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环境纠纷中的行动逻辑 |
范文 | 摘要:看上去这是一部A村造纸厂的兴衰史,实际上是一幅历时性的环境关系演化图——通过村办企业、公社/乡办企业、私营企业时期的发展揭示了A村造纸厂的企业形态演化及其间的环境争议解决方案,可以理清施害企业、受害村民、政府部门的行动逻辑:开始时污水危害本村,后以邻为壑,上级政府直接干预作为各方经济利益的一种调适机制,并未有效地解决污染控制与环境治理,摆平矛盾、规避污染的居间裁判是其行动逻辑。而独立的环保权力出现后,它着力的并不是环境权益的暂时平衡,而在于污染源的控制治理,由此,权力才回归到管理和服务的行政本位,而非裁决环境权益的争议。而这才是依法治理环境的正道。 关键词:环境纠纷;行动逻辑;行政权力 中图分类号:D922.68 ?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8-0034-03 一、问题的提出 与国外相似,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逐渐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价值观念”,在发展理念中融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探索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道路”[1]。 环境保护理念的形成过程,既显现了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环境事件的频发,同时也反映了公众权利意识的持续提升和对环境议题的关注。对此类问题的现有社会科学研究,大多着眼于环境抗争中的多方利益博弈[2][3],并通常将政府片面追求GDP的错误政绩观和行政不作为视为环境问题的部分原因[4][5]。 然而,对环境问题的科学分析,不宜仅仅以即时性的截面数据为研究对象,因为人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在不同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在不同事件中也有差异。故本文以“过程—事件分析”[6]为研究方法,借由A村造纸厂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环境争议及其应对策略为视角,探究施害企业、受害村民、政府部门的行动逻辑,并以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鉴之资。 二、研究对象 A村位于苏南地区,三面围水,属太湖流域的典型村落。A河呈南北状纵贯村庄,分别连接东西两个湖泊,呈哑铃状发达水系。 历经大规模的经济开发,修路、造房、開挖鱼塘、兴办企业等占用了大量土地,目前A村仅余耕地300亩,主要种植水稻、小麦和油菜,一年两熟。农业收入在村民经济收入中所占非常少,不到年总收入的5%。第二、第三产业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历史上,A村曾以造纸闻名于本县,甚至“造纸厂”一度成了A村的地理代名词。 三、不同时期的环境纠纷 造纸业,对水资源的依存度非常大,也易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通过考察不同历史时期A村造纸污染的状况及其解决方案,不仅可以观察村民环境观念的变迁,更能发现行政权力在环境纠纷中的角色及其具体作为。 (一)村办企业时期 虽A村造纸手工业始于民国,但直到1973年,A村的机器化造纸才出现。 A村通过时任大队会计的吴某某,联系上任职于镇江造纸厂的吴家叔叔,开启了A村造纸的新发展。村上派了几名有文化的村民,到镇江学习生产技术,并买下镇江造纸厂淘汰的一套二手设备,兴办了全公社第一家村办企业。吴某某也因此当上了造纸厂的第一任厂长。 上世纪70年代,村集体办企业是有一定政治风险的。因而办厂之初,企业并未大张旗鼓地悬挂厂牌,也没有圈地盖围墙,只是悄悄地在公路旁盖了几间小厂房。对外,仍以大队副业相称,但周边群众都很清楚,这就是“A村造纸厂”。 机器生产与手工业传统的有机结合,很快就显示出强大的生产力。与手工生产不同,机器化生产几乎不停息,与之相对应,污水排放也24小时不间断。工业污水的排放地,和手工生产时期一样,依然是村内A河。但与手工业时期通过用水时段的限制来减少污染影响不同,这时的水污染问题变复杂了。距造纸厂最近的第十组村民首先发现了污染的征兆——河道中央总是有一道明显的浑水带,河水带有一股浓烈的纸浆味道。富有草纸生产经验的村民立马想到了造纸厂的污水,他们联合起来,以第十生产小组的名义向村领导反映,“水浑了总归对身体不太好,大家吃喝都在这条河”。其他生产小组也相继参与了诉说和指责污染的活动,村领导第一次感受到了因生产污水而来的村民批评和环境压力。 以书记史某某为首的村支部和大队部,为之召开会议,共商对策。会上,身兼厂长和大队会计的吴某某,提出了解决办法——开挖一条数百米的长渠,将污水沿渠排入B河(A村与W村的界河),使污水不致进入A港。就这样,污水在A村不见了,村民的不满也随之消失了。 (二)公社/乡办企业时期 1976年,A村造纸厂的所有权收归G公社,G公社造纸厂成了它的新名号(1983年后,公社改乡镇建制,该厂更名为G乡造纸厂,以下仍简称造纸厂)。白底黑字的厂牌正式挂了出来,工厂四周的围墙也出现了。村民对此抱有不少怨言,“看着我们挣钱,公社里那些人都眼红了,想办法弄走的”。 所有权的移转,倒是没有影响到该厂的经济效益。