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书法(写字) 教育定位的思考 |
范文 | 欧明涛 摘要:书法(写字)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程度不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与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书法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定位偏差有很大关系。笔者认为: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书法艺术人才培养有实质性区别。承担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任务的教师与书法家在基本素养、学识水平,尤其是在书法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有实质性区别。 关键词:义务教育 ? 书法教育 ? 定位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在全社会得到基本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学习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在享受各类电子产品带来便利的同时,书写在很多时候被边缘化。教育部1984年颁发《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原国家教委1990年颁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教学的通知》,教育部1998年发布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用)》。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指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写字教学应该加强,不应削弱;当前在重视掌握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的同时,必须继续强调中小学生写好汉字。”随着这些文件的陆续颁布和反复强调,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全国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写字教学。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写字教学和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的培养仍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教育部2011年8月颁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3年1月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强调和规范中小学书法教育,但调查发现书法教育的普及程度依然不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提高。究其原因,与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书法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定位偏差有很大关系。 首先,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素质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和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其教育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和谐与全面发展。 李岚清副总理1994年就提出:“认真开展书法教育,研究推广书法艺术,弘扬中华优良文化传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1997年12月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进一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意见》指出:“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正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万国权所说,书法教育“既能育德益智,又能养心健体;既有利于实用,又关联着艺术;既训练基本技能,又培养全面素质”。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也说:“教孩子们写好规范汉字,促进素质教育是崇高的事业,功在千秋。……要让孩子们规规矩矩写字,堂堂正正做人。”由此可见,书法教育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养,促进其全面发展,而且能够促进学生学会怎样做人。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书法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早已走向全世界,理应成为我国学校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其次,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大家都知道,语文课是主课,是中小学生每个学习阶段的必修课。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成绩的好坏是评价学生成绩优劣的关键,因而大家都非常重视语文课。然而,人们在高度重视学生语文成绩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学生的语文能力包含着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写”的能力,不仅是指写作能力,而且包含汉字书写能力,即写字能力,写字课应该成为语文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规定:“写字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行)》中也明确指出:“写字是小学生应具备的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所以,我们必须将写字课放在主课的位置,理应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称为写字教学,写字和识字都是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中重要的基本功训练,识字是写字的基础,写字 “是巩固识字的手段”;从教学层面上说,“写字教学是识字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它们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但是识字课和书法课作为两种不同的课程在教学意义、教学要求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具有本质区别,不能相互替代。 先从教学的意义和作用看:识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思维,侧重于认读、听说能力的培养,在培养口语交际能力上发挥重要作用。写字同样也是写作的基础,但它“是鞏固识字的手段”,是利用书面语交流必须具备的能力。