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三”力促苗乡发展
华涛
兴文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川滇黔结合部,幅员面积1373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总人口48.34万人,其中苗族人口5.07万人,是四川省最大的苗族聚居县,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扩权强县试点县、革命老区县、乌蒙山区扶贫连片开发省级规划县。近年来,兴文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确保了全县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保障 让苗乡民族工作重视到位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书记、县长任第一副书记的县委民工委,设立县、乡、村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构建民族工作“三级”网络。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建立700万元/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实行民族乡差别化财政支持政策,民族乡的教师绩效工资、农村D级危房改造等民族地区的补助标准均高于非民族乡镇;5个苗族乡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再补助每乡5万元。三是舆论保障到位。成立了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领导组,组建宣传队开展宣讲;在县内媒体开设了“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苗乡党旗红”、幸福苗乡等专栏,全面宣传民族政策。
三大品牌 让苗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一是以苗族花山节为代表的节庆品牌。成届制组织“花山节”“苗年”“四月八”等苗族传统节日;成功举办西南民歌邀请赛、四川省民歌赛等大型歌舞比赛,丰富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兴文苗族花山节也被批准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兴文县被中国民族节庆专委会授予“中国品牌节庆示范基地”。二是以“哦,爱”为代表的文艺品牌。与峨眉电影集团联合拍摄兴文县首部爱情电影《哦,爱》,取得较好社会反响;在全国县级电视台节目中率先推出苗语播音暨新闻节目《一周要闻回顾》;深度挖掘民族文化,创作了《石海神韵》等一批具有兴文特色的文艺作品。三是打造以苗家新寨为代表的建筑品牌。建成集民族文化和商贸为一体的苗家新寨,推进了37个苗家寨子、苗家新村建设;打造苗族蜡染、刺绣、芦笙等民族旅游纪念品,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三大配备 让苗乡民族人才脱颖而出
一是大力推荐民族代表。大力推荐少数民族人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目前,全县共有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6人,市政协委员2人;县党代表19人,县人大代表23人,县政协委员23人。二是全部配齐苗乡班子。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均配备了1名少数民族干部班子成员,5个少数民族乡均配备了1-3名少数民族干部,乡长均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三是定额选用民族干部。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划出部分特定岗位招考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人才406人,其中公务员88人,事业人员318人,招录比例不断提高。
三大发展 让苗乡民族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创建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实现入驻企业48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个,荣获“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宜叙高速兴文段、成贵高铁兴文段、兴文纳黔高速公路连接线、新坝水库、芭茅沟水库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加强文旅互动,作为分会场成功举办2015年中国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近5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3%;加快资源开发利用,页岩气开发已实现试生产;不断发展壮大兴文方竹笋、山地乌骨鸡、富硒猕猴桃等特色效益农业。二是教育卫生繁荣发展。完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民族教育体系,设置18所民族学校;2015年兴文县民族地区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9%。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改革,15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了业务用房改扩建,装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成立“苗医药研究所”,成功申报了1项苗医药实用新型专利。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参合率达98%,每年投入200万元专项解决民族地区医疗救助。三是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兴文县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兴文工作,近5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三大渠道 让苗乡民族凝聚合力
一是畅通民主协商的渠道。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季度学习座谈会制度,畅通党外人士意见建议渠道,评选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金点子”。自2014年开展季度学习座谈以来,共收集并交办意见建议299条,已办理回复144条。二是畅通服务企业的渠道。实行非公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坚持亲自深入现场一线办公;建立半年一次银政企座谈会机制、每年一次非公经济人士座谈会,近年来,帮助企业融资13.6亿元、抵押贷款8107.8万元,帮扶非公企业持续发展。三是畅通干部选用的渠道。高度重视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全县有党外实职干部51名,非领导职务130名,正科级后备干部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73名,党外知识分子135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