不够,这时,在农村老家的父母就和子女一起成了所谓的“房奴”。甚至有些农民工为了结婚在县城(或乡镇)买房的,基本上是父母为其掏腰包,这就加剧了乡村资源向中心城镇集中的趋势。为了早日还清房贷,子女和父母一方面压缩日常消费,另一方面减少在农业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对农业生产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从“两栖”到“三栖”转变的社会影响
农民工生存方式从“两栖”到“三栖”的转变,不仅对农民工个体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且对整个农村社会产生多元而深刻的影响。
(一)对家庭的影响
农民外出务工对家庭关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但是,农民工“两栖”生存和“三栖”生存对家庭的影响是有明显区别的。在“两栖”生存时代,农村老家仍然被大多数农民工当作自己外出务工的最终归宿。中国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干着最脏、最累的体力活,然后把劳动所得的全部或大部分寄回老家,目标是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而在印度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农村流动人口向农村老家汇款的比例则很低。这与中国人重视家庭的文化传统有密切关系,农民工与家庭之问的这种独特互动关系被称之为“家庭型反刍”。农民工的汇款回流到家乡之后,除了用于赡养老人和教育子女外,大部分被用来建房,以房屋撑起自家在农村社区邻里亲朋中的“门面”。不仅如此,传统的家庭关系以具象化的房子为依托得以维系和巩固。所以,在“两栖”生存模式下,农民工在农村的家还像个家,土地、房子和人都共处在一个地方,符合传统农村社会家庭的基本特征。
但是,在“三栖”生存时代,建设农村老家已经不再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奋斗目标了,他们的梦想是有限度地逃离农村。此时,农村老家的房子已经不是打工收入使用的重点,特别是偏远地方的农村,近几年来已经很少见到人们盖新房。与此同时,农民工的家庭居住模式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不再是一家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而是老年人居住在农村老家,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居住在县城(或中心乡镇)的新家。县城的新家远离自己在农村老家的田地,家与土地发生了分离,传统的农业生产形式也在发生改变。一种选择是把土地赠送或出租给他人耕种,另一种选择是种植一些不需要经常打理的农作物(如中药材、果树等经济作物)。土地、房屋、人的分离,对传统农村社会的家庭关系和家庭功能构成冲击,赡养老人、情感交流等基本的家庭功能进一步弱化。
(二)对社区的影响
“两栖”生存状态下,在大多数农民工的预期中,农村老家仍然是他们最终的归宿。所以,他们非常重视自己在农村老家亲朋邻里眼里的形象。大多数农民工并不与打工所在地的城里人进行社会比较,而更多地以自己家乡的街坊邻居为比较对象。他们在城市里吃苦耐劳、省吃俭用,而每当逢年过节回到家乡之后往往出手大方,通过建房、购车等炫耀性消费行为显示自己在外面混得很好,维护自己在同村人眼中的“脸面”。这种炫耀性消费行为,对农民工的发展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但是它的一个积极功能便是维持了农村老家的社会关系网络,巩固了农村社区的共同体意识。此外,既然农村老家为农民工最终的归宿地,所以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家乡变得更好,特别是在公路、电讯、水电暖等基礎设施的供给上,比较容易开展集体行动。
在“三栖”生存状态下,随着逃离农村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村社区作为炫耀性消费场域的功能在弱化,农民工的比较对象不是打工所在地的城里人,也不是农村老家的街坊邻里,而是新家周围的邻里。同时,由于有了新家的农民工不再关心农村老家的公共物品供给,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呈现下降态势。因为,一旦遇到需要农户自筹资金的工程时,那些已经逃离农村的农民工就没有积极性,导致很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难以落地实施。
在“两栖”生存时代,虽然人口分散在各地,但是整个村落仍然通过转账等现代通讯技术维持着整个村落的社会交往体系,红白喜事的范围仍然可以扩展至全村。但是,在“三栖”生存模式下,那些已经逃离农村的农民工,参与村落社会交换的激励机制明显弱化,导致传统乡村的社会交往体系无法再进一步维持下去,农村红白喜事的范围从全村缩小到直系亲属的狭小范围内。总之,在农民工的“三栖”生存时代,维系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利益纽带和亲缘纽带正在一步步松懈,社区解体的趋势更加明显。
(三)对农村区域社会结构的影响
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空间格局以分散为主要特征,特别是在中西部的山区,很少有成规模的聚居型村落,而是根据最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原则分散居住,集市作为中心地,将周围分散的居民点联系起来。在农民工的“两栖”生存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空间格局仍然以传统的分散化布局为典型特征。一个乡镇一般拥有1~2个集市,农户分散居住在集市的周围,集市的主要功能是贸易中心和政治中心,常住人口主要以政府公职人员为主,数量非常有限。地方政府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尊重和维持了这种分散布局的传统,在诸如公路、电讯、水电暖等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中,坚持“全覆盖”的原则,一个村子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要通路、通水、通电。
农民工的“三栖”生存方式,改变了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分散化空问布局特征,重构着农村地区县城或中心乡镇的社会功能。县城或中心乡镇在继续发挥贸易中心和政治中心功能的同时,正日益发展成为超大型的人口聚居区,成为区域型的社会中心。此外,随着人口的聚集,围绕聚居区人民的生活和工作,一些新的经济业态不断产生,县城或中心乡镇的经济结构也变得更加“民问化”和多样化。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我国农民工的生存方式已经开始明显地从“两栖”生存向“三栖”生存转变。相比“两栖”生存,“三栖”生存对于农民工群体具有不同的经济、社会和心理意义,其中充满着丰富的令人心动的故事。同时,农民工的“三栖”生存对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农民工生存方式的转变,是农民工群体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在社会环境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要尊重农民工的这种选择,不要轻易地将农民工现象过分“问题化”。跨越城乡的结合,无论从提升生活质量还是从投资的角度看,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三栖”生存将成为更多农民工未来的生活抉择。
(责任编辑:董应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