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探究 |
范文 | 张汝爽 摘 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企业在扩大业务时,更多地选择了融资租赁业务,为了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当前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赁业务也有一些规定,但是由于我国纳税体制、经济体制等在不断发生变化,导致部分企业在开展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工作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账务处理不完善、财务报表不规范等。本文就当前融资租赁中存在的一些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究,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融资租赁? 承租人? 會计处理? 探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9(a)--02 融资租赁业务是由西方引入的,其与一般的租赁业务不同,它是将一项资产的所有风险与报酬均转移的一种租赁方式,和资本市场中的贷款业务发挥着类似的作用,都是一种为企业提供资金的保障业务。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也逐渐完善,业务总量不断上升,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力量。就从当前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来看,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应当认清当前的形势,注重企业的会计处理能力,为企业的融资租赁更好地服务。 1 融资租赁概述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将所出租物品的所有风险与所有权都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的实质是用融通资金通过分期的方式购买出租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金融工具,在企业中也发挥着其独特的功能。首先是融资功能,融资租赁的实质是融通资金,解决企业当前资金匮乏的问题,在租赁的过程中,企业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当期就只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资金便可以得到企业需要的设备;其次是促销功能,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拓宽企业的销售思路,通过以租代销的方式,有效促进企业各项产品的销售,帮助企业缓解库存的压力,有效提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最后是投资功能,租赁这项业务本就可以算作一项投资,可以将企业的闲置资金进行利用,还可以利用现有技术和服务,对企业的各方面进行创新[1]。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在融资租赁会计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当前所达到的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所制定的标准有较大的差距。企业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也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结构与经济发展,若不能很好地进行维护,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从而加大企业的运用成本,因此我们需要对当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2.1 体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发展不够完善,相关可供参考的法律不多、相对滞后,在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规范时,其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开展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时各个专业人员的水平不平均,可对比性和可参考性不强,可供参考的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2]。 2.2 租赁类型不明确 目前我国的租赁形式较为丰富,其中较为普遍的是融资租赁,就目前出台的有关租赁的准则来看,承租一方应当在租赁存在第三方担保余值时,付出不低于租赁开始之时,租赁物价值的90%最低款额的现值,但实际情况是,出租方所收到的最低款额和实际承租方付出的款额不对等,这样的情况下,租赁双方便会出现争议,从而使得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开展。 2.3 财务处理不规范 在进行租赁费用计算时,出租人可能会将初始费用计入长期应收款中的应收融资租赁中进行计算,这样会使得出租房的账务出现错误,导致借贷不平衡。在租赁初期,若未按照标准进行借贷双方金额的计算,则会导致后续金额不平等现象的出现,借方的金额便会大于贷方的金额,使得会计核算工作出现差错。在进行租赁时,为确保租赁工作的顺利开展,承租方会提供一定的担保金,所支付的保证金与租金成反比关系,而保证金可以抵去一部分租金,这使得在进行资金总额计算时,会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3]。 2.4 返还资产时出租人会计处理不完整 承租人在返还租赁资产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保证剩余价值且无担保的剩余价值二者都存在、保证剩余价值与无担保的剩余价值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保证剩余价值与无担保的剩余价值二者都不存在。部分企业仅对前两种的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但针对最后一种情况,相关规定中的处理办法是,让出租人只进行备查登记,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点较为简略,使得会计处理工作进行得不完整。