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旧患未走,新愁又上心头 |
范文 | 徐兴利+黄家伟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种种问题,食品安全得不到消费者的信任,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监管部门的作为滞后,都使得食品产业发展过程中遗留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问题正在解决,发展仍在继续,近几年我国食品产业网络营销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习惯在网上购买各种食品,这种购买方式不仅方便,而且也有一定的优惠措施,但是网上购买的食品质量难以保证,消费者食用后出现问题,事故赔偿与责任承担问题很难解决。近段时间,微信食品营销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多商家自制食品在微信平台上售卖,其质量安全和具体监管却很难得到保证。微信食品的购入与售出则是完全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并没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这一领域进行监管检查,其中也存在隐患。另一部分消费者则表示,在实体商店中购买食品相对来说还是较为放心的。一方面是传统的购物方式,另一方面则是时尚方便的新型购物方式,这不禁让消费者对线上与线下两种不同购买方式难以取舍。同时,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认识及态度大相径庭,各执己见。其实究其根本,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购物选择,年轻消费者或是中老年消费者不同态度,都体现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这一热点话题的关注。为此,本刊记者专门对食品安全现象进行了调查,从而使更多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对食品质量进行更好更完善的监督。 来自多方面的“食安威胁” 有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你最担忧的安全问题是什么”这一话题的讨论调查,30.7%的受调查者表示是食品安全问题。不论是三聚氰胺的三鹿牛奶,还是添加着色剂的染色馒头,亦或是近年的双氧水浸泡的毒鸡爪,都是我国食安建设过程中难以祛除的阴影。 传统的线下消费渠道或使消费者更加放心,但是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则让老百姓心寒不已,网络上甚至出现了关于食品安全的调侃: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咸鸭蛋中认识了苏丹红,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大米里认识了石蜡,更不用提三鹿让我们见识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这些看似玩笑的言论,却折射出我国食品安全建设中的弊病和制度体系的亟待完善。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一种国家乱象,食品治理刻不容缓。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入口食物都让人变得不安。 市民林先生表示,“现在的很多蔬菜水果农药含量超标,蔬菜水果买回来洗了好几遍,也不确定是否卫生。” 此外,有些食品还非法使用、滥用添加剂等,更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蒙上了一层阴影。非法添加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巨大威胁,近期沸沸扬扬的双氧水袋装鸡爪事件就是非法添加的典型案例。 2014年4月,石家庄藁城市公安局对当地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搜查,查扣了4桶双氧水,经检验,该厂家生产的袋装鸡爪中过氧化氢含量严重超标,这样的产品流入市场,又将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一颗毒瘤。 另外,食品安全的另一威胁是黑作坊。我国有大量食品并不是由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的,而是来自各式各样的“黑作坊”、“黑窝点”。这些厂家生产车间普遍环境极差,生产也不规范,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现在市面上部分食品还存在仿名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消费者李小姐如是说,,“很多食品外表看起来和比较知名的品牌差不多,很难辨认,但口感味道却差很多”。 消费者“自成专家”,不法商家待严惩 食品安全如此让人惴惴不安,消费者都练就了一身鉴别本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对于食品是否安全,总结出了一些辨别方法以及规避不安全食品的独家秘方。在新疆从事教育工作的崔先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时会详细查看生产日期,以及成分表,尽量购买品牌较为知名的产品,一般来说这些食品不会有太大问题”。“我平时买食品会认准一家或几家自己信赖的商店、饭店,因为对这些商店比较熟悉,知道这些商店产品的制作过程或进货渠道,相对来说要放心一些。”从事会计工作的王女士如是说。部分消费者则表示比较信赖放心食品,认为这些食品更加卫生安全。 对于食品行业存在的乱象,消费者更多的是对食品安全的期盼,“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切实地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提前发现,提前解决,而不是后知后觉,在事件发生、严重后才采取措施。另一方面,希望食品行业能够重建诚信体系,为老百姓撑起一片食品安全的蓝天。再者,希望对违法犯法的生产厂家进行严惩,对违法犯罪者进行重罚。”消费者黄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 在之前历次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是道歉和表态,却很少看到严惩及解决措施。