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深入推进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建议 |
范文 | 周莉雅 王进 杨群力 邱美琴 戚晶晶 摘 要: 近年来,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融合深度不够、经营主体能力不强、要素制约有待进一步突破、利益联结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等问题。面对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新特征与新趋势,江苏应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创新链提升产业价值链、以体制机制创新盘活要素资源、提高农村产业粘性等措施来深入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关键词: 农村三产 融合发展 江苏 三产融合发展是提升农业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自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来,连续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内容作出战略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省委省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加速推动全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等提供了重要支撑。新形势下,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江苏有必要、有能力、有基础率先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以三产融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三农”实践。 一、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基础 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江苏农村产业融合快速推进,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展,但融合的深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近年来,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由一二产业融合、一三产业融合、二三产业融合,逐步向以一产为基础的全产业链融合转变,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加工业方面,2019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拥有53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其中超五十亿园区18家。销售额超10亿元县域优势特色产业16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25个,居全国第三。乡村旅游方面,近五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11%,2019年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超64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10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加141.5%、177.3%。农村电商方面,农产品淘宝卖家数量全国第三,2019年获得9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数量位居东部地区前列。 江苏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广度位居全国前列,但融合的深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是农村三产的融合程度仍较低。如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大中企业大多处于城市,对农产品产地的拉动效应不明显,分布在乡镇的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多以农产品净洗、分拣、包装等农产品初级加工为主,农产品精深加工缺少强有力的技术与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功能有限。二是融合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很多地方的乡村休闲旅游缺乏对地方资源禀赋和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使得农家乐成为当前乡村旅游的主体,普遍存在重复建设、雷同发展、低水平竞争等问题。三是产业链条相对较短。农村的三产融合多是一产和二产、一产和三产等的简单嫁接,产业链后端功能建设还相对薄弱,产品供给和商业模式创新不足,价值链实现仍不充分,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农村三产深度融合方面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平台功能日益提升,但经营主体的能力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江苏高度重视载体和平台建设对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全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平台功能日益提升。农业科技园方面,2019年全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产值超1274亿元,集聚农业科技企业4553家、高新技术企业196家、涉农高新技术企业67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407个、星创天地(众创空间)35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方面,2019年全省有5个县(区)被农业农村部纳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累计达4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2019年全省培育家庭农场5.2万家,总数居全国第三;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9.2萬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233家;截至2019年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700多家,其中国家级77家,居全国第二位。 江苏农村三产融合的平台载体功能不断提升,但经营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仍待加强。一是龙头企业竞争力不强。农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领军型企业不多,没有形成以龙头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力的格局。2019年,省级龙头企业746家,超百亿企业15家,大部分企业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二是家庭农场经营水平不高。大多数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受经营品种、经营水平、经营成本等多重限制,与二三产业融合的深度远远不够。三是农民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合作社虽然数量快速扩张,但由于内部治理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很多农民合作社运行效率低下,对农户增收的带动作用有限。 (三)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动能持续释放,但要素制约的瓶颈障碍还未得到实质性突破 为集聚资源形成合力,江苏加快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资源向农村产业的投入和引导,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动能不断释放。土地方面,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间,实行分级保障制度,不断加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资金方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2019年省级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20.18亿元。科技方面,加强智能农业前沿技术研发、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2019年共立项21项,省拨经费2150万元,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及装备25项。人才方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截至2019年,累计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5.2万多名。接受免费教育培训的农民总数累计达100万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近45%。 虽然全省不断优化农村三产融合环境,持续释放发展动能,但要素制约的瓶颈障碍还未得到实质性突破。一是“知识型”农民缺乏。