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韩国学徒制的改革举措及启示 |
范文 | 姚莉娜 徐纯 韩舒静
[摘要]文章分析了韩国学徒制的改革背景和改革举措,建议我国应借鉴韩国经验,畅通学徒升学路径;建立多元主体合作机制;以学习成果为导向,完善国家资格框架,从而推动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 [关键词]韩国学徒制;运行体系;质量监控;多元主体联动 [作者简介]姚莉娜(1974- ),女,河北唐山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副研究员,硕士;徐纯(1983- ),女,天津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中德职业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韩舒静(1982- ),女,河北黄骅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助理研究员,硕士。(天津? 30035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一带一路战略的职业教育援助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VE3333) [中图分类号]G719.3/.7?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4-0109-04 希拉里·斯德蒂曼(Hilary Steedman)将欧洲的学徒制分为需求引导型和供给引导型两大类。需求引导型学徒制也可以称为高企业合作与低学校整合型,其特点是企业雇主的责任感高,企业拥有较强的培训实力,基于学徒制的职业活动是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的,学徒制与全日制教育结构相分离,如德国、奥地利、瑞士的学徒制。供给引导型学徒制也可以称为低企业合作与高学校整合型,其特点是雇主责任感不足,企业培训实力相对较弱,学徒制与全日制教育结构进行了较为密切的整合,如英国、荷兰、丹麦、法国的学徒制。韩国学徒制属于需求引导型学徒制,是在借鉴德国和瑞士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学徒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设计的。韩国学徒制的培养对象除了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企业员工之外,还包括来自普通全日制教育的高中、本科学生。 一、韩国学徒制的改革举措 (一)高本贯通,工学结合培养 韩国学徒制按照培养对象可以分为企业新员工学徒制与学生学徒制两种类型。 企业新员工学徒制是由企业或双元培训中心针对新引进员工的职业教育,用结构化的设计思路来构建实践培训框架,培训时长为6个月至4年不等。企业新员工学徒制按照培训地点可分为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按照管理主体可分为企业主导型和双元培训中心主导型,按照学习成果可分为“资格”类和“资格+学历”类。 学生学徒制,可以分为高本贯通学徒制、高中学徒制和企业实践三种类型。高本貫通学徒制是指将学徒制培训贯穿于高中与本科培养过程之中,以校企合作项目为基础,实现高中与大学贯通培养。高中毕业的学生通过校企双方的考核后可以选择直接进入参与学徒制的大学就读。高中学徒制是指面向高中学生的学徒制职业教育。企业与高中新入学的学生双向选择。学生在高中一年级签订培训合同,正式成为学徒,接受两年的双元学徒培训。学生每周3天在学校接受普通教育和理论学习,每周2天在企业接受现场教学。培训期间,学徒享受社会保险和最低工资。完成课程后,学徒与企业双向选择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或进入相应的高等教育机构深造。企业实践通常是在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配合专业主题或学生的毕业设计主题进行为期4个月的职业实践,并计入相应学分。 (二)集聚资源,多元主体联动 韩国学徒制得以良性运行源于多元主体的参与。韩国劳动部(MOEL)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计并建立整个学徒制结构框架,制定实施原则和标准,搭建项目资助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专门大学、韩国技术、韩国职业能力开发院(KRIVET)和工业技能委员会(ISC/RC)是参与学徒制的主要社会伙伴。韩国学徒制的运行体系包括选定企业、项目开发、招募学徒、脱产培训/结构化在岗培训、学徒能力评价、雇用、培训质量检验与监控、授予资格证书等环节如图1所示。 1.韩国产业人力公团。韩国产业人力公团(HRD Korea)隶属于劳动部,成立于1982年,是负责具体实施学徒制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包括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的招标、项目开发阶段的检验项目、培训阶段的质量监控以及学徒能力评价阶段的颁发证书和项目资金的发放。 韩国对入围学徒制的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的审核十分严格。申请企业需要经历申请、评价与筛选、终选、报告结果和确认通知的遴选过程。发布遴选申报通知后,有意向的企业通过线上提交申请和培训计划,包括学徒制培养目标、企业培训愿景、企业经营情况和培训条件;双元培训中心需要向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提交合作伙伴更为具体翔实的申请内容,包括实施意愿、具备承担培训的各项能力。 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分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的工作实施监督。日常监督涵盖培训项目、学徒出勤、预算管理、培训环境、设施和设备,以及师资质量等。韩国产业人力公团还为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提供开发教学技能、编辑教材或学习资料的服务,以及如何开展内部考核方面的咨询。 2.韩国职业能力开发院。韩国职业能力开发院负责韩国学徒制培训内容的研发,以及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咨询、试验、监督和评价。 3.工业技能委员会。工业技能委员会的职能是:制定学徒项目的开发标准,包含教育目标、项目名称、项目时长、需要准备的设施和设备,以及企业内部培训师;制定学徒项目的验证标准,以及衡量是否每个企业的项目是按照国家能力标准恰当开发的;负责建立学徒项目的测评标准和考试样题,包括为基于国家认证体系(NCS)的新职业资格认证开发测评标准和为学徒职业资格认证开发成套样题。 工业技能委员会认真监督学徒数量和培训质量,使学徒制培训课程内容遵循职业资格对应的专业标准,避免企业过于专注自身特殊技能的开发导致学徒在未来的就业竞争中面临风险。同时,工业委员会为避免企业恶意竞争提供制度保障,作为第三方组织全程辅助并监控培训过程,维护企业作为雇主的权益。 4.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学徒制的课程开发、提供培训和进行内部评价。学徒制培训课程内容应设计成既包括相关领域的一般技能,也包括企业的特定技能。学徒培训计划的制订不仅反映企业的意见,也应基于国家认证体系的资格条件。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的培训师负责管理学徒计划,并为学徒提供指导和监督。培训师应具备大学学历,取得相关领域资格证书并且具有相关领域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人员负责学徒制运行中计划管理、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在线系统操作等行政管理。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师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全部要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培训教育。 韩国学徒培训合格需经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环节。内部评价是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对自身学徒制质量进行的评价。