在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暴露太多的问题,不法商贩的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贪图蝇头小利;质检过程的监管漏洞;食品行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处罚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都应得到重视与解决。 食品的安全卫生关乎我们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在食安治理方面,需要双管齐下,不仅生产者、经营者要在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做到具有公德意识、不贪图利益危害公众健康。法律的健全也将推动我国食安建设的发展。2014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同时也为食品安全治理配备了一把利剑,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食安建设的脚步将会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痛并快乐着的网络食品市场 实体流通渠道的食安问题一直在继续,网络时代的食安问题又上心头。近年来,以年轻消费群体为主导的网购食品渐渐走上前台,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渠道,着实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呈高速发展态势,时至今日,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食品正是顺应当下互联网时代发展产物。同时,网络食品市场也成为食品行业一个新兴增长点,优势十分明显,但这对于网络食品购物同样意味着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保证网购食品的安全质量,有效实施网络食品监管以及促进网络食品的绿色健康发展则成为其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不同于传统的食品消费方式,网络食品消费是以互联网为媒介进行的消费,大大缩短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使得交易更加快捷、方便,但其中也隐含了网络交易的风险性。此外,很多商家标出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其中的产品质量不言而喻。2013年3月,南京市公安支队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长久安利”网店销售的安利产品明显低于市场价,且受到诸多差评,很多差评反映的是该店销售的维生素C片和市面上正规商家销售的颜色不同,蛋白粉难以化开等情况,并且该店销售价格仅为市面价格的三分之一,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最终将这起涉案金额1.4亿元的案件破获。消费者在日常网购中也应学会甄别,不能因一时贪图便宜而买来“致命毒药”,一些价格较低的产品也决定了制作成本的低价,甚至存在危害人体的成分。 另一个不稳定因素也导致了网络食品市场的管理难度加大:食品网店的商家不仅仅是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更多的则是“无照食品经营户”,这样的商家并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却在网络上销售食品,已然成为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 “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姚克表示,网络食品经营销售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由于网络食品经营者特别是个人食品网店的真实信息无法验证确认,造成无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网络食品经营者普遍存在,食品网店已成为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的主要途径之一。“网络食品经营者往往将食品与其他物品,甚至可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储存;其送达主要通过快递方式实现,往往与其他商品混装运输,而且需要冷链等特殊储运条件的食品无法达到要求。”姚克指出,网络销售的食品还存在欺诈、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大型非法食品销售专业网站的滋生等问题。 此外,网络食品市场中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网络上开始出现大型非法食品销售网站,这些非法食品网站销售的食品种类齐全,但其中的产品产地遍布全国,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另一方面,虽然食品网店产品价格低廉,没有店铺、人员等费用的支出,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是也因此出现了食品网店的经营手续不全,经营地点不固定等问题,部分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其中,给食安管理造成极大阻力,对消费者身心健康形成威胁。 网络食品虽然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但其中的隐患也不可小觑,我国食品行业传统市场的监管逐步得到规范,不法商贩失去了土壤,便将目光投向了网络这块新大陆,网络食品市场交易的隐蔽性及复杂性使得这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由于网络类违法的成本较低,不法分子可以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监管部门的彻查取缔增加了难度。从食品本身来看,很多网购食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由于网购食品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亲身鉴别所购产品,一系列如假冒品牌、产品过期问题接连出现,各地特产食品大部分是预包装食品,在卫生方面令人揪心。部分网购消费者因此也将在网上买食品称为“碰运气”,可见网络食品市场的混乱。 新兴起的微信美食隐忧 随着手机的更新换代,智能手机代替了之前的功能机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微信作为当下最常用的聊天软件之一,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很多商家则在微信上做起了文章。