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标号
军队标号地图和其他军事图解文书上表示部队、指挥点、后勤部队、后勤分队、后勤机关、筑城工事和障碍物的位置、部队行动及战术情况的标志。军队标号通常由某一国家最高统帅部门制订,全军统一使用,具有机密性。在我国,由中央军事机关制定。载入条令、教令。按用途和几何图形可分为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和组合符号三种。比例符号用于标示军队的位置及其行动的规模、炮兵分队的发射阵地、导弹部队配置区域、核突击地域和地段等面积。非比例符号用于表示单个的坦克、装甲输送车、火炮、观察所、观察哨、发射阵地上的炮兵和排击炮排及某些后勤分队等不能按比例尺缩绘的目标的位置。组合符合由比例符合与非比例符号组合而成。在地图上用非比例符号表示目标时,符号的定位点通常在图形的中心,指挥点符号的定位点在旗杆的下端,符号可用细线、虚线、点或不同颜色进行表示。对抗部队、道路兵与铁道兵等专业兵的部队及其指挥点,后勤部队的位置、任务及工事、障碍物等均用黑色表示。 就一方军队,在使用军队标号时,敌方军队的符号与己方相同,但用不同颜色表示。比如己方军团的番号,名称及说明标记用黑色书号,敌方的用蓝色书号。英军有专门的符号教令,规定用一定颜色的图形、数字、文字标示部队、军事目标和军队的战斗行动。己方军队的配置和行动用蓝色表示,敌方军队的配置和行动用红色表示。在军事形势宣传中,为了说明双方实力的情况,也用军队标号说明军队部署、对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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