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高压严打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非洲猪瘟在我国多省市发生,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对山西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及肉品供应造成极大的影响。近日,山西省相关部门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现阶段生猪屠宰环节监管。

    严格生猪进厂检验。生猪屠宰企业查证验物,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猪只佩戴的动物标识。不得收购来自疫区生猪和违规调运的生猪。

    加强清洗消毒工作。运猪车辆入厂,要从污道进入,必须通过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卸猪后,要对运输车辆及时冲洗消毒。

    加强待宰期间观察。严格落实生猪入场静养12小时管理制度,认真观察静养期间猪只表现。

    加强检疫检验工作。生猪产品凭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标志(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出厂销售。

    加强无害化处理工作。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运输途中死亡生猪、病害猪及病害动物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台账真实、规范。

    严格猪血处置。屠宰企業要建立健全猪血管理制度,规范猪血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程序。

    目前,由于生猪调运受到限制,私屠滥宰现象又有抬头趋势。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和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资格的屠宰企业、小型屠宰场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的巡查力度,坚持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高压严打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严防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