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实质是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自觉理论表达
姜瑛
摘要:弗兰尼茨基通过对马克思的实践、异化、辩证法等范畴的阐发,对马克思思想做出了新的阐释。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一种人道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并认为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主线。人道主义是共产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质就在于解放人,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弗兰尼茨基从实践出发去理解辩证法,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人道主义的辩证法。
关键词:马克思;辩证法;弗兰尼茨基;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0-0040-02
一、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批判的、革命的学说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内在生命本性和灵魂——“自我否定”精神的批判继承。真正把捉到了辩证法的彻底批判本性,终结和颠覆了整个西方传统形而上学。马克思强调“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P.96)自由生命获得了坚实的生存论基础,黑格尔以精神(绝对精神)的辩证法被马克思以生存论为根基和载体进行了重置。它向人们表明,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自觉的理论表达。这样,辩证法便具有了生存论的基础。
马克思的辩证法除了具有了生存论的基础,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本性,就是批判和否定精神。马克思的辩证法在本性上是革命的和批判的。即辩证法在它的“合理形式”上,就是“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P.22)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成为一种批判的、革命的理论,即辩证法以“批判”为其根本特征和存在方式,并由此展开“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批判和否定一切阻碍人的自我发展、妨碍人的生命自由的异化力量。
马克思在1843年的重要著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3](P.2)在《资本论》这部伟大的著作中,马克思使自己的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和科学社会主义批判达到了内在的统一。在这部伟大的著作中,马克思极力强调:“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4](P.290)
弗兰尼茨基认为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本质的揭示和论证,对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活的灵魂”和利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来解决当前人和社会所面临的问题都是极为重要的。
二、弗兰尼茨基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
“实践派”通过其对实践概念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实践在解决历史性问题中的基础作用。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一种观点:“它(辩证法)还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研究和解决人道主义问题的方法,归根到底,被理解为一种决定人类行动的目标与适当手段的方法。这就预设了辩证法作为历史实践之一定结构的基本意义。”[5](P.4)
这就是说,辩证法与一定理论目标之间的关系必须被放到实践基础之上去理解。辩证法与实践的这种联系在“实践派”那里被严格限定,辩证法考察和研究的方法不能用于自然现象,只能在实践活动中理解和运用。只有在与这种实践的关系中,辩证法才能建立起它与世界、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只有在实践的这种历史发展过程中,辩证法本身的历史发展才能具体地加以说明,它本身的普遍有效性也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才能得到体现。
弗兰尼茨基对于“实践派”整体的那种关于辩证法的观点做了一定的拓展。弗兰尼茨基在20世纪60年代初曾发表一篇题为《论辩证法》的十分有影响的论文,对于辩证法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弗兰尼茨基强调,“对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有一种简单化的理解,似乎马克思把在黑格尔那里头足倒置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过来,归还给自然界运动着的物质,革命的变革就完成了。斯大林对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更是做了庸俗化的理解,他取消了人的地位,否定了人的主体性,把历史规律理解为与人无关的自律的东西,结果,不是以人为研究对象,而是以纯粹自然为研究对象的。”[6]弗兰尼茨基强调,对辩证法的这种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他对卢卡奇等人把辩证法归结于人的存在和历史活动领域进行了称赞,认为这种理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真正的人道主义内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一个十分积极的倾向。