受城乡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影响,农业和农村吸引力下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农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知识型”农民相对较为缺乏。二是农村三产融合建设用地难以切实保障。由于农业企业一般税收低,甚至免税,在以GDP为指挥棒的考核体制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指标往往得不到保证,用地矛盾比较突出,土地指标成为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农村科技人才支撑不足。由于农业存在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并且普遍盈利低下,社会资本和市场上先进成熟的技术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扩散渗透进程缓慢,同时,政府对农业研发资金的投入也难以支撑先进技术快速向农村渗入,导致农村产业融合型科技人才与创新人才缺乏。四是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市县级层面抓大项目的思路短期内难以改变,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仍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省内涉农资金仍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仍待提高。 (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利益联结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目的,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9年江苏农民可支配收入达22679元,较2014年增长52%,增幅连续9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26: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二是平台载体助农增收效应明显。以淮安市淮安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例,截至2019年,园区共有95个合作社,园区总产值较上年度增长12.96%,辐射带动1.64万农民就业,实现农民人均收入23630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三是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性、转移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快于总体增速,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大,达到49%。 为提高农民收入,江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形成了较为多样的利益联结机制,如买断式、合同式、合作式、租赁式等,对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没有真正建立起不同经营主体之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格局。一是对有效保护农户的基本权益缺乏成熟的制度安排。在农村三产融合利益分配过程中,部分农户与经营主体仍未建立起信任有效的合作机制,农户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对资源配置和资产收益分配仍缺少足够的话语权,农民的财产权仍未得到充分释放。二是外来投资企业与本土产业体系没有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与本土经营主体缺乏足够的合作,没有发挥出领军企业或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应有作用,不利于地方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三是利益保护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现在对农户的利益保护已形成共识,但很多地方忽略了对经营主体的利益保护,在经营主体出现经营风险时,政府的职责仍较缺位,容易打击经营主体的投资信心。同时,外来投资主体由于缺少对农村本土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在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为了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农村生态系统和特色文化造成破坏的现象,对此仍缺乏有效的利益保护和监管机制。 (五)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探索实践不断涌现,但省内区域之间发展层次和水平参差不齐 江苏各地在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了很多有效做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构建全产业链融合方面,苏州市吴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一粒米”、“一只蟹”、“一杯茶”三大主导产业为融合主体,在环太湖生态敏感地区通过循环农业和智慧农业,构建了集生态养殖、高科技加工、物流交易、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产业链、科技链和价值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方面,泰州市姜堰区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了许多具有特色的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服务主体。其中,桥头镇小杨村家庭农村服务联盟,为周边31个家庭农场、5800多亩农田提供社会化服务,入选了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首批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探索资金互助方面,淮安市淮安区在国家鼓励民办机构创办金融机构的政策鼓舞下,成立了南闸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全镇从事水稻三麦种植业、水产养殖业、高效农业类的农户和专业大户提供年约3000万元的资金保障。 江苏在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涌现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但省内区域间发展层次和水平仍参差不齐。 农村用电量农村用电量的差异一方面提现了农村电气化生产水平的提升情况,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农村产业的活跃程度。和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的差异,反映了农村产业发展的活跃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三产融合的情況。从农村用电量来看,苏州、无锡、南通、常州等市的农村用电量排在全省前列(见图1);从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来看,连云港、宿迁、淮安、徐州等市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排在全省前列(见图2)。综合来看,以苏州为代表的苏南地区,农村用电量高,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较低,说明该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更高,以农业为依托的二产和三产生产效率更高,农村三产融合的质态更优。连云港、宿迁等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较高,但用电量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农村三产融合的程度较低。 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特征与趋势 当前,随着资源要素在农村三次产业之间的不断优化重组、集成整合,衍生出大量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和新趋势。 (一)农民增收是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根本目的 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增收是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各地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障,在引入农村三产融合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时,更加注重建立与农民关系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充分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并从中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同时,不断加大政策力度,支持激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创业创新,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的渠道不断拓宽。 (二)科技创新是引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核心引擎 从国内外农业发展史来看,每一次农业发展的重大突破,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和生产工具革命的重要支撑。