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联动关系探微 |
范文 | 王华华 冯治 摘 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治理现代化相对忽视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治理作用的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承担着“领导者”角色,农民则扮演着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者”和“享有者”的双重角色。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需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以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为路径,在新时代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情境下更具有实践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为此,必须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塑造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良好环境,激发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兴趣,在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现代化中共进共生。 关键词:农村服务型党组织;政治生活幸福感;政治参与;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1]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而筑牢这一关键环节的核心就在于实现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有效共振。从党的建设角度来看,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方面,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回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组织力弱化问题,不断强化自身廉洁执政和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另一方面,需要“突出政治功能”,通过拓宽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路径,提高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指数,巩固农民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从而更好地彰显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的代表性和服务性。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并不意味着党已经领导人民解决了一切社会问题和矛盾,在推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方面,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有着特定的历史缘由与现实关联,亟待人们从学理和实践的双重维度去研究和破题。 一、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现实意义 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着更高的追求,不仅包括更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更有力的安全、更充足的就业、更稳定的环境等现实利益诉求,也包括更广泛的民主、更可靠的法治、更均衡的公平、更普惠的正义等政治生活诉求。后者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更高层次的追求,即政治生活幸福。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身的奋斗目标,自然地也包括提升人们政治生活幸福感,从而更好地彰显自身代表性的政治功能。可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既肩负着领导村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更高水平物质生活的职责,也肩负着提升村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的使命。而提升村民政治生活幸福感又与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密切关联,它们之间的耦合联动、同频共振,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从执政党建设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在基层,而领导基层各个条块和领域的是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的强弱。由此,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就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无法绕开的重要命题。就地域空间和人口数量而言,农村是中国共产党扩大执政基础必须深耕的执政空间,农民是中国共产党提升执政水平必须紧密团结的对象。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整体党建质量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根本路径在于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此来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2014),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路径,推动党的建设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提质增效,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有党员为群众服务。循着这一路径,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也必须以有效服务村民为主要内容,而服务村民的主要内容也不宜被虚化、空洞化、形式化。从实践层面来看,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是新时代构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有效服务村民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而当提升村民政治生活幸福感和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发生耦合联动、同频共振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自然也会得以提升。 (二)有利于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乡村振兴,既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有效路径,也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职业特长,投身农业事业发展,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举措。然而,有效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并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简易工程”,与新型城镇化中农村劳动力主动迁移“城镇打工”谋生的驱利行动相比,农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明显不足。依据党领导农民建设农村的既往经验,农村基层党组织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经济收益,通过让农民获取较多经济实惠,来增强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政治荣誉,通过让农民认识到参与农村建设“脸上有光”“政治光荣”“感到荣耀”,来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如延安时期评选“劳动模范”等做法[3]。从经济收益來看,乡村振兴是一个循序渐进获取“经济、生态、文化”增值的过程,短期并无法让农民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一夜暴富”起来,甚至具有相对较多的经济风险和时间成本,也就缺乏“充足动力”让大多数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从政治荣誉来看,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建设的一大战略,积极响应党领导的“乡村振兴”号召,更容易获得党在政治上的“支持”或“荣誉”,从而在农民当中产生“参与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为了更好地产生“政治荣誉”的溢出效应,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强化自身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高水平的服务质量,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从而在提升村民政治生活幸福感和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耦合联动中,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有利于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早在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就提出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加强自身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领导作用,还要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优质服务来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让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事务治理,发挥农民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形成的主体作用。