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助力课堂新旧动能转换

    王坤

    摘 要:当前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广泛,一线教师在多年的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教学实践中验证并形成共识——课堂教学中实施得当的信息技术手段会促进与提升课堂教学效能,实现教学层面的新旧动能转换。文章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例,阐述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践中对传统教学模式的突破与转变,探索了其在“浸润式”教学模式下各教学环节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并展望了信息技术在构建道德与法治学科“浸润式”教学模式下一阶段的应用方向。

    关键词:小学;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浸润式;新旧动能

    中图分类号:G434? ? ? ? 文献标志码:B? ? ? ? ? 文章编号:1673-8454(2021)06-0065-04

    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理念明确提出“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德育离不开儿童的生活” “让教与学植根于儿童的生活”,“浸润式”教学模式正是依据此理念而提出的。这一教学模式是教师通过创设“生活场景”“成长场景”等情境,使学生能够在“回望生活”中“反刍生活”,在真切的感悟与切身的体会中萌发道德情感、启发道德认识、生成道德行为。信息技术具有的时空、大小、速度、虚实变换等特征,可以把许多瞬间的、漫长的、简单和复杂的事物展现在学生面前,实现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的新旧动能转换。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例,信息技术手段会为师生带来革新性的教学体验:突破传统课堂教学时间、空间的桎梏,能够将教材倡导的“向生活学習”中——过去的生活、当下的生活与未来的生活,不受限地呈现于课堂,实现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佳境—— 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一、信息技术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角色与作用

    1.传统《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模式的不足

    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系统地对学生进行为人处世、习惯养成、是非观、价值观培养的活动性课程。传统教学中,教师多以书本为载体、以个人为中心,课堂是教师表演的舞台,是以说教为主的“灌输式”教学模式,不仅教育内容枯燥乏味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更会造成让德育教育始终漂浮于现实生活之上、游离于真实情感之外,教育预期难以达成。

    新课改之后,教师们开始尝试信息技术与德育教学的融合。为创设“生活化”情境,实施“体验式”策略,教师往往会为课堂准备大量的教学资源。数字化资源(PPT、视频)的搜集与编辑会占用教师大量的时间,且因PPT、视频等资源表现手段有限,存在只能够“走近”而无法“走入”,只能够“旁观”而无法“参与”,只能够片段“回忆”而无法全景“模拟”、全程“互动”等短板,不能让学生自然而然地沉浸其中。学生的经验反刍、情感共鸣、德行外显更多地还要依赖于教师的引导,并非在生活互通中交融、在生生互动中体验探究和感受领悟。教师在突破从“内化于心”到“外化于行”的学习瓶颈时耗时费力,且收效甚微。

    2.基于信息技术助力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的探索

    前苏联教育学家、心理学家赞可夫说:“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便能发挥其高度有效的作用。”《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构建是基于心理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教育理论展开的教学探索。而信息技术手段作为传统德育课堂的突破口,能够拓展课堂的时间与空间,突破传统教与学模式,侧重以境生情,以境参理,境中导行。“境”既是学习条件,又是思维源与实践场。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更多适切的手段,将生活中包含道德知识、道德情感、道德导向的具体实例以最真实的状态引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融入性体验、参与性论证、互动性解析,领悟道理、激发情感,促进学生道德知识的内化、道德行为外化。

    信息技术手段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中主要有以下四个环节的运用:

    (1)导课:信息技术可虚拟情境,看想看之生活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既可再现学生熟知的生活场景,也可创设现实生活中不易看到的情境——如大自然的灾害、风雨雷电的形成等。仿真的情境营造,可以让学生即时置身其中。科技增强了现实代入感,其特有的互动体验可以让学生用眼看、用耳听、动手做、用脑想,带给学生更多的体验和震撼,在情境浸润中实现多元化教育。

    (2)交流:信息技术可互动分享,汇共有之经验

    《道德与法治》课程注重对生活经验的反思,信息技术手段能够实现自主操控、人机协同、群智开放的互动式交流与分享。这种分享方式可以使学生沉浸于熟知的生活情境之中,实现经验的再收集与再整理,更可以在互动中互通有无,提升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形成道德意志,收获生活智慧。