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数字技术等在农业领域的突破性发展,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促进与农业相关领域的多重技术的交叉融合,农村产业边界将逐渐模糊,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将得到极大提升,传统农村产业将发生颠覆性地改变。 (三)产业变革是加速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强大动力 产业链竞争作为农村产业革命的内在逻辑规律,已替代产品,成为现代农业竞争的主要形式。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正在突破固有的产业界限,让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服务全过程在产业链上实现融合。通过强化农业全产业链融合,让农民直接参与到二三产业中,将生产要素进行跨产业、跨时空配置,实现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在信息技术、市场定位、空间布局上的联动,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速重构。 (四)要素市场改革是深化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农村改革的制度红利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意见》,产业用地方式将更加灵活,推动不同产业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将为农村三产融合用地拓展更大空间。社会化职称评审不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渠道将进一步畅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并行推进职务成果“三权”改革和所有权改革试点,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数据首次被定义为“新型生产要素”,大数据和农业的结合将更加紧密,农业的精细程度和价值链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五)消费升级是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主体需求 从农村三产融合的产品趋向上看,侧重点是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需求结构升级,人们对农村主导产品的品种、品质、品位提出了更高要求,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成为农业产业的价值追求。农村产业发展和主导产品已与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紧密连接,特别是与城市居民的旅游业、养老业、餐饮业、健康业等产业紧密结合。如阿里巴巴正在以城乡消费市场为导向,利用数字技术优势,聚焦农村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体系建设。 三、江苏深入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深入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制度、产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农业全产业链,形成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让“绿色”成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使用零增长、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高质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利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农产品生产的精准管理以及生产过程可视化、质量安全可溯源等工作,通过制订严格的食品法规和检测标准,做好农产品质量分级、产品标识、企业优质标志等。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用农产品“绿色化”提升农产品区域品牌,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品牌经济链,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发挥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链内部融合的“牛鼻子”作用,以产业链内部融合促三产全产业链融合。德国在工业4.0基础上提出农业4.0,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及产业拓展等全产业链更高层次的集约化、协同化,最终实现农业产业智能化、精准化、高标准化,农民职业化、富庶化,农村生态化、城镇化肖红利等,德国农业4.0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J].农业展望,2019(12).。要充分利用江苏工业体系较为完备的优势,重点围绕苏米、苏鱼、苏菜、苏猪、苏禽五大主导产业,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进一步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乡镇,在本地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加快消化本地农产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成套化精深加工,构建完备高效的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打通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距离。通过科技创新,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搭建新的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江苏与阿里集团合作的农产品销售平台对全省农产品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石化、卫岗、百果园等也相继开辟了农产品销售渠道,成为跨界生鲜电商,要积极关注这些商业活动及其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进一步细分城市新消费需求,适应新消费模式,加大农产品供应链和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生鲜电商企业的支持,面向全省广大农产品市场,建设更为完善的全产业链资源和全渠道资源,做好上下游增值服务。 4.以在地化知识提高农村的生态和文化功能,为乡村休闲旅游提供标识。立足江苏农耕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充分挖掘耕作传统、土生食材,饮食文化、优美生态等构成的农业与食物在地化知识(local knowledge),注重绿色化、本地化和特色化,并将其作为拓展农村第三产业的根本。拓展农村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广度,加大农村文化社会功能的深度,将绿色与创意相结合,传统与科技相结合,民俗与时尚相结合,提升农村休闲旅游的体验感、科技感、时尚感,在保护生态、传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农业。传承发展马庄香包、江宁七坊等传统乡土产业,挖掘乡土产业的产品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积极发展以文化为引领的乡土产业。 (二)沿着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衍生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业价值链 1.发挥科技创新的引擎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将农业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相互衔接,从金融、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彻底升级传统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研发、创新和示范,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通过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以及全产业链的实时监测与防控,实现农业生产高效化,供需市场对接精准化。学习借鉴美国经验,支持农业院校建立自己的科技农业园区,作为产学研对接示范工程,如康奈尔大学的农业与食品科技园、新泽西州立大学的罗格斯食品创新中心等。积极鼓励、引导农业园区与科研机构、大学建立紧密的产学研联盟,形成技术研发、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快速通道,为农村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新动能。 2.积极探索农村“三新经济”。近年来,共享农业、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已经拉开了农村“三新经济”的序幕,随着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三新经济”在农村经济领域的发展潜力也将加速释放。要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各地开展创新性、引领性探索,强化典型宣传,推动三新经济在农村不断涌现。同时,做好政策性储备,为三新经济提供制度性保障。