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丝绸之路上乐器的传入 |
范文 | 【摘要】在中国音乐发展的几千年里,汉民族音乐与其他外来音乐的融合是不容忽视的。现今所继续发展、创作的中国音乐,无论是从音乐形态、音乐结构来看,都已是包含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风格的音乐。丝绸之路上音乐的传入,更是融合、吸收外来音乐的重要途径。本文将以陆上丝绸之路为主线,对传入我国的重要代表性乐器及所处区域做分析说明。 【关键词】丝绸之路;乐器 【中图分类号】J631.2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丝绸之路”这一名称源于德国学者的著作《中国》一书中,是由德国地质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19世纪末提出。丝绸之路上各民族音乐的交流与融合,汉代以前虽已有之,但正式开始于张骞“凿空”西域以后。所谓乐器的传入,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所属疆域外或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乐器,在此时传入汉民族文化区域后的传播与融合。 我国较早有争议性的传入乐器是“笛”,《史记》中有:“黄帝使伶伦伐竹于昆谿、斩而作笛,吹作凤鸣”的相关记载,另有《吕氏春秋.古乐》篇所载“伶伦造律吕”的传说,据冯文慈先生《中外音乐交流史》一书中指出,“昆仑之阴”应在今甘肃南部,昆仑山一带。而《史记》所说的昆谿,有学者推断为昆仑山下的溪水边(谿,同溪),因此,两者在地域上的界定较一致。虽然记载中一说“制笛”,一说“制律管”,可无论伶伦是制笛还是律管,从当时华夏所属疆域来看,昆仑便属域外。而这一传说发生的时间,大约为公元前2550年左右,也说明这一区域音乐与中原音乐的交流融合早已开始。 一、传入乐器的原生区域 关于丝绸之路上传入乐器所属的原生区域,将古代与现今的地理位置作比较,得出最为频繁的三个地区,一是“佛教诞生的”古印度,二是隋唐时期拥有多个宫廷乐部的今乌兹别克斯坦地区,三是我国新疆一带。 自佛教传入以后,相关的佛教文化和音乐也随之传入。佛教的传播促进了佛教音乐与中原音乐的融合,更确切的说,佛教是外来音乐传入中国的介质之一。历史上,对“天竺”最早的记载在《史记·大宛传》里,当时称为“身毒”。《汉书》中说:“从东南身毒国,可数千里,得蜀贾人市。”,《后汉书·西域传》中也有“天竺国一名身毒”的说法,到了唐初统称为天竺。实际上西汉以来所说的身毒、天竺、信德均是梵语sindhu的音译,是确指印度河流域的辐射区,是现代尼泊尔及巴基斯坦、阿富汗的一部分区域,属于古印度统治区。 中国音乐史料中,关于古印度音乐的相关记载和融合,较具代表性的,要数乐器胡箜篌、曲项琵琶等的传入,以及隋唐时期宫廷乐部中的“天竺乐”。《隋书》卷十五《音乐志下》称天竺乐“起自张重华据有凉州,重四译来贡男伎,天竺即乐焉。歌曲有沙石疆,舞曲有天曲,乐器有凤首箜篌、琵琶、五弦……九种。”另记载,唐玄宗所作《霓裳羽衣曲》则是参照开元年间西凉节度使杨敬述所献印度《婆罗门曲》改编而成。 今乌兹别克斯坦地区,是粟特人的故乡,也是“昭武九姓”家族的原生地,在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对于中原音乐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更因粟特人善于从商,推动了音乐的流变与传播。隋唐时期的宫廷乐部中,安国乐、康国乐、石国乐都来自这一地区,更进一步说明该地区音乐的独特性和它与汉民族音乐的融合性。安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一带;康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一带;石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塔什干。 隋唐燕乐“大曲”《柘枝》来自石国;另大曲《凉州》《甘州》《浑脱》,但从曲名可看出它们来自西域各国。 在今新疆地区的古代音乐形式里,龟兹乐对汉民族音乐的影响最为深远。在西汉宣帝时期,与乌松国和亲的细君公主之女弟史公主,嫁给龟兹王绛宾,便开始了中原音乐与龟兹音乐的交流。龟兹乐的传入体现在乐人、乐律理论、乐器等方面,典型的要数龟兹乐人苏祗婆传入的“五旦七调”乐律理论。