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智慧城市建设价值创造模式研究 |
范文 | 楚金华 摘 要 针对国内外智慧城市研究现状和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基础设施与技术和数据4个维度以及公共服务等10个方面构建了智慧城市核心要素模型。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作用,并从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使用者4个方面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构建出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智慧城市价值创造的5P模型。指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本质是一个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传递并实现价值的过程,价值是这个过程的核心,各利益相关者是价值创造的节点,智慧城市建设成功与否在于价值是否成功创造、传递并实现。 关键词 智慧城市;利益相关者;价值创造;5P模型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7)06-0055-09 据统计,2007年全球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并且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预计到2050年全球将有5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从1950年到2010年这60年间,全球小城镇人口总数净增13亿,为全球中等城市人口数(6.32亿)或大城市人口数(5.7亿)的两倍多[1]。城镇化高速发展,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创造了大量财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技术进步、加速了创新速度等,但是也给城市带来一定压力,例如交通拥堵、二氧化碳过度排放、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增加了对水和能源等自然资源的消耗等。伴随新一代ICT(信息技术)的发展,全球各国开始着手研究如何利用新一代ICT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增强城市韧性、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加速经济发展、改进城市治理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并由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创新城市、绿色城市等演化出智慧城市,截止目前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方兴未艾。 一、智慧城市研究和实践现状 (一)智慧城市概念演变过程 智慧城市的雏形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精明增长”(smart growth)。20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意识到他们城市发展中所推行的“郊区化”无序扩张所带来的系列问题,例如城市低密度无序蔓延,大量农田被占用,城市人口上班和生活区变得越来越远,能源消耗越来越多等;而欧洲城市的“紧凑发展”策略使得欧洲城市密度高、能耗低,并被普遍认为是居住和工作的理想地方。美国人因此学习欧洲,提出了“精明增长”(smart growth)理念,该理论由城市规划师、建筑学家和社会活动家等提出,该理论主张由于城市居民大部分都生活在城市中心区,社区是他们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决策的重要场所,所以为提高城市决策科学性,城市的中心增长区应该在中心区域[2]。该理论自提出后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非常流行,但是后来逐步淡出理论界和城市管理者的视野,被数字城市和智能城市所取代。美国副总统戈尔于1998年1月21日提出了数字地球概念之后,我国各界对数字地球的战略意义高度重视,并于1999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首届国际“数字地球”大会,从这之后相关概念层出不尽,例如数字中国、数字省和数字城市等。所谓数字城市就是运用信息技术把城市相关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以便进行数据处理,这是ICT技术背景下城市管理比较低的一个层次[3]。智能城市(intelligent city)最开始源于建筑领域的智能建筑,后来智能建筑逐渐由单体向区域化发展,进而发展成大范围的综合智能建筑群和建筑区,其主要是把计算机的人工智能运用到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上,更多强调城市建设上的智能化管理。借助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建设的基础和ICT的发展,智慧城市(smart city)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模式开始出现,它认为城市是一个包含多种信息流的复杂信息系统,这种模式下能给各散系统(system of systems)提供交互接口,旨在优化和提升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系统运行效率。 (二)智慧城市研究现状 普遍认为智慧城市是由IBM公司于2009年正式提出,IBM公司在提出智慧城市概念时主要是从技术视角强调城市的“3I”,即Instrumented(感知化)、Interconnected(互联化)和Intelligent(智能化)3个方面,其实从现有文献来看,智慧城市(smart city)概念应该是由奥地利大学区域科学研究中心的Rudolf Giffinger等于2007年在《Smart Cities:Ranking of European Small-medium Sized Cities》(《智慧城市:歐洲中小城市排名》)的研究报告中首次比较系统提出的,他们在报告中指出“智慧城市应该包括智慧经济、智慧居民、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环境和智慧生活等6个方面”[4],这6个方面已然成为学界、企业界和政府界研究、评价和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指标。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全球学者、相关企业、政府及相关社团组织在智慧城市方面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本研究通过梳理相关文献,整理出智慧城市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动态。 