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编辑权利的让渡与坚守
吴兰
【摘? ? 要】智媒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等技术引发新闻业的重构,甚至会颠覆内容生产编辑流程。在编辑出版领域中,编辑权利也面临着挑战,不同程度出现了编辑权利让渡,因此,明确和坚守编辑权利尤为重要。编辑必须正视这一现象,适应工作变革趋势,明确编辑权利,规范编辑主体行为,在新的媒介技术环境下挖掘自身价值,坚守编辑权利。
【关键词】编辑权利;人工智能;算法;权利让渡
【基金项目】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数字广西建设背景下新媒体编辑多模态话语传播研究》(20BXW004)阶段性成果;国家民委教改项目《全媒体时代民族地区高校传媒类专业内涵式发展研究与实践》(19043)阶段性成果。
智媒时代“万物皆媒、人机合一、自我进化”,[1]人工智能、VR/AR技术、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等技术在机器写作、个性化新闻、传感器新闻和临场化新闻等传播模式中广泛应用,传媒产业在信息生产、传播载体、传播方式、运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新闻媒体集团中信息内容的生产、传播和反馈等环节纷纷转向智能化。随着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有着自身发展规律和相对固定的理论和方法的编辑工作也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当前学界的研究密切关注着新技术背景下新闻行业遭遇的新问题、面临的新机遇,如人工智能、机器人写作、算法等传播技术对新闻理论及实践的影响,媒体融合发展与编辑创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出版领域的应用,数字出版产品设计等论题,而基于智媒传播、传播技术变革下编辑权利问题的讨论相对较少。
智媒时代,新技术对编辑权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信息收集、把关选择、加工处理和反馈分发等工作流程中。在新媒体技术环境下,编辑如何挖掘自身价值,坚守编辑权利,是新闻业技术重构后值得进一步探讨和深思的问题。本文立足智媒时代,探讨编辑权利的让渡与坚守等问题,剖析新技术对编辑权利的冲击与挑战,阐释编辑权利在工作内容中的变革以及明确编辑权利坚守的途径,以期能为编辑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编辑权利的界定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编辑对接收到的信息,如语言、文字、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内容,运用一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进行加工整理。在这个流程中,编辑承担着重要责任,也行使着相应权利。编辑权利是编辑权力和编辑利益的统一,编辑的利益和权益只有通过权力的实施才能实现。[2]从广义上看,编辑权利是“编辑的职业权利,是指编辑所应具有的按照编辑活动规律自由开展编辑工作的权利”。[3]这项职业权利與编辑职业活动密切相关。从狭义上看,编辑权利可细分至具体层面的各种内容。如,段乐川提出了“稿本传播处置权;稿本的修改、加工权;编辑的人格权”。[4]范达明认为是“动议权、修改权与转型权”。[5]程晋提出“把关权、修改权、版式设计权、署名权”。[6]叶娟丽提出“选题策划权、审读修改权、规范权、组合权”。[7]李乐认为有“编辑调节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动议权、修改权、转型权和把关权”。[8]边优指出有“策划选题的权利,组织稿件的权利,物色作者的权利,加工修改稿件的权利,联系媒体宣传的权利和约请专家撰写书评的权利”。[9]研究者们均清晰地界定了编辑权利,区别则体现在具体层面的分类、界定的不同,但不管如何分类,对于编辑权利的狭义界定都涉及编辑的策划、选择、修改、加工、发布等过程中拥有的权利。结合本文关注的重点,笔者把编辑权利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表达权、把关选择权、修改加工权、分发互动权。这四个层面的编辑权利涵盖了整个编辑流程,其运用于所有编辑活动中,且贯穿于编辑过程始终。
随着技术浪潮对媒介产业、媒介活动、媒介流程的影响,“原有的传播规范与伦理受到严峻挑战”,[10]彭兰教授认为数据时代背景下普通个体的“隐私权与被遗忘权”让渡“似乎成为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11]对于编辑来说,人工智能技术将会颠覆内容生产编辑流程。人工智能通过抓取素材拆并重组,布局内容编辑审核,扩大内容收集范围,提高内容编辑效率,尤其是对于技术驱动的聚合类新闻客户端,算法推荐的新闻已经成为“标配”。编辑和记者不需要在场,整个内容分发过程基本上使用大数据挖掘信息来准确地向用户推送新闻。这个过程必将导致编辑工作的实质性改进,编辑职业权利受到极大的冲击,编辑的参与和主导权变弱甚至出现了让渡,这势必将引发对编辑权利的重新思考。
