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管理 强化监督 助力国企健康发展

    牛建增+王丹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作为企业的监督主体,如何发挥监督职能,推进企业效益、效率的提高,促进廉洁从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而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是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解之题。

    一、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保证经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工作的切入点,是促进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的有效手段。做好效能监察工作首先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制度,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及责任追究办法,使效能监察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失范有责,保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其次要把握好效能监察立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效能监察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取决于监察立项选题准不准。因此,一定要针对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易产生违规违纪的关键部位、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要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坚决处理,不给违规违纪行为留有丝毫的生存空间。第三要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总结工作,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收到实效。作为监督主体的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找准自身位置,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程序监督不缺位,解决问题不越位,履行职责不越权,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保持与职能部门的密切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研究效能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新的思维、新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建立健全以制约和监控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民主”、“透明”为特征的、有利于预防和制约腐败的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设计上,要以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领域为基本要素,着力构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监控严密、反映迅速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落实责任人员,确定完成时限,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可度量,可考核,可奖惩,可追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决策程序,规范科学决策行为,细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内容,防止决策失范。三是积极探索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节点控制制度,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查找容易发生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风险节点,按照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的要求,有的放矢地制定出可操作、可监督的防范措施和制度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滥用。四是采用科技手段规范权力运行,凡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如产品产量质量电子管理系统、财务电子管理系统、党员库电子管理系统等,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利用企业内部局域网络资源优势,及时公布企业重大信息、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以及党和政府关于廉洁从业方面的具体要求,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维护企业健康经营环境

    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把查办案件当作凝聚职工合力、维护清新环境、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到既要预防腐败,又要惩治腐败,治理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当前要把查办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违反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案件,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贪污贿赂的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案件等作为办案的重点,重权治腐,用惩处的威慑力使腐败分子不敢腐败。

    查办、惩处腐败分子只是手段,是治标之策,要做到从根本上防治腐败,就要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既标本兼治,综合法理。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要督促发案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范流程,健全完善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分析案发原因、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要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廉政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八项规定》为重点,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学习革命优秀人物、争当“勤廉双优”先进典型活动,大力弘扬“勤廉双优”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勤廉典型示范教育,弘扬正气,营造优良环境。要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腐败分子现身说法更深入肺腑、震撼灵魂这一特征,每年组织一次腐败分子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四、全面加强自身执纪能力建设,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机构执好纪、问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是融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保证。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入手,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切实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对干扰和阻碍企业发展的不良现象,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工作实效。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组织监察干部学习党建理论、企业管理、效能监察、招投标、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等基础知识,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解放思想,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束缚,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落实方面有所创新;在制度建设、监督手段、服务方式上有所创新。要在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生活上安于清贫,淡薄名利,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