本研究以EBSCO、GOOGLE学术、Science Direct和CNKI等文献数据库为基础,共收集智慧城市建设文献526篇,包括英文文献226篇和CNKI中下载量排前300名并且文献标题含智慧城市的相关文献300篇,其中源自学术界401篇、企业界64篇和政府及社会组织61篇。通过分析发现,源自学术界的文献比较关注智慧城市的定义、特征和原理等,源自政府的文献比较关注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评定和政府治理等,而源自ICT等相关企业的文献则比较关注智慧城市的技术架构和实现方式等。 国外学术界和实践界到目前为止并未提出一个共同认可的智慧城市定义,他们所提的定义可以分为技术视角、城市管理视角和知识创新视角3个方面,例如从ICT技术应用视角来定义智慧城市的典型文献有Anavitarte和Tratz-Ryan(2010),认为智慧城市就是政府在城市功能区不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ICT技术为市民提供持续高效服务[5];Batty,Michael等(2014)提出智慧城市主要是在城市中通过新电子技术将ICT和城市中传统的基础设施融合、协调和整合起来[6];Alcatel Lucent(2014)提出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特定愿景,它强调ICT在增强经济竞争力、环境可持续性和城市宜居性方面的重要作用,把ICT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一个核心元素,ICT基础设施水平不仅将影响城市的发展,还能使城市保持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方式,创造新的城市发展机会等。基于城市管理视角的智慧城市定义主要观点包括González,Juan Andrés Alonso等(2011)提出的智慧城市主要是城市政府或者管理当局为推行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新一代服务和基础设施而出现的[7];Chourabi et al.(2012)通过分析和综合大量智慧城市相关文献提出包括管理、城市治理、技术、政策、人和经济等在内的智慧城市核心要素。基于知识创新视角来研究智慧城市的学者主要认为智慧城市通过ICT技术能促进人与人、人与不同组织的交流,交流能产生创新,而这种创新正是取得智慧城市建设的因素,比较典型的研究有Mark Deakin(2014)提出的智慧城市三重螺旋模型,Elsa Negre等(2015)提出的基于知识管理的智慧城市建设愿景。 我国学者这几年在智慧城市的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很多成果,在智慧城市定义研究方面,基于IBM的定义进行了扩充和研究,不少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定义了智慧城市,例如李德仁(2011)、许庆瑞(2011)、李重明(2011)、王世福(2012)、袁文蔚等(2012)和李成名(2012)等分别从技术、城市管理和技术创新角度提出了智慧城市概念,特别是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在2014年下发的《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8],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正式明确提出智慧城市概念。其他学者例如王广斌等(2013),陆小敏等(2014),王振源等(2014)分别从发展理论、顶层设计、技术体系及评价指标等方面为我国智慧城市理论发展进行了代表性的研究工作,基本形成了包含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案例研究和评价体系研究于一体的研究框架。以文献标题包含利益相关者或者是文献关键词同时包含“智慧城市”和“利益相关者”为条件在CNKI数据库中进行搜索,仅得到3篇相关文献,作者观点是从智慧城市建设中应如何与各利益相关者开展竞争与合作的,这种视角一是利益相关者面比较窄,二是只单方面从协调出发,缺乏交互性。 从CNKI所收集的研究文献来看,虽然我国学者在智慧城市研究领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大部分成果都是从感知—传输—平台—应用的逻辑结构来研究智慧城市,弱化了城市的主体地位;对智慧城市概念、原理等研究过多,尚未出现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共创价值的视角来研究智慧的成果。城市以人为核心,智慧城市作为城市一种模式也不例外,而且智慧城市作为一个以信息交换、数据协同、行为交互为核心的复杂系统,更应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反馈,因此本研究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从行为交互视角提出一个智慧城市建设价值创造模型。 二、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素分析 (一)智慧城市的工作逻辑 要搞清楚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首先需厘清楚智慧城的工作逻辑,根据国内外学者、政府及相关企业对智慧城市的定义,主要要点包括:①智慧城市是新一代ICT在城市管理、建设和规划中的应用;②ICT是智慧城市的启发器,智慧城市是城市管理的一种愿景,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连续体而并非二极管[9];③智慧城市平台对城市体征的感知数据源于城市中各类传感器;④智慧城市应以人为核心,基于新一代ICT为城市居民提供精准高效的公共服务;⑤智慧城市的目标是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根据以上关于智慧城市的理解,绘制出智慧城市工作逻辑图,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发现智慧城市从城市体征感知、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存储到应用,整个业务流程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通信运营商、ICT公司、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等诸多部门。 (二)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 要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提出智慧城市价值创造模型,首先必须确定智慧城市建设所包含的核心要素,本研究所采用的智慧城市建设核心要素分析方法是基于智慧城市工作逻辑,综合现有文献,然后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加入本研究的新元素,进而构建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素模型。 构建智慧城市核心要素模型不仅需确认其不同成分和组成要素,还需研究这些要素的交互作用,例如,技术是智慧城市实现目标的一种手段而并非最终目标,因此技术也可以看作是智慧城市其他要素的组成成分;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技术可以当作智慧城市的一个核心要素,因为它是链接智慧城市其他要素并实现智慧城市目标的手段。本研究从政府、社会、基础设施及技术和数据等4个维度分成10类,具体如图2所示[10]。