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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探讨
范文

    张林+谷丰

    [摘 要]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加强其核心竞争力的必要途径之一。目前,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内部——内部组织管理不健全、融资能力弱、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不够;企业外部——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完善、不健全。黑龙江省应强化政府服务功能,优化中小企业创新环境;搭建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完善融资支持体系;企业应积极开展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借助外脑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走引进先进技术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步伐。

    [关键词]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o improve the innovation ability is one of the essential approaches for small businesses to enhance their core competitiveness. However, small businesses in Heilongjiang still have difficulties in improving their innovation ability, in terms of incomplete enterprise management, poor financing capacity, insufficient cooperation with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weak policy support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an unsound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for enterprises. Heilongjiang should intensify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and improve the innovation environment for SMEs. It should also establish a sound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for SMEs and build a multi-channel financing support system. Enterprises should cooperate with research institutions proactively in a way that help upgrade their innovation capacity and accelerate the improvement of innovation ability by integrating the introduction of advanced technology with the increase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bility.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SMEs,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bility improvement, strategy study

    当前,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数目较大,从业人员更为广泛,中小企业在全省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对加快全省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有突出贡献。它的自主创新的地位和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政府及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1.黑龙江省在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上对其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其表现是政府在制定政策及运营环境上常表现出“大国企情节”,对大企业倾斜过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方面缺少相关政策的支持。直接投入资金较少,部分资助计划也未得到完全落实。教育支持、管理支持、教育培训、政府采购等措施有组织计划,但实际工作成效不高,对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在知识产权方面,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成果——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不够,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端。对于侵权等行为的法律支持不够,往往使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得不到良好的保护和使用。在招揽人才方面,政府未有有效政策,高素质的科研人才保有量不高。

    2.企业享受税收支持的门槛过高。我国现行的多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中,审核条件都规定的较为严格,致使黑龙江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迈过如此高的“门槛”而享受不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3.行业协会发展滞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相关的民间性行业协会组织不健全,政府仍在代行相应的事务,使行业协会的作用无法得到发挥。

    (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健全

    黑龙江省于2012年7月建成并使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但纵观该平台目前状况,虽然在城市覆盖、产业集群服务、社会服务资源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集成推广和自助咨询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服务资源方面,当前平台主要集中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银行等方面,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管理咨询的较少,甚至现有的一些服务资源的真实性也有待验证。其次,服务平台使用率、推广率不高,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使用此平台并参与互动、解决问题的中小企业所在比例很小,点击率较低。最后,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还需优化,在对外贸易交流、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有待完善。

    (三)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面临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是一项长期又复杂的活动,创新投入能否得到相应产出存在较大的风险性,要保证自主创新的顺利完成,中小企业需要长期投入大量的资金。融资渠道不广、融资产品匮乏已成为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障碍。

    1.中小企业得到政策性融资的数额较少。黑龙江省制定的《黑龙江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表明:该资金主要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等项目。由于该项基金面对的中小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不满足此类条件的中小企业无法从此项政策中获得援助。黑龙江省财政厅还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这是一条尝试路线,但是现实中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本就存有专利持有量低的现状,所以只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的问题。在其他相关政策中可以发现,真正涉及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且约束限制条件较多,难以惠及全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

    2.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黑龙江省还未形成完善的有利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担保体系。省内有一定数量的担保公司,但担保机构之间缺乏相互协作、互利共生的合作体系。省内主要担保机构集中在哈尔滨等几个主要城市,其他地市的担保机构也未开展面对中小企业的担保业务。黑龙江省的商业化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体系发展比较缓慢。

    (四)高校及科研机构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合作不够

    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中,高校、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的深度合作是自主创新的强大推动力。黑龙江省科研综合实力排在全国中上游,高校教育实力也较雄厚,科研机构在数量和实力上也有一定优势。但高校与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未形成高效的产学研互动机制,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占据了大量的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的前提下,却没有进一步协助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优势没能成功转化为产业优势。一方面,高校及科研机构不了解市场,研究成果不符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缺少实际应用价值;另一方面,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缺乏与中小企业的有效联系,在产学研的成果的规模化和产业化进程中,没有对生产出的产品和产品市场进行反复的了解和完善。