二、智媒时代编辑权利的让渡
“让渡”一词,通常用于政治、法律、金融、工商管理等领域,表示权利、价值、利益等方面的让出、转移和出让等含义。本文把让渡一词引入编辑权利的范畴内,所谓编辑权利让渡,是指编辑的职业权利,如表达权、把关选择权、修改加工权、分发互动权等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出去。在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被广泛应用后,编辑权利让渡的现象愈发明显。
编辑的表达权是指编辑表达媒体观点和态度的权利,一直以来,编辑的表达权通常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编辑撰写导读、编者按、摘要和结语等原创内容时行使编辑表达观点的权利,另一方面体现在编辑通过版面编排、内容选择等形式行使这一权利。如今,国内外知名媒体已经出现了使用智能机器人写稿并编辑一些财经、体育类等既程式化又涉及大量数据的稿件,如《纽约时报》Blossom、路透社Open Calais、新华社“快笔小新”、南方都市“小南”等。随着这些写稿机器人的出现、“上岗”并撰写相应的内容、制作相关的专题,编辑表达权的部分权利将让渡给他们。
编辑的把关选择权是指编辑对信息内容进行选择取舍的权利。编辑一直有着“把关人”这一称谓,编辑的把关选择权是编辑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权利。智媒时代,某些聚合类新闻平台,掌握算法的工程师运用其控制的计算机通过算法和数据结构进行把关和选择,算法逐渐取代筛选内容的编辑。又因机器人具有无与伦比的效率,可以将编辑从收集背景和比较数据等重复性工作中逐渐解放出来。从这一层面来看,聚合类新闻平台编辑的把关选择权让渡给了掌握算法的工程师或程序员。
编辑的修改加工权,体现在编辑以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判断、总结、整理、修改和加工所选内容的权利。智媒时代,人工智能技术依托其文本、图像、音频和视频等方面的深度学习能力,实现了跨媒体语义理解和内容精细编辑,可进行大数据核实、编辑、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对内容进行审校。尤其人机协同编辑技术实现了“内校、外校、作者校三位一体、协同开展”。[12]从这一角度来看,编辑的修改加工权不同程度地让渡给了人工智能。
编辑的分发互动权,体现在编辑为保证高质量内容而持续不断地进行海量内容的专业性分发。编辑掌握着信息内容发送的主动权,内容是以千人一面、中心化的状态进行分发,并接收作者与受众的反馈,进行交流互动。智媒时代,人工智能支持的信息平台日益成为受众接收信息的首选。在分发环节,人工智能通过从大数据中提取和分析常规信息,帮助编辑筛选个性化、潜在的、有价值的信息,通过算法以千人千面的方式准确地将信息推送给受众,从而扩大了受众群体的广度和深度。在互动反馈环节中,人工智能可以全天候工作,并与作者、受众进行大量的个性化交互。从这方面来看,在积累了大量用户数据之后,编辑分发和接收反馈的权利也不同程度地转移给了算法和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对整个编辑生产流程进行了一系列改造,把信息录入、选题策划、采编、审稿、文图处理、传输、发行进行了一体化整合,形成了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传播模式,不断向纵深发展。对于编辑来说,编辑权利让渡并不意味着权利完全地让出和转移,只是某些权利让渡的程度更深一些,影响范围较宽,编辑从让渡的过程中也会获得另外形式的权利,如将有更多的专注力去完成技术无法企及的任务,获得更强的自我完善成长的能力等。
三、智媒时代编辑权力的坚守
智媒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在数据采集、分析、设计和应用中的表现都反映了权利之争,权力滥用和利益裹挟的问题愈发明显。因此,编辑的表达权、把关选择权、修改加工权以及分发互动权不同程度上出现了让渡。因此,明确和坚守编辑权利变得尤为重要。坚守编辑权利可以有效规范内容传播的分散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避免“脏数据”造成的污染,减少智能推送造成的“信息茧房”负面影响,有助于内容有序规范的传播。编辑权利坚守的途径,即要兼顾平衡,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遵循编辑权利保护最大化原则,才能保证编辑权利落到实处。