培训师在学徒每个技能点培训结束时开展一次内部评价。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当学徒通过了所有技能点的评价后,还要对其开展外部评价。外部评价是基于韩国国家认证体系的资格考试标准进行的,考试侧重于实际能力,而不是理论知识。外部评价满分100分,分为试卷考试和实操考试两种模式,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第一次测试为试卷考试,主要检测学徒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第二次测试为实操考试,主要检测学徒在工作环境下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能力。试卷考试和实操考试成绩相加后超过60分,学徒方可获得认证。 (三)建立标准,认证体系开发 韩国劳动部为试行学徒制开发了一套基于国家资格框架下的新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包括设定行业范围和国家认证体系,分析就业状况,开发职业资格认证的框架和内容,以及汇总专家意见。据韩国劳动部公布,截至2016年6月,劳动部已经在24个领域中开发了615个基于国家认证体系的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不同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为基础,开发出相应的行业岗位标准。以建筑和建造为例,涵盖10种职业资格、8个技能等级。各个技能等级规定了必修和选修的技能点和培训时长。企业和双元培训中心通过整合相关技能点来开发培训课程。 韩国全国共设立国家资格1000个,其中技术资格512个(全部由产业人力公团管理和实施),专门资格488个(产业人力公团管理和实施30多种,其余为律师、医生等),民间资格约3300个。国家职业资格对应的能力标准开发、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的发放由产业人力公团和相关职业协会联合负责。职业协会或相关研究机构负责调研产业需求,必要时派出专家到产业人力公团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 韩国是目前世界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是获得就业岗位的优先条件。韩国已在16个行业领域覆盖的276个职业制定了国家能力标准,并且每年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变化及时调整职业工种。 韩国学徒制实现了多主体参与其中,兼顾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徒多方利益。对于政府,通过缩短求职周期降低了平均就业年龄,改善了青年人就业困境,有效解决了技能型人才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对于行业和企业,按照自身需求量身定制培训人才,大大降低了新员工再教育的周期和成本,提高了学徒工作能力;对于学校,为市场培养和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增强了职业教育吸引力;对于学徒,促进了学徒对工作岗位的深刻理解,提高了学徒的职业胜任能力。 二、启示 (一)畅通学徒升学路径 我国要形成“中职—高职—技术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的完整职业教育体系,可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设计:第一,专业相近或相同的中职与高职签署联合培养协议,高职与应用本科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实现“3+2+2”贯通培养。第二,校企要深度融合,实现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对接。借鉴韩国经验,校企合作时引入行业组织等社会合作伙伴。通過社会合作伙伴对行业企业的协调与监督,保证学徒制的良好运行。根据技能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第三,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轨,实现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继续教育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转换。政府层面应制定全国范围的学分转换政策,出台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评价体系、转换流程和认证标准,为学徒制的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多元主体合作机制 借鉴韩国经验,以诉求协同为纽带,建立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信息共通、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多元主体合作机制,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第一,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立多方联合机制。建立学徒制大数据平台,对学徒制的经济成果和社会成果进行系统分析,收集和整理包括学徒的年收入、生产率、工作能力和企业需求在内的相关数据。第二,行业要发挥在职业教育中的指导作用,整合行业内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本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以及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第三,企业要提升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接收学徒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从而降低人员培训和招聘的成本,进而增加利润。第四,学校要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通过对职业核心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岗位特定能力的分析,调整专业设置,重构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三)以学习成果为导向,完善国家资格框架 职业教育应根据国家标准,以学习成果为导向,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职业资格证书反映了个体的劳动熟练程度,体现了个体的技术知识应用能力,表征的是劳动力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目前,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不能相匹配。“职业资格证书与教育学历证书不能实现等同或等值,很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人才予以评价。”借鉴韩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国应关注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不断强化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职业资格鉴定运行过程的规范化,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而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发展,建立起岗位、培训、鉴定三者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完备体系。 [参考文献] [1]刘媛媛,匡瑛.中国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与反思[J].江苏教育,2013(4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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