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民国路和中华路筑成时间新考

    刘清清

    摘 要:有关近代上海民国路和中华路的筑成时间一般认为是“一九一三年(民国二年)六月”“一九一四年(民国三年)冬”。但通过查阅档案文牍内容与落款时间,以及《申报》等近代报载的工程招标广告文和进度报道,考证得出两路筑成时间分别应是1913年12月底和1916年1月。

    关键词:上海;民国路;中华路;拆城案

    近代上海民国路和中华路全因拆城案实施而筑就,即拆城、填濠后利用濠基筑成的马路。学界对拆城案中阶层、权利与观念变迁等议题尤有深入探讨。单就筑路进程却鲜有讨论,特别是关于筑成时间往往一笔带过。有关该时间表述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市通志稿》《上海研究资料》《“民国”上海县志》三本地方文献。三书对民国路和中华路筑成时间的描述“同声一辞”,即“工竣”时间分别记为“一九一三年(民国二年)六月”和“一九一四年(民国三年)冬”。三书均未标明考证出处。该表述也一直被今之著述广为沿用,似已成普遍共识。

    但是笔者在查阅更早档案史料后发现该筑成时间(下文称“旧说”)尚有可辨之处。上海档案馆藏有一份1920年的《沪南工巡捐局关于县署调查马路图表案》(下文称《马路图表案》)。该档案列有民国路和中华路的“筑成年月”,分别是“民国元二年”“民国三四年”。此时间描述虽然比较含糊,但与“旧说”确有不同。

    该馆还藏有“民国”三年二月吴馨编辑的《上海拆城案报告》(下称《报告》)。这是目前所见有关拆城案最全、最早的文牍汇集。然而笔者并未在该报告中找到民国路工竣时间的明确记载,不过文牍末尾的落款时间、工程细项列表等信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就此,本文将细查《报告》档案文牍信息,并查阅《申报》等近代报刊的有关进度报道,考订两路铺筑经过与筑成时间。研究发现两路筑成时间较前之“旧说”要晚得多。

    一、民国路:1913年12月竣工

    《报告》中《筹款善后》类有时任上海县知事吴馨呈送的《县公署呈省长应文》一篇(下文简称“吴善后呈文”)。其文旨在因“筑沟造路工费浩繁,请以县地方自治团体承领城濠余地以便整理而充经费”。文中有两处描述值得注意:一是前期借垫工程款“仅将北半城大沟造竣,支沟接齐,现在建筑路面”;二是文末落款日期为“民国二年七月”。据该文后一篇《县公署呈请催指令文》中可知前文确切呈送时间为“七月十一日”。以此看来,1913年7月初北半城民国路尚在“建设路面”中。很明显,此筑路进度与“民国二年六月”筑成之“旧说”相矛盾。下文将梳理筑路工程进度节点,以此明晰筑路全过程。

    1.1912年5月招标不含筑路

    1912年1月19日拆城派果断依法抢先造成拆城事实,结束了长达六年之久的拆保拉锯论战。《报告》附图收录了潘克恭总工程师绘制的北半城四段《上海城濠沟井路线圖》,落款时间为“元年五月一号”。另录工程科编写的《北半城拆城填濠造沟筑路工费概算》之落款日期也是“元年五月”。至此5月,招标技术资料已经具备。

    终于22日起《申报》连续刊载《上海城濠路工事务所招工广告》。其文照录:启者,自西门起至小东门止,拆城、填濠、砌沟三项工程,凡愿承包者即于阳历五月二十二日起,每日上午至拱辰门内大境本事务所取阅图样、章程,开就账目务于六月初一日午前送齐,以便开标不悮,特此告白。广告文明示标段为老西门至小东门之北半城,工程内容为拆城、填濠、砌沟三项。