一时间,微信食品市场风生水起,看到微信食品的巨大潜力,部分个人也加入到微信食品的队伍中来,各种各样的自制食品便出现在了朋友圈中,与此同时,这些自制食品的安全性使得消费者犹豫再三。 在微信上,很多卖家都是将自制食品公开售卖,其中一位自制糕点的卖家,就是将自己制作的糕点通过微信销售出去的,销售出乎意料的好,据卖家表示,为了保证质量,每天限量供应。但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有相关执照时,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但卖家表示,很多顾客都是回头客,质量肯定有保证,不会砸自己招牌的。 作为网络营销的一种,微信食品的准入门槛同样很低,除了食材成本外,基本无其他支出。这也是微信食品价格不高的原因之一,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经营餐饮行业,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果是自制食品,则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代购食品,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并具有经营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经营者和营业员还需要办理健康证。这些是经营食品行业的“硬指标”,没有相关手续,就属于无照经营。而目前,并没有发现‘微商圈的经营者办理过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微信商家几乎都在无证经营。”虽然微信食品或将成为一种新的潮流,但消费者在“微商圈”购买食品,还是要慎之又慎,以免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消费,如果对方具有真是公司名称,地址,那么维权相对容易,但是,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则视为私人交易,就目前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并不能约束微信商店的营销,也就意味着在维权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教师付晓光表示,“从博客到微博再到微信,新的社交平台的出现,多次重新定义了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方式。目前“圈子经济”仍然处于“放养”状态,相关部门对其监管极为有限,法律法规仍是空白”。对于微信食品的未来发展,付晓光也谈到,“想要进一步放大“微平台”的营销潜力,就应该像电商的发展一样,最终需要规范、管理、升级,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只有在工商、食品监督、物价以及微信平台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下,这种有序经营持续带给客户顺畅的购物体验,才能够维系这个平台的活力与生命力”。以后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网络食品监管体系的逐步形成,微信食品营销则会走入正轨,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方便实惠。 假“秘密”背后的真问题 网络中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仅是指网购食品中存在的弊病,部分虚假养生、健康信息的传播也为食品安全建设埋下隐患。近年来微信平台上出现了名目众多的微信公众账号,其中很大一部分以健康、食品安全、养生为口号,发布各种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否具有权威性,是否真实可信呢?2014年5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以《微波炉的“秘密”》节目批评了微信公众账号的虚假信息泛滥现象,事件缘由则是一篇名为《微波炉厂家打死都不说的惊人秘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中被热转,这不可告人惊人秘密包括:微波炉辐射会致癌,微波炉烹调食物会导致营养流失等等。经测试,微波炉的辐射为278毫高斯,正常情况下强度不超过833.3毫高斯都是安全的,相关专家表示,“因为微波炉都设有防护措施,因此它向外泄露的辐射值微乎其微,并且我们日常使用的家用电器产生的是电磁辐射,而电磁辐射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辐射种类,它穿透力极低,不会危害健康,更没有研究说明其会致癌”。部分消费者同样担心营养流失问题,针对此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专家选取菠菜、小白菜、油麦菜、油菜四种蔬菜各250克进行比对实验,对比用微波炉、炒锅两种烹饪方式所造成的营养流失情况。实验结果表明,使用微波炉烹调的蔬菜和炒锅炒过的蔬菜,其营养成分基本没有区别。在一系列科学实验证实之后,谣言不攻自破。但微信平台中还是存在着诸如“食物相克”、“榴莲致癌”等打着健康养生旗号的文章,这些虚假信息使消费者受到误导,只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走入误区,也对网络食品的安全建设增添了不小的阻力。 传统食品消费渠道也好,网络食品新型消费方式也罢,归结为一点,便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与希冀。常言说,关心则乱,消费者极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致使一些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出现在面前时,消费者并不能够理性的思考,而是选择盲目的相信,走入食安误区,不得不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句老话也对这类现象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利用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从而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对于这类事件应进行相关调查并进行严惩,否则这些看似无所谓的蛀虫就为变得无所畏惧,或将食品安全的千里之堤毁于一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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