从图2可以看出,智慧城市确实是一个复杂系统,涉及面广、需要考虑因素多,10类核心要素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公共服务 从文献分析的结果来看,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交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紧急服务以及文化、旅游和娱乐等[11]。通过对比分析,实践领域关于公共服务的研究范围要广一些,这说明理论研究界和实践领域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功能要素方面还是存在差异的,例如IBM的智慧城市模型就重点强调包括交通、安全、住房、卫生、水和能源等在内的6大领域。EMC公司的模型中认为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交通、公共安全、住房、卫生和旅游等方面,GCI公司认为公共服务应包括社会服务、水、能源、废物处理、紧急服务及文化相关等服务。本研究综合国内外理论和实践领域的研究成果,将公共服务扩充为包含交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住房、水、能源和电力、垃圾处理、紧急救助、食品、旅游及娱乐文体等在内的涉及居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某种直接需求,能使居民受益或享受的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或者规范其发展的服务领域。 2.城市管理 电子政务、绩效管理、融资、人才、领导、愿景和政策工具等智慧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的专题在很多文献中都有研究。经分析发现政府和企业在城市管理智慧化方面的认知和做法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尽管智慧城市建设动机源于当地政府,但是实践领域的企业在评价智慧城市时基本都不再重点强调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智慧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而是更多关注ICT的潜力和发展,强调采用他们的产品后城市管理效能的提高。例如IBM和EMC的智慧城市模型包括电子政府,但是他们强调的是如何将ICT整合到城市管理中去,关注的是采用ICT后市政管理的智慧化程度变化而不是市政府作为电子政府的发起者在推动该领域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综合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领域的成果,本研究所界定的市政管理领域包括城市发展愿景、领导能力、政务管理、绩效管理、融资管理和人才管理等。 3.政策和制度 不管是學术研究还是企业实践,都认为政府政策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很大作用,良好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是智慧城市建设成功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政策的制定方式、流程、执行、反馈、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和政策执行监督等方面。 4.社会治理、市民参与社会事务及他们之间的协作 学术界非常重视智慧城市中与治理相关的问题,特别是关于电子治理,市民、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智慧城市以及网络协作关系这几个方面的研究。同样,实践领域也很重视这些问题,例如EMC就强调智慧城市中以市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本研究中社会治理、市民参与社会事务及他们之间的协作主要包括治理现代化水平、市民参与社会事务程度、市民间协作及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度等。 5.人力资本和社会创新能力 前面提到过有些国家将智慧城市和创新城市、文化城市、知识型城市及学习型城市同等对待,甚至认为是一个事物的不同叫法而已,因此创新能力、社会基本设施、高等教育及高技能人才被学术界认为是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大部分研究文献认为人力资本和创新文化是创新型社会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此外还有些关于城市发展和创新的研究认为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创新型经济和工业也是这类城市的核心要素,同样实践领域的研究也不例外。本研究中的人力资本和社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创新群体、社会基本设施、高等教育、高技能和知识型劳动力等要素。 6.知识经济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 智慧城市不仅是新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更多是生活、生产及商业等诸多模式的创新,因此理论和实践领域都认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从现有关于城市经济的文献来看,知识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产业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被认为是创新型城市重要因素[12]。本研究中知识经济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主要包括知识经济、高技术产业、创新型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创新创业型群体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和其他软环境等。 7.城市建筑环境和基础设施 由于信息共享、协作发展、规划合理的城市建筑环境,不仅能保持已建成设施的可持续性,同时还能保证其他项目的持续性,有利于经济发展,所以很多智慧城市相关研究把城市道路、桥梁、港口和高速公路等在内的城市建筑环境和基础设施都列入智慧城市基本要素[13]。此外,如果市民高度認可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可获得性和建筑视觉美等方面,那么他们就会关心这座城市的发展及其他方面,自然也会更加关注智慧城市建设。本研究所列城市建筑环境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城市建筑环境的可持续性、基础设施功能管理及基础设施吸引力等。 8.自然环境和生态可持续性 欧美学者主要从低碳、环保、绿色和生态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研究智慧城市,例如欧盟和中国合作还举行了几届“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发展论坛”等。