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ular music”和“pop”概念辨析及翻译
[摘??要]中国的“流行音乐”这一术语是由“popular?music”一词翻译而来的。从词源学角度来讲,“pop”一词为“popular”一词的缩写形式,但在流行音乐领域所含意义却有不同。从某种程度上讲,“popular?music”通常指较宏观的音乐类别;“pop”则是指20世纪50年代以后迅速兴盛的更为具体的音乐风格。本文通过对《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以及其他相关文献中有关“pop”与“popular?music”等相关词条的研究,试图对这两个术语的概念做出辨析,并最终对两个术语的汉译归属问题以及流行音乐术语的汉译方法进行探索。
[关键词]popular?music;pop;流行音乐;术语翻译
一、流行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概述
中国的流行音乐(popular?music)发源于上海。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吸收了美国爵士乐、百老汇歌舞剧等西方流行音乐元素而发展起来的。流行音乐刚传入中国的时候,大多都是歌曲形式,纯器乐作品相对比较少,其名称是根据英文“popular?music”一词意译而来,最初兴起时流行音乐也被称為“摩登音乐”也就是从“modern”一词直接音译过来,都意指流行的、时髦的、现代的作品。
中国的流行音乐大致分为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后期,当时由黎锦晖创作的《毛毛雨》被学界认定为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节奏上呈现出明显的西方流行音乐的特征。除此以外还有进步歌曲,主要以抗日救亡为主要内容,参照的是西方进行曲的创作手法。第二个阶段为20世纪30年代后期至40年代末,称之为“上海时期”。这一时期流行音乐主要依靠电影、歌舞厅、广播电台、唱片等渠道来传播。从音乐风格上看,这一时期主要受到美国爵士乐的影响,流传至今的《玫瑰玫瑰我爱你》《得不到的爱情》等歌曲都带有典型的爵士乐特征。第三阶段为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末,被称为“香港时期”。音乐风格上延续了上海时代曲特征的基础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形成了“粤语歌曲”这一特殊的流行音乐风格,也造就了非常多的港台明星,也成为了现如今流行音乐最重要的来源。
二、“popular?music”和“pop”在中国的使用情况
“popular?music”这一术语自传入中国以来,其所对应的中文释义就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变化,从“流行音乐”到“通俗音乐”再改回“流行音乐”的演变过程也证明了这一术语意义的复杂性。上个世纪20—30年代,当流行音乐刚传入中国时,普遍用“流行音乐”与“摩登音乐”来称呼这一音乐类型。“流行音乐”是“popular?music”意译而来,保留了其中流行的含义;而“摩登音乐”则是“modern?music”音译而来,保留了其中时髦的含义。虽然英文有所不同,但在中国所指代的却是同一种音乐类型。1978—1987年期间是中国音乐界对流行音乐的理解产生较大变革的一个时期,当时有许多学者认为,“流行音乐”这一术语所涵盖的意义并不能完全诠释当时“popular?music”这一音乐类型所具有的全部含义,所以试图改名为“通俗音乐”。所以当1989年武汉音乐学院试图设立与流行音乐有关的专业时,选取了“通俗”这一名称,在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率先成立了“通俗演唱专业”。21世纪初期,音乐学界又认为“通俗音乐”这一术语本身带有某种指向性,不能正确阐释“popular?music”的正确含义,于是慢慢摒弃“通俗音乐”这一叫法,而继续沿用“流行音乐”这一称呼。四川音乐学院的“通俗音乐学院”也于2013年正式更名为“流行音乐学院”[1]。直至目前为止,“流行音乐”这一译名成为了被普遍音乐界以及人民大众都认可的音乐术语。
至于“pop”或者“pop?music”一词,不少人会把其看成是“popular?music”的缩写形式,认为“pop”和“pop?music”所指代的完全是“popular?music”的意思,这其实是错误的理解。如此状况之下,译名存在概念混淆以及意义偏差对流行音乐的传播与研究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Popular?music?与pop概念辨析
(一)《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Pop的概念
