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改革对策研究
刘怡欣 吴奕
摘要: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房产信息将全国联网,一旦联网就能查清房产,这将对房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对于如何使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学术界还存在着很多的争议。本文深度剖析房产税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及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难点;对策
0.引言
2011年,国家选取上海和重庆这两个城市作为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并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的暂行办法,开创了我国住房制改革以来向个人拥有住房征收财产税的先河,是我国房产税改革历程中的重要进展。为期5年多,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效果如何?是否能实现目标?暴露出哪些问题需要改进?这些都是房产税改革今后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1.房产税改革的理由
在房产税改革方面,普通百姓最关心的往往还是房价过高问题,市场视房产税为抑制高房价的“杀手锏”。但实践证明,房产税并没有对降低房价起到多少效果,将房产税与抑制高房价划等号,不仅掩盖了房产税的本来面目,也使其存在的意义大打折扣。因此,顶层设计至关重要,房产税改革必须先弄清其原因。
(1)缩小贫富差距。税收的性质决定其为调节收入分配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因此,调节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广大人民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房产税改革的首要目标。研究可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实际上是和我们财产分布状态的差距扩大如影随形而且相互激励的。因此,房产税在收入分配方面起优化作用。再者,收入属于流量,而财产属于存量。在现行的税制中,主要是对流量进行调节的调节,对存量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因此力图用税收工具调节贫富差距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所以,房产税改革可以填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空缺,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从而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2)健全税制。在现行的税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偏低。而流转税这种“雁过拔毛”式的税种,大部分都会转嫁到最终消费者的头上,使其成为税负的实际承担者,而高收入者的实际税负可能会低于低收入者的实际税负,这显然与税收的公平原则相违。现在中国财政总收入里面,90%以上来源于税收,而税收里面70%左右来源于间接税。随着百姓纳税意识的提升,百姓对税负问题的认识也日益深入,矛盾也就慢慢突出出来了。因此,改革税制结构,加大直接税在税收中的贡献程度刻不容缓。房产税作为财产税中具有代表性的税种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对房产税进行改革,有利于完善直接税制,提高直接税占有率,从而有利于税制可持续发展,对下一步深化分税制具有重要探索意义。
(3)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自从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改革,经过20年的实践,该政策最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地方财力的匮乏。因此,构建地方税体系、补充地方财力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房地产作为地区性公共产品,发达国家普遍以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既符合公平原则,又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房产税这个税种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受经济波动和时间变动的影响较小,属于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产税收基数也会逐渐扩大,这就为地方政府维持当局的各项支出、完善公共设施和为民众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良好福利奠定了财政基础。
2.房产税改革对策
(1)普遍征收基础上,适当地进行税收优惠。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在性质上应更偏重于公平方面。现行的房产税对住宅免征,从课税范围来讲造成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问的不公平,也大大限制了房产税的税收规模。从税收公平角度,本人认为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统一税率对各类房地产进行普遍征收。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保证税收公平,并且获得足够的税收,从而为地方政府提供一个长久稳定的财政来源。但是,由于有时候存在房产税的税额与纳税人现金收入不匹配的可能,加之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房地产价值的大幅上涨。因此,政府还需通过一系列的税收优惠和限制措施来避免纳税人税负过高。本人认为对政府所建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税负应实行减缓免。此外还应对农村自住房实行免税。对空置房、豪华房应分类从征,。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或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房产等,应当依旧免税。对住宅,应当对符合一定居住标准的房产予以减免,同时,针对超过一定居住面积的高收入人群,从房地产投资投机获取财富的家庭征收累进税收。如若纳税人存在经济困难,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定期限征或免征房产税。
(2)健全房产税税收征管机制。税收征管是税法执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必经程序,同时也是在税法实践中容易暴露问题和需要着力改进的部分。从税收效率的原则来看,房产税改革首先加强征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立,与我国“金税工程”相结合,使税务、公安、房管、银行等不同部门实现有效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中央、省、市的三级房产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对房产税的各个征税环节实现动态、全面的管理和监控,从而保证税收征管部门能全面掌控税源信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高房价下征收房产税,可能加重政府与纳税人矛盾,使得广大纳税人产生双重埋怨,从而不利于房产税的进一步推行。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遵循“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房产”的目标,应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李克强总理也提到,要下决心再建1000万套保障房。通过保障房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逐步改善居住条件,使广大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有助于平抑房价,缓解因房价高涨而房产税税负陡增造成的社会矛盾,从而为房产税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将会遇到诸多的难点与阻碍。根据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税推广至全国,还存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房产税的改革不是简单的税种改革,它涉及各方利益的再分配、税制结构的调整,是经济全局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从物业税酝酿7年难产,到借道房产税试点,其中经历了太多的坎坷目。因此,房产税改革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