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摘要】葛兰西是20世纪最富独创性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市民社会”是葛兰西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其“市民社会”概念既不同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也不同于马克思具有经济基础意义的市民社会。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对于今天新形势下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和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文化领导权

    一、葛兰西以前的市民社会理论

    (一)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明确指出市民社会不同于政治国家,是一中间地带。黑格尔反对把国家和市民社会混淆起来从而损害国家的普遍性,论述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辩证关系。

    (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是基于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的批判而提出的。马克思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内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显然,马克思从经济关系的角度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复杂的物质关系的总和,理解为社会的经济基础。

    二、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不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他认为国家是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统一体,政治社会代表着国家和政府,行使着暴力和强制的职能。市民社会属于文化伦理和意识形态,主要制定和传播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在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中,他首先指出市民社会和国家一同纳入上层建筑的范畴;其次,他认为市民社会是“民间”社会团体,代表着传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最后,他论述了市民社会的重要性:一方面,国家和政府在实施其职能时不再是直接的决定和制约,而是通过市民社会的中介更多地采取合理的、民主的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和政府在管理社会生活时不再是外在的和强制的,而是通过市民社会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功能。

    在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也影响着西方国家革命。他认为西方国家和东方国家取得革命的方式不同:在东方社会,没有形成以发达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在上层建筑中也没有形成一个由意识形态构成的文化层面上的市民社会。因而不论在经济层面还是文化层面,国家就是一切,而国家的本质就是暴力和强权,只有采取无产阶级的暴力打破旧国家机器和强力统治,才能使革命成功。相反,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独立的市民社会,国家的本质是强权和同意配合。西方国家不能通过暴力取得革命的胜利,更重要的是通过市民社会中介,即通过取得文化领导权,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葛兰西认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文化领导权甚至比政治领导权都要重要。他指出,只有那个力图‘消灭与它敌对的集团或者是这些集团服从自己,不惜使用无力并且同时以联盟的或亲近的集团的领导者身份出现的社会集团,才是它的敌对的集团的统治者。社会集团可以而且甚至应该在夺取到国家政权之先就以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尔后这个集团取得政权,即使很坚固地掌握它,成为统治者,同时也应该是一个‘领导的集团。与马克思关于国家消亡观点不同,葛兰西认为,随着西方国家市民社会的发展,文化、伦理、道德的完善,国家的强制作用将逐渐消失,而意识形态的作用逐渐增强。国家的消亡实质是政治社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以共同的文化和道德为基础,共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的新型的市民社会。

    三、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启示

    (一)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制度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方面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和体现。在我国,共产党在社会政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依法治国则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制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这几个方面的建设和改革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治领域的具体化。总之,没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就没有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丧失了根本。

    (二)促进全球社会的整合和群体认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有效治理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上层建筑中非经济的文化和生活领域的市民社会。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在国际关系领域兴起了“全球市民社会”的新话语。根据西方学者的各种阐释,全球市民社会主要是指国家之上和之外但又与国家互动,追求公共目标,表达全球意识和价值的非政府领域。全球市民社会是葛兰西关于市民社会这一纯粹的国内政治术语在全球层次上的运用,是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承载全球意识与价值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机延伸和拓展,葛兰西对于市民社会的重新认识在整个市民社会的发展史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历史性作用。解决全球治理中的关键──南北问题,在本质上就是要求建立一个没有南北差异的平等的全球市民社会,并以此来解决诸多的全球问题。全球市民社会的出现促进了全球社会的整合和认同,有利于跨国范围内的交往与沟通,使得全球社会朝向以人民为中心,整体化和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消除隔阂与分歧,在全球市民中形成一种具有伦理价值色彩的全球意识。

    (三)在文化意识形态建设中,要特别重视人文知识分子的作用

    葛兰西认为,构建以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为主导的新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是新的有机知识分子的生存,因此,我们国家在文化意识形态建设中,一方面,提高人文知识分子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尊重知识分子的人格,公正评价他们的劳动价值,为他们的工作创造文明、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鼓励他们积极投身社会改革的实践,关注各种社会现象,为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思想理论。

    参考文献

    [1]葛兰西著.葆煦译.狱中札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杨仁忠.葛兰西市民社会观念的文化转向及其理论意义[J].理论探讨,2010,(1).

    作者简介

    王璐;出生年份:1991.02 ;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职务:学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山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