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jìshòu〈动〉继承,接受。 ◇ “金宇集团”法人股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服务中心改制为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继受原中心的债权债务。(江南时报.2000.7.20) ◇ 所谓继受权利人依我国现行法主要指通过继承、赠予、委托创作合同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拍卖获得拍品的人应视为继受权利人。(国际金融报.2001.7.11) 继承
继承继(继绍;继受;继述;继祀;继缵;传继) 承(承继;承袭;承受;经承;统承) 迪 绍(绍承;绍述;绍继;修绍) 似(似续) 嗣(嗣承;嗣袭;嗣绍;起嗣) 踵(踵迹;踵继;踵躅) 绳(~其祖武) 续(似续;接续;嗣续) 袭(袭承;袭荷) 纂(纂承;纂绍;纂继;纂袭) 缵(缵继;缵承;缵绍) 顶戴 秉赋 负荷 似续 因循 继承祖先教训:词训 继承传统:缉绪 继承某种流派的艺术特色、风格传统等:承流接响 承继大志:承志 依法承受(死者遗产等):继承 职位或事业的继承:兄死弟及 兄终弟及 文化遗产的继承:古为今用 艺术上的继承:衣钵(传授~) 一般师徒间学艺上的继承:衣钵相承 衣钵相传 恢复继承:恢缵 开拓,继承:开嗣 接受,继承:资承 遵循继承:遹追 能够继承:克承 克绍 继承并遵循:嗣述 代代继承:承承 子孙世代继承:嗣续 续进 演承 世济 恭敬地继承:钦承 很好地继承:丕承 丕时 广泛搜集,多方继承:旁搜远绍 有继承人:后继有人 继起有人 家族不绝后,后继有人:香火不绝 香火不断 继承人稀少:不绝如缕 缺乏继承人:后继无人 后继乏人 (接续前人的作风、文化、事业等:继承)
另见:承接 接替 连续 事业 作风 财产 |