《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对“pop”这一词条有非常直观的解释:“A?term?applied?to?a?particular?group?of?popular?music?styles.”(“流行(pop)是流行音乐(popular?music)中一种特定的风格”。)言简意赅地表明了流行(pop)与流行音乐(popular?music)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换句话说,流行是流行音乐当中的一种风格。继续深究其词源,流行(pop)产生于1955年左右,受到波普艺术[2]和波普文化的影响,也影响着后来摇滚乐中的新青年音乐风格。流行(pop)最早发源于英国,之后传至美国及世界各地。但也有许多评论家认为流行这一风格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存在其雏形。在许多国家,它们成为了20世纪下半叶占主导地位的流行音乐(popular?music)风格。流行的界限与整个流行音乐的界限一样难以确定,想要把流行的特征从整个流行音乐中分离出来同样也异常困难。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流行”(pop)在术语上经常与节奏音乐(Beat?music)放在一起讨论。20世纪60年代后期,“摇滚”(rock)一词出现,推动了音乐风格的进一步融合发展,导致流行(pop)与摇滚(rock)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直至今日,在美国流行的覆盖范围仍与摇滚是有所重叠的。简单地说,“摇滚”通常来讲是较为直接、更积极、更即兴的一种音乐,从历史源头上来讲与美国黑人密切相关;而“流行”通常较为柔情、有创作好的词曲并不即兴、在美国黑人音乐的基础上吸收了更多之前存在的流行音乐风格的一种音乐。这种风格也与舞蹈密不可分,歌唱风格并不固定、歌曲相对精炼、副歌多有重复、旋律容易记忆并且朗朗上口、歌词大多有关世俗感情。整个作品并不只是纯音乐上的创作,更是对社会意义的探讨。此外,还有一种更偏向于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认为“摇滚”更真实,更接近艺术;而“流行”则更商业化,更明显带有娱乐性质。
(二)《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popular?music的概念
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针对“popular?music”(流行音乐)词条的解读,可以得知“流行音乐”这一术语在日常交谈中的使用程度非常高,音乐学界通常认为流行音乐(popular?music)是比艺术音乐(art?music)更廉价且形式更为多样的一种类型,这种音乐类型比较容易被没有受过正统音乐教育的普通大众所接受。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说到:“…?popular?music?has?no?permanent?musical?characteristics?or?social?connections.”(“流行音乐没有永恒的音乐特征或社会联系。”)换句话说,这一术语的含义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往往表达了时下最流行的音乐;在不同的文化中含义也有所不同。与流行(pop)相比,整个流行音乐的界限较为模糊,个别作品或體裁会被不同的音乐学家冠上不同的定义。
流行音乐流派众多,主要在北美、欧洲等地兴起并发展直至流传世界。西方流行音乐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叮砰巷音乐(Tin?Pan?Alley),紧随其后的是一种钢琴音乐——拉格泰姆的问世,因其独特复杂的切分节奏迅速盛行。之后,布鲁斯的出现给流行音乐注入了新鲜活力。1917年,伴随着第一首爵士作品横空出世,也迎来了“爵士时代”。到了30年代中期,一种新兴的爵士风格——摇摆乐的大乐队爵士风格迅速风靡全球。1955年以后摇滚乐(rock?and?roll)与流行(pop)逐渐进入了公众的视野。经过相互融合,在之后也诞生了重金属、朋克、电子音乐等流行音乐流派。在1980年前后,针对流行音乐发展之后所开展的一系列研究流行音乐的相关理论学科逐渐形成,对全球流行音乐的融合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同时也模糊了音乐的界限,加剧了对流行音乐相关术语概念上的挑战,从而导致翻译复杂化。
因此,通过对“popular?music”(流行音乐)、和“pop”(流行)两个术语进行概念上的解析,可以得出结论:“流行”(pop)为“流行音乐”(popular?music)众多风格中的一种,在1955年以后成为主流风格,之后迅速占据流行音乐主要市场。而“popular?music”(流行音乐)这一术语的核心意义在“popular”,也就是“流行的”,其包含的音乐流派众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其不同的流行的音乐。二者既相互联系,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四、流行音乐术语的翻译