在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与提升村民政治生活幸福感之间,两者只有耦合联动、同频共振,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作用。事实上,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高低的评判,很大程度上在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的多少,因为农民缺乏政治生活幸福感,会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的自治引导和服务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农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农村事务和乡村振兴的热情下降,不利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共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因此,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有利于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影響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影响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问题纷繁复杂,既有局域化问题,也有整体性问题;既有内因性问题,也有外部性问题;既有主要性问题,也有次要性问题。具体而言,影响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 从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视角来看,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越高,越能够为农民塑造优质的政治生活环境,提升农民在农村参与政治生活的频度和密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对党的信任和认同,从而越有利于增强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指数。我国农村地域广袤,东中西部不仅存在经济发展样态上的差异性,也存在农村党组织建设质量上的差异性,甚至同一区域内的不同行政村,其党组织规模、党组织设置情况、工作制度、党内组织生活规范程度、党员数量等各个方面,也存在莫大的差异性[4]。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相应地,其引导村民参与村务自治的质量与效度也难以提升,从而弱化了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的提升。可见,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参与政治生活和增强政治生活幸福指数的路径与环境,而部分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直接影响着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的提升,从而弱化了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发“农村空心化” 新时代实现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也面临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发“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弱化影响。“农村空心化”现象及其研究,并非学术界的“新术语”,它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青壮年人口转移城市、西中部地区农村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迁移而导致的“空村化”难题[5]。有学者认为,“农村空心化”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农村有文化或闯劲的青壮年劳动力为“谋生”而流向城市找工作或创业,造成农村人口在“老中青少”年龄结构上差异分布以及农村人口事实上的“外流”,形成了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6]。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有闯劲的农村人迅速往城镇流动,成为城市发展的“农民工”,客观上造成了农村“空心化”问题,事实上,不同区域农村的“空心化”程度有所不同,像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农村的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如四川、甘肃、广西、贵州等地的农村;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也有不同程度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或“发达村就地城镇化”,如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的农村[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发的“农村空心化”问题,造成的现实是农村党组织可以领导和吸引的青壮年人口较少,而农村实际生活的人口多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从而不利于推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 (三)农村有效推动政治建设“可持续性”难 新时代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制定并推行增加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指数的体制机制,还面临农村有效推动政治建设的“可持续性”难的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8]从党的执政经验来看,党的自身建设与政治建设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关系,党的建设不能脱离政治建设的旗帜指导性,而政治建设也不能失去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又为党的领导提供组织体系的支撑力量。作为党在农村基层长期执政的末梢,在农村党组织建设过程中,既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内部的政治建设,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外部的农村社会政治建设,以更高水平政治建设的质量,来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和领导地位。同时,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一定程度源于农民的政治生活体验,而农民在农村政治生活中可体验的环境塑造,又离不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水平和农村服务型党组织所塑造的政治建设环境。然而,不同的农村党组织推进政治建设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并非面对整齐划一的优质农村经济社会环境,而是面临参差不齐的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如富裕村有从事政治建设的物质基础但却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贫困村有从事政治建设的时间和精力但却缺乏物质基础等,这些矛盾的客观存在影响了农村政治建设整体推进上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也由此衍生出我国不同区域农村推进政治建设不同程度上的“开始热、后来冷”的“不可持续性”问题。 (四)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偏低 新时代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与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的耦合联动,仍面临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足问题。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既是农民直接享有政治生活本身、获取政治生活幸福感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国共产党巩固农村基层执政、扩大党的影响的有效路径。从农民政治参与的实践来看,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包括影响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乡镇政权体制、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农村传统文化、互联网场域、农民自组织、直接政治参与的收益等多元因素的影响[9]。在农村地域环境里,农村党组织领导农民提升政治生活幸福感,需要调动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形成农村党组织和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建构新时代的和谐干群关系。