以共享农业为例,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条,设计好相关权益保障制度,完善農村公共基础设施及社会保障服务制度,将产业资源、文化资源、特色建筑、农村闲置资源等进行有效整合,打造个性化产品模式,推动共享农资、共享农机、共享农业服务、共享农业电商、共享物流、共享住宅、共享农场、共享村落等共享经济模式取得更有深度的发展,实现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推动农村经济创新发展。 3.大力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根据移动大数据监测腊月省内设区市之间的净流入流出情况,截至4月15日,春节前以劳动年龄人口净流入为主的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和宿迁九市共滞留劳动年龄人口123.7万人,整体滞留率为30.9%。据初步判断,这些滞留劳动人口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技能条件和较宽的眼界,要积极利用好这些返乡滞留的劳动力资本。政府可以积极搭建平台,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为农民参与创业、就业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这些劳动人口参与当地乡村建设,为乡村产业发展集聚活力,推动一轮农村创新创业的新高潮。 (三)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盘活要素资源,激发农村产业融合内生动力 1.提高农业对劳动人口的吸引力。一是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职称评定制度。对在农业领域业绩贡献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职称认定和评审资格。对于获得职称的职业农民,提供相应的资金补助,并在创办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土地流转、融资贷款、项目扶持、培训深造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通过全方位的支持,培育一支有学历、有技术、有财富、有产业,有地位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高农业对劳动人口的吸引力。二是积极发挥“雁归”群体作用。加大力度推动返乡创业,发挥“雁归”群体既了解城市又了解农村,既会跑市场又会搞生产的优势,带动城市资金、科技要素向农村加速流动。将“雁归”群体与生活在农村的“新农民”融合,激发农村产业发展新活力和新动能。 2.保障农村三产融合建设用地投入。一是以地方立法保障土地供给。推动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市县每年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进一步整合农村大量小规模、分散化的低效建设用地,充分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免征入市政策红利,将农民的土地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对存量建設用地用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并取得较好效益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3.加大农村三产融合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欧美国家近年来把更多的财政支持用在食物营养、科研与推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随着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逆周期调节的加码,不同层面的投资拉动将不可或缺,建议把农业科技创新作为金融和财政政策重点支持的方向之一,在全省一般债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扩大用于智能化设备、信息技术、高标准农田、宅基地整理、村庄整治、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方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二是建立多层次投融资体系。推动形成“政府资金撬动,主体投入主动,工商资本联动,社会民间资金涌动”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开展“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产业链经营与融资合作,探索开展产业链融资模式、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农业龙头企业直接融资等模式。三是探索形式多样的资金互助模式。在国家鼓励民办机构创办金融机构的政策鼓舞下,积极借鉴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成功经验,鼓励探索形式多样的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互助模式,有效便捷地解决农民农业生产资金难的问题,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主体提供资金保障。 (四)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村产业粘性,培育其根植于农村的长久生命力 1.引导建立更加紧密型合作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深化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同、合作、合股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将农户、合作社、公司等相关主体的生产、流通、消费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共同体。在现有“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基础上,深入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农户与土地收益的更紧密捆绑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同时,将激励机制、权益保护机制纳入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中,切实保护好农业经营主体的权益和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避免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出现类似于日本“六次产业化”六次产业化:农业的“六次产业化”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的一种方式,最早由日本农业问题专家、东京大学名誉教授今村奈良臣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其含义为:农业的“六次产业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2×3=6)或“六次产业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2+3=6)。中农业劳动力和农业资本弃农而去的现象。 2.发挥农村产业融合平台载体的带动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省级以上知名品牌,示范带动园区周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 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推进示范园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新上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组织安排本地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园区企业的经营空间和就业空间。 3.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服务环境。针对全省各部门涉农数据比较分散的现状,加快建设“苏农云”大数据平台,整合农业农村信息资源,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借鉴日本和法国经验,通过农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将农业合作社与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农场主、农户、批发商、零售商之间紧密连接起来,实现整个供应链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与对接,指导农户科学预判农业生产活动,推动上下游企业更紧密合作,实现生产和市场的更有效连接。 参考文献: [1]肖红利,王斯佳,许振宝,李哲敏.德国农业4.0发展经验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J].农业展望,2019(12). [2]姜长云.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拓宽视野[J].中国发展观察,2016(02). [3]李爱军.农业发达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要措施及启示[J].怀化学院学报,2019(04). [4]王云,王姝,王莹.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系分析——以天津市为例[J].天津农林科技,2018(05). [5]张利.欧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模式及启示[J].现代农业科技,2018(06). 〔周莉雅(通讯作者)、王进、杨群力、邱美琴、戚晶晶,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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