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木薯产品的进口与加工问题分析 |
范文 | 姬卿+闵义+傅国华 木薯是世界三大薯类(马铃薯、甘薯、木薯)之一,起源于热带美洲,广泛栽培于热带和部分亚热带地区,是热带湿地低收入农户的主要粮食,全世界约有10亿人用木薯作食品,尤其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在我国,木薯于19世纪20年代引入,目前已广泛种植于我国广西、广东、海南、云南、福建和江西等热带、南亚热带地区。近年来,随着国内木薯加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作为清洁能源燃料乙醇的原料,木薯需求量逐年扩大,木薯及其制品的进口量持续增加。对此,本文利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提供的数据,对我国木薯产品的进口和加工情况进行分析,旨在减少木薯及其制品的进口量,增加国内木薯的供给量,做大做强我国的木薯产业。 一、我国木薯产品的进口发展现状 (一)进口规模 我国木薯进口以木薯干和木薯淀粉为主,从2000年到2012年,无论是木薯干还是木薯淀粉的进口量和进口额都呈大幅上升趋势,2000年我国进口木薯干25.66万吨,进口金额2206.51万美元,到2012年进口木薯干713.77万吨,进口金额17.83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分别翻了28倍和81倍,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9%和40%。2000年我国进口木薯淀粉10.50万吨,进口金额2113.27万美元,到2012年进口木薯淀粉103.58万吨,进口金额4.68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分别翻了10倍和22倍,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9%和27%(见表1)。 (二)进口结构 我国木薯进口产品为木薯干和木薯淀粉,其中木薯干所占的比重较大,以2000-2012年木薯干和木薯淀粉进口为例,木薯干历年平均占进口总量的85%左右,最高为2001年的91.61%;而木薯淀粉只占15左右,最低时为2001年只占8.39%。(见表2) (三)进口来源 从我国木薯进口来源上看,无论是木薯干还是木薯淀粉绝大部分都来自泰国和越南,以木薯干为例,2012我国进口木薯干713.77万吨,其中来自泰国的占68.12%,来自越南的占30.95%,来自这两个国家的木薯干所占的比例为99.07%,其他国家仅占0.93%;在进口额上,2012我国进口木薯干金额为17.83亿美元,其中泰国占69.76%,越南占29.42%,这两个国家合计占99.19%,其他国家仅占0.81%。 再看木薯淀粉进口情况,2012我国进口木薯淀粉103.58万吨,其中来自泰国的占57.43%,来自越南的占41.35%,来自这两个国家的木薯淀粉所占的比例为98.78%,其他国家仅占1.22%;在进口额上,2012我国进口木薯淀粉金额为4.68亿美元,其中泰国占59.71%,越南占39.15%,这两个国家合计占98.86%,其他国家仅占1.14%。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木薯进口国,木薯原料供给与产品需求矛盾突出,我国每年要花数十亿美元去国际市场上购买木薯及其木薯产品,木薯贸易对世界的依存度高达近70%,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自发性种植,产品市场化程度低;第二,加工企业规模小,产业竞争力弱;第三,产品技术标准低,劣质和低价产品大量涌入等等。 二、我国木薯产品加工及存在的问题 (一)木薯产品加工业现状 世界木薯的主要加工产品是淀粉和酒精,大约有6%的鲜薯被用来加工淀粉,木薯淀粉的主要生产国是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利用大量木薯来加工酒精的国家较少,在用木薯加工酒精的国家中,产量较大的是泰国和中国。 在国内大约30%的鲜木薯被用作饲料,70%被用来加工淀粉和酒精。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木薯加工企业有200多家,其中广西有木薯加工企业50多家,广西不仅是木薯生产大省,更是木薯加工大省,其木薯淀粉产量约占全国的70%。广西典型的规模以上的木薯加工企业有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 在国际上,木薯淀粉加工起步早,技术先进,规模化生产。在拉美国家和加勒比海地区,木薯淀粉产业很兴旺;泰国是世界上木薯淀粉加工产量最高的国家;在巴西、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已建成一些大规模的现代化加工企业生产木薯淀粉。在国内,木薯淀粉加工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根据目前的生产技术,每吨淀粉耗木薯3.9吨左右,耗水15m3,耗电150kwh左右,耗标准煤0.1~0.12吨。而木薯变性淀粉工业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目前我国木薯变性淀粉年产量已达30万吨,主要用于造纸、纺织、食品、饲料和建材等工业部门。 我国以鲜木薯和木薯干片为原料生产食用酒精和工业酒精是从上世纪90年代前后开始的,目前国内有木薯酒精企业30多家,日产能力约2000吨,年产木薯酒精70多万吨,其中,广西有木薯酒精厂12家,年生产木薯酒精约50万吨左右。2012年全国酒精产量820万吨,其中玉米酒精占75%左右,木薯酒精所占比例近10%。 