弗兰尼茨基认为,作为普遍原则的辩证法,不仅存在于自然中,而且也存在于人类历史中。人的本质并不在于人的自然性,人的本质在于对人的自然本性的超越与扬弃。因此,在弗兰尼茨基看来,“只有在实践和人的存在中去理解辩证法,才能把握辩证法的核心任务”。[6]
弗兰尼茨基认为,马克思在实践范畴中找到了辩证法对于人的哲学解释的那个赖以支撑的阿基米德支点。通过对辩证法的分析与阐释,在弗兰尼茨基看来,“辩证法问题在本质上表现为人的问题,表现为与人相关的问题。”[7](P.70)辩证法的核心则是以人的问题,这种辩证法本质则要求对现存世界所表现出来的物化与异化现象进行批判,使人的实践活动真正体现出自觉能动的性质,使人成为历史运动的主体,真正参与历史创造活动。这才是辩证法所真正要解决的问题,他反复强调了人的问题的重要性。在弗兰尼茨基看来,“哲学的根本问题,对人而言,是其历史存在问题。因此,人的问题不仅仅是作为自然存在的人而且是历史性的人,人作为纯粹自然存在的人不可能是不死的。死亡不是历史范畴,而是自然范畴,因而它在本质上不是真正的人的问题。人只有作为历史存在,作为自由和创造性的存在才是永生的。因此,自由问题是人的根本问题。” [7](P.80)通过弗兰尼茨基对辩证法理论的阐释,可以看出,他要建构起的是人道主义辩证法。
因此,以实践活动为基础来理解辩证法绝不意味着必须以否定自然辩证法或自然界的辩证本性为代价。相反,辩证法并不是由实践活动“创造”然后再把它赋加到自然之上的。对实践的强调都必须严格限定在方法论或认识论的层面上。辩证法的说明和运用都离不开实践活动。
在弗兰尼茨基看来,恩格斯等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所阐释的的辩证法是不够科学的,辩证法在他们那里被表述为一种方法,而且这种方法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他们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固定的模式,而其(从精巧的机械到革命的历史)的东西都能被这种辩证法的规律所阐释。这种辩证法把人与世界、客体世界和物的世界当作自己的对象。而马克思却把辩证法看作是人在其现实生活的“批判武器”,是促进人类历史进一步地革命发展的手段。因此,在弗兰尼茨基看来,马克思最重大的理论贡献就是恢复了辩证法的能动的、革命的实质。与我们时代有关人的极为重要的问题都需要用这种辩证法来解决。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同人道主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批判人类现实的生动的具体的方法”。只要存在人及其实践,马克思辩证法就会存在。
弗兰尼茨基对辩证法做了自己独特的解释,认为辩证法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种绝对抽象的精神的结构,也不是恩格斯所说的那种有关自然界的一般结构,而是一种有关人的历史实践和这种实践的基本方面(批判的思维)的一般结构。由此出发,弗兰尼茨基强调辩证法理论不是那种关于客观现实的普遍规律的学说。不能把辩证法归结为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归结为自然辩证法带来一个消极的后果就是把辩证法非人道化了。“自然往往被看成是一堆自在之物,辩证的过程则被理解为同人的历史丝毫无关的规律性”。[5](P.34)
在弗兰尼茨基看来,自然界不是作为纯粹的客体而存在的,人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他的思维和感觉赋予自然界自己的人性的思想,只有这样,对人来说才是存在的。自然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重要成果的取得表明,人在自然界面前,不是无所作为的和消极的观察者,人在自然科学中起着积极的主体的作用。“辩证法学者不论他研究哪一个社会的或自然的特殊问题,总是力求发现他们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同时力求确定对他们的这种或那种解决办法在革命的改造过程中、在人生活的世界人道化的过程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5](P.34)他强调辩证法是同人的本质活动紧密相连的。
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年)中说过:“把这种方法(辩证的)仅限于社会历史现实方面,这是很重要的。那些从恩格斯对辩证法的分析中产生的误解,其根本依据是恩格斯依照黑格尔的错误先例,把辩证法也推广于认识自然界”。[8](P.16)
弗兰尼茨基认为,斯大林教科书理论体系以朴素实在论和直观反映论的经验思维来描述和解释恩格斯的辩证法。在根本上,却背离了马克思的主旨和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把辩证法变成了僵化、抽象的教条。弗兰尼茨基对此持强烈的批判态度。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 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M].北京:人民出 版社,200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4]列宁全集(第五十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5]马尔科维奇等.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 [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6]衣俊卿.人的存在与辩证法论——实践派的辩证法 观[J].现代哲学,1999,(1).
[7]论文集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M].塞尔维亚文版, 1967.
[8]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柏林德文版,1923.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