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美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比较分析 |
范文 | 摘 要 中国经济的腾飞带来了激增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剧烈冲击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要求我们对当下知识产权审判制度进行改革。美国是当今知识产权第一强国,其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值得中国借鉴学习。本文以中美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比较为切入点,分析总结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与美国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启示。 关键词 制度构建 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 作者简介:庄晨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3.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244 一、引言 知识产权是为保护和激励创新而给予专利权人对自己拥有智力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由于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领域)具有与专业技术知识结合性强的特点,普通法院的法官对于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否有效等问题想要做出客观公正合理的判断颇具难度。一般常规法院体系设置和审判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需求。 知识产权制度发达的国家大都设立了知识产权专有的司法制度。例如德国于1961年成立了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法院,即联邦专利法院,管辖内容为单一行政确权。美国于1982年成立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行政民事二合一模式)。此后,泰国于、日本、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模式)、俄罗斯亦相继分别设置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院。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美国成立伊始,便在1789年《宪法》中规定保护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诉讼方面,美国无疑在一开始就走在世界的前列,用自己的實践在知识产权审理体系和司法体制方面探索出一系列的成功的模式和经验。 自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迅速腾飞,知识产权制度也在蓬勃发展。中国逐渐成为一个经济大国和知识产权大国,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数量也相应飞快增加。2017年,国内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242件,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短短几年内涌现出如此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对我国的司法体系和审判制度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旧有的体系与现实之间的不适合造成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结率低,知识产权审判资源不足,全国各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标准不一等问题,促使我国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和试点实验,以更好地适应现有市场经济体制下知识产权发展与进步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美国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审理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中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之处,并总结美国在知识产权审理制度上的成功经验,探究美国经验对中国未来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发展方向及发展方式的启示,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美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一)美国审判制度总述 从外观来看,美国审判制度是三审终审制,在法系上属于英美判例法,审理案件时主要的依据是遵循先例。 美国法院系统贯彻三权分立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系统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两大系统,两者之间关系极为复杂,看似联邦法院系统领导州法院系统,但实际上二者之间并无上下级关系,是两套平行的双轨制系统。联邦法院系统是由《美国联邦宪法》第3条第2款的授权设立,而各州法院系统则是在各州宪法和法律规定下设立。联邦法院与州法院间存在判例等可以相互牵连和制约的情况,但大体上还是各自独立。 美国联邦法院分为普通法院和特别法院。特别法院由联邦军事法院,联邦关税和权利上诉法院等组成;普通法院则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巡回法院和联邦地方法院。 州法院分为以下三个层级:初审法院,上诉法院以及最高法院。 (二)美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详述 美国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并非由地区管辖而是常常由案件性质来决定管辖的。专利,版权纠纷由联邦法院管辖,而商业秘密案件则主要由州法院管辖。州内商标由州法院管辖,但跨州商标由联邦法院管辖。由于大部分商标属于跨州商标,商标相关案件主要由联邦法院审理。因此总体来说,知识产权案件仍由联邦法院管辖为主。 在美国审判制度中,知识产权案件第一审由联邦地方法院受理,对判决不服可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专利案件有专属管辖权),对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依旧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但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只对具有代表意义且涉及实质性法律问题的案件进行受理,极少受理案件,因此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事实上可视为知识产权案件的最终判决。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虽无形式,但是实质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院。由于几乎所有知识产权案件都由联邦法院审理,联邦巡回上诉法庭又拥有对专利案件的以及联邦法院系统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因此它成为了实质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案件终审法庭。虽然美国司法系统中并没有独立的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但实质上联邦巡回法庭已经在美国司法系统中扮演着较为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角色。大量知识产权案件都由联邦巡回法庭审理,在多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活动中,联邦巡回法庭形成了专门化垄断化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体制,解决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法官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素质水平高低不齐,对专利法解释和专利理论运用的不统一的情况,使得一国之内的审判活动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解释与实施趋于标准化和确定化,从而加强了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稳定性,提高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效率。在联邦上诉法庭中的法官不少都拥有理工科背景,并且配有具有技术学科学位或拥有专利工作经验的法律事务助理,帮助法官完成需要技术背景的案件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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