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我国全体公民都应当遵循的公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五爱
五爱wǔ’ài国家提倡的社会公德。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
相关链接 1986年9月28日举行的党的第十二届六中全会上,提出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后此“五爱”写进1992年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五爱wǔ’ài50年代初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其中的“爱护公共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例如:“五爱道德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新道德,它的阶级性是很显明的。”(《中国青年》1950.35. 19页)“宪法规定的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北京日报》19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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