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内外露营旅游研究综述 |
范文 | 彭诗茗+王欣+蔡凤 露营旅游作为一种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的新兴旅游方式,成为了一种时尚趋势,其发展受到了国内外政府、企业、游客和学者的广泛关注。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露营旅游研究文献进行回顾和分析,从露营旅游概念、露营地建设和露营者等相关研究主题对国内外露营旅游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阐述;最后在对国内外学术研究成果进行简要评价后,提出对此领域未来发展的展望,以期推动国内露营旅游学术研究的发展,为未来的创新实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露营旅游作为旅游发展的新趋势,集观光、休闲、娱乐、户外教育、体育竞技于一体,被认为是享受生活、接近自然最好的方式。在20世纪初期,露营旅游在美国兴起,在此后一个世纪的发展中,在活动形式上,实现了从帐篷露营到房车露营的转变;在活动性质上,实现了从校园教育性活动向现代都市休闲活动的转变;在活动范围上,实现了从小众休闲活动向大众参与活动的转变。在中国,露营旅游的发展晚于欧美,只有十几年的历史。目前,露营旅游在我国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1997年,吴承照在其《中国旅游规划30年回顾与展望》一书中指出,“专业化户外游憩基地(露营基地、环境教育基地等)建设成为必然趋势。”至此,露营旅游的概念才引入国内。2013年,国务院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第一次将露营旅游呈现在国家休闲旅游发展平台。随着露营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全球露营旅游格局的不断改变,急需系统的梳理国内外有关露营旅游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揭示其研究的动态和前沿,以期为今后露营旅游的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研究方法 笔者在对露营旅游进行研究前,首先对文献进行了检索和识别。国外文献是以“camping tourism”、“campsite”等为检索词,在ScienceDirect和Web of Science数据库进行检索,得到文献409余篇。国内文献以“露营旅游”、“露营地”等为检索词,在中国知网数据库(CNKI)和万方数据库搜索、甄选后经得到符合条件的中文文献113篇,并绘制1995年—2016年国内“露营旅游”研究文献数量分布图,(图1)。 (一)起步期(1995—2005) 国内露营旅游经历了近10年的起步期。这一阶段的研究发展缓慢,文献总计4篇,只占历年文献总量的3.5%。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文献开始提及露营旅游概念。1997年,吴楚材对中国露营的开发建设进行探讨,以期得到最佳的露营地开发模式。遗憾的是,露营旅游在当时没有得到推广。直到21世纪,魏翔、王绍喜对国内外房车生产与经营情况、发展趋势和格局做了分析,提出旅游房车市场的战略相互性行为及其发展路径和时机。由此,“露营旅游”才真正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对象进入学术界的视野。 (二)成长期(2006—2016) 2006年以后相关主题研究进入了成长期。文献数量迅速增加,且基本保持着每年递增的发展趋势。截至2016年年底,文献总计达到109篇,占历年总量的96.5%。这一时期,露营旅游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增速迅猛。 二、国外露营旅游的研究综述 国外露营旅游发展历史较长,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多,涉及的领域广泛,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露营旅游概念的界定 尽管国外对于露营旅游及露营地建设等问题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对于“露营”“露营旅游”相关概念的表述还没有达成一致。学者H. Echelberger和D. Mcewen认为露营旅游是发生在假期或者其他休闲游憩时间中的一种户外活动,一般是使用汽车、帐篷或者其他形式的临时遮盖物在露营地度过一晚或者多晚。在露营旅游不断发展中,Edward Brooker和Joppe在其合作发表的期刊中指出露营旅游是户外休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户外娱乐活动的新形式。露营旅游由住宿和露营活动两部分组成。A. Hardy等指出露营旅游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概念含义。