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名字
代名字相当于代词,包括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但不包括谓词性代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 “字之可代名字之用者,为代名字。代名字凡三种: ❶人称代名字,如 ‘吾、我、尔、汝、彼、其、夫、若、某、或’ 等是; ❷指示代名字,如 ‘彼、此、夫、之、是、斯、兹、者、若’ 等是; ❸疑问代名字,如 ‘何、谁、孰’等是。代名字之用法,与名字大略相同,可沿用名字之说明。其与名字异者,即不为被领语及罕受象字之修饰或限制耳,如 ‘神我、形我、小我、大我、今吾、故吾’ 等例,其我字皆已变为名字,不能仍认为代名字。”参见“代名词”。
代名字陈承泽 《国文法草创》 术语。 指 “可代名字之用者。”分为三类: (a)人称代名字,如 “吾、我、尔、 汝、 彼、 其、 夫、 若、 某、 或” 等; (b) 指示代名字, 如 “彼、 此、 夫、 之、 是、 斯、 兹、 者” 等;(c)疑问代名字, 如 “何、 谁、孰”等。代名字的用法与名字大略相同, 但一般不被修饰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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