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保险行业税负增减的探讨 |
范文 | 金晖 张航 摘 要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开来,试点范围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而金融行业中的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本文就着重分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并对其所在企业税负的减少或者增加的现象进行概述以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营改增对于再保险行业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 “营改增” 保险业 再保险 一、营改增前后金融业的状况以及变化 金融业作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和链接点,具有融资,调控资源,分散“危机”,并具有政府的宏观调控维持经济生活的平衡等重要作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这一过程就必定对我国经济生活的运作及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基金行业,证券行业,保险行业等多个金融行业的存在都属于金融行业,其内部结构较为复杂,因此对这一阶段的变革来说是一块放在路中间的“石头”,这是经济史上一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巨大挑战。 我国的金融服务业并不是以净收入纳入营业额,这样的不合理税收制度大大增加了金融行业的税收负担,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活力以及扩张力。与此同时,行业与税收机关的连接机制并不协调,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交税与征税成本的双方面增加。 由于此前我国沉重的税负情况危害到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所以就需要一种新的税收机制来改变这种状况,营改增就应运而生。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增加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税负公平了,金融业的营业税率由原先的5%转变为增值税率的6%是种非常可行的措施。并推进了我国金融业更好的发展。 二、营改增后金融业税负下降的行业及原因 对于大部分的金融企业来说,营改增犹如一股清泉缓慢而又彻底地流过各个金融行业营改增注定是益民的。从2016年的五月份开始,在其他行业都已经进行了营改增的情况下,金融业也迈入了这一进程,即用增值税来代替原有的营业税。这样的改革使得金融服务业的税率从营业税的5%提高到了增值税的6%,加以增值税之中存在进项抵扣的情况,能够实现税负的相对减少。 保险行业受营改增后的影响表现最为明显,但不足的地方在于营改增之后不能马上改变保险行业的税收状况,也就是说不能立刻地实现保险行业的整体减负。这需要保险公司进行适当的管理调整,财务政策的完善,辅之以保险行业的咨询能力提高、尽快地理顺租赁费用的进项抵扣情况。 在营改增后税负下降为利处的前提下,和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实际上的操作要复杂很多。在许多银行看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的税收改变范围是基本没有改变的,改变的是货物购进,在进行劳务服务,取得资产的增值税凭证的抵扣方面。 营改增后由于抵扣政策的调整,银行为了寻求更多的利润,就需要不断调节内部机构并开发提供出更贴近消费者需求的金融服务,特别是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这样才能在最终实现税负的降低。从而在真正意义上进一步优化现有的金融服务机制。 三、保险行业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和原因 不得不让人深思的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这样一个现象:营改增后,金融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营改增从5月份推出到现在,已经实施了4个多月了。而保险行业的税负就出现了不降反增的情况。首先,在营改增的政策中,涉及保险业的是如下情形:第一,在免税的情况之外,以6%的增值税税率对保险业增收;第二,客户(参与保险的用户)获得的各种保险赔偿不需要缴纳那增值税;第三,在进项税额方面,客户获得的相关现金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第四,买入的用于赔付所用的服务或者项目是可以进项抵扣等。 对于保险业来说,营改增这样的系统改革工程要在短期内就让保险行业实现“只减不增”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改革对保险业的理赔项目、采购区域、保险项目的定价、销售渠道、会计核算甚至相应的信息化系统的产生非常深刻的影响。 虽然说“营改增”可以避免重复征收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以此来保证增值税抵扣流程的完整性,并实现相应的减税,但这也直接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导致了利润降低,而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相关的应交税额在增值税为6%时进行着进项抵扣,各种包括赔款和手续费的费用支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复杂导致了获取难度加大,这种情形之下,保险行业所在的公司能够获得的进项抵扣的税额额度很小。