时任厂长周某某是乡村能人,厂子在他任职期间,发展迅猛,成绩斐然。作为G乡的明星企业,乡镇集体所有制也开始造福全乡——非A村的外村人陆续进厂上班。 周某某任内,开发了新品——白色的卫生皱纹纸,但土黄色的草纸仍作为主打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张,产生了更多更复杂的工业污水,新的更大的麻烦来了。 与A村隔河而望的W村,历来取B河之水灌溉农业,此时的污水排放显然影响到了他们的生产。即便是文化水平不高甚至文盲的村民都知道,“河水变黄了,拿来浇地肯定会影响种田产量的”。W村人用在排污沟渠上筑坝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愤怒,并声称造纸厂的污水影响了他们的农业灌溉和粮食品质,要求A村和造纸厂“必须给个说法,否则没完”。 A村和造纸厂都拒绝了W村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A村主张造纸厂已归乡里所有,村子无权处理污水事宜;造纸厂则声称,作为乡政府下面的企业,厂子不能任意处置资产,此事必须由乡政府出面解决,且两村分属不同的乡,W村应通过所在乡,由两个乡政府协商处置方案。 事情陷入了僵局。每到灌溉时候,B村村民就来筑坝堵水,造纸厂则以开坝放水应对。毕竟B村不可能一直派人守着堵水堤坝,且沟渠处在A村地界,W村人筑坝似乎有些理亏。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眼看就要爆发激烈的肢体冲突,80年代后期,双方所在乡政府终于出面了。两乡政府、造纸厂和W村,一道坐到了谈判桌上。 最终,四方谈判的结果是:1、造纸厂建造一亩地的污水沉淀池,用以沉降污水中的残余纸浆,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后才能排入沟渠进入河道;2、打捞水生植物,清理B河河道,今后凡W村要求疏浚河道,造纸厂必须及时予以满足。 如此,污水携带物沉淀所引起的河道淤塞暂时解决了,W村的农业灌溉也没了障碍。但这次两个乡政府为主的四方协商,没有完全解决污水灌溉导致的粮食污染问题,而W村人认为,受辖区面积小、经济发展差等限,其所在乡政府缺乏应有的话语权。于是,W村的种种不满未消,他们等待着新的机会。 (三)私营企业时期 经历了1990年启始的厂长承包责任制和1995年的企业所有制改革,造纸厂于1998年迎来了第五任厂长吴某平。此人系首任厂长吴某某的儿子,其父于1975年卸任时,他就入厂担任了生产科长一职。新厂长从前任手中买断了该厂的全部股份,将厂子变更为“Y市江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纸业),并设法筹资引进了新的生产流水线,将主营产品转型为工业用包装瓦楞纸,原产品逐渐淘汰。 似乎,A村造纸将于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时局已变。1984年,国家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法》;198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1996年,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正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保法律由无到有,从粗到细,执法机构和队伍也日益完善。如此的变化,也在悄然影响着A村的造纸业。作为地方的污染大户,江南纸业成了环保局经常访查的对象,尽管大多数检查只是走过场的形式。“市里来检查前,厂里总是停产检修,不向河里排水,肯定市里有人通风报信的”,A村人对环保检查并不看好。 但W村敏锐地抓住了机会。借以“人民来信”“村民举报”等形式,W村不断向环保局反映江南纸业的污染情况,并扬言要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投诉。同时,他们又通过时任市委书记的同村人史某向市环保局施压。于是,在市委书记的直接干预下,环保局、江南纸业、W村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开始了谈判,并于2000年形成了污染治理方案:1、江南纸业在厂区北侧兴建新的大型污水沉淀池,具体为租用A村一个50亩的鱼塘,费用自行承担;2、江南纸业支付W村5万元的补偿款,帮助W村铺设自来水管网,市财政以“扶贫”名义补贴W村10万元;3、江南纸业及时清理水生植物,以防影响W村农业灌溉,并请专业人员(机械化挖泥船)于5年内全面疏浚河道;4、W村不再就污水事宜以任何形式来信上访。 W村对上述处理方案基本满意,但A村对此颇有微词,“他们(指W村)倒好,写了几封信就把自来水给通了,我们自来水都是每家自己出钱的(A村1996年开通自来水),造纸厂一毛钱都没出,要都要不到”。 尽管来自A、W两村村民的直接压力不再,但在“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的宏观背景下,小型造纸已被列入国家淘汰的目录,来自国家层面的环保执法,使A村造纸的未来岌岌可危。对此,吴某平决定通过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增添新型环保设备来化解生存危机,同时以低工资的外来民工代替本地工,以降低生产成本。 可是,第三期工程尚未建成,二期的生产线出了大故障。这条投资数百万元的全自动生产流水线无法运转,成了一堆废铁。也正是这一意外事件,终结了江南纸业的盈利时代,陷入连年的经营亏损,而企业间的相互担保和家族高层的肆意侵吞,加快了江南纸业的终结。 