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韵
限韵作诗时限定使用某韵、某个韵字或所有韵字,称为限韵。唐代应试的“试帖诗”一般要限定使用某韵,但不限定使用的韵字。如唐贞元十六年(800年)的试帖诗题为《赋得玉水记方流》,限用“尤韵”。还有的是限定使用某一韵字或所有韵字,这种诗多行于文人的宴集。如柳宗元《答刘连州邦字》: 连璧本难双,分符刺小邦。 崩云下漓水,劈箭上浔江。 负弩啼寒狖,鸣枪惊夜狵。 遥怜郡山好,谢守但临窗。
这首诗限定使用“邦”字,诗中第二句即用此字押韵,同时也就限定了全诗押“江韵”。诗题中凡有“某字”“得某字”或“分韵得某字”的,都属于这一类限韵诗。
限韵xiàn yùn写诗时,规定用某一韵部的字押韵:宝钗等一齐应诺, 因又拟题~。(四九·1142)姐姐妹妹们,让我自己用韵罢,别~了。(五十·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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