龟兹乐也是隋唐宫廷乐部中的一部,它的音乐形式更是渗透、影响着其他的乐部,如融入龟兹乐的“国伎”西凉乐(西凉乐是由传入的龟兹乐与汉族音乐融合而形成)、康国乐等,这也说明龟兹音乐的魅力。 隋唐乐部中除了龟兹乐,高昌乐和疏勒乐也处于这一地区。高昌在今新疆吐鲁番以东一带;疏勒在今新疆喀什、疏勒一带,北魏时期,疏勒乐则开始传入我国。 二、传入的代表性乐器 丝绸之路上传入的乐器种类大致以弹拨类、吹管类、打击乐器类为主。弹拨类乐器最具代表性的是琵琶,琵琶起源于古巴比伦,从汉代开始传入我国。有三种重要的形式,秦琵琶、曲项琵琶、五弦琵琶。 秦琵琶,“大颈圆盘式琵琶”,一说是由细君公主远嫁乌松时所携带,称作“秦汉子”;另一说是参考了筝、筑、箜篌等拨弦乐器而制,后称之“阮咸”或“阮”。但冯文慈先生的《中外音乐交流史中》做出论证,说明此乐器来自于西域胡人,而非源于汉民族本身。曲项琵琶源于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由波斯经现在的新疆、甘肃一带传入,也被称作“胡琵琶”。盛行在北朝时期,并于公元6世纪上半叶传到南方长江流域。“五弦”即五弦琵琶,梨形,弹奏时侧卧,原生地或谓中亚、或谓古印度、或謂龟兹,说法不一,大约在宋代失传。传入的吹管乐器,以筚篥最具代表,最早的记载在南朝何承天《篡文》中:“必栗者,羌胡乐器名也”。唐代段安节的《乐府杂录》中也说到:“筚篥者,本龟兹国乐也。亦名悲篥,有类于茄”,是从古代西域龟兹传入中原的簧管乐器。现今,筚篥的遗身管子,广泛流行于我国北方民间。打击乐器以鼓类乐器最为代表,它是宫廷、民间、军队不可缺少的乐器。从域外传入,较具代表性的,是流行于唐代的羯鼓、毛员鼓和答腊鼓。羯鼓可能传自月氏,南卓《羯鼓录》中说到:“羯鼓出外夷,以戎羯之故,故曰羯鼓”。 三、传入乐器的发展状况 自乐器传入起,它除了将原有民族的音乐形态和内容注入汉族音乐外,也必将被汉族音乐融合同化。结果一般有两种,同化再发展或者直接失传。 传入后继续发展,并且在长期的历史长河里已经成为我国民族乐器的,要数琵琶、扬琴、唢呐、二胡等(后三者传入的较晚,这里便不做解释),此外筚篥发展而来的管子,也在民间音乐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例如由“直颈圆盘式琵琶”发展的相似乐器,有月琴和阮;由曲项琵琶发展而来的民族乐器琵琶,它虽从北方传入,但由于历史上政治、经济中心的南迁,使它在南方发展更盛,成为民歌小曲、曲艺评弹等的伴奏,更是在独奏舞台上引领风骚,是现今我国民族乐器的重要一员。 传入后已失传的外来乐器有箜篌、五弦琵琶、羯鼓等,现如今对它的研究,只能从一些壁画、书记、篆刻和出土文物来进行。它们失传的原因,一是战乱下的文化断层,让传播和发展音乐的乐人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从而无法继续音乐形态的延续,导致它失传;二是朝代更替及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于上层建筑要求的不断变更,使得音乐形态发生变化,导致乐器失传,但无论是同化发展或失传,它们都是中国音乐史上的重要一员。 四、结语 有关丝绸之路上的音乐文化研究,是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于新的音乐形式融合的再探讨。做好丝绸之路上的音乐文化研究,就必须强调音乐的区域性特征,还应注意音乐与文化的综合性研究。切身的深入丝绸之路上所属的各个地区,将相关的音乐,包括乐论、乐器、乐人等,结合所在区域的文化特征进行考究,才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对于传入的乐器,更应结合音乐史学和音乐形态学进行探究和具体考证。 参考文献 [1]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 [2]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6. [3]芮乐伟·韩森,张湛.丝绸之路新史[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 作者简介:孔令玲(1982—),女,汉族,甘肃兰州人,硕士,长治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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