    需要注意的是此工程招标并没有筑路一项。另据《报告》所录《北半城拆城砌沟填濠工费详表》《北半城侧平石路工费详表》《北半城石子路工费表》《北半城石片路工费详表》四表,可推断其工程标的情况。其中,拆城砌沟填濠由吴源升、蔡子记、夏长泰、公记四家承包,侧平石工程由沈德泰、高德顺、蒋栋昌三家承包,石子路和石片路均由江正记、陈祥记、徐金记三家承包。

    综合报载与文牍可见,整个北半城工程分为两大类、四个标的:一类是拆城、填濠和砌沟三项工程,其合并为一个标的;一类是筑路工程,其按路面构造和材料分为侧平石、石子路、石片路三个标的。并且按工序计,拆城、填濠、砌沟三项为前期工程应先行招标、施工,筑路则为后期接续工程。也就是说,拆城填濠砌沟与筑路是拆城案工程的两个子项目。了解到工程标的的类别非常重要,这将有助于确定“旧说”时间点的实际工程进度。

    2.1912年下半年工程进度

    原计划6月1日开工,并以5个月为限即本年阳历10月底为工竣之期。不承想拆迁矛盾日益激化而开工推迟。6月上旬,城根租户二百余家成立保产公会要求改狭路宽,并对市政厅数次限期拆屋令极不配合。潘工程师有感工期紧张,不得不催促工头勉强开工。

    《上海市公报》1912年第一至三期连续刊登了《北半城濠路工程草表》。据第一期草表记载,第二、三、四段于7月5日才开工,第一段则晚一天动工。再据第三期草表记载,截至11月的工程进度为:拆城工程中第一段已拆九成,第二段和第三段已达七成,第四段已达八成;填濠工程中第一段完成七成,其余各段均完成八成;开沟、三和土、铺底、砌沟、粉底、发圈等筑沟工程只有第一段全数完成,其余各段进度不一均未完工。可见,北半城三项工程中除筑沟进展较慢外,拆城、填濠两项进度都在七成以上。值得注意的是两期草表均无相关“筑路”工程记载。这是因为前三项工程未完,后续筑路为时尚早。

    3.1913年6月筑路正在进行

    开工之后,工程深受保产公会阻挠而进展缓慢。不过正如吴善后呈文所言,工程进展至1913年年中的最大问题还是前期借垫工程款已不敷使用。前吴善后呈文已指明北半城砌沟已竣,路面正在铺设。相关报载也证明了此进度。《申报》6月21日刊载的事务所布告限期迁让文提及“查得筑路工程已经开办”。《时报》6月29日报道称“沪城拆毁后道路、房屋尚未建设,北城河浜所填之地马路亦未兴筑”,评价此“全国拆城模范之工程”“尚无完竣之日”。可见,此时筑路已经开工但进展尚慢。

    再据后来1914年2月25日《申报》刊载的《吴前知事城濠善后之意见》文,吴馨给出的“领地筹款之原因”中提及:至是年(1912年,笔者注)秋,工费浩繁,市力未逮,乃由县垫借临时债款,维持至二年六月,沟工已完,路工及半,而的款无着。其言表明1913年6月“路工”已经建设过半。可见,1913年年中筑路正在进行并因工费无着难以持续。近代报载之工程进度再次证明民国路于此时筑成之“旧说”有误。

    4.1913年12月底主体竣工

    1913年8月,在省长核准筹款善后案后,县公署就此筹得后续工费得以推进筑路工程。12月底,吴馨退任并将后续事宜移交新任知事洪锡范。《移交报告》文牍记录了相关工程进展。在落款“12月23日”的《赓续移交图表四柱清册并款目清单函》(下文称《四柱清册函》)中,吴馨指出“北半城工程已及十分之九”。其工费详表亦列明北半城拆城砌沟填濠、侧平石、石子路工程款均已结清,石片路工程也结款85%,仅剩十余条支路和侧石路面并未铺齐。综合可判断,包括筑路在内的北半城主体工程至此年终之际完竣。

