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商誉及其减值的思考 |
范文 | 龚玲 摘 要:2018年第一季度,多家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公告因商誉减值导致2017年预计业绩“变脸”。本文通过两个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了商誉及其减值情况,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针对商誉的确认和商誉的减值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商譽;商誉减值;企业合并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5-0106-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233 文献标志码:A 近几年,资本市场一片欢呼雀跃,各路资本纷纷进行资产重组,欢呼雀跃的背后,大量的并购重组类公司却面临着整合失败风险和商誉减值风险。2018年第一季度,多家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公告因商誉减值导致2017年预计业绩“变脸”。 1 商誉及减值分析 2018年1月31日,民盛金科发布2017年的业绩预告,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亏损2亿~2.5亿。而此前2017年10月31日发布的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盈利1 500万元~6 000万元。导致业绩大变脸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拟对收购的广东合利金融产生的商誉计提1.5亿~2亿减值。根据民盛金科发布的2016年度合并报表,显示民盛金科于2016年收购广东合利金融共产生11.94亿商誉,当年净资产为22.41亿,商誉占净资产比例为53.28%。此公告发布之后,民盛金科也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作出书面说明。 2018年1月31日,青青稞酒发布2017年的业绩预告,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亏损8 500万元~11 000万元。而此前2017年10月25日发布的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盈利10 806.2万元~15 128.67万元。导致业绩由盈利变为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7月完成中酒时代收购确认商誉17 935.54万元,根据中酒时代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根据青青稞酒发布的2016年度合并报表,显示确认的商誉仍为17 935.54万元,并未对商誉计提减值。 2 商誉及减值存在的问题 以民盛金科为例,很多上市公司都存在由于企业合并造成巨额商誉,商誉占净资产比重过大,一旦商誉发生重大减值,会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引起上市公司业绩的巨大波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通常也称为收购溢价,收购溢价存在的原因有多种,主要还是看好被收购方企业未来的发展,但未来是存在不确定性的,不一定能整合资源成功。所以将收购溢价部分作为商誉是否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而且随着商誉的确认却引发了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是否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青青稞酒于2015年完成对中酒时代的收购,中酒时代从2014年~2017年每年都处于亏损状态,为何2015年度,2016年度并未对商誉计提减值,2017年突然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是否存在集中确认损失在某一年度,换取以后年度较轻的费用从而提升后续年度盈利?对商誉计提减值是否存在操作报表的空间?商誉减值该如何规范? 3 建议 商誉的存在隐藏着商誉减值的巨大风险,从而容易造成业绩的巨大波动和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是否考虑将非同一控制下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企业未来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这样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对商誉进行计提减值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减值何时计提,计提多少,还是存在操作的空间,是否考虑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商誉减值部分进行进一步细化。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2]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3]张信远,徐焱军.关于商誉会计处理的思考—— 基于二六三商誉减值的案例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7(17):28-30 [4]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监管课题组.商誉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研究—— 基于北京地区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调研[J].财务与会计,2017(10):12-15 [5]张能鲲,迪丽达尔,陈冬雪.中源协和不同并购模式下商誉问题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7(15):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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