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名唐钺 《修辞格》 术语。 相当于 “借代” 的一部分。 “不说一件东西的正当名字而以他的随伴或附属的东西称呼他, 叫做伴名格。”如用 “衣冠”来借代“群臣”, 以 “朱门”来借代 “显贵”, 这是以一个人或物的标识代那个人或物。 以 “蛾眉” 代 “美女”, 以“舌” 代 “善讽谏者”, 这是以工具或器官代运用它的人。 以 “杯”代 “酒”, 以 “盅”代 “粟”, 这是以包藏一个东西的物,代那个东西。唐钺把伴名格分为八类:以一个人或物的标识代那个人或物, 以工具或器官代运用它的人, 以包藏一个东西的物代那个东西, 以果代因, 以因代果, 以创制之人代所制之物, 以地方代其所产之物, 以情感代情感的对象。这八类, “以果代因” 和 “以因代果” 是借代格中的对代类, 其他六类皆归借代格中的旁代类。 参见 “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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