对冒险者来说,露营旅游代表一种野外活動体验;对父母来说,露营旅游是一种逃离现实生活压力的廉价家庭度假;对汽车(房车)露营者来说,露营旅游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二)露营地研究 1.露营地建设 随着露营旅游从最初的帐篷露营到房车露营的转变,露营旅游活动也从传统的观光休闲转向更加多元化的娱乐体验。学者R. J. Foster和E. J. Jackson认为露营地在建设中要注重环境的保护,注意建设者、露营者等各方协调合作保护环境。Oh C通过对美国马里兰州州立公园838名露营者进行问卷调查,得出三种偏爱露营类型;并认为露营地建设应首先考虑安全、不拥挤的环境和完善的卫生设施等因素。在法国,露营旅游的开展与度假产品相结合,露营地依托不同营地资源建设相关露营设施并开展不同露营活动。如露营地依托海滨、湖泊、森林等环境,通过提供相关设施可以为游客提供垂钓、徒步等度假活动。 2.露营地管理 露营地的管理方式多样,有政府管理、有政府与私人共同管理、还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管理。露营地管理在欧美国家采取是分级管理模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所特有的分级评价标准。美国将露营地分为五级,从低到高依次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进行划分,从最低的生存满足到最高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丹麦从建筑物、场所、设施三个方面对露营地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价,对每个营地的设施使用、建筑外观保护等指标进行打分评级。通过动态淘汰制进行横向比较,排最后的被降级,排最前的升级。 (三)露营者研究 1.露营者分类 国外公认的露营分类标准是三类,根据时间长短将露营分为:专职露营、长期露营、短期露营(图2)。专职露营者包括永久居住居民和旅游者,他们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固定住处,他们偏爱改变的环境享受自由。长期露营者包括地方雇佣工人和旅游者,他们选择居住地具有季节性特点,会长距离旅游去寻求舒适的生活环境。短期露营者即大众露营者,他们因时间限制会在假期或周末周期性的开展露营活动。LaPage等将短期露营者分为5个群体:父母、伙伴、柔软露营者、极端露营者、普通露营者。父母将户外露营旅游看作是一种可承担的旅游方式,提供与家人度过休闲时光的机会,让孩子能够参与户外休闲活动。伙伴将露营旅游看作是一种与朋友外出狂欢放松、参与音乐节等活动的机会。柔软旅游者是一类成熟的露营者,他们通过驾驶露营车远离常驻地来寻求传统旅游所不能带来刺激与冒险。极端露营者也称为斯巴达露营者,他们主要由试图到原始地区寻求有挑战性野外露营经历的男性冒险者组成。普通露营者是主流的露营群体,他们追求与现代城市生活相反的舒适生活,希望在有着现代便利设施的户外环境中放松。 2.露营者体验与动机 随着露营旅游的大众化,对露营者的体验和动机等研究越来越多。B. A. Garst 等認为露营者能够在露营旅游中释放现实生活压力,并得到身体和心灵得放松。Josip Mikulic等运用相关-决定性分析方法对影响露营旅游体验的决策性因素进行探究,最后得出基础设施相关的露营因素、露营地安全和生态环境是影响露营者决策和体验最重要的因素。B. Garst等从心理学角度研究露营者的休闲旅游动机,将“逃离常规和充满压抑感的环境以及寻求身心恢复之机会”作为休闲动机的初始推动力。Gemma Kierman等也在研究中明确指出:露营旅游可以治疗人体慢性疾病并具有保健的功效。 三、国内露营旅游的研究综述 (一)露营旅游概念的界定 在国内,学者对露营旅游概念的界定也有所研究。学者吴楚材提出露营是户外游憩的一种,是暂时性地离开都市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利用帐篷、睡袋、汽车旅馆等在郊外过夜,享受优美自然景观,并参与其它保健、休憩、娱乐的活动。赵亮认为露营旅游是指游客携带帐篷等必要的户外生活用品,在不依赖固定房屋、旅舍等建筑设施的情况下在野外生活停宿的休闲活动。在第一届露营旅游论坛上,学者吴文学指出:露营(旅游)是一种不依赖固定的人工设施,自备野外生活必需品,以野外生活为目的,即娱乐、休闲、康体、健身于一体的活动。 (二)露营地建设与露营活动安全性 陆军在对广西自驾露营营地实证研究后,提出两种建设模式:依托成熟风景名胜区建设专业的露营基地、依托素质拓展基地建立专业露营地。他指出在原有的成熟景区服务设施和素质拓展基地基础上建立户外露营基地,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建设服务设施成本,还可以建立品牌,获的相应的附加收益。露营活动的安全一直受到露营者、政府、露营地经营者等各界人士的关注,安全的保障是露营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焦玲玲和章锦河通过探讨露营旅游安全表现类型,分析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构建科学合理旅游安全保障系统必要性以及加强露营旅游安全防范管理的重要性。 (三)露营旅游者动机及行为特征 在台湾,姜琴君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台州露营旅游者出游前的决策行为、消费行为和空间选择行为等旅游行为特征进行量化分析,并提出相关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经营者应主动介入露营旅游,在设计露营活动产品时多加考虑露营者的行为特征的建议。此外,她还得出五大类露营者旅游动机,包括娱乐放松型、亲情友情型、探索求知型、从众尊重型和兴趣偏好型;其中娱乐放松型、亲情友情型是台州市露营旅游者最主要的旅游动机。在内地,郭丽娜等人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从影响我国露营旅游潜在人数的多种因素中筛选出六个因子5年的数据来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提出挖掘我国露营旅游潜在人数相应的对策。 四、评价与展望 (一)旅游学界对露营旅游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旅游学术界对露营旅游这一领域的关注越来越多,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仍不足。从收集数据来看,现有的数据较为陈旧,缺乏行业内各种利益相关群体等数据资料;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现在国内外文献研究都是对露营旅游这一现象表面进行研究,仅仅是围绕着这一主题的现实问题提出宏观层面的策略性建议,深入的理论探讨较少,如缺乏对露营旅游内在驱动因素、法律机制构建、利益相关者等研究。随着国内露营旅游活动的迅猛发展,露营旅游群体日益多元化、开展活动日益丰富,未来露营旅游的研究领域还有更大的拓展空间,有待深度挖掘。 (二)露营旅游研究的可能方向 1.对理论问题进行深度挖掘。纵观国内外文献,并没有对露营旅游系统的文献综述,对露营旅游的理论研究也较为零散,未形成清晰、系统的理论体系。现有研究多是围绕着露营旅游进行表层的经验总结,缺乏对概念、理论依据等的深度挖掘。因此,急需从理论层面对露营旅游的相关理论内涵、形成机制等进行系统的探究。 2.以动态发展视角剖析发展规律。现有的文献都是对已有的露营旅游发展现状的分析,缺少从不同时间维度,不同主观视角、不同空间尺度的动态研究,对于发展的规律性总结较为模糊。从露营旅游需求层面来看,缺乏露营者对露营旅游的感知、动机以及旅游产品需求的研究;露营旅游的市场细分也不甚明确,现有的露营旅游设施设备无法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价格敏感度的露营者需求。从露营旅游的供给层面来看,有着不同资源特色的露营地所提供的旅游产品较为单一,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性;此外,由于露营旅游市场细分的不清晰,导致对露营地以及其开展的活动的营销较为笼统,不能针对不同市场细分进行定制化营销宣传。最后,现有研究的研究主体大多局限在露营者身上,对露营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者(如开展露营旅游的企业、露营地居民、政府、露营地经营管理者等)的研究为空白。因此,从不同视角对露营旅游发展规律进行总结,探讨其内部动力机制与外部环境刺激的最佳结合方式,是今后该领域研究的关键点。 3.推进露营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研究。作为新业态的露营旅游,未来的发展有着无限的机遇与可能,但是现有不完善的机制体系某种程度上阻碍了露营旅游的发展。如何在政策制度上推动露营旅游实现资源整合型发展还有待探讨。此外,露营旅游与地域环境的协调发展也需要法律制度来得以保障。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是推动露营地建设与国际化接轨的唯一途径。 4.关注露营旅游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露营旅游不仅包含正面效益,如拉动经济发展、增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还应包含发展中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如露营旅游地开发环境破坏、露营活动的安全问题等。 总而言之,在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露营旅游未来的发展应当紧密结合经济发展阶段的市场特征,找准独特的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与产品开发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露营旅游领域的研究,彰显其特色,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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