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前提条件分析 |
范文 | 李 琴 李文耀 [摘 要]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控制盈余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对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前提条件进行分析,以期有助于人们深入认识盈余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关键词] 盈余管理;前提条件;上市公司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09 . 20 . 004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09)20 - 0010 - 03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运用会计手段或安排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者影响以报告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合约的结果。有关盈余管理的研究是现代实证会计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国外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系统研究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日益突显,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吴联生 等(2007)的研究显示,1998-2004年期间,占亏损公司60.73%的上市公司为避免亏损而进行盈余管理;1998-2004年上市公司每年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盈余管理公司占所有研究样本的比例逐年上升,同时,盈余管理公司占亏损公司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盈余管理;在盈余管理幅度方面,总盈余管理幅度和平均盈余管理幅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上升。 由于盈余管理泛滥会破坏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危害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如何控制上市公司的过度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盈余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只有充分认识盈余管理产生的条件,才能够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盈余管理行为。以下对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主要前提条件进行分析。 一、会计盈余信息的有用性 在会计提供的诸多信息中,盈余通常被看作最为重要的信息,会计盈余信息的有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会计盈余数字经常被用于企业订约过程。会计盈余数据在制订契约的条款以及监督这些条款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签订和监督企业的契约时运用会计盈余数字的例子很多。例如,在债务契约中,债权人通常会规定一些保护性条款,以保证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比如规定借款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必须高于一定水平,利息保障倍数等于息税前盈利除以利息。如果借款公司违反债务契约,会导致限制股利发放、提高贷款利率等后果,这就使得借款公司非常关注会计所计算的盈余金额。再如,公司的奖金计划常常是执行激励性报酬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计划的计算公式是以会计计算的盈余金额为基础的。因此,为确定奖金数额就要求计算会计盈余金额。 2. 会计盈余信息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由于会计盈余信息被投资者和财务分析师广泛用于评估公司股价,因此,会计盈余的高低和非预期变动会引起股票价格的波动,这就促使公司管理当局有动机通过管理盈余以影响公司股票的短期价格。大量研究盈利与股票价格相互关系的经验性文献表明:在某一给定期间(例如,季度或年度)的股票价格变化不仅与那个时期未预期盈利的变化方向相关,而且与未预期盈利的变化幅度具有相关性,年度和季度盈利能够向股票市场传递新信息,股票价格还经常在盈利公布时发生变化。1998年,时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的莱威特先生(Levitt)曾指出:美国有一家大公司因为报告的每股收益仅比分析师的预测少1美分,一天内股票市值下跌竟然超过6%。 3. 会计盈余信息常常被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参数。各国政府部门在对公司进行监管时常常会利用公司披露的会计盈余信息。例如,在石油价格飞涨以及由于政府管制而引发的石油短缺期间,美国石油公司的利润成为政治家们注意的焦点。1974年,一些大石油公司的高额利润使政治家试图裁减这些石油公司的规模。1979年,石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利润大幅增长促使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对石油公司开征非常收入税。此外,如果企业规模很大,盈利水平又很高,可能招致反托拉斯调查。在我国,会计盈余信息还是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特别处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证券市场管制的重要依据。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必须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将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暂停其股票上市;上市公司最近4年连续亏损,终止其股票上市。 二、经济人的自利性 经济人的自利性是指经济人在交易过程中总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经济人假设认为,在行为动机上,每个人都是自利的,以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非他人效用或社会效用的最大化)为行为目标。企业管理者也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因此,只要有机可乘,其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以谋取私人利益就在所难免。由于会计盈余信息是有用的并且能够影响企业管理者的自身效用,作为经济人的企业管理者必然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想方设法对会计盈余进行管理,以使自身效用达到最大化。 会计盈余信息的有用性和经济人的自利性是产生盈余管理的两个根本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如果会计盈余信息无用,则企业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企业管理者不是自利的经济人,而是严格遵纪守法的道德高尚的人,则即使管理盈余有利可图,企业管理者也不会进行盈余管理。 三、契约摩擦与沟通摩擦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主要环境条件是契约摩擦及沟通摩擦。她指出,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中才会有盈余管理。如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沟通是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他们之间没有契约摩擦,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发生。 凯瑟琳·雪珀认为,大多数有关盈余管理的研究都假设有一套事先给定的契约安排和报告规则呈现在企图进行盈余管理的企业管理者面前。事实上,无论是契约安排还是报告规则在经济和制度环境的压力下,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些压力包括企业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契约安排和报告规则是盈余管理问题的内生变量。但是,契约安排和报告规则在一段给定的报告期内(如一年)可以被看作是固定的,具有刚性。再者,契约安排和报告规则即使有变化也跟不上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的步伐,因而会与现实的需要产生摩擦,盈余管理便应运而生。在研究人员看来,盈余管理可以使管理人员适应环境、解决由于契约安排和报告规则与现实情形发生摩擦所引起的问题。契约摩擦主要是由契约的不完备性引起的,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使得订立完备契约是不可能的,因而契约摩擦难以消除。 仅仅用契约摩擦还不能完全解释盈余管理的产生与存在。因此,凯瑟琳·雪珀提出还需要用沟通摩擦来解释盈余管理行为。她认为,盈余管理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信息不对称。最典型的例子是企业经理人员掌握的信息,包括股东在内的其他人并不知道。如果企业经理人员和外部其他人员的信息是对称的,则盈余管理行为不可能发生,因为盈余管理行为会被识破,因而达不到预期目的。信息不对称能够持续存在的原因是存在沟通障碍。因为消除沟通障碍的成本高昂,得不偿失,因此,这种沟通障碍无法完全消除。由于沟通障碍的存在,经理人员不可能将所有的私人信息传递出去,从而为其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 四、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弹性 由于各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为使会计信息能够反映各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某些经济业务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如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会计(管理)人员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此外,许多会计事项的处理常常需要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假定、估计和判断,如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估计,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需要对资产减值程度进行判断等。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运用不同的估计和判断会直接影响当期盈余,因而会计准则所具有的这种弹性使得企业管理者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之内,选择实现自身效用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这就为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例如,我国某上市公司在2002年度降低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使得当年净利润增加 1 458万元,而该公司当年报告的净利润只有217.48万元,如果扣除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该公司将亏损1 240.52万元。 五、监控机制不完善 盈余管理的监控机制包括外部监控机制和内部监控机制。外部监控机制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税务局等)的监督以及外部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公司治理机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由于盈余管理行为会受到重重监控,因此如果监控机制完善,则盈余管理行为一发生便会被发现并受到严惩,那么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盈余管理时便会有所顾忌。例如,Dechow et al.以美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产生盈余管理的主要原因在于薄弱的公司治理机制。他们发现操纵盈余公司更可能有一个由内部人控制的董事会,更可能总经理兼任董事长,更可能总经理就是公司的创始人,较少可能成立审计委员会,较少可能有大宗股票持有人。 从以上对盈余管理产生条件的分析可知,为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可采取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加强监控力度等措施。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契约本身的不完备性以及会计准则所固有的灵活性等原因,我们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使其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主要参考文献 [1] 吴联生,薄仙慧,王亚平. 避免亏损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比较[J] . 会计研究,2007(2). [2] 陆建桥. 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 [美]罗斯·L·瓦茨,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实证会计理论[M] .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4] PM Dechow, RG Sloan, AP Sweeney.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Earnings Manipulation: An Analysis of Firms Subject to Enforcement Actions by the SEC[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1996,13(1). [5] PM Healy, JM Wahlen. 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Setting[J]. Accounting Horizons,1999,13(4). [6] K Schipper. 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J]. Accounting Horizons, 198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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