编辑“把关人”的权利必须坚守。虽然人工智能、算法的应用能避免编辑对内容进行调整和干预,但目前人工智能还无法比拟或超越人类思维,也无法形成真正的主体行为,更无法分辨涉及价值观的内容。算法虽能够依据“相关性”推送信息但却无法辨别真相,尤其是对重大事件或涉及价值观的内容,算法也是无法判断的,极易造成的标题党、口水文、情绪文的泛滥。基于此,编辑遴选消息源时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体现编辑的主导性和价值性,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法律道德修养,加强自律,坚守“纠偏”的角色,防止算法被滥用,把关好正确宣传导向、编辑规范和编辑质量。
编辑权利的坚守必须保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在算法推荐模式下,标题黨、分歧和争议内容日益凸显,并将用户带入信息孤岛,其深层风险就是个性化服务下的普通个体因依赖算法或机器不知不觉中让渡个体自主判断和选择权利。实际上,人工智能不会导致信息传播模式的颠覆性改变,“它只是在原有的空间聚合型表达的基础上增添了一种时间进程型表达,以使人们对现实的把握更为全面客观”。[13]因此,必须坚守编辑独立思考、深度思考的权利,保证编辑的公正性、独立性、创造性和思想性,使内容呈现多角度不同的观点,明确算法推荐的目的是为受众服务,而不仅是一种商业模式。
编辑权利的坚守必须提升编辑数据素养。大数据虽然使编辑让渡了部分权利,但是编辑获得了快速加工数据,提纯数据,深度解读和分析数据的权利。在编辑的众多素养中,数据素养尤为关键。数据采集分析和理解能力、数据风险道德意识、数据的反思与约束以及数据保护意识都涵盖在数据素养中。编辑缺失了数据素养,编辑无法将各类数据转化为有价值、可靠的内容,就会不断产生数据垃圾。
编辑权利的坚守必须实现“人机融合”。“人机融合”意味着空间共存、自然交互、协作共生。人工智能对编辑的影响需要客观理性地看待,编辑与人工智能之间并不是取代关系,二者将共存共融。在“人机共融”过程中,编辑权利虽有部分让渡,但在这过程中会不断获得其他权利。人工智能促使编辑转型,编辑在进行“机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增进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了解,让人工智能服务嵌入编辑业务流程。编辑可从信息源中提取分类、主题、标签、风格等结构化信息,在选题策划、编辑出版、发行营销、用户发现等领域中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便发现有潜力的内容,对内容精准定位,提供个性化内容,提升系统能量。编辑可与算法工程师一起去修订算法中判断垃圾内容的模块问题,开发有效的编辑人工智能体系的嵌入式、协作化的方法,增强人工智能服务编辑的感知能力、服务模式和有效性,让算法更人性化。
结语
智媒时代仍然需要优秀的编辑,编辑不能完全让渡编辑权利。编辑仍需秉持工匠精神坚守策划创意、审阅和选择、修改和处理、装订设计等权利,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协同编辑等技术来弥补知识体系的缺失。坚守编辑权利,激发编辑的创造力,创新内容服务方式,实现准确分析和智能发布,将内容与用户紧密联系,构建信息内容编辑体系,有助于全方位提升编辑的综合能力。
注释:
[1]徐峰,彭兰.未来媒体发展趋势是“万物皆媒”[J].新闻论坛,2015(06):40-43.
[2][7]叶娟丽.关于编辑过程中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及其分析[J].编辑之友,2003(01).
[3][4]段乐川.论编辑权利及其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11(02).
[5]范达明.责任编辑的动议权、修改权与转型权[J].编辑之友,2001(01):12-15.
[6]程晋,周安平.我国图书出版编辑权利探究[J].科技与出版,2018(04):88-92.
[8]李乐.新出版环境下编辑要有明确的“编辑权”[J].中国出版,2012(06):52-53.
[9]边优.编辑的权利[J].编辑之友,2010(s1).
[10]蔡润芳.人机社交传播与自动传播技术的社会建构——基于欧美学界对Socialbots的研究讨论[J].当代传播(汉文版),2017(06):53-58.
[11]彭兰.假象、算法囚徒与权利让渡:数据与算法时代的新风险[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5):20-29.
[12]张新新,刘华东.出版+人工智能:未来出版的新模式与新形态——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视角[J].科技与出版,2017(12):38-43.
[13]喻国明,姚飞.试论人工智能技术范式下的传媒变革与发展——一种对于传媒未来技术创新逻辑的探析[J].新闻界,2017(01):43-47.
(作者:广西民族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