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型中央企业保险集中管理的实践探索 |
范文 | 崔雅丽 摘要: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面对日趋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保险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将保险资源进行集中整合,有效发挥保险管理的集约效益,是许多大型企业采取的一个普遍做法。本文结合A企业推行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实际,旨在为其他企业推行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央企;保险集中;风险管理;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1保险集中管理及其意义 1.1什么是保险集中管理 保险集中管理指大型企业通过对下属企业运营风险,及相关保险事务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建立统一管理运作组织体系、信息体系,以实现保险和风险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以最小的保险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 1.2保险集中管理的意义 第一,是国家监管环境和维护国有资产保值的政策要求。《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对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要求切实搞好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提高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能力。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日益得到重视,许多大型企业集团开始推行对保险资源的集约管理。 第二,是提升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将保险集中管理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可以利用保险业务积累的大数据,全面参与企业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由事前、事后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第三,是实现规模优势、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手段。通过整合保险资源,利用总部集中采购优势,与各保险公司签订“总对总”协议,可以形成规模采购优势,降低保费支出,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在统保方案设计时,通过预先制定保险保障条款和理赔服务约定,在优惠或相同的费率条件下,以更小的支出,获得最大范围的保障,提高理赔的时效性、服务水平和结案效率。 第四,是企业防治腐败、创建廉洁治企良好环境的有利保证。保险的集中管理,可以提高保险采购的透明度,确保实际操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减少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现象的发生,降低腐败发生的机率。 1.3推行保险集中管理面临的問题 一是可能造成管理和决策链条的延长。自主分散采购提升到集团层面,可能增加决策审批环节,导致流程较长,效率降低,有时可能难以满足项目及时投保要求;二是对管理部门和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专业要求。保险实行集中管理后,介入业务环节增多,保险成本测算、保险条款审核、保险方案制订、后续理赔等服务,会大量增加管理部门工作量。保险通常涉及工程、商务、法律、财务多方面知识,对相关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三是可能受到内部既有利益的阻挠或反对。在现有保险业务分散管理的情况下,实行集中管理,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和管理模式,可能会受到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反对或不配合,达不到保险集中管理设定目标和效果。 2A企业保险集中管理实践探索 2.1 A企业保险管理现状 A企业是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能源建设企业,资产规模近4000亿元,业务遍布全国各省市地区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类型多样、地域分布广泛、分支机构众多,是一家典型的集团性企业。已投保险种逾40多种,年保费规模超十亿元,为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近60余家,存在保险制度不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不完备,保险机构过多,费率、保险服务条款参差不齐等问题,企业部分风险未有效覆盖,部分单位投保意识淡漠,保险理赔和赔付率相对较低。企业部分重要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缺少保险保障,存在一定风险。 2.2管理模式和原则 结合企业法人级次较多、业务板块多样、地理位置较为分散等特点,A企业确定了“统分结合”集中管理模式,并提出了“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由易及难、先点及面;体现专业、突出效益”三项原则。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由集团提出保险集中管理整体设想,研究确定整体规划和实施路径,制订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分布实施,逐步推进。 “由易及难、先点再面”。先从同质性,易集中的险种开始,成功一个,再集中管理下一个。对投保金额较大或者具有特殊风险的险种,集中采购,对限额以下险种,单位自行采购。先选试点,再推广经验,最终实现全险种、全方位的集中管理。 “体现专业、突出效益”。充分考虑保险业务的专业性,配备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多年保险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借助外部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要着重集中管理后的效果跟踪,避免出现管理缺失、效率低下,服务难以保障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2.3具体举措 2.3.1搭建保险集中管理三层组织体系 一级,由集团财务部门作为保险集中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保险集中的统筹管理,研究建立保险集中管理制度体系,协调内外部资源,指导各单位执行落实保险集中管理的各项要求,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级,在外部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依托内部资源,搭建业务平台,协助下属单位完成投保、索赔等各项保险具体事务,并着手培养内部管理力量。 三级,以各单位作为保险集中管理执行单位,根据集团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安排,落实具体内容,合理安排自身保险业务。 2.3.2以调研为基础,三步走推进 历时半年,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资产业务情况,各单位保险管理情况及投保信息进行了详细摸底,结合公司战略,提出了保险集中管理短、中、长期“三步走”目标。 短期内全面掌握集团保险管理现状,初步建立保险集理规章制度,完成部分险种统保,实现降本增效。 中期进一步深化保险集中广度和深度,实现常规可保风险全面转移,形成符合公司特色的保险集中管理模式。 长期结合公司特点,增加部分高端保险产品,满足公司国际化经营和长远规划发展需求,保险管理体系上升为企业风险管理体系,防灾防损工作效果明显。 2.3.3区分三种投保模式,发挥统分结合管理优势 一是集团统一采购,由集团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应纳入统保险种范围,统一组织招标采购,选定合格的保险公司为各单位提供保险服务;二是集团协同采购,合同金额或保费规模超过一定金额、风险较高或保险安排技术相对复杂的特殊保险项目,由集团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各单位组织实施采购;三是单位自主采购,暂未实施统一采购和未达集团协同采购标准的保险项目,由各单位在集团确定的保险机构合格供应商名录內自主选聘,自主开展保险采购、投保工作,并将投保结果报集团备案。 2.3.4建立“三级联动”服务机制,保证服务效果 通过“总对总”战略合作一级联动、“总对分”领导协调二级联动、“分对分”沟通反馈三级联动,充分发挥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机构总、分支机构服务机制,上下协同,确保服务效果。建立保险机构评级体系,对合作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进行动态调整。 3集中管理的效果和经验总结 3.1集中管理效果 A企业保险集中管理从2018年年初正式启动,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公司保险管理现状调研,短、中、长期实施方案确定,建章立制、信息系统搭建、保险合格供应商建库工作。通过公开招标,一次性完成了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险、车辆保险、公众责任险四个险种的集团统一投保。集中险种费率平均下降70%多,固定资产保障范围扩大了2倍多;机器设备资产保障范围扩大了6倍多。 3.2经验总结 3.2.1远期规划和短期目标相结合 推行保险集中管理必须要建立清晰的发展路径,结合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目标,分阶段实施。同时,短期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具备一定的可实现性,显现一定的集中效果,让所属单位体会到保险集中的意义,才能助推后期工作顺利推进。 3.2.2整体利益和局部需求相结合 保险集中管理整体上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增强总体议价能力,合理降低保险成本,提高公司整体保障水平,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但也不排除会影响个别单位局部利益,影响工作积极性,因此在推行中,必须尽量多听取各单位、各业务部门意见,避免采取一刀切,一言堂,循序渐进,不断根据需求持续优化调整方案。 3.2.3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相结合 保险安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借助外部保险经纪机构专业力量,协助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具体开展保险运营事项,一方面,可以充分地发挥专业经纪人专业能力,满足管理专业性要求,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节约公司内部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2.4刚性统保和柔性统保相结合 结合公司业务、资产分布特点,区分不同保险投保模式,集团集中投保的险种,必须严格执行“应保尽保”,集团协同采购险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立项、报备管理流程,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各单位自主采购险种必须在公司入库保险公司中选择投保。同时,也提供了柔性选择空间,各单位可自由安排集团协同采购和自主采购的招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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