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为了使租赁工作顺利地开展,也为了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约束,常常需要承租人再支付一定的租赁保障金,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租赁保障金与租赁资金成反比关系,在租赁时可以用租赁保证金来抵扣租金,这样在计算租金时,可以将其从总资产中进行扣除。如今的租赁业务常常会将租赁的类型划分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向出租人会支付较高的租赁保证金来降低租赁的付款额,这也可能会导致会计处理不够完整[4]。 3 融资租赁中会计处理的完善措施 3.1 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资本化 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准则中的要求进行内化,将这部分要求变成自己对资产进行管理时的一种管理手段。如果将未确认融资的成本计入费用账目中,将其从当期损益中进行扣除,必定会造成经济上的重大问题,因此,将融资租赁资产中还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列入折旧相关类的账目中。若承租人将这些固定资产用于生产中,融资成本的未确认部分应当纳入成本类的账目中。若租赁资产时为非生产性的固定资产,那么融资成本中的未确认份额应当包含于费用账户中,费用账户应当从当期损益中全额进行扣除[5]。 3.2 企业内部融资租赁要加强租赁报表的编制 融资租赁这项业务中,出租人将租赁资产转化为相应的债权,租出的资产是否折旧此类问题应当由承租人来进行计算。承租人有资产的使用权限,可以将它们视为一部分的固定资产,与此同时还应当进行租金的缴纳。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都应当根据当前的融资租赁准则进行计息收入与利息费用的计算。但在企业内部,这样的融资租赁属于企业内部的交易,可以进行抵消。这样在进行租赁报表的编制时,租赁期限内每年都应当编制一下分录,保证租赁的抵消,企业内部的融资租赁业务所引起的应收、应付租赁款以及为实现利息收入与应付利息的余额等,将其进行详细记录。企业内部在租赁前后也应当进行计提折旧,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保险费用、维修费用等就无需再进行调整。租赁资产是否进行出租,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以固定资产的形式进行登记,也不需要进行调整。在今后的抵消分录中除了金额数不同之外,其他方面都与上述步骤相似[6]。 3.3 将租赁分类进行量化与细化 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十分复杂的,因此要对租赁分类进行量化与细化时,应当尽量不修改会计准则为上,可以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作为参考标准,将租赁分类的量化与细化工作转化为租赁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于融资租赁有以下要求:首先,若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未到期前,单方面撤出租赁,则产生的所有损失都应由承租人进行承担;其次,若由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波动导致产生收益或是损失,均由承租人进行承担;最后,承租人的租金可以低于市场的平均标准,来进行下一周期资产的租赁。 3.4 加强租赁保障金的会计处理 為了预防发生上文提及的问题,企业可以规定租赁保障金不能够用来抵交租金,应当是在租赁到期之时,承租人将资金全部支付后,再由出租人将其租赁保障金进行返还,这样的规定会使得会计处理不会发生任何的变动,有利于企业会计处理的有效性。若是仍可以用租赁保障金来抵扣租金,企业也应当将在进行租金总金额计算时,将递交的租赁保障金进行全额的调回,将其计入租金总额中,加强租赁保障金的会计处理[7]。 3.5 返还资产时注重记录 当前的租赁准则中规定,出租人在回收出租的资产时,只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查登记。但这一要求看似简单,却也应当进行深入地挖掘,不能仅仅进行备查登记,而应当将其作为一项营业外的收入来看待。当所回收的资产没有保证的剩余价值与无担保的剩余价值时,就说明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已经全部进行了分摊。对于此部分资产的回收,将其以营业外收入进行入账,确保会计处理时的可靠性与真实性。 3.6 关联方之间的租赁类型应当一致 资产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的类型方面应当确认一致,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关系中的主体,在进行融资租赁时,租赁的类型应当由承租人进行判断与确定,双方在租赁类型上需要保持一致[8]。 4 结语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业务会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欢迎,也为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了挑战。因此,做好租赁业务中的会计处理事务变得尤为重要,相关负责人应当把握当前存在的问题,引领会计人员做好自身工作的优化与处理,及时掌握当前的各项法律规定,为企业将来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车俊文,周生合,薛德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研究[J].花炮科技与市场,2019(02). 张瑶,宾慕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探析[J].现代商业,2019(13). 岳晓燕.试析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影响[J].时代经贸,2019(08). 岳梦哲.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7(12). 张羚.全面营改增背景下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9(02). 胡朝进.浅谈“营改增”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7(11). 魏亮.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讨[J].经济师,2016(12). 彭勇.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会计处理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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