    (3)体验:信息技术可融入体验,激内心之情感

    融入式体验是信息技术手段的又一显著特色。在书本和动画视频中学生只能够看到二维形象,而信息技术中的AR手段可以以增强现实的形式将事物或情境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课堂中、展现在学生们面前,让他们看到以3D立体形式呈现于眼前的鲜活形象。不仅如此,这些事物还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可以从各个视角、不同方位去观察。这种融入情境的体验,可以唤醒学生内心的情感。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道德情感——这是道德信念、原则性及精神力量的核心与血肉。没有情感,道德就变成枯燥无味的空话,只能培养伪君子”。ARSeeK智能课堂系统运用,将激发学生情感于无痕,学生学德、悟德、修德过程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4)拓展:信息技术可拓展实践,促良行成习惯

    从控制论观点来看,在控制过程中,信息单向地由施控系统流向受控系统为“开环控制”。如果把控制实施结果的状态信息反过来传给施控子系统,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叫“反馈”,带有反馈的控制系统为“闭环控制系统”。“浸润式”课堂教学模式中,“实践与反馈”的目的是巩固、强化教学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完善对所学道德观点的认识,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信息技术能够提供随机视图,设计拓展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思考进行各种情境模拟后的行为验证,并依据不同人提供的选择展示出不同的结果。这不仅能够帮助学生为未来的成长做更合理的规划,还能够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学生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真正落实《道德与法治》学科课标中所倡导的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教学目标。“浸润式”教学模式的结构程序如图1所示。

    3.信息技术手段在“浸润式”教学模式的作用分析

    (1)立体呈现,便于理解

    信息技术手段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所需要展示的实体以更直观、更科学的形态表现出来。比如,在讲授小学三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七课“生命最宝贵”中,了解生命的孕育过程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呈现3D虚拟孕育过程,师生可以通过控制操控,观看三维立体图像,学生就能对生命孕育过程有更真切的了解。

    (2)直观虚拟,趣味性高

    因为AR技术可以非常生动、直观、形象地呈现沉浸式资源,有助于学生理解和记忆。借助AR技术,学生的课堂体验融合了虚拟与现实,不再是图书或黑板呈现出的平面内容,而是栩栩如生的虚拟现实内容。对于那些现实中可见的真实物体,学生不需要再从平面形象中脑补现实形象;对那些抽象或肉眼不可见的内容,AR技术可以形象可视化地展示出来,形象教学代替了枯燥讲解,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另外,AR技术的可视化、互动性可以设计出非常吸引人的游戏化教学内容,寓教于乐,从而大幅度提升学生的学习意愿,提高学习效率。

    (3)沉浸体验,主动学习

    信息技术的互动性能让学生可以进行知识探索,避免了教师“灌输式”教学,学生可以充分体验学习内容。在操作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和观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教师在信息技术手段的辅助下授课,能够带给学生主动式的学习空间,学生视觉体验好、互动体验好,达成认知的自主完成。

    (4)互动共生,提高效能

    信息技术将不直观、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知识点生动地呈现在学生眼前,让学生从真实空间中建立直观的认知,可操作、可互动,资源精准有趣,提高了教学效能。同时,系统提供教学辅助工具,让教学过程充满互动,学生可将思维进行可视化,这样可以准确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助力教师实现教学目标。

    二、信息技术在“浸润式”教学模式中的应用与实践

    借助信息技术实施的“浸润式”教学模式,充分贯彻《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核心理念,坚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能够充分重视学生教学活动设计的体验性与参与度,更好地实现让学生利用自身的实际经验、亲身感受與实际生活相结合,在良好有效的互动交流中不知不觉地“浸润”,将“育德”转化为“学德”,达成《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目标。

    1.运用信息技术,构建活动体验式课堂

    “浸润式”教学模式是基于学生道德自主性而构建的。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创设的各种可感可思的情境,直观地建立起学生与生活的联系,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意志、行动以及在过去生活中形成的下意识习惯、非反思性反应,在学生已有的经验土壤中植入新的“种子”,相互配合与融合后,结出新的“果实”。无论是丰富已有经验结出新果,还是以已有经验为土壤植入新种子结出新果,都需要对学生已有经验的唤醒、加工与丰富,需要为学生自身经验融入留有入口,信息技术手段的优势成为实现这一连接的“活性因子”。

    例如,在教学小学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5课“应对自然灾害”一课时,教师通过ARSeeK智能课堂系统演示台风的时候,虚拟的暴雨便会在屏幕上倾盆而下,院子里的小学生会立即跑回家避雨;当从台风变成洪涝灾害时,小学生又会从屋子里出来防灾避险。ARSeeK系统将自然灾害的知识点与现实生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情景化再现,以探索观察性的学习策略,让学生以“上帝视角”参与到各种自然灾害的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上。信息技术的运用,让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体验和感受自然灾害,对其造成危害的认知全面充分,对造成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的抵制情感真实而强烈。