此外,由于原油价格高涨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人们越来越关注燃料乙醇等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以非粮作物木薯原料生产燃料乙醇是一条较好的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主要的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共有7家,年产木薯燃料乙醇约100万吨,其中河南天冠、广西中粮和发改委新批的两家企业,即广东中能酒精有限公司和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 同时在国内,木薯深加工产品正在向陶瓷、煤炭、日用品、化妆品等领域以及家业、林业部门拓展。作为朝阳产业,木薯加工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的重要经济来源,因此,木薯深加工产业发展潜力不容忽视[9]。 (二)我国木薯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1.生产规模小、效益低 目前我国大大小小的木薯加工企业有200多家,生产木薯变形淀粉的企业有150多家,但是这些企业绝大部分的产能都在5000吨以下,产能在5万吨级以上的仅有8家,产能在3~5万吨级以上的约有10家。由于生产规模较小,生产设备未能充分利用,导致生产成本偏高。 2. 加工层次低,产业链短 从我国目前的木薯加工产品来看,初级产品加工过剩,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不足。如木薯酒精主要用于白酒生产,仅有极少量酒精用于下游产品;再看变形淀粉,造纸用变性淀粉占木薯变性淀粉总量的 85%,纺织、食品、建材、医药等仅占14%,其他约占1%。由于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木薯加工企业生产效益较低。 3.木薯加工生产环节污染严重 木薯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渣、废水和废气,要处理这些环保问题必须投入一笔不小的经费,这使得木薯加工企业运行费用增加。但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日益严格,所有的木薯加工企业必须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工生产,因此,木薯加工企业必须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否则一些规模小、没有深加工产品的企业将被淘汰。2013/2014榨季广西武鸣的30家木薯加工企业中就有22家因环评未通过而不予开工。 三、加快我国木薯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国家对木薯生产的政策指导与资金扶持,做大做强木薯产业 在政策指导方面,除了国家层面的宏观政策指导外,各木薯主产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木薯生产的政策指导,认真分析当地木薯生产发展现状,结合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制定本地的木薯生产发展目标、进程和措施,特别强化木薯种植和加工业的合理规划和布局,做到原料供应与加工能力相匹配。在资金扶持方面,一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木薯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二是争取国家对种植木薯的补贴,引导农民种植木薯的积极性和切实增加老少边穷地区木薯种植者的收入。 (二)研究木薯北移栽培体系,稳中扩大木薯种植面积 木薯属于热带作物,主要在我国热带、亚热带地区种植,产业规模有限,要想进一步扩大木薯的种植规模和产量,除了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边际土地种植外,最重要的就是研究木薯北移种植。应积极探索木薯北移栽培,通过转基因等现代生物技术选育高抗寒性品种,同时研究配套的北移栽培技术体系,通过北移种植,在基本不占用原有耕地的前提下,稳中略有扩种,实现木薯收获总面积50万公顷以上,比目前增加25%的种植面积。 (三)加大深加工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延长木薯产业链 鉴于目前我国木薯主要以淀粉为主的单一产品形式,应加大木薯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力度的开发,以现有淀粉酒精产业为基础,进行优质资源整合,以生物燃气、变性淀粉、酒精和综合利用产品为重点,着力扩大产业横向纵向发展,拓宽和延伸木薯产业,延生木薯产业链,增加木薯附加值。 (四)借鉴木薯进口国经验,促进我国木薯产业发展 借鉴木薯进口国经验,主要是泰国和越南在木薯生产和加工方面的成熟经验,促进我国木薯产业发展。泰国政府非常重视木薯产业发展,将其例入国家经济发展的议事日程,作了大量的工作。如政府出面积极协调,打开出口市场;推行干预木薯市场政策,重视社团工作,促使其在木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等。同样越南政府也非常重视木薯产业发展,比如尝试组建集成的木薯产业中心,为越南国家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做贡献等。 (五)制定木薯产品进出口标准,严格控制劣质木薯及其制品的进入 我国木薯生产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国内对于木薯进出口的没有自己标准,对国际标准也不够熟悉,导致大量劣质木薯及其制品进入我国流通市场,为此,应该组织相关部门,着手研究和制定木薯及制品的进出口标准,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进出口木薯及制品的企业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劣质木薯及制品进入我国木薯市场,维护我国木薯产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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