在他们看来,智慧城市能够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从而实现对社会的精准治理和科学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污染物排放、能源过度消耗、增强城市韧性等,例如最典型的智慧交通不仅能帮出行者节省时间,同时还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本研究这方面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可持续性、监控系统、污染控制、良好自然条件、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系统等。 9. ICT和其他技术 学术界特别是我国理论界,十分重视ICT等技术在智慧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关键作用,同时也是核心要素之一,但是技术只是智慧城市的实现手段并非终极目标。有学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连续体,而不是二极管,在这个连续过程中ICT等技术就是启动器。理论界在研究ICT等技术时,采用了一些变量将这些技术分成若干类,这些变量包括宽带和无线通信、虚拟技术、普适性、计算网络、SOA及IOT等。本研究所指ICT和其他技术主要包括宽带、无线网络、虚拟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网络、存储技术和SOA架构等。 10.数据和信息 根据智慧城市工作逻辑图,可以看出智慧城市之所以“智慧”,源于从传感设备或人等所收集的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传输、加工、处理和应用。学者们在研究数据和信息的时候主要关注数据传输、管理、处理及应用等内容;企业实践者在研究数据和信息时,更多关注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数据所使用的设备和软件。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本研究数据和信息主要包括数据管理、信息处理、信息共享和整合等。 关于智慧城市核心要素模型还需要说明的就是技术和数据维度的要素为什么和其他3个维度的因素不并列平行摆放而是放在垂直维度,主要原因就是数据和信息类的核心要素几乎与其他3个维度的每一个要素都存在相关关系,因为智慧城市就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这些核心要素进行科学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智慧城市建设价值创造模型 (一)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利益相关者参与度的意义 本研究所界定的智慧城市建设利益相关者为任何对智慧城市建设有兴趣、影响、被影响或者能从智慧城市建设成果中收益的实体、组织或个人。利益相关者参与智慧城市决策,能够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相关性、响应性、可信性、透明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等[14],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参与智慧城市决策其本身就是治理模式提升的一种表现,同时利益相关者参与智慧城市决策还能使建设成果更加接地气、可靠,决策更容易执行及成果更容易推广。 (二)智慧城市建设的利益相关者角色和作用分析 根据利益相关者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态度和他们在建设中的作用可以将智慧城市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主动参与者、受益者和被影响者[14]。如果根据利益相关者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或者解决方案设计中所表现出的推动作用来分,智慧城市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技术启动者、技术推动者和智慧城市启动者,结合图2所列出的智慧城市建设核心要素,对智慧城市建设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具体见图3。 接下来对图3所列出的智慧城市建设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析。 1.市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 政府部门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他们负责城市日常管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部门倡导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动机源于日益增长的市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压力,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阳光政府的需要,旨在运用ICT等提高经济和能源效率、提升环境可持续性、政策和决策透明性、公共服务均等性和城市宜居性等。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有责任从长远规划和目前亟须相结合角度选择符合当地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和路径。智慧城市没有可供选择的统一模式,每个城市应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城市经济和人口结构、公共设施基础和所处位置进行一个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分析,从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整体发展角度选择适合当地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型[15]。当然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缺少智慧城市相关专业人才、ICT专业能力不足、部门之间横向壁垒过多和财政预算有限等。 2.国家和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国家和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会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制定和发布一些推进、指导和规范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因此他们也是利益相关者。国家和省政府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和地方城市差不多,但是他们更多从保护资源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角度宏观把控。