然而,改革开放40多年后的今天,大部分农民存在选择性屏蔽政治信息的“怪象”,对于参与农村政治生活并不具有太高的积极性,其现实缘由在于如下几方面。 1.农民缺乏有效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时间和精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1.7%。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增长1.5%;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增长2.0%[10]。可以看出,离开农村在外地打工谋生的农民,其数量庞大,且外出打工的动机是“謀生”,显然他们没有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农村政治生活,享有政治生活带来的幸福感,而留守在农村的“儿童”和“孤寡老人”也缺乏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兴趣。 2.农民直接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成本收益率偏低。从行为动机视角看,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需要获取一定的收益,特别是利益上的直接占有,才有可能进一步延续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1]。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农民,在直接的农村政治生活中并不一定能够直接获取利益上的收益,而只是被动参与现实政治生活上的一种组织化、集体化、关联化的行为,甚至是比较枯燥、乏味的行为,也就难以从实践层面真正获取政治生活的幸福感,因而在参与农村政治生活中显得积极性、主动性不足。 3.“村两委”组织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质效不高。近年来,“村两委”接到的“上级规定任务”较多,如“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治村”等,也要忙于自身业务工作,使得“村两委”难有创新的想法和举动,也难以真正有效组织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削减了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 三、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难”的原因分析 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是新时代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农民政治认同、夯实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的重要路径。然而,对于前文所述的影响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既有其个性原因,也有其共性原因。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难”的共性原因在于。 (一)利益分化导致农村各个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性 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12]利益是人们从事生产实践的基础动力,缺乏利益的实现,现代社会的分工与合作无法有效存续,而人们之间的生产积极性就难以调动。事实上,利益之所以对人们的行为有着种种牵引,关键在于利益是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现实条件和客观基础。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过程中,农村党组织、村委会、社会组织、乡贤、农民等都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不同主体,而各个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分化,也会导致他们行为选择的差异性,如后进村并不热衷于引导农民参与政治生活、农民忙于“谋生”利益需求而惰于参与农村政治生活、部分“乡贤”出于维护自身“威望性”而不支持农村其他人频繁参与政治活动等,从而对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形成了不同程度上的阻力。由此可知,利益分化导致农村各个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性,是造成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难”的本质性缘由。 (二)传统文化和习俗对形塑农村政治生活的制约性 我国农村有效推动政治建设“可持续性”难的问题,与农村传统文化和习俗有着密切关系,特别是农村传统文化和习俗对于形塑农村政治生活的制约性影响。我国国土面积较大、东西南北地域差异突出,不同民族的不同地域聚居与小杂居,造成了各地农村独具特色、千姿百态的传统文化,包括祠堂文化、家族文化、村落文化、殡葬文化、婚俗文化、民俗艺术文化等,而这些农村传统文化和习俗也都对农民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生活方式产生了不同程度上的制约性影响[13]。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熟人社会”结构因受到利益分化、多元价值观的影响而有所松动,但其中蕴藏的传统文化介质,包括面子、乡亲、熟人、人情、习俗等依旧对村民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农民参与政治生活及其在政治生活中获取幸福,不仅会受到自身素质和政治认知的影响,而且也会受到农村传统文化、习俗力量的影响[14]。一方面,农村传统文化、习俗力量中的“优秀”部分,通过现代化的转化,实现保存、传承、光大地方固有的历史文化意蕴,从而调动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有力助推农村政治建设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文化、习俗力量中的“落后”部分,则可能使农民不愿意参与农村政治生活,阻碍农村政治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而后者中的“落后”部分更容易发生作用,因为农民在日常的谋生中天然地会短缺时间和精力,更易偏向于选择惰性地不过政治生活,或选择性屏蔽政治生活。可见,我国不同地方的不同农村传统文化和习俗对于形塑农村政治生活产生了制约性的影响,而这也是造成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忙于“应付上级”导致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自顾不暇 在“党领导一切工作”的政治系统中,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也很自然地要“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而这些“工作安排”又包括“规定任务”“上级指示”“上级督查”“上级问责”“上级考核”等纷繁复杂的事务,从而使得农村党组织及干部忙于“应付上级”,无暇推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可持续性运作。事实上,来自上级指导工作的压力具有二元性,一方面,上级给予农村基层党组织适当的工作考核压力,既可以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也可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保持一定的工作活力,进一步夯实农村党组织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若来自上级的工作要求过多,迎检、考核压力过大,则会促使农村党组织及其干部将工作做“虚”,以堆材料、开会、文件、简单的“工作留痕”等方式应付来自“上级的压力”,造成农村基层“空转”,从而不利于推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15]。事实上,在影响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诸多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建成后的农村服务型党组织是否可持续的问题。正因如此,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应付上级”的压力,才有可能成为新时代影响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把“双刃剑”,而“一人干活,九人督查”的压力型工作乱象显然不利于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可持续性运作,也就自然难以促成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 四、新時代实现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的对策 新时代推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有效共振,既有利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也有利于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从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结合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耦合联动“难”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来看,新时代增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有效共振,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 1.政治共识: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共同意向。