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之一。由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委制定。是教育行政机构和体育部门督促与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依据。指出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基本任务和评定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的标准等。高等学校要坚决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具体要求是: ❶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学校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开展学校体育工作。 ❷学生要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认真授课并搞好科研。 ❸组织与开展好学生课外体育锻炼。 ❹加强后勤工作,管理好场地与器材。 ❺明确体育教师的职责,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❻发挥高等学校共青团、学生会、教育工会、政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高等学校的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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