    眼看路工收尾将竣,时局却又发生变化。1914年2月,上海地方自治奉令停办,上海工巡捐局取代市政厅并接收城濠余地案。3月初该局以“城濠事务头绪纷繁”为由下令南北半城工程、城濠余地召卖一律暂停候查,并谕令北半城尚未完工之各工头来局查验相关文件。中旬,各工头投局报告“马路工程均已竣工”,并就未完之侧石路所购石块涨价恳请加价工费。杨局长批准略可涨价,并指令4月底所有侧石路工程必须完工。尽管笔者尚未查到收尾工竣时间的报道,但是就主体工程而言,民国路路面铺筑应在1914年12月底工竣无疑。

    综上所述,“旧说”时间点即1913年6月筑路工程尚在进行、并未工竣,而此时仅仅是北半城拆城砌沟填濠工程完工。

    二、中华路:1916年1月竣工

    笔者查到1915年3月3日《申报》一则《上海南市工巡捐总局内城濠官产丈放局建筑马路招工投标广告》。其文指出:现在本局建筑南半城马路,共分四大段。为振兴市面起见,必须电车先行开驶,此路工刻不容缓之情形也。今拟四大段工程同时并举,每段工程限三个月完毕……所有筑路、排沟等一切做法另有清单刊出在局,特登报招工投标。并定于10日开标。其文明确指出招标内容为“建筑南半城马路”,“路工”包括“筑路、排沟”两项。可见,此时中华路筑路工程尚在招标、并未施工,又何来“三年冬”竣工之说呢!

    1.1914年移交前的工程进度

    自1912年7月起拆城案重心自然是北半城工程。直到12月底北半城基本布置妥帖之后,事务所这才筹议南半城工程。1913年4月底,城濠事务所议决南半城路线。至7月初,《时报》报道“自小东门迤南至小西门一带城基与濠地已经拆平,即沿南城一带亦已完竣,对于筑路、造房之工程亟不容缓”。这说明相较拆城、填濠工程进展,南半城埋沟和筑路工程进展因工款无着而缓慢得多。

    时间来到1914年1月吴知事卸任、移交案卷之时。再查《四柱清册函》可知,南半城工程支出合计仅三万七千余两,仅是十四万多概算的四分之一。支出项下包括定制瓦筒、拆除城垣与城垛、运平城泥、拆屋贴费、阴沟接筑、迁坟、绘图与监工薪水、定制滚路机和其他杂项,但并无筑路工费支出。这说明此前近一年半时间里南半城工程主要内容是拆城、填濠、筑沟,筑路并未开始。这也符合移交卷宗中的进度表述:南半城工程仅完成“十分之二”。

    2.1914年丈放局工作重心不在筑路

    1914年工巡捐局接办市政厅后,下令南北半城工程一律暂停以便清查。4月25日,镇守使发布《通告城濠地产之办法》,奉令将城濠公地收归国有并下令撤销城濠事务所,由新设立的上海县城濠官产丈放局来主持余地丈放和南半城工程事项。而城濠余地国有化给南半城工程后续进度带来极大影响。因北半城濠地需要重新清丈整理,整个5月份南半城工程依旧停顿不前。待到6月13日,丈放局才饬令包工头继续拆卸、填筑大东门至小南门一带城濠。停工3月之余的南半城工程这才重新开工。

    大約在11月底,最为繁重的北半城城濠余地核查和认购事宜基本完成,剩下的就只是催缴价款了。丈放局这才关注起南半城工程来。《申报》报道11月30日丈放局组织了包括工巡捐局局长和总务科长、总工程师、电车公司总理、救火联合会会长在内的大队伍一同查勘南半城工程。《申报》报道文中并没有提及具体进度和催工指示,反而描述众人在救火联合会“茗谈良久”后划拨三处濠地分作消防、自来水塔之用。可见,各方心中盘算的还是余地处理。