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需要在村书记、党员和村民中凝聚政治共识,形成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共同意向,以满足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为主线,不断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作用,凸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凝聚力,并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生产和再生产,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需要自上而下凝聚“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政治共识:一方面,要划清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削减对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不必要的检查和考核,增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减负”,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身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另一方面,要从农村党组织结构设置、“三会一课”、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配、农村党员“一对一”帮扶困难村民、农村党组织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体现出农村党组织对村民服务的细致关怀,增强农民对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共同意愿。 2.信息共享:定期精准公开农民关心的村务信息。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需要领导村委会定期精准公开农民关心的村务信息,包括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创新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国家种粮直接补贴政策、农村特困户如何补助、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级资助村集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农地征收补贴政策等,使得村务公开凸显“实际、实用、实效”,从而调动村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推动农村政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主动服务:“眼里有事”主动为村民服务解难题。新时代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夯实农村政治根基,防范农村政治风险,提高农村治理能力,既要排除农村陋习民俗带来的“乡村振兴”干扰,也要舍弃一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通过村干部“眼里有事”、主动为民服务解难题来持续获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把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16]。比如,江苏省灌云县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农村党组织及负责人做到了“眼里有事”,针对搞创业小店的农民因政策受堵要关门、蛋农因鸡蛋滞销而“倾倒鸡蛋”事件、农民种植的西瓜因雨难销等部分村民的私事,他们主动出击,引导农民通过参与村务议事等政治生活,寻求帮助村民解决烦心事的决策,从而塑造了农村党组织及干部为民服务形象,建构了良好的干群互信关系,提升了农民在参与政治生活中获取经济收益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 1.做大蛋糕:借助乡村振兴优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从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体制来看,不同地区的行政村具有不同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式,也有一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只够用来维持本村“村两委”运作,甚至部分贫困村、落后村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首先需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有蛋糕可分”。如江阴市华西村、张家港市永联村、河南南街村、天津大邱庄、浙江航民村等,都是先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并以更好的共享村集体经济收益方式,调动了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支持本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从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东中西地区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具有大小不同的规模和体量,有的村集体经济规模较大,能够分享给本村村民较多收益,而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只够用来维持本村“村两委”运作,甚至部分贫困村、落后村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或已成负资产[17]。因此,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需要借助“乡村振兴”政策东风,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打破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思维桎梏、解放思想,通过开放共享、生态致富、产业融合、模式再造、“互联网+”等,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和路径,优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夯实经济基础。 2.分好蛋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分配机制。借助“乡村振兴”政策东风优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后,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基础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一方面,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应凭借自身组织资源与农村地缘优势,用好村集体资产和村集体投资经营性资产的增值收益,合理兴办农村公共教育、农村卫生、养老、公共娱乐等领域,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定向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村民共享性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应积极引导村民共商共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的直接共享机制,实施按户籍按人口数直接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以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加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指数。如江苏省张家港市永联村老书记吴栋材带领全村实现“穷村变富村、小村变大村”,并推动全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直接共享,他主动拿出永联钢铁公司2%股份,直接用于村民每年股息分配,力推永联村居住方式城镇化、生产方式产业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管理方式规范化、收入方式多元化。同时,引导村民参与永联村政治生活和村民自治,共建共享永联村的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党的领导、农民当家作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可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分配机制,有助于实现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 (三)引导农民参与村务共治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1.合作共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务合作共治。农村基层党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事务合作共治,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多主体综合治理,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而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农村党组织领导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能力,激发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才能高质量的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工程。