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语
代语(一)训诂术语。指方言之间意义相同,可以互相代替的词,实际上就是方言之间的同义词。如《方言》卷十:“悈鳃、乾都、耇、革,老也。皆南楚江湘之间代语也。”郭璞注:“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也。”“悈鳃”“乾都”“耇”“革”是代语,“老”与它们是通语与方言的关系。又卷十三:“梁、益之间谓鼻为初,或谓之祖。祖,居也。”郭璞注:“鼻、祖,皆始之别名也。转复训以为居,所谓代语者也。”“鼻”“初”“祖”是代语。代语间很多都有语音上的联系。如“祖”“初”,上古有叠韵关系,都是鱼部。“耇”“革”“悈”“乾”上古有双声关系,都是见母。代语中的词有许多是某一方言词在另一地区中由于读音改变而形成的。 (二)指为了修辞等目的用来代替某一事物或事情的本来说法的词语。如《古诗十九首》之十七:“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蟾兔”是“月亮”的代语。李白《赠宣城赵太守悦》:“愿借羲和景,为人照覆盆。”“羲和”是“太阳”的代语。王维《老将行》:“昔时飞箭无全目,今日垂杨生左肘。”以“杨”代“柳”,“柳”又通“瘤”,“杨”是“瘤”的代语。 (三)与“代言”同。就是用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的同义词语进行解释。参见“代言”条。
代语训诂术语。 (a) 指方言之间意义相同, 可以互相代替的词。 如 《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卷十: “悈鳃、 乾都、耇、 革、 老也, 皆南楚江湘之间代语也。” 郭璞注: “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也。” (b) 见“直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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