同时,书法艺术是我国的传统艺术,学生通过长期的写字训练,可以受到书法艺术美的熏陶,强化审美修养,提高审美能力;可以陶冶品德情操,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还可以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 再从教学的目的和要求看:识字教学主要提高学生的识字数量和提高学生的识字质量,培养学生认识汉字的能力。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就明确规定:“在小学阶段,要使学生学会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要能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了解字义,并能正确地书写、运用。” 《纲要》明确规定书法教育的基本目标是“提高汉字书写能力”,“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因此,写字教学的要求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规范书写汉字的能力,巩固识字教学的成果。 由于写字教学与识字教学的意义作用、目的和要求不同,也就决定了它们在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不同。识字教学侧重汉字的形、音、义的掌握,写字教学的重点则是汉字的笔画、偏旁、结构等方面的书写。由此可见,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中,有了识字教学就不要写字教学的想法和做法是不恰当的。 再次,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与书法艺术人才培养有实质性区别 写字是一种技能,主要是为了实用;书法是一门艺术,具有观赏价值和审美情趣。写字是书法的基础,书法是写字的发展和升华。《意见》对书法教学提出的要求是:“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纲要》明确指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法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语文教育的重要内容,只能是书法艺术教育的启蒙。 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原理事长、著名书法家刘炳森先生说:“书法教育的初级阶段则是写字教学,这个阶段是在小学时期。”教育部语言文字管理司王铁昆同志指出:“写字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种普及性教育,要求每个学生不写错别字,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双姿正确,字型、笔顺等符合要求,通过写字训练达到掌握规范汉字的目的。而书法是一门艺术,书法教育是面对少数书法特长生进行的一种提高性教育,可以通过课外兴趣小组等形式进行。因为要求每个学生都成为书法家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二者虽然联系密切,但又不能混为一谈。”尽管目前已经将“写字教学”提升为“书法教育”,但刘炳森、王铁昆两同志的观点不无道理,笔者认为更切合实际。写字教学只能是书法教育的基础,书法教育是一种在写字教学基础上进行的更高层次的艺术教育。 书法艺术是中国的一门传统艺术,几千年之前就已经跻身于世界艺术之林。著名书法家、书法艺术教育家欧阳中石先生更进一步地认为:“书法不仅是一种高尚的艺术,而且是一门内容丰富、含蕴深邃的学问。”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汉学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书法艺术作为汉学的精髓更加受到世界人民的认同和推崇。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义务教育阶段忽视了书法教育,新一代中国公民对书法这门传统艺术认识不够,中国本土的书法研究和书法教育的普及远远落后于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日本、韩国以及一些东南亚国家。面对这种形势,刘炳森先生曾经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大声呼吁:“为了下一代人,下两代人高品位的综合素质能够得以保障,无论如何也不应该砍掉或者大大削弱小学中的写字教学,万万不可以做出这等鼠目寸光的蠢事。” 這种局面的出现,与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学校没有完全领会《纲要》的精神,没有弄清书法教育的基本目标,加大了书法教育的难度有关。一方面导致学生失去接受书法教育的兴趣,另一方面人为地拔高了书法课的开课条件,促使学生家长望书法课所需材料的高消费而生畏,书法教师闻对教师的高标准而心虚。因此,很有必要弄清书法教育的内容、目标和途径,按照《纲要》的要求,循序渐进地开展书法教育,切忌揠苗助长。 最后,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教师的基本素养,尤其是在书法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与书法家有实质性区别。 作为一名书法家,顾名思义必须是汉字书写方面的专家,必须全面了解汉字各种书体(篆、隶、草、楷、行)的历史流变及其艺术特点,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书体书写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并且至少在其中一种书体的书写技巧上有很深的造诣,形成自己的风格。当代著名书法家施政明先生认为:书法家在具备基本的书写规范、技巧之外,还要具备书法知识和创新精神,从诗文、绘画、音乐、舞蹈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提高素养并获取书法艺术创作所需要的灵感,从而丰富书法形象,营造书法意境,表现书法神韵,提升书法艺术创作能力。因此,书法家的综合素养关键在于能够在书法实践活动中创作出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的、具有个性特征的、高质量的优秀书法作品方面。 作为一名书法教育教师,首先必须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水平、教育技巧等方面具备教师的基本素养。“帮助学生学会写字”是书法教育教师的基本任务,这就决定了书法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比一般教师更多更强的书法实践能力。但是,正如一名语文教师没有必要像语言学家、文学家是语言文学方面的专家和一名数学教师没有必要必须是在数学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的数学家一样,书法教育教师也没有必要必须是在书法创作实践方面有很高成就的书法家。因此,对于学生家长而言,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在挑选担任书法教育任务的教师和在制订对书法教育教师考核标准的时候,不能人为地拔高对书法教育教师的要求,求全责备,让基本具备承担书法教育任务的教师望而却步。对于具备承担书法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而言,也大可不必在书法专业学识水平和书法创作实践能力方面用书法家的标准衡量自己,从而自惭形秽,以致于望洋兴叹。 参考文献: [1]胡弼成.高等教育学[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2]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写字教学手册[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3]欧阳中石.汉字与中国文化[M].人民出版社,2000. (作者单位: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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