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来凤县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与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
范文 | 摘 要:来凤县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当地文化保护部门通过开展普查申报、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抢救保护濒危艺术形式等方法推动了民间文艺资源的传承和保护。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来凤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武陵山片区腹地,酉水河上游,在湘、鄂、渝三省市交界处。这里巴风土韵浓郁,民情风俗纯朴,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丰富。这些民间文学艺术资源是来凤境内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群众世代承袭、积淀的宝贵文化财富,具有重要的经济、文化和艺术价值。 一、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丰富的恩施来凤 来凤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土家族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巴楚文化重要沉积带和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享有“歌舞之乡”的美誉。土家族摆手舞从这里起源,被称为“东方迪斯科”,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吊脚楼是南方少数民族独特的“干栏”式建筑艺术,也是来凤县舍米湖乡等村寨居民世代居住的传统建筑。吊脚楼建筑形式和结构多样,颇具艺术特色,是土家族人民充分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智慧结晶,是土家族人民的建筑技术的表现,不仅满足了建筑在使用功能方面的需求,同时也体现了建筑在艺术欣赏功能方面,在传情达意和表现某种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需求。1來凤人制作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土家织锦多次赴海内外参展,受到全国各地、外国朋友和华人华侨的欢迎。 二、来凤县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与保护的现状 来凤县民间文学艺术数量丰富,类型多样,政府部门对其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普查和申报。2017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来凤县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县财政设立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资金100万元,用于传统手工艺、民间文学艺术等传统文化资源的民间挖掘、档案整理、传承推广、培训讲习等。文化保护部门组织深入乡村开展传统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代表。2019年,来凤龙舞(地龙灯),来凤土家族摆手舞,来凤南剧3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单位名单。来凤县已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1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9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8项,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名录四级体系。2 二是文旅融合助推民间文艺的活态传承与发展。按照建成“土家文化集成区”的目标,把土家摆手舞、凤凰传说等融入旅游项目,开发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始打造古寨景区,民族文化旅游成为了农民脱贫增收主渠道。2019年,来凤县文化和旅游局挂牌成立,文化与旅游新机构进一步组建和融合发展。打造建设了徐家寨、舍米湖等传统文化村,仙佛寺国家4a级景区、卯洞国家3a级景区和百福司“湖北旅游名镇”等风景名胜,土家族摆手舞、南剧、地龙灯等传统民间文艺形式,土家织锦“西兰卡普”编织技艺等传统手工技艺,以及吊脚楼等民间建筑得以在与旅游业的融合中得到原生原样的活态保护。 三是抢救和保护的民间文学艺术。受现代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冲击,年轻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意识日趋淡薄,民间文学艺术、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等多项技艺后继乏人,未来发展举步维艰。来凤县政府通过保护传承人、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帮助传统文化项目传承和发展。以传统手工艺西兰卡普为例,政府组织对西兰卡普的纹案进行整理,并建立了数字纹样库,对当地留守女性进行西兰卡普的传承技法进行了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本县户籍西兰卡普在岗满一年技工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在这些手段的帮助下,民间文学艺术以获得帮助和发展。 三、来凤县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与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我国《宪法》规定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和文化发展权。3《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可以为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提供一定的保护。在地方立法层面,可以适用于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包括《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尚未制定专门针对传统文化资源的、系统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因此,完善来凤县境内的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体系是推进保护的重要保障。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运用。来凤县民风淳朴,很多民间艺人世代生活在大山深处,甚少与外界交流,对著作权权利保护的了解知识甚少,保护意识淡薄。来凤县政府应加强宣传,强化民间艺人、集体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意识。民间艺人对其收集、整理、加工创作的民间故事,符合独创性要求的,应按照著作权法给与著作权保护。民间音乐、舞蹈的文化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加入了个人思想、创作、丰富了艺术形式、内涵的,如果满足独创性要求的,便可以按照著作权法获得著作权。 三是加强民间文艺的采集、整理、登记工作。来凤县文化工作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现有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的采集、整理和登记工作,建设好来凤县民间文艺资源数据库。民间文艺资源数据库的建立有利于防止艺术形式被其他主体非法剽窃、不当篡改、非法利用,即有助于对民间文艺作品的“防御性保护”。湖南省桑植县在民间文艺著作权的登记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2005年,桑植县政府组织民间艺人和歌手对桑植民歌进行了挖掘、整理后编辑成册并予以出版。为了加强桑植民歌知识产权的保护,桑植县文化局将五套编辑出版的桑植民歌相湖南省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湖南省版权局经审查鉴定,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版权登记证书。桑植县的做法值得借鉴。4 四是加强宣传,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自觉。当地民众,特别是世世代代生活在县域村寨的广大村民在守护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基因、民族精神的自发主动性不足。民间文艺的保护离不开政府部门发挥公权利的主导作用,也需要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大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包装、设计力度,打造更多贴近社会、让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在新媒体时代,更应该通过自媒体渠道加强传统文化资源的宣传和推广,让村寨居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族企业学懂用会新媒体平台,通过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走进更多社会公众。 参考文献 [1]庄裕光,胡石主编:《中国古代建筑装饰》,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2]来凤县文化部门提供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4]王瑞龙、李静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证分析--以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1月. 作者简介: 高俊山,中南民族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法制发展。 本课题为中央高校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武陵山片区传统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CSQ19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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