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土地财政研究 |
范文 | 王铭瑞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410000) 摘要:土地财政在我国地方政府上收支上占据了重要地位,也成为了衡量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审核。但是土地财政的短期巨额收入性却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论述我国土地财政对城市政治、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来论证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并提出了如何改革土地财政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财政;可持续性;地方政府;房价;GDP 自分税制出现以来,中央财权和地方财权平衡不均,地方资金不足,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保证收入的第二财政。本文将通过探讨土地财政的影响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地方政府吸引外资的绩效砝码 中国的经济分权伴随着政治集权, GDP绩效考核决定了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下降。地方政府官员有非常强烈的想法促进GDP上涨,在分税制的条件下,土地财政带来的经济收入就成为了竞争的财政基础。土地出让除了有高额的出让金,还可以增加商业用途的土地,第二第三产业比例相对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会增加,上交的税额增多,绩效自然上来。土地还成为地方政府吸引外商投资的砝码。地方政府为了引入外资开出各种优惠条件,低价甚至“零地价” 出让土地。 這种外资崇拜极大地排挤了内资,民间企业难以发展,一旦外资商品在市场上呈垄断趋势,那么中国市场结构的稳定就会被打破,大量利润流失国外,全民难以真正享受GDP的果实。并且地方政府如果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竞争外资引入,则会减少财政收入,进而相对减少地方政府对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险等涉及地区经济长期发展和居民福利方面的财政投入,且短期内地方政府为弥补这部分税收缺失,可能会通过预算外和体制外财政征收权力,加大对本地经济的攫取,也会对地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房价暴涨 土地财政是一次性把未来几十年的土地卖出,考虑到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往往试图卖出更多的土地。购房者考虑到房屋的刚需性与政府引导下的保值性,投资需求被激发,房价攀升,地价在反作用下同样飞涨,大量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早晚会超过需求,一旦投资者丧失信心,房市崩盘,房地产价格的跌落就会带来宏观经济的“ 多米诺骨牌效应”, 最终诱发宏观经济衰退、失业上升、需求下降、增长率降低等一系列严重后果。楼市崩盘是必然的结果,只是早晚的问题,每一元房价的上涨都是在向这个边缘靠近,也许下一秒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就会倒下。所以土地财政的本质是经济的游戏,不同于实体经济带来真实的繁荣,这种假象终有一天会破裂。比起悬崖式下跌地面对惨淡的房地厂市场,政府引导房地产泡沫慢慢破裂会是更好的一个选择。 3、可持续性建议 土地的有限性限制了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难以想象未来透支一空,我们将何去何从。在此以下几个方式加强它的可持续性。 (1)地方政府收入和上缴的比例调整。把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狂热根本在于这些钱可以归入地方,如果土地出让金同其他收入都要部分上缴,地方政府的热度相对会转移。 同时,降低其他收入上缴中央所占的比例,土地财政被过度关注很大程度是因为分税制对地方政府的打压较大,特别是低级别政府。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两头都受到挤压,所以可以在其它方面有所回暖,给地方政府一些经济空间。 (2) 控制土地出让金价格,提高每年土地保有价格。土地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收入极度不均衡,土地对于“生财”的贡献是以一次性出卖使用权为主,40~70 年间不再由该地块产生新的政府收入,一旦无敌可批,地方政府收入便将面临极大危机。对于市场买方而言,一次出价几乎一劳永逸,无保有成本,购买意愿、投机意愿便十分强烈。如果可以增加保有环节的税制或者减少保有期限,投机意愿就会有所降低,并且长期的经济收入要比一次性的经济发展更有持续性。而纳税人明确知道自己具体承担了多少税收,更大的信息透明度会让纳税人意识到地方公共项目的成本,也更好地权衡公共项目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3) 设立土地收益基金,为未来留一份资本。土地政府身为土地管理者,又有着经营土地的权利,所以在负债的情况下很容易利用权力谋取经济发展。如果可以分离政府既管理土地又经营土地的双重职能,设立土地收益基金来管理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金,就能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形式。如果将土地管理与土地批租分属不同的部门,避免地方政府支出使用的随意性,也能给未来发展留一份资本。 (4)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基础设施投资占用的预算内收入越来越少,基本依靠一次性的土地财政,一旦土地财政崩溃,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成为一大难题,加强民间资本的引入会是新的融资方向。政府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制度建设和监督中去,也未尝不可。 总结:土地财政是中央财权和地方财权平衡下的产物,也是地方政府官员绩效的有利砝码,由此而来的房价暴涨对实体经济产生冲击,形成GDP虚高。为了加强土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可以将土地出让金部分上缴政府,将其他上缴收入比例调低、提高土地保有价格、设立土地收益基金并将民间投资引入市政建设中,最终改善市场环境,树立正确的市场经济观念。 参考文献 [1]吴群,李永乐.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土地财政[J].财贸经济.2010.07. [2]江飞涛,耿强,吕大国,李晓萍.地区竞争_体制扭曲与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A].中国工业经济.2012.06. [3]杨海涛.土地财政:成因·危害·纾解[A].当代经济研究.2014.12. [4]刘民权,孙波.商业地价形成机制、房地产泡沫及其治理[A].金融研究.2009.10 [5]傅樵.房产税的国际经验借鉴与税基取向[A].财政金融.2010.12 [6]钱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A].经济研究参考.2005.07 [7]王文剑,仉建涛,覃成林.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FDI的增长效应[A].管理世界.2007.03 [8]邓慧慧,桑百川.财政分权、环境规制与地方政府FDI竞争[A].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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