    (五)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身自主创新条件不足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相对起步稍晚,先天存有劣势,部分中小企业依靠资源、地理优势起家,不愿进行自主创新,而进行自主创新的中小企业又面临研究和开发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资金和人才的持续投入,而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使其难以维持这种高投入,并且这种高投入还伴随着一定的高风险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来源也比较单一,现有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不高。目前,黑龙江省多数中小企业进行的自主创新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引进与模仿创新上,并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许多企业的生产设备现代化水平不高,有的企业只是完全引进外国的生产设备,却无法引进先进技术,更无法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自主创新。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在创新人才投入上也存在劣势,企业中具备高素质并能进行自主创新研发的科研人才数量少,研发过程进行得较吃力。取得研发成果进入商品化和产业化环节后,又凸显出中小企业高级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的问题。因此,许多中小企业就算在自主创新上有所突破,却也无法完成自主创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无法创造出应得的利润。

    (六)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内部组织管理不健全

    黑龙江省是农业、资源大省,中小企业依赖农业、资源起家的不占少数。许多中小企业仍采用家族式的经营管理,主要管理者不具有现代管理的专业知识,管理方式落后,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现代科学管理制度。而有的企业进行公司治理改革时,只是生硬套入制度,未考虑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结构仍然存在问题,这些都不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进行。

    此外,黑龙江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科研人才方面缺少相关的激励机制,不能吸引优秀的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企业内部没有形成自主创新文化氛围和自主创新体系,不能将自主创新这一系统性事件融入到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

    二、提升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黑龙江省政府服务功能,优化创新环境

    建立健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支持体系。应尽快出台《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中小企业产业政策或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贯彻。同时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断鼓励和健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加强黑龙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二)搭建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黑龙江省自主创新基础建设,搭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平台。要提升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形成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黑龙江省应首先整合现有的科技资源,建立“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基础条件公共服务平台”;其次,建立“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杰出人才基金”,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最后,引导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共同创立“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联盟”,优势互补,提升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渠道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大力建立支持黑龙江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机构,建立多层次的中小银行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到黑龙江省各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建立政府资金补充机制,以便及时的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增资,从而确保其有稳定的补充资金。同时对于经济效益好、覆盖面广、运行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风险准备金补助。不断拓宽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上市进行融资,并优先发展国家的新能源、生物工程等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养扶持。

    (四)积极做好全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联合工作

    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进程中,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中发挥强有力的管理、组织作用和卓有成效的协调、服务作用。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直接进入黑龙江中小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

    (五)引进技术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

    实现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一种重要捷径就是直接引进先进技术,再努力对所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从而摆脱企业对技术引进的依赖,形成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目前黑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可以首先通过技术引进使企业获得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然后再通过企业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过程对企业的内外技术及其相关因素进行高效整合,对已有的一些成熟技术进行全面的优化组合,然后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技术上的耦合与创新。据此逐步实现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有效保证其能够获取商业利益。

    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与自主创新活动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是要有充足的自主创新研发资金投入与适度规模的研发人才队伍。黑龙江省企业从事自主创新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的自有资金,这难以保障自主创新活动所需要的充足的研究开发资金。因此,黑龙江省企业应当通过有效拓宽研发资金来源的渠道,从而加大对全省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具体来说,企业可以积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它多种途径筹措自身研究开发所需资金,一些经营业绩较好、成长性较高的企业还可以考虑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融得其研究开发所需的大量资金。此外,黑龙江省应重视人在引进与培养,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满足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需要。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依靠高新技术可以不断提升企业发展潜力和发展水平。黑龙江省要通过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来提升全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六)努力提升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首先,要从政策规范上、科学教育上、科研投入上加大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在自主创新方面的培训支出,对高层管理者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与指导。在提高优秀企业家政治与社会地位的同时,逐步开展企业家论坛、企业家对话,在社会上宣传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

    其次,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黑龙江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能够开展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和保障。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应结合自身和本省的特点,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创新管理组织制度,有效对黑龙江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行提升。黑龙江省政府可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定时评估,并以奖励、资助等形式加以激励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建设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

    最后,建立黑龙江中小企业有效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应遵循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可以建立创新股权激励机制,把员工的命运与企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形成长效的创新激励机制。

    [参 考 文 献]

    [1]李丽君,崔恺平.实现我国自主创新的理论路径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3(5)

    [2]王华,赖明勇,柒江艺.国际技术转移、异质性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研究[J].管理世界,2010(12)

    [3]杨静,江青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竞争优势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直接模型与间接模型的比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

    [4]陈继勇,雷欣,黄开琢.知识溢出、自主创新能力与外商直接投资[J].管理世界,2010(7)

    [5]林季红,刘莹.海峡西岸经济区自主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的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6)

    [6]支军,王忠辉.自主创新能力测度理论与评估指标体系构建[J].管理世界,2007(5)

    [7]洪凯.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6(7)

    [8]黄志亮.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研究述评[J].当代经济研究,2008(6)

    [9]陈伟,张昊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0)

    [责任编辑: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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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9: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