    1915年1月27日起丈放局连发广告7天,通知最后未缴八户限于2月3日前结清项款。至此,北半城城濠余地丈放款收缴已经所剩无几。丈放局这才有足够钱款、精力实质性推动南半城工程继续。随即丈放局函知警察厅转饬所属警区就近传谕大小南门处业主拆除旧营房,小东门至大东门、老西门至小西门等两段各户居民拆除突出濠基水阁。由此看来,中华路筑成“旧说”(三年冬)亦不正确。正是因为丈放局工作重点不在工程上而导致1914年全年进展缓慢,至年终排沟未完、筑路仍未开工。

    3.1915年工程进度加快

    3月3日起,丈放局在《申报》刊发“建筑马路招工投标广告”。4月初,有金姓工头赴局呈单投标。4月,丈放局呈请财政部批准了兴业公司趸买南半城地亩。南半城城濠余地售卖价款算是落实。5月22日,丈放局函请淞沪警厅派警押令拆除剩余碍路房屋。到7月上旬阴沟施工之时,工巡捐局认为以往瓦筒等大多购自洋厂而恐“权利外溢太多”。于是禀准后就近设窑自制水门汀瓦筒,以备随竣随装之需。10月中旬工巡捐局饬知路政处赶紧确定筑路路线,待丈放局勘定后开工筑路。

    据报道,11月下旬,小东门至大东门一路已经告竣,大东门至小南门一路工程正在赶筑,而小南门经大南门至小西门一带路工尚在测量、预算中。12月初,小南门以北路工已经完竣,而小南门迤西至老西门开始筑路。1916年1月8日,小南门至老西门段竣工。至此,南半城筑路工程全段告竣。18日,随着南北城濠余地清丈、售卖结束,丈放局将九十多万元濠地余款悉数上交国库,随即奉部令被撤销。工巡捐局朱寿丞局长以“南半城之马路完全属于华界”为由将此路正式命名“中华路”,同时饬知工程科路政处赶制路牌、分段编钉。

    结语

    自1912年1月拆城起至1916年1月丈放局裁撤,拆城一案实施过程历时4年之久。算上拆保论战6年,拆城案真可谓是“十年磨一剑”方成。

    就工程进度而言,北半城拆城填濠造沟工程于1912年5月招标,7月开工。至1913年年中开始铺筑路面,12月底民国路路面主体工程竣工。而南半城工程前期主要是拆城,1914年3月工巡捐局接管后下令停工,6月才重启拆填城濠。1915年3、4月筑路工程招投标,7月开始砌沟,加紧赶工筑路。最终于1916年1月初完成全段路面铺筑。就此判定,民国路和中华路先后于1913年12月底和1916年1月初筑成。这比“旧说”时间分别要晚上约半年和一年之久。可见,前之《马路图表案》档案所记两路“筑成年月”大致是符合史实的。

    综合本文所见史料来看,民国路竣工“旧说”即“民国二年六月”正是北半城拆城、填濠、砌沟基本结束,民国路开始铺筑路面之时。而中华路竣工“旧说”即“民国三年冬”却是丈放局奉令正全力处理北半城城濠公地丈放之时,工程进度仅仅是完成了拆城、填濠,排沟未完、筑路尚未开工。就此,笔者推测“旧说”之误很有可能是前人没有明晰筑路工程与拆城案大工程的关系,从而将拆城、填濠(砌沟)工程竣工时间误作了筑路竣工时间。当然,这仅是笔者一孔之见。至于“旧说”的出处依据还需进一步勘定。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民国上海市通志稿(第一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2]上海通社编.上海研究资料[M].上海:上海书店,1984

    [3]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闵行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县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4]沪南工巡捐局关于县署调查马路图表案:1920[B].上海:上海档案馆藏(Q205-1-237)

    [5]上海拆城案报告:1914[B].上海:上海档案馆藏(Y12-1-130)

    [6]上海城濠路工事务所招工广告[N].申报,1912

    [7]北半城濠路工程草表[J].上海市公报,1912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