如广西安马乡,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优先提升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通过实现共同利益把农民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领导农民参与村务共治,并采取“产业+服务”“支部+协会+基地”等方式,把农村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农户、产业链条、合作组织上,有力提升了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经济冲动和政治热情,增强了农民政治生活的幸福感。可见,从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角度,提升农村党组织领导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能力,以更好地引导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政治生活,有助于推动农民参与村务共治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2.政治激励:增强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政治荣誉感。新时代实现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需要从增强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荣誉感和幸福感着眼。“政治生活不单单由诸如制度、体制、权力、规范等‘硬件构成,还有‘软件亦即潜在的或内在的命令,如价值、感情、心理、态度等。”[18]农村服务型党组织领导形成增加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指数的体制机制,显然不能脱离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实际,应该从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利益联结与合作意识入手,深入到农民价值诉求和政治情感深处,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参与度,增强农民参与农村事务共治的能力,以更好地激发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如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西锄村党组织,以“强村富民”理念推动文化振兴乡村,引导村民制定“爱祖国,听党话,一心跟党不动摇;保初心,记使命,共同奋斗奔小康;讲民主,不独断,村事群众说了算”的村规民约,增强了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政治荣誉感。 3.利益协调:丰富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协商民主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竞争多元化、农村空心化与城市人口流动加快、阶层分化与固化等矛盾凸显,我国广大農村地区也在此背景下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原有的村民自治也面临着利益矛盾难协调、资源困乏、方式单一、主体缺失、外部力量介入、宗族势力裹挟、自治结构不合理、农民参与主动性不足等新问题新情况,而解决这些新问题必然要求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丰富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协商民主形式和路径,提升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幸福感[19]。如湖北省恩施市邬阳乡面对人口外流的“空心村”现象,以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建立了村民自治议事团、乡贤道德评判团、“雷锋”志愿服务队、红白理事会、全域有机协会等新型村民自治组织,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丰富了农民利益矛盾协调的协商民主路径。又如,浙江温岭市水澄村党组织针对村民自治中出现的“精英决策、民意不足”新情况,实行“民主恳谈”的协商民主模式,创新了村民自治路径,提升了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民政治生活的认同感和幸福感。概言之,丰富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协商民主形式和路径,化解农村利益矛盾,能够推动农民参与村务共治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助推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 结语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显然也是多样化的,不可能单一的依靠社会组织、新乡贤、农村致富能人等社会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也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负有领导责任,但这种领导责任不宜被虚化成“空洞口号”,而应该在自身党建中推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营造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良好环境,激发农民参与村务共治的兴趣,提升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由此,新时代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的耦合联动,就成为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然而,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民政治生活幸福感提升,并不会轻易发生耦合联动、同频共振,形成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共同合力,它们的耦合联动依然面临着诸多社会风险,包括部分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发“农村空心化”、农村有效推动政治建设“可持续性难”、农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偏低等问题。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全面提升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质量,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公正性共享机制,引导农民参与村务共治,加快农村社会的意见整合、利益协调、矛盾化解和服务供给,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32-33. [2]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73. [3]蓝煜昕,林顺浩.乡情治理:县域社会治理的情感要素及其作用逻辑——基于顺德案例的考察[J].中国行政管理,2020(2)∶1-6. [4]陈慧文.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效率[J].人民论坛,2019(8)∶46-47. [5]席婷婷.农村空心化现象:一个文献综述[J].重庆社会科学,2016(10)∶75-80. [6]于水,姜凯帆,孙永福.农村人口“空心化”的影响因素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42-49. [7]王华华.后城镇化时期我国回流农民工价值实现的瓶颈与解题[J].求实,2017(9)∶83-96. [8]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1. [9]白描,苑鹏.福祉视角下农民政治参与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18(10)∶73-81. [10]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中国统计,2019(3)∶8-22. [11]李永洪,闫耀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西部贫困地区农民政治参与质量提升研究——以四川省B市Y村为例[J].邓小平研究,2019(2)∶120-126.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82. [13]任映紅,荆琦.村落文化情境中农民的政治参与——兼析H村村治变迁中的文化因子[J].浙江社会科学,2013(7)∶98-103. [14]刘振滨,林丽梅,郑逸芳.生活幸福感、政治认知与农民选举参与行为[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5)∶88-95. [15]严宏.压力型体制与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于安徽省宣城市Y乡的分析[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685-690. [16]王华华.互联网时代农村党组织社会治理何以“取信于民”?——以“乡村振兴”样板的山联村为例[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95-206. [17]曹晓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法律机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1-3. [18]韩庆祥.政治文化、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的内在逻辑[J].理论视野,2017(5)∶14-15. [19]刘翔.结构矛盾与体制创新: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党组织职能的科学定位与领导方式转换[J].理论导刊,2019(8)∶41-45. 【责任编辑:张晓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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