    2.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德育过程教与学的互动共生

    《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模式更加注重学习活动的设计,主张重构德育过程教与学的关系。教学环节设计旨在为学生学习服务,教师不再是课堂的核心,而是以设计者、组织者、辅助者的多变身份出现,让教与学发生在具体生活情境中,实现互动共生的关系。

    在教学小学二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4课“试种一粒籽”时,教师通过信息技术为学生展示一粒花种从土壤中萌芽、逐渐长出枝叶、开花结籽的全部生命过程,学生可以亲自参与整个过程,通过不同的养护行为了解植物呈现的成长状态,在观察的同时体验到生命的伟大,这对培养学生善良的品行及构建同理心至关重要。信息技术的运用突破了课堂时间的限定,将历时几个月的成长过程浓缩于课堂中的一个环节,通过参与式教与学的互动共生,让学生获得真实体验,感悟更深入。

    3.借助信息技术,创建基于生命体验的“学德”空间

    人的生命不仅有认知、情感、意志、行动、意识,还有隐藏在意识之下的非意识和介于意识与非意识之间的习惯、倾向、非反思性选择,这些都是促成道德形成的生命力量。德育的实质是学生利用自身经验发生的“学德”过程。《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借助信息技术建立课堂与实际生活的衔接,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创建起基于生命体验的“学德”空间,使其获得感同身受的情感共鸣,在互动式的“浸润”中发展和进步,在悟德修德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比如,在教学小学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10课“我们爱和平”一课时,教师借助信息技术创建四个情境场——“二战历史片段回顾”“数字背后的泪水”“大自然的眼泪”“建筑的哭诉”,学生分组探究战争给人们的生命、环境、文化遗产造成的伤害。信息技术实现了战争与学生实际生活的连接,通过3D立体战争场景的呈现,让学生有亲历战争的感受;通过科技复原战争造成的文化破坏——圆明园、东方图书馆,让学生体会战争的残酷;通过与海湾战争中沾满油污的海鸟的互动式对话,实现触及学生心灵的“学德”效能。基于信息技术创建的学习体验场,能够将该教学模式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为自主德育提供扎实的物化基础。

    三、愿景与展望

    信息技术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最具实效的体现在于“情境再现的浸润学习”。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德育课程的数字化学习,可以将课程學习内容转化为学习者的学习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能够提供虚实结合的学习环境,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使其置身其中,让学生从多个方面参与学习活动。这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倡导的“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的问题,不断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道德实践,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完全契合。信息技术中的应用与助力,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研究是一场影响深远的革命。未来信息技术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的探索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关注:

    1.要留给学生充足的思考时间和空间

    信息技术的应用会增大课堂容量,提高学生效能。但德育学科教学的目的是通过“唤醒”学生已有经验,通过自身的思考、辨析丰富与提升道德认识。信息技术的介入,使知识变得更直接,学生的思维停留在形象直观的时间越长,学生自由、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就越不够,就越容易产生思维惰性。因而,教学中信息技术应用不可取代学生的思维发展过程,本末倒置的结果从长远来看,只能是课堂上的虚假繁荣。

    2.要充分依据《道德与法治》课程特色而设计研发

    教师要深入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元素与特色,信息技术设计要基于此,更要服务于德育教学目标,实现“目标驱动”和“任务驱动”的并轨,设计开发内容既要吸引学生,又要引导学生从问题的解决中获得成功的喜悦,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的目的。如果一味追求视听刺激,就会失去课程本身的魅力。

    3.要有利于对《道德与法治》教材内容的充实和提升

    教材是一种课程资源,但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为一线教师提供了较大的创造空间。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认真研究教材,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及时补充相关的内容,使学生学习过程得到充实和提升。

    4.要有利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的创建

    《道德与法治》课程“浸润式”教学模式的创建,旨在引导学生在体验感受中自主学习,在虚拟空间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激发学习的愿望,提升自我成长的需求。因而,教学过程中应当以培养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方式为追求,信息技术的开发设计内容应当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互动参与性,从而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和形成。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运用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若能在精准把握课程标准与深研教材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地运用,必将为教师教学添翼,也定能实现《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新旧动能的转换助力,从而提升学科教学的课堂效能。

    (编辑:李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