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研究 |
范文 | 廖华英 摘要:对于县级政府来说,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有效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促进县级政府的财政工作。本文在分析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阐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从而促进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县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一、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 (一)有效防止和预防贪污腐败事件的发生 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实施过程中,设置了诸如预算指标、款项使用计划、款项支付、“三公”经费、制定银行账户、违规提取现金、内部制衡、代理银行、归垫资金等多项预警规则[1],真正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整个支付流程的涵盖,进而起到了对整个财政支付流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有利于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和避免。例如当资金预算单位提出向个人、KTV、海外等疑点账户支付款项时会产生及时的预警,在很大程度上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有利于政府预算部门树立依法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方面有效增强政府预算部门的依法理财意识。通过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相关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对于预算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的流程和程序支付资金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预算执行约束力的增强和提升。 另一方面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确立,可以最大程度的完善县级政府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发现财务问题之后,财政部门可以对其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进而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是避免了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出现和发生。 (三)有利于保障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和发展 当县级政府实行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以后,其可以对政府中超额度或频繁等异常的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作出预警,为政府部门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和普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目前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上级政府下达的文件细化程度相对较差,可操作性相对较低 为促进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文件,县级财政部门积极响应号召,也陆继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方案和流程。但是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相关工作的实施和开展仍旧欠缺系统性和规范性[2];除此之外,上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内容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其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二)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实现监控的智能化 由于县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建立和普及还处于初级阶段,也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因此导致在县级政府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面,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来源相对较为单一,在加上监控智能化水平的限制,使得整个系统对于各项预算信息和资料以及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的监督、管理、分析水平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 另一方面,县级政府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财政管理软件基础资料和信息的不统一,例如指标系统、支付系统、预算单位银行的账户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和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严重阻碍了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相关工作较为片面且缺乏层次性[3] 第一,对于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来说,其监督和管理的资金仍旧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为主要对象,没有全面的覆盖到整个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当中; 第二,从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监管范围来看,其主要监管的环节仅仅是政府财政资金的支付环节,在财政资金的收缴方面还没有涉及; 第三,目前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监控的资金仅仅是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资金,而实有资金账户方面的监控还没有确立; 第四,从我国已经实行了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县级政府来看,其关注的重点仅是对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监管和处理,而在其出现异常和问题后涉及的追踪问效处理和监控结果方面仍旧是其短板。 (四)财政事后监督检查与预算绩效评价发展不一致 从我国已经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县级政府来看,其在财政事后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有效结合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具体来说就是财政事后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是针对违法或违规等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对于预算执行的效果不能做出准确且合理的评价和反馈;除此之外,由于政府财政的绩效评价工作还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导致县级政府还不能有效的做到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统筹安排和有效结合,最终影响县级财政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如何开展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作用,县级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文件和具体的实施准则以实现对县级财政预算支付工作的有效管理。特别注意的是,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准则和规章办法时应当实事求是,结合当地政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使其既具有当地特色又具备一定的先进性,确保对县级财政工作的约束以及监督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二)加快财政预算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 1.统筹县级政府的各项工作 从各级政府的工作现状来看,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各自为政的现象,因此要向从根本上促进县级财政预算支付信息化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就必须要克服这一现象。具体来说就是加强其协调性和统一性,统筹规划和安排预算支付监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和健全工作,进而为县级政府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施行奠定坚实的信息系统支撑;除此之外,还要尽可能的实现其信息共建共享工作,切实增强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例如浙江省就在建设财政动态监控系统的过程中建立出了全省范围内均可使用的监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信息和资料数据的共建共享,促进了预算支付监督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2.设置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准则[4] 要保证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有效发挥,必须要在结合当地政府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设置出既可以满足实际需要,又可以有效监控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准则。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有利于相关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跟踪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还可以涵盖到包括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金融部门等各个部门,最终形成一个多部门、立体且具有一定层级的动态监控网,进而有效减少甚至是避免违法或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内部控制管理 首先要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内部控制意识的树立和培养。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帮助财政资金预算支付部门树立并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并在整个政府中进行大力的宣传或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和学习,使得整个政府财政人员对于财政资金动态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切实的提高。 其次是对县级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完善和加强。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大量的举办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相关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和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相关规章制度,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及2019年即将执行的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等,同时必要時也可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奖惩机制和全面检查制度,为相关工作的有效合理开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最后是要促进内部和外部两种监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有利于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财政管理工作的有序且合理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郭定斌,李芹.完善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思考——以湖北省京山县为例[J].财政监督,2016 (9). [2]孙克竞.中国政府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技术创新研究[J].西部论坛,2013 (2):35-43. [3]河北省财政厅.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改革[J].中国财政,2015 (21):15-17. [4]高建华.浅析预算单位实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管理的现实意义[J].经济师,2017 (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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