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要求
曾豪杰
我国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其历史与现实意义都十分重大,其理论与实践要求是多方面的,但从目前实际来看,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题在于“三农”
“三农”问题也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它不仅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而且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最重要且决不可动摇的主题。
(一)农业问题。毛泽东同志指出,“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 [1](P186),“在农村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任何妨碍农业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必须避免” [1](P4);邓小平同志指出,“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2](P23),“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 [2](P17);江泽民同志认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越是加快改革开放,越要重视农业、保护农业、加强农业”[3](P69),“农业是社会效益大而比较效益低的产业,光靠市场调节不行,必须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加以扶持和保护,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共同做法”[4](P129)。然而,现在我国“农业真危险”,既是经济发展中名副其实的弱势产业,又是广大农民不得不主要依赖的低收入职业。为此,我们需要通过从多角度和采取多途径加以重视、思考和解决。否则,我国农业“基础不牢”,国家政权和其他方面就会“地动山摇”。
(二)农村问题。事实上,古往今来都是“农村真穷”。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发展滞后,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有待提高,信息化程度较低,农民文化生活单调等诸多问题。然而“没有农村的富裕,就没有全国的富裕”。所以,进行新农村建设时需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诊断,采取多元化手段和措施加以综合治理。
(三)农民问题。在我国,从古至今,农民不仅是“真苦”,而且一直都是人数最多,比例最大,生存条件最差,生活最苦,力量最弱,地位最低,还老是被边缘化。然而,农民问题不仅中国革命和改革中的关键问题,而且是“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在我国,领导或统治阶级或政党与中国农民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关系这些阶级或政党与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可以说,谁能赢得广大农民,谁能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谁就能赢得了革命、改革和建设的胜利。事实也早已表明,在我国,农民不仅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和动力,而且也是农村稳定的力量源泉和深厚基础。因此,我们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始终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而且需要尊重农民、依靠农民、善待农民,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当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还需要借助和依靠全社会的各种力量,并且决不能本末倒置,否则这场由政府发起和推动的,中央和各级政府倡导、扶持的新农村建设会重蹈“乡村运动,农民不动”的覆辙。
当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存在数量规模巨大,但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致富能力有限等问题。这些不仅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而且直接影响着新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不仅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和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而且直接影响着我国新农村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建设;不仅直接影响着我国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而且直接影响着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等。因此,切实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尤其是农村党政人才、农业实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努力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民,这既是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任务和长远战略的必然要求。
二、关键在于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5](P537)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不断地创“新”。
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思想到林毅夫的“新农村建设”提出,再到胡锦涛同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从古代地主庄园制和封建制到毛泽东同志“一大二公”的互助合作制;从邓小平同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个别发达地区农村农民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分配制度;从清一色的红色农村革命文化到多元化地区和民族文化兴起,都是农村建设与发展在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的进步。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和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一项既重要又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
目前,在农村建设总目标设置与管理上的看法基本一致。但是,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意见难免相左。比如:有的主张城镇化、工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法宝;有的支持“基本途径是减少农民,让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6];有的认为“政府补贴和工业反哺不现实,依靠农业技术创新不可行,依靠农业产业化解决不了出路”[7]。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但是,我们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广开言路,像这样有众多有识之士来献智献策,有社会各界人士来群策群力。
实践证明,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促进农民居民化与国民化,扩大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加强农村规范化与城镇化是不可缺少的,但一味地强调减少农民又是不太现实的,过分地强调实施工业化是有局限性的。好像世界上没有哪种理论、方法和措施等是万能的。毕竟“三农”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况且中国农村千差万别,解决它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不过,新农村改革要有新思想,开放要新路子,布局要有新模式,发展要有新思路,建设需要新规划等,既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又是现实客观需要的。不然,影响重大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等改革难以取得重要成就,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难以有所突破。
三、重点在于“建设”
新农村重在建设是千真万确的,但如何建设又是一个重大课题和老大难问题。从当前众多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来看,一刀切、急于求成,重形式而轻内容,重眼前而轻长远,重硬件而轻软件建设等不良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我们需要注意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特点,并在此基础之上力戒迷茫心理和浮躁风气。
(一)多元化与多样性。我国地广人多,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国家,农村千差万别。这决定了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而不能搞齐步走和一刀切模式。
(二)阶段化与层次性。我国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不是权宜之计,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需要因村制宜和因时制宜。经济条件好、基础设施好、农民素质也较高的农村可以实施中级或高级阶段的建设方案,而那些连温饱问题都难以保障的农村还需要补新农村建设初级阶段的课。
不平衡与不均衡发展具有普遍性。新农村建设亦如此。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地区差异较大,进行新农村建设在会存在水平参差不齐现象。如果按贫富程度来分,自然可以划分出温饱型、小康型、富裕型等不同层次和水平的新农村。因此,我们要注意不同层次的农村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做不同阶段和层次的事儿。
(三)长期化与艰巨性。新农村建设在我国是一项复杂而又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和任务,是一场持久战,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凡想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领导干部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慢慢来,需要循序渐进。
四、根本在于“科学发展”
新农村建设需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指导思想,在我国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也即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一)新农村建设中坚持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就是“发展”。不论“三农”问题的解决,还是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论是加强农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还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论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都离不开发展。其中各种问题都“必需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4](P91)因为“发展是硬道理”[2](P377),“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2](P265)
(二)新农村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核心就是“以农民为本”。农民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以“农民为本”就是要一切为了农民,一切相信和依靠农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把农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标准,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政治与文化需要、实现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上;就是要在农村立党为农民,执政为农民,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法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生态等国民化待遇和权益,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农民。
(三)新农村建设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当然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友好生态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需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好。
(四)新农村建设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毫无疑义是“统筹兼顾”。新农村建设照样离不开“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8](P53-54),需要统筹好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也需要统筹好农村城镇化与非城镇化途径,工业化与非工业化路子等。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强化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总之,“统筹兼顾,各得其所。这是我们历来的方针。”[1](P186)
五、本质在于“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体现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顺利健康地进行和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目前,我国不仅城乡差距拉大,而且乡村之间和村民之间收入差距亦扩大。我们既要支持和鼓励那些勤劳致富、合法致富、技术致富的农民,又要警惕和预防那些非法、暴力等发迹的消极影响。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让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先富裕起来只是手段,最终达到全体农民和全部农村都共同富裕才是目的。
(三)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新农村建设是解放农村和发展生产力的战略选择。因此,需要通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来加以解决农村在生产关系方面不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种种不和谐因素,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的。
六、特色在于“中国”
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战略选择——新农村建设,毫无疑问离不开中国当代特殊国情,会烙有“中国特色”。
特色之一: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新农村建设理所当然地需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伟大事业。
特色之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农村建设也就是在这种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进行,其目标、路径、思路、方法、对策、政策等都不能脱离这一最基本的国情。
特色之三: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建设模式,又不能像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那样进行建设。虽然可以借鉴和吸收外国一切优秀的农村建设文明成果,但更多的还是需要“独立自主、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本土化思路和本土化制度创新等。
特色之四:改革开放是我国当前最大的特点。新农村建设也自然需要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如改革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影响科学发展的机制和体制等方面的障碍。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9.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4.
[3]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1,(2).
[4]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 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5]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华彦玲,余文学.《再论“三农”问题的解决》[ J].《台湾农业探索》,2007,(2).
[7]万冬明,肖本江.《林毅夫:从“三农”问题专家到世行副行长》[ J].《老年人》,2008,(7).
[8] 《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1,(2).
(作者单位:楚雄师范学院人力资源与公共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