(一)popular?music与pop的汉译分析
在牛津词典中,“popular”一词的释义为:流行的;通俗的;受欢迎的;大众的等等,所以可以得知“popular”一词本身为多义词。也就是说,“流行的”译成英语是“popular”而“popular”译成汉语就远不止“流行的”一个意思。于是就出现了国内对于“popular?music”翻译的众多版本,“流行音乐”“通俗音乐”“大众音乐”等翻译都曾出现在学术界和大众的视野内。“通俗音乐”“大众音乐”与“流行音乐”一样都属于通过意译的方式对“popular?music”做出不同语言形式之间的转换。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的认识:“popular”比汉语“流行的”含义要广的多,语义场要大得多。尽管在不同的语境中“popular”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但是其各种含义都是彼此相联系的,都会围绕着一个核心意义。“所以翻译也不可能是语言形式之间的对等转换,而只能是取其义而译之。”[3]换句话说,在对“popular?music”一词进行翻译的过程中永远不可能完全做到语义对等,所以只能在“流行”“通俗”“大众”等意思中选择一个最能体现核心语义的词,实可谓其翻译的最优解。纵观“popular?music”的相关概念可以得知,它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基础上,在各种新技术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想要定义它通常有三种方法:1.活动的规模越大,流行度越高;2.传播手段越广,流行度越高,特别是要突出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3.社会群体越丰富,流行度越高。那么通过这三个方法就可以知道,“popular?music”在这里核心意义就是“正流行”。不论任何群体、不论任何阶层其正在流行的音乐,都可以称之为“popular?music”(流行音乐),所以翻译成“流行音乐”要比翻译成“通俗音乐”“人民音乐”确切得多。
“pop”“pop?music”“popular?music”三个词极为相似,所以总是存在概念混淆。简而言之,“pop”与“pop?music”为同义词,都表示1955年出现的一种音乐风格。国内对于“pop”一词的翻译主要有“流行乐”“流行音乐”“波普音乐”[4]“流行”等,其中翻译为“波普音乐”想必是对“pop”的相关概念及历史有一定的了解。但“波普音乐”很容易与爵士乐中的“比波普”(Be?bop)、“硬波普”(hard?bop)相混淆,会让读者误认为“波普音乐”是爵士乐的一种或者直接就误认为是比波普或者硬波普。另外,“pop”只是受到了波普艺术的影响,如果直接翻译成“波普音乐”,那么其自身存在的音乐特性就会被忽略。除此以外,翻译成“流行音乐”是非常不可取的,这也是国内对“pop”产生误解、对“pop”和“popular?music”混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与流行音乐(popular?music)相混淆的问题,直接翻译为“流行”省略音乐二字相对来讲成为了比较正确的翻译归属。
(二)常见流行音乐术语汉译探究
在流行音乐中,像“pop”与“popular?music”这样概念上容易混淆所以导致翻译不规范的例子并不是个例,例如:“rock?and?roll”与“rock”。人们习惯性的用缩写词“rock”直接代表“rock?and?roll”,认为两者是同一个词汇表示同一种音乐风格。但是当我们研究流行音乐风格与历史时可以知道,这两个词所指代的并不是同一种音乐。在这种风格刚刚诞生时被称为“rock?and?roll”随着这一风格的不断发展,与其他流行音乐风格相互融合,实质上已经完全变成一种全新风格的时候才称之为“rock”[5]。简而言之,“rock”是从“rock?and?roll”中分离出来的一种音乐类型,很显然不是同一种音乐。那么这两个流行音乐术语我们应当怎样翻译才能体现出二者的区别呢?在遵循已有译名的基础上可以把“rock?and?roll”翻译成“摇滚乐”,代表一种比较宽泛的摇滚体裁;继而把“rock”翻译为“摇滚”也可体现出“rock”是从“rock?and?roll”中分离出来的音乐体裁这一概念。