从而导致了保险公司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税负在短期内上升,给其行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 除了保险行业之外,一些小额贷款行业的税负也是有所增加,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36号文)中桂东,贷款服务及相关顾问费、手续费等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顾问费、手续费恰恰是这些小额贷款行业收入较多的成分,可得而知“营改增”对于小额贷款行业的冲击有多大。 四、对于保险行业税负的进一步分析 在保险行业价税分离方面,对原有产品的定价的影响是不确定的。而作为消费链中最后一环的个人消费者不会受到价税分离政策的太大影响,只是在进行保险的购买时无法直接获得再带发票;而这样的改动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采购企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者投保企业之间就产生了一个博弈的选择:(表1) 这样产生的三种选择会使得相应的法人业务领域新一轮竞争的形成。 新一轮竞争的形成导致在营改增后,保险公司首先必须要改造的是财务纳税系统的完善,并对纳税系统链进行修缮,更要将原有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同步,然后重新采购金税设备,这都是企业很重的一个成本支出。 第一,“增值税管理平台”的新建非常重要,这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更好的税收管理,并将含有保险交易明细的核心业务系统与含有各类发票明细的税控设备进行衔接。在税务的“生命周期”管理中,能够有效地将保险公司发生的各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实现追踪并监督分析,以此来建立相对完善的增值税管理平台。第二,从原则来说,三级以上的机构都需要配备上纳税监控设备,每一台设备都需要配有单独且唯一的税号,并实现有效的机制连接以防出错;第三,需要将增值税科目新增如财管管理系统之中,并完善其中会计分录在销项税额的录入,在进行每月的纳税申报时进行更(下转第页)(上接第页)为全面的统计,将手续费管理和发票的录入纳入进项税额的端口。 为了开具出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保险行业中各部门一直处于加班加点状态。 把公司内的税负稳定作为目标的保险公司,以50%位临界点,保险公司内部的成本支出的进项比重如果低于此临界点,保险行业就会由于营改增二增加税负。 保险公司的税负增加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气自身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保险公司在进行成本之处时进项税额的比重降低。而在相关的上市企业中,一般的保险企业成本支出都可以获得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其中除去了劳务成本费用和另外的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好处是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其税负。保险公司的企业成本是否能够进行抵扣取决于他们自身的原材料成本是否超过50%(人工费用及水电费除外),即超过50%不能抵扣,不超过50%可以抵扣。而部分采用劳务分包的保险公司在支付劳务及其他费用时由于获得了增值税发票而有了抵扣销项税额的机会。 五、营改增对于再保险的深远影响 在保险之后的再保险方面,对境外再保险公司或者说自身风险转分在境外进行的再保险公司影响较大。因为没法获取相关的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项。 对于保险公司,比较大的影响主要就是系统的改造和工作上的冗余。因为要对境内境外分别出具不同的账单,需要帮助境外再保人代扣代缴税。对于再保人最大的影响就是现金流了。净保费数量降低,抵扣部分周期较长,于是在发生赔款的时候赔付支出的周期可能会因为退税周期的不确定而拉长。 对于包括非免税和免税保险产品的再保合约来说,保险公司面临着多交税的风险。在操作上又会面临拆分业务分保后风险太单一而分不出去的窘境。现在已经结束了2016年的第二季度来到了第三个季度,再保人的现金流由于行业没有统一行为准则而收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即保险公司不知道如何付出账单而不敢选择任何一种方式付账,生怕做错了未来还要选择重新做过。 在再保定价方面,比如保费量的降低带来了整体合约赔付率的升高,而带来的额外支出。但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望时而定,在2016年过去之后的元旦,大概就能够比较清楚今年的保险市场价格会不会受到VAT(附加税)的影响。 (作者单位为浙江省宁波大红鹰学院) [作者简介:金晖(1994—),男,浙江湖州人,本科,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潘文轩.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分析[J].商业研究,2013(01):429. [2] 伍唯佳.金融业“营改增”计税方法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5(09). [3] 杨海燕.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15(35). [4] 吕庆元.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及对策[J].中州大学学报,2015(02).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