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
范文 | 谭婧 “三资”管理是针对农村资产实行的集中管理政策,将属于集体的资产、项目以及资金流通进行必要审核,使农村建设工作能够基于管理问题、发展利益,推进新农村的经济、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结合费县目前的管理公示情况来看,能够发现果蔬、小麦等方面的生产管理相对重要,建设农村依然是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向。结合主要问题所实行的工作建议,也能够对农村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一、“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的不严格管理 农村用地要根据政府规划、执行审批流程,在不触犯集体利益、从事合法产业活动的前提下,发挥土地的最佳用途、保护土地的使用安全。政府没有规划其使用的具体用途和承包企业,今后很有可能会划归国家所有、用于生产活动。故此段时间内的土地怎么使用、被何人占有都无法得到详细的资料证实,容易出现被强占或者强卖的土地经营项目。 2、基层干部的思想落后 基层干部都有过长期的管理经验,对农村的建设环境、人情世故有深刻的了解。但正是由于他们完全融入了乡村环境中,很难接触到外来文化和思想浪潮,就容易出现和其它村镇干部相比较为落后的思想行为,严重影响“三资”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建设进程。农村资产所属和权籍资料的核查、对资产所有权的确定和准确落实等工作,都需要这些干部根据当地的人际关系、历史背景,进行严格的人员管理和资产清查,干部的落后行为会引发各项工作的管理漏洞。 3、生产组织的力度太弱 “三资”管理需要明确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和參与者,根据村民的参与情况对其资产经济进行了解,发展生产项目扶植在经济上存在困难的当地村民。参与生产活动是保证村民受益的基本条件,除去一些在外省县有固定工作的群体外,多数村民都需要在生产组织的帮助下从事相关工作。生产组织不能尽到最起码的监督作用,在组织工作上缺乏一定的执行力和劳动力,会影响当地集体经济的真实收入来源,导致村民的生产工作缺少动力、止步不前。 4、项目合同的不规范使用 农村个体户承包了建设管理中的多数项目合作,往往以口头约定和社交环境建立合作关系,缺乏书面合同和审批程序的合法保证,使村民更相信熟人之间的互助关系,对从事工作的合法途径缺乏了解,也让存在雇佣关系的入驻企业难以生存发展。项目合同作为约束合作双方的法律文件,在农村环境中常被用于管理村民,导致村干部的管理工作受到合作关系的阻碍,使合同出现不规范的使用情况、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应。 5、非生产性的活动支出过大 管理人员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要配合对方的考察工作和吃住需求,使用数量不等的流动资金开展活动。当活动次数过多或者办公需求过多时,就会产生超出预计范围的过大支出,影响生产管理的可用资金或者人员收入。办公活动中的设备更新、报刊订阅等琐事,也会产生非生产性的村内支出,使活动支出中出现不便计算的办公费用。 二、“三资管理”的问题对策 1、优化建设项目的审核流程 针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与承包所有权,建立与农村环境相匹配的审核流程,简化流程内容、进行用地监督,以保证流程的合法性和项目的可行性为主,结合土地的功能性规划进行项目审核。依据“三资”管理方面的经济条件、交易活动,进行建设过程中的承包合同签订、人员雇佣管理,使集体经济能够负荷项目风险和用地需求,保证建设项目存在合理性的法律保护。 2、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建设 基层干部对村民的领导作用不可替代,对其进行的思想建设要立足于“三资”管理,围绕生产活动进行技术管理、人员组织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干部人员了解农村发展需要的技术力量和人才需求。针对农村的人口流失情况和劳动力现有结构,采取人才培养、家庭扶持等村民管理方式,使干部能通过学习管理知识、思想文化,带动年轻人的生产积极性并实行对他们的管理。不以老旧思想而是以合适的教育思想,帮助村民们实现在生产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以劳动促发展、以管理保稳定。 3、加强生产组织的活动力度 为保障村民在“三资”管理中的配合度,积极组织村民参与脱贫活动和生产劳动,以组织形式进行较为乐观的集体活动,使村民能在活动中了解农产品销路、相关工作的招聘。根据村民的满意度加强活动力度,适当调整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品类,结合当地的农业产量进行合作关系的促成,避免村民无组织的交易上当和收入减少。 4、项目合同的使用规定、文件要求 明确项目合同是约定双方行为的基本内容,鼓励村民选择有合同保障的企业工作。干部人员要支持村民的维权行为,不将个人约定视为具有效益的合法文件,对村民从事工作的合法性进行调查,避免个体户偷税漏税、村民收入过低等影响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对项目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审查,将其中不具备法律效益的霸王条款进行深究,以维护“三资”管理的工作效益为前提,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资质分别进行合法管理。 5、非生产性的活动支出管理 针对招商活动和日常管理中的支出情况,进行使用资金的数量以及次数的要求,并将支出细节进行日期和详情的相关记录,方便干部人员每季度或者每年度的资产盘点。根据支出活动的涉及项目,对招商活动取得的效益进展进行记录,结合收入与支出之间的产出比例,将非生产性活动的各项支出进行不同规模的管理。 综上所述:将“三资”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列举,以管理工作中的干部视角将问题分为了思想建设、组织活动等几点问题,围绕农村建设做了问题缘由、对策建议等内容的阐述。将保障管理工作的法律效力,作为实行相关对策的中心依据。把生产活动、合同效益等约束“三资”活动的条件做了说明,根据管理中的用地、人员等因素进行了问题分析。 (作者单位:273400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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