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中央和省级政府也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例如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在下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中就对地方政府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诸多行为提出了原则性意见。 3.城市公共事业服务单位 主要是指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煤水电气及交通等相关的公司,他们是智慧城市某些项目的具体应用和实施者,例如智能电网、智慧交通和智慧医疗等,因此他们也是智慧城市利益相关者。他们参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提升管理效率、精确统计用户消费行为、提升市場预测能力、减少各自领域的能源流失、节约管理成本和为用户提供精准化和人性化服务。他们在参与当地智慧城市建设中会遇到的共同困难就是这些企业很多都是集团化企业在当地的分公司,他们对他们业务系统大多只有使用权限而没有修改权限,很难针对某个城市进行单独的系统改造或对接,而这些企业的总部协调起来都比较费劲。 4.市民及相关社团组织 首先,市民是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是一座城市成功转型成智慧城市的关键因素,因此市民知悉智慧城市各项目的特征及功能十分重要,如果市民对智慧城市不了解、不参与、不使用,智慧城市建设注定要失败[16],这也是我国目前智慧城市建设的通病。其次,市民还可以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源和传感器[17],国内外很多智慧城市建设案例已这么做了,例如智慧交通、百度导航等。最后,市民参与是智慧城市实现以市民为中心建设效果的关键因素[18]。智慧城市建设中虽然ICT能够解决数据采集、传输、处理、运用及用于决策等系列问题,但是智慧城市的最终成果必须面向市民,只有市民才是最终使用者,如果市民不使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那么智慧城市就会变成形象工程。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一定要时刻围绕市民是城市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市民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同时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影响和受影响者。 5.ICT相关企业 主要是指电信运营商、软件开发商、方案集成商和设备供应商等,他们是全球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平台开发者和基础设施铺设及设备制造者,同时他们还是智慧城市主要的推动者之一。作为专业公司他们参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不仅能为公司自己开辟新的业务和市场,同时还能弥补政府部门的专业知识不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上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他们在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时也表现出了不少问题,例如很多企业表面上都在以PPP模式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但是实际上他们还是以ISV(独立软件销售商)的思路在开展工作;还有就是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技术模式和接口程序,不仅给系统对接带来了二次开发成本,同时还增加了没必要的协调困难,因此有必要组织主流ICT公司开发在同一业务领域内统一接口程序。 6.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参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推动某一成果在行业内相关企业的应用或者加速某一新技术的研发,因此他们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参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行业内企业寻求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最大的问题是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行业内企业行使权力或者说协会对行业企业有多大的领导力。 7.标准制定机构 标准制定机构能够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定义智慧城市并提供标准的建设框架,所以他们在智慧城市应用推广上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样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参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主要是因为国内尚未建立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亟须这些来规范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技术接口问题[19],但是他们在实践中也面临专业知识不足、智慧城市标准制定经验不足以及对ICT企业和相关部门依赖过多等困难。 8.学术研究机构 智慧城市建设中学术研究机构首先是理论的先导者,大学、研究所及其他咨询和研究机构能够为智慧城市建设本身提供理论创新以及在数据挖掘、技术应用、城市规划和用户黏性培养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撑。其次他们还可以为智慧城市建设培养人才,例如短期业务培训班和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等。最后他们还可以通过技术转让及政产学研合作等模式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创新理论和商业创新模式,是智慧城市创新的重要来源之一。 这几类利益相关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部门更注重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其实就是智慧城市愿景。在这个愿景下,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城市实际的要素禀赋和需求,结合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共同制定本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及实施细则,智慧城市建设在这个顶层设计、实施方案及细则下影响和服务各利益相关者。 (三)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价值模式分析 上述分析表明,受ICT影响,智慧城市建设各利益相关者及其表现出的作用呈现多样化,本研究提出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成果使用者共同构成的智慧城市建设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价值的5P模式,即Public、Private、Professor、People、Partnership。 一座城市对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应从城市结构实际出发,特别是应重点考虑城市经济、产业、人口、公共服务等,而不应是国内现在千篇一律的模式,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智慧城市需求,城市主要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治理者3种人服务,智慧城市也不例外,所以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应从政府、市民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团体出发,因为他们既是城市的基本要素,同时又是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最终使用者。他们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受相关企业、专家和学者的影响,然后政府根据他们对智慧城市的理解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这个时候当地市政府会联合各界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商务流程选定智慧城市建设合作伙伴,由ICT企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在与各利益相关者充分沟通和调研的情况下,确定当地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开发出相关软件平台,并在平台上基于城市实际需求加载相关服务和应用,根据智慧城市建设使用者(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管理者)对于前期建设成果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迭代开发,具体如图4所示。 基于图4的智慧城市建设价值共创模式,有以下几点主张: 第一,智慧城市建设以创造、传递并实现服务价值为目标,价值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整个智慧城市建设就是一个大的价值系统,每个具体业务领域是价值模块,在服务业务链上各节点的参与下实现价值增值。图4根据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和主要利益相关者将各个价值增值点分为Public、Private、Professor和People 4大类,构成智慧城市价值创造的5P模型,智慧城市建设是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服务为载体、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价值的过程。 第二,在服务传递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由于ICT的使用,促进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构成了由Public、Private和Pressor(代表成果最终使用者的People包含在这3个群体中)构成的知識创新3重螺旋。模型中他们交流便利,所以不仅能针对现有产品和成果提出反馈意见、创造新的价值,同时还能加速针对智慧城市建设某些想法流的形成,进而加速知识创新和提升社会创新能力[20]。他们的关系包括:①价值产生、传递和实现;②创新知识产生、传递和形成;③整个过程自反性控制。 第三,从价值共创模型来看,智慧城市建设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这些利益相关者所共同创造的价值,这些价值包含在最终的服务或应用上,通过服务或应用传递给最终使用者。价值的吸引力分为两类:第一种类型是面向最终使用者的价值,按专业属性又可以称之为黏性,价值越大,黏性越高,该服务或应用被使用的频率就越高;第二种类型是针对机构合作者的价值,这种价值主要是指产品或服务从设计到推广过程中是否符合他们的利益主张,如果符合,整个过程中就会比较顺利,反之亦然。 第四,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利用ICT等新一代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价值增值服务的过程,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价值增值点,他们沟通的过程就是价值产生的过程,一旦达成一致,这个价值就可以传递给各利益相关者,并且这个价值从想法产生、相关群体沟通、想法流形成、概念形成、到以服务或产品形式传递给相关利益者是一个基于人类认知不断改进和深化的过程。 四、研究结论 本研究搞清楚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素、主要利益相关者及他们的作用,将智慧城市建设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创、传递并改进价值的过程,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5P模式,相对以往研究实现了以下创新和突破。 第一,搞清楚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素,每个城市应从其资源禀赋出发,建立智慧城市需求模型,建设符合实际情况,能切实解决当地实际问题的智慧城市,有助于改变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千篇一律的现状。 第二,明确智慧城市建设各利益相关者及其作用,不仅有助于智慧城市建设系统化,还能帮助智慧城市建设主导者在建设过程中把握关键问题,拿出相应对策,加快建设进度。 第三,智慧城市建设5P价值共创模式,相对于传统3P模式,不仅考虑了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者、承建者,同时还把最终使用者和专业研究者纳入到智慧城市价值共创模式,能增强建设成果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四,将智慧城市建设理解成为价值产生、传递并实现的过程,能从本质上把握智慧城市建设的精髓,抓住问题的关键,以价值为原则确保项目的持续性和成果的实用性。 本研究的局限在于未能提出智慧城市创造价值的量化分析模式。价值量化模型和根据量化模型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将是后续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世界人口趋势报告[EB/OL/].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E/CN.9/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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