2013年,吴某平忽然失踪了,旋即公司陷入数起债务纠纷,生产停滞,直至关门歇业。2015年,江南纸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17年破产重整无果,2019年其整体资产以2804万元拍卖成交。 一家拥有3000万元资产、200多员工、40年历史的企业,就这样结束了。对于A村而言,百年的造纸业,也由此被迫画上了句号。 四、思考与结论 由上可知,在不同歷史时期,A村造纸的企业形态不同,造纸生产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张力也变化不一。总体而言,随着村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政府环保监管的强化,A村造纸承受的环境压力也在持续加大。在数次环境冲突中,处置方案背后的行动逻辑也不同。 上世纪70年代,由于企业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且企业负责人身兼村干部,村级行政权力直接决定了环境污染的解决方案。至此,污水外流,A村基本不受造纸污染的影响。 企业收归公社所有后,公社革委会就成了处理环境纠纷的主角,A村权力退出解决机制。当人民公社被乡镇取代,乡政府自然承续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包括以行政权力介入污染引发的权益之争,即W村的环境诉求。此时,行政权力超越了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在服从政府指令的政治压力下,正当的环境诉求被强行压制。 当经济改革发展到新阶段,政府权力虽逐步从经济领域退出,但行政权力对民间环境纠纷的干预并未彻底消除。在江南纸业与W村的2000年方案中,市委书记明显越位而为,不过环保局作为一种新的行政主体,开始出现在环境纠纷中,并表现出比以往行政权力更有力的作为——国家法律正式授权的专业执法组织,取代了先前无序的政府直接权力。可就村民的直接感受而言,这种依法而行的专业执法,远不如先前政府决断的高效。毕竟,村民更看重的是最终结果,而非程序透明与公正。 2000年后,江南纸业不再困扰于来自W村的环境压力,但环保部门的检查、评估和监管日益严格且频繁,企业被迫投入更多的环保资金。W村再也没有提出过新的环境诉求,一方面是因为受制于2000年协议,另一方面,经济长期落后的W村将主要精力投向自我发展——从外部寻找新的收入来源,而不是从邻村企业谋求经济赔偿。当然,W村的这种行为选择,除去经济发展的现实考量,更是环境诉求长期受挫的结果: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是很难证实的,环境受害者也难以从法律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救济。 因而,行政权力在A村造纸的环境纠纷中,经历了村级行政权力的绝对控制权,到乡级行政权力的相对主导权,及环保行政权力的间接参与权,是一个逐步消退,且与规范化、法治化同步的过程。 环保部门介入之前,上级政府直接干预作为各方经济利益的一种调适机制,并未有效地解决污染控制与环境治理,摆平矛盾、规避污染的居间裁判是其行动逻辑。而独立的环保权力出现后,它着力的并不是环境权益的暂时平衡,而在于污染源的控制治理,由此,权力才回归到行政的本位,即管理和服务,而非裁决环境权益的争议。而这个“管理和服务”,正是依法治理环境的正道。 参考文献: [1]国合会“中国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课题组.中国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4). [2]张晨.环境邻避冲突中的民众抗争与精英互动:基于地方治理结构视角的比较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8(2). [3]卢春天,齐晓亮.农民环境抗争与政府治理[J].理论探讨,2019(2). [4]王湘云.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4(6). [5]彭向刚,向俊杰.论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对“癌症村”现象的反思[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7). [6]孙立平.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C].厦门:鹭江出版社,2000. [7]张维昊.中小城市的生态建设及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的研究——以湖北省中小城市为例[J].中国发展,2017(2). [8]吕忠梅.论环境法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视角[J].法学论坛,2020(1). 作者简介:史宏平(1975—),男,汉族,江苏宜兴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 (责任编辑:董惠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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