同样的,还有“hip?hop”与“rap”这两个术语。直至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hip?hop被称为嘻哈音乐,也可以叫做说唱音乐”这一类的说法,很多人认为二者是可以互换的词汇。这里面就存在了两个问题:一、译名不统一;二、译名概念混淆。“hip?hop”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纽约,最开始是街舞中的术语,在当时戏谑性地用“hip-hop-hip-hop”这种声音来模仿军人行走时的节奏。随后在音乐作品中加入了这种韵律。而“rap”是一种比“hip?hop”历史更为久远的一种歌唱方式,其突出特点为强烈的韵律感、说话的节奏感并且伴随着大量街头语言。所以“hip?hop”与“rap”的译名必须区别开来,“hip?hop”国内比较流行的译名是“嘻哈音乐”,但其实“嘻哈”二字与“hip?hop”这种音乐所传达出的坚定与真实、严肃认真是相背离的,由于“嘻哈音乐”已经被普遍接受,而且没有更合适的译名出现,所以只能沿用“嘻哈”二字。[6]而“rap”的译名主要有“说唱音乐”与“饶舌音乐”两种,翻译为“饶舌”的本意是想体现歌手演唱时候的复杂文字韵律和独特节奏,但追其渊源“饶舌”二字最早出自:《北齐书·斛律光传》[7]:“盲眼老公背上下大斧,饶舌老母不得语”。根据上下文,我们知道《北齐书》中的“饶舌”指的是唠叨、啰嗦、闲言碎语等意,多用作贬义词,与“rap”的意思大有不同,所以“饶舌音乐”这一译名不大合适。“说唱音乐”这一译名会让人联想到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的说唱音乐,从翻译理论的角度来讲,选用“说唱”一词为汉语的表述方式,同时又具备了西方文化中的元素,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归化”与“异化”的辩证统一。
针对流行音乐文献的特殊性,我们在翻译的过程中究竟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与策略呢?第一、译名的统一。对同一个概念的解释使用同一个译名是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这不仅是在某本译作内使用同一译名,而应该扩展到整个音乐学术界,都达到译名的统一。流行音乐文献的翻译工作与其他领域比起來仍然处在初始阶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该规范学术要求,起到促进学科发展的作用。第二、在流行音乐术语的翻译过程中,应做到意译与直译相结合,“归化”与“异化”的辩证统一。作为翻译的具体方法,纯粹直译会造成读者的误解,完全意译又会有脱离文献的嫌疑,那么最好是做到二者结合,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方法。第三、了解流行音乐术语的词源。据不完全统计,直至今日一共有3000多种流行音乐的风格遍布世界各地,这些风格又不断融合出新的风格,在这种情况下,对流行音乐的知识储备就显得尤为必要,译者可以运用词源学相关知识,理清流行音乐各术语间的关系,从而对术语翻译起到帮助。也正因为流行音乐流派众多,似乎每一个风格和风格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才造成了流行音乐术语翻译的特殊性与发展滞后。
结??语
综上所述,流行音乐(popular?music)和流行(pop)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术语,简单地把“pop”看成“popular?music”的缩写会造成两个术语的概念混淆。本文在理清“popular?music”与“pop”的概念之后对二者做出了相应的翻译归属,“popular?music”应译为“流行音乐”,“pop”译为“流行”。目前流行音乐术语翻译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译名的统一是我们当下迫切要解决的。在流行音乐众多术语中,这种非常相似的术语不只是个例,译者需具备很坚实的流行音乐知识储备,才能在流行音乐的众多风格中有所辨别,才能在翻译过程中尽量做到准确。
注释:
[1]朴荟霖.中国高校流行音乐专业建设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8.
[2]波普艺术:于20世纪50年代发源于英国,是一种主要源于商业美术形式的艺术风格。
[3]焦安傅,李??郊.英汉翻译教程[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26.
[4]阿??难.通俗音乐与“波普”音乐[J].人民音乐,1992:31.
[5]刘紫萁.从接受美学与对等理论谈流行音乐文献翻译[D].天津音乐学院,2014.
[6]傅??元.关于流行音乐术语翻译原则与方法的思考[D].中央音乐学院,2017.
[7]节选自《北齐书·列传第九》。
[收稿日期]2020-12-17
[作者简介]周雨桐(1996—??